燃煤采制化作业指导书.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1115639 上传时间:2023-02-25 格式:DOCX 页数:47 大小:188.6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燃煤采制化作业指导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燃煤采制化作业指导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燃煤采制化作业指导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燃煤采制化作业指导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7页
燃煤采制化作业指导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燃煤采制化作业指导书.docx

《燃煤采制化作业指导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燃煤采制化作业指导书.docx(4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燃煤采制化作业指导书.docx

燃煤采制化作业指导书

附件6

 

2×350MW机组

 

燃煤采制化作业指导书

 

二0一四年六月

 

 

 

燃煤采样作业指导书

一、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是根据国家标准方法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的,规定了燃煤采样作业的职责及分工、采样员与设备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步骤等,适用于有限公司入厂、入炉煤样的采样作业指导。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GB475-2008

煤样的制备方法GB474-2008

燃煤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管理办法

三、术语和定义

本作业指导书采用国标GB475-2008、GB474-2008中的定义。

四、职责与分工

(一)入厂、入炉煤的采样由输煤运行人员负责实施,燃煤采制班长负责指导、监督与考核采样工作,并协调解决采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输煤运行班长负责组织输煤运行人员完成采样工作,并向采样人员下达指令,检查采样人员的工作质量,审核原始记录并对当班采样工作质量负责。

(三)采样人员严格按本作业指导书规定及时完成采样工作,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质量负责,并认真填写原始记录。

五、皮带机械自动采样

(一)煤样的采样程序。

1.输煤皮带采样。

从输煤皮带的煤流中采集样品的方法,可以是在输煤皮带的中部,亦可在输煤皮带端部煤流落处截取。

为了确保从一个连续运行的系统中采集到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我公司采用徐州三原公司生产的皮带中部采制样系统采取煤样。

为确保煤样真实可靠,采用自动控制方式从一批煤流中按指定的子样数量或不小于指定重量进行随机间隔采集。

输煤皮带采样是由定时器控制具有制动功能的电机驱动采样器按预定的采样周期,从运动着的输送皮带上以一定的速度横向切入并扫过物料流,截取一个横截面上完整的子样,所截取的子样被抛入溜料管,通过溜料管进入初级样品给料机中。

当采样器旋转一周退出料流后,接近传感器发出控制信号,制动电机制动,采样头停止并保持在下料口的上部,同时定时器开始记时,直到下一采样周期再次启动电机进行定时间隔采样。

采样周期由PLC、定时器控制,系统可预定和根据需要调整。

2.采样前提条件。

(1)皮带机械自动采样器及周围干净无积煤。

(2)皮带采样装置完好。

(3)连锁装置正常。

(4)皮带采样装置的收集装置内的样品罐清理干净,位置摆放正确,罐口牢固,密封正常。

3.采样操作程序。

(1)“自动/停止/手动”转换开关处于“自动”、“联动/单动”转换开关“单动”位置时,应先选择相应定时器的定时时间(采样周期时间约为180秒,缩分周期时间不小于10秒),然后按下“系统启动”按钮,采样系统设备逐一启动,并根据定时器设定的时间进行自动采样、缩分;按下“系统启动”按钮时样品收集器首先转动一个工位,以防止装有样品的样品罐被再次装入;“系统停止”按钮控制系统设备的停车,按下“系统停止”按钮时,系统设备由高级到低级逐一延时停止。

(2)“自动/停止/手动”转换开关处于“自动”、“联动/单动”转换开关“联动”位置时,应先选择相应定时器定时时间(采样周期时间约为180秒,缩分周期时间不小于10秒),随着主皮带的启动,采样系统设备由低级到高级自动逐一启动,并根据定时器设定的时间进行自动采样。

当所采皮带停止时,采样系统设备逐一自动停止。

(3)设备启动后,采样头根据定时器所选择的时间进行定时采样;缩分器在次级给料机启动时开始计时,间隔每10秒动作一次;初级给料机启动时皮带中部采样机开始计时,定时器达到设定的时间采样头动作(采样周期),斗提机在采样机采样后斗提机自动提升。

(4)输煤皮带采样结束后,当班输煤运行班长应及时通知样品收集人员收集好煤样,作好记录并张贴该批煤样标签(注明日期及采样时间段,初级编码),将样品收集袋捆扎密封好。

4.输煤皮带采样器维护与保养。

(1)定期检查所有紧固件是否松动。

(2)定期检查各润滑部位,发现缺油应即时加注。

(3)定期打开检查门对机壳内进行观察,发现积尘太多,应及时清理,防止堆积堵料。

(4)定期检查刮斗位置,如有变动,应调整检测片,直到刮斗位置符合要求。

(5)经常注意观察给料机运转情况,发现跑偏及时调整。

(6)工作中经常注意驱动装置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即时停机检查

(7)定期检查皮带零速保护装置,接近开关和感应板距离是否正常。

六、人工采样

(一)人工采样的条件。

1.适用于本公司在皮带头部采取最大标称粒度不超过150mm的入厂、入炉煤或筛选煤煤样。

2.皮带头部煤流人工采样是在机械自动采样设备出现故障,在短时间无法消除时,采用人工采样,同时设备管理部及时组织抢修机械采样设备,机械采样设备抢修好后,应立即恢复机械采样。

(二)采样员与设备要求。

1.采样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经专业培训且持有岗位合格证。

2.采样工具。

(1)采样铲:

用来采取子样。

大铲,长×宽×高(300mm×300mm×100mm),容积9L;小铲,长×宽×高(300mm×150mm×100mm),容积4.5L。

(2)采样铲符合国标要求,开口尺寸为标称最大粒度的3倍。

(3)盛样桶或袋:

用于装样品,其上有标识,可密封。

(三)安全注意事项。

1.采样时,必须戴安全帽,戴手套,穿专用胶鞋。

2.采样人员应熟悉皮带的工作原理及安全位置。

3.采样人员应熟悉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采样时应站在皮带头部的两个侧面,不能正对皮带采样。

4.采样人员采样时应握紧采样铲,防止采样铲掉落皮带损坏设备。

5.采样人员人工采样时应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不能单独一个人进行皮带头部煤流人工取样。

6.当需要上船进行采集煤样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救生衣,同时做好防止落水的安全措施。

(四)采样总则。

1.采样目的。

获得有代表性煤样,其检测结果用来确定商品煤质量,或与供方核对煤质,核算煤价。

2.采样技术要求。

采样应无实质性偏倚,最大允许偏倚不超过±0.4%(按干基灰分)。

采样精密度符合下表要求:

采样精密度(灰分,Ad)

原煤、筛选煤

≤20%

>20%

但不小于土1%

(绝对值)

土2%

(绝对值)

3.采样方式。

(1)采用皮带煤流采样,以时间基采取煤样,时间间隔应根据煤流负荷确定,一般情况为10~15min采一次。

(2)采用上船采样,应将采样点分布于整个采样单元,同时船仓各部分的煤都有相同机会被采出。

(五)采样方案。

执行GB475-2008中基本采样方案。

执行有限公司入厂煤采样方案。

(六)作业步骤。

1.当机械采样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投运时,必须进行人工采样。

输煤运行班长应通知采制班长到场确定采样方案。

2.采样人员进行人工采样前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准备好采样工具,煤样收集桶和做好人工采样记录。

3.皮带煤流人工取样时,应从皮带头部侧面用采样铲进行接取。

接取煤样时应握紧取样铲,防止因煤流冲击将采样铲击落打伤人员或损坏设备。

4.当采用上船采样时,先确定采样单元及子样个数,采样点的布置,再根据确定好的方案进行采取煤样。

(七)子样抽取。

采样时先用铁锹挖坑至0.4m~0.5m,坑的范围应大于铲的直径,并有一定坡度保证坑壁不会坍塌。

将滚落在坑底的煤块和矸石清除干净。

采样铲(子样量的大于4.4kg用大铲,否则用小铲)从坑底表面垂直(或成一定倾角)插入,一次取足1个子样的煤量,多不扔,少不补。

然后全部装入盛样桶或袋中。

要特别注意抽取子样时确保不要让大块煤由铲子中滑落或从铲外进入。

每个子样量合适且大致相等,子样不会从铲子中溢出。

七、煤样包装和标识

将每个采样单元中若干个子样合并装入密封的袋或桶中,并做好专用标签,煤样标签中有以下信息:

(一)煤的供应商(密码编号)、品种、标称最大粒度、批及采样单元的名称、驳船号;

(二)煤样类型(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煤样等);

(三)采样地点、日期和时间、采样人。

八、采样报告

(一)采样人员必须按规定格式、技术术语、法定计量单位和项目符号填写。

(二)填写采样报告不能用铅笔,必须字迹清晰,数据正确,纸面清洁,不应任意涂改。

(三)每个采样应有完整的采样记录。

 

燃煤制样作业指导书

一、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是根据国家标准方法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的,规定了制样相关人员职责及分工、制样员与设备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步骤,适用于有限公司入厂、入炉煤样的制备。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GB475-2008

煤样的制备方法GB474-2008

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管理办法

三、术语和定义

本作业指导书采用国标GB475-2008、GB474-2008中的定义。

四、职责与分工

(一)入厂商品煤制样由运行部制样班负责实施,运行部化学主管负责指导、监督与考核制样班的工作,并协调解决制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制样班班长接受运行部化学主管的指导、监督与考核。

负责组织制样员完成制样工作,并向制样员下达指令,检查制样员的工作质量,审核原始记录并对当班制样工作质量负责。

(三)制样员严格按本作业指导书规定及时完成制样工作,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质量负责,并认真填写原始记录。

五、制样员与设备要求

(一)制样人员。

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经专业培训且持有岗位合格证。

(二)制样设施、设备和工具要求。

1.制样室包括制样、储样、干燥等房间,应宽大敞亮,应不受风雨及外来灰尘的影响。

制样间面积应不少于50m2,应为水泥地面并装有通风除尘设备;堆掺缩分区还需在水泥地面上铺以厚度不小于6mm,面积不少于25m2钢板。

储存煤样房间面积应不少于15m2,不应有热源并不受阳光直射且无任何化学药品。

2.锤击式破碎机、对辊式破碎机、密封式研磨机以及无系统偏差、精度符合要求的联合破碎缩分机各1台。

3.适用于煤样粒度为13mm、6mm、3mm不同规格的二分器,孔径为25mm、13mm、6mm、3mm、1mm、0.2mm方孔筛和3mm圆孔筛,破碎缩分制样机。

4.十字分样板、平板铁锹、铁铲、铁锤、铁盘、台称、磅称、托盘天平(电子天平),毛刷、清扫工具和磁铁。

5.储存全水分煤样和分析煤样的严密容器。

6.可控制温度40~50℃的大型鼓风干燥箱。

六、安全注意事项

(一)制样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制样设备的使用维护方法。

(二)制样时必须戴安全帽,戴手套,穿胶鞋;通电制样机械应可靠接地,制样机械转动部件应有防护罩。

严禁用手触摸转动部件。

清扫制样机械时先应切断电源。

(三)制样员制样时必须戴专门的防尘口罩。

七、制样总则

(一)制样目的。

获得有代表性试样,用于化验、检测结果用来确定商品煤质量,或与供方核对煤质,核算煤价。

(二)试样类别。

制样过程中从共用煤样中分取全水分试样、存查煤样、制备一般分析试样。

(三)制样技术要求。

1.制样程序或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应无实质性偏倚,最大允许偏倚不超过±0.1%(按干基灰分)。

2.制样化验方差VPT为0.05P2,P为总精密度,VPT应控制在0.05~0.2之间,不应超出0.2。

3.每年对使用中的制样程序或破碎缩分制样机按GB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进行一次偏倚和制样精密度核验。

制样程序更改或破碎缩分制样机维修或更换后立即进行一次偏倚和制样精密度核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破碎缩分制样机、人工制样、联合制样三种方式进行对比偏倚和制样精密度核验。

(五)制样过程中要求不洒样、不漏样,操作要规范。

八、作业步骤

(一)接收煤样(总样)时,应同时接收煤样汇总表,其中需明确记录样桶数量,并详细检查样品包装情况,观察样品是否污染、同一煤样不同桶之间煤样外观是否有差异、煤样内是否混有明显的杂物等,如有异常,立即汇报班长,并将相关情况作好记录。

每次制样只能提取一个样品。

(二)破碎缩分制样机的使用。

1.破碎缩分机应按国标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破碎缩分机一般适用于外水分不大(明显干燥)的煤样(Mt≤8%)。

2.将一级破碎出料粒度调整为小于13mm,二级破碎出料粒度调整为小于6mm,一级缩分比调整为4:

1和8:

1(切割器活动开口垂直)。

调整完毕,一般不再变动。

3.用磅称称取总样重量,煤样重量应符合最小重量要求。

然后将煤样均衡地送入破碎缩分制样机进料斗。

交叉从二级缩分器两个料斗收集全部留样,留样应不少于3.75kg。

当留样量多于3.75kg时,使用6mm二分器缩分,使留样量达到3.75~7.5kg。

4.收集上述二级缩分器弃样,稍加混合,用九点法缩分或二分器取出不少于1.25kg,用二分器分成两份,一份作为全水分试样,装入严密容器并贴标签后迅速送化验室,一份作为全水分备查煤样,全水分备查煤样需要准确称量毛重和净重,装入严密容器并贴标签后迅速装入密码存样柜内。

5.将8.2.3的3.75~7.5kg留样用锤击式破碎机或对辊式破碎机破碎到小于3mm(圆孔筛),使用3mm二分器直接缩分出不少于700g作为存查煤样,直接缩分出不少于100g作为一般分析试验煤样。

存查煤样应按要求装入密闭容器封存。

6.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放入铁盘中摊成均匀薄层,在低于50℃的干燥箱中,直到连续干燥1h煤样质量变化不超过0.1%,即达到空气干燥状态。

然后用磁铁将煤样中铁屑除去,用3mm二分器缩分出80~100g在密封式研磨机中粉碎到全部通过0.2mm的筛子,装入100~150ml煤样瓶或其它严密容器中,贴好标签后送化验室。

(三)人工法制样。

1.当破碎缩分机故障停用或对破碎缩分机性能产生怀疑时,或煤样全水分很大(Mt≥10%)破碎缩分机不能使用时,或煤样重量小于最小质量要求,采用下述方法制样。

2.用磅秤称取总样重量,将锤式破碎机出料粒度调整为小于13mm,使样品全部通过破碎机。

3.用13mm二分器(煤样不太湿)或充分混合后用锥堆四分法(煤样太湿)将煤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稍加混合,用九点法缩分出不少于3kg,用二分器分成两份,一份作为全水分试样,装入严密容器并贴标签后迅速送化验室,一份作为全水分备查煤样,全水分备查煤样需要准确称量毛重和净重,装入严密容器并贴标签后装入密码存样柜内。

4.另一部分煤样,继续用堆锥四分法或13mm二分器(煤样不太湿)缩分保留不少于15kg。

如煤样太湿,可将保留的煤样转移到带空气循环的干燥箱(室),在温度不超过40℃干燥至煤样全水分Mt≤8%。

5.用锤式或对辊式破碎机把上述煤样破碎至出料粒度小于3mm(圆孔筛),使用3mm二分器直接缩分出不少于700g作为存查煤样,直接缩分出不少于100g作为一般分析试验煤样。

6.一般分析试验煤样处理同8.2.6条。

九、制样流程图

十、煤样制作过程的管理

避免煤样被污染,煤样不具有代表性,为此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在搬运、制备煤样的过程中要防止煤粒、煤粉和水分的损失及外来物质的混入。

(二)制样人员应穿专用鞋。

(三)煤样应放在干净的钢板上。

(四)全水分煤样制备要迅速。

(五)每次破碎、缩分前,机器和用具要清扫干净。

对于破碎机内部要打开后仔细清扫,并反复开停机,以排净滞留煤样。

(六)使用二分器缩分时,动作应规范,注意收集器不能有溢煤现象发生。

(七)使用九点法取全水分煤样时,应使用压板,确保煤饼厚度均匀。

十一、样品标识

(一)存查煤样必须在容器表面贴标签。

入厂煤存查煤样保留三个月,入炉煤保留45天。

如必须延长,统计人员应及时通告。

(二)存查煤样和空气干燥煤样应使用专用标签,注明样品编号(外来煤样注明供煤单位、供煤时间)、制样日期与时间、制样人等。

十二、作业记录

(一)原始记录,见附表。

(二)制样人员必须按规定格式、技术术语、法定计量单位和项目符号填写原始记录。

(三)填写原始记录不能用铅笔,必须字迹清晰,数据正确,纸面清洁,不许任意涂改。

(四)原始记录应归档保管,保存期不少于3年,对于未结算和有煤质纠纷的应长期保存。

附表:

有限公司试验煤样交接记录

 

附表

有限公司制样记录

样品编号

总样质量/kg

制样时间

制样人员

依据标准

GB474-2008

GB/T19494.2-2004

制样设备

□联合制样机□破碎缩分机□对辊破碎机□干燥箱□制样粉碎机

制样流程图:

 

备注

 

燃煤化验作业指导书

一、编制目的

燃煤化验作业指导书是为了规范有限公司入厂、入炉煤的化验工作,为确保发电用煤质量监督检验测试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特编制本作业指导书。

二、编制依据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5481-2000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要求GB/T15481-2000

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GB/T18666—2002

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GB/T483-2007

三、编制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实验室发电用煤检测分析工作所使用的方法、标准、仪器、原始记录的格式及报告处理等相关内容,适用于有限公司入厂、入炉煤检测分析工作。

(二)引用的标准。

序号

名称

标号

1

煤质及煤分析有关术语

GB/T3715-2007

2

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

GB/T483-2007

3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11-2007

4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212-2008

5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213-2008

6

飞灰和炉渣可燃物测定方法

DL/T567.6-1995

7

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

GB/T18666-2002

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15481-2000

(三)有关术语。

1.重复性。

在相同的测量条件下,对同一被测量进行连续多次测量所得结果之间的一致性。

2.再现性。

在改变了的测量条件下,同一被测量的测量结果之间的一致性。

(四)试验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试验工作流程。

(1)接到制样班送来的全水样、煤粉样、大灰、飞灰样,化验员验码对号正确之后在交接记录上签字。

(2)根据安排进行各单项试验(实验项目定期轮换制),一人测全水、全硫、大灰、飞灰;一人测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固定碳)、发热量。

(3)测定全水:

在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中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煤样(搅拌均匀),放入带鼓风的温度在105~110℃的干燥箱中干燥2小时,取出后冷却至室温称量,计算出全水的百分率。

如需检查性干燥试验,再干燥30分钟。

(4)测定空气干燥基水分:

在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中称取一定量的粒度0.2mm煤粉样(搅拌均匀),放入带鼓风的温度在105~110℃的干燥箱中干燥1小时,取出后冷却至室温称量,计算出空气干燥基水分的百分率。

如需检查性干燥试验,再干燥30分钟。

(5)测定灰分:

在灼烧至恒重的灰皿中称取一定量的粒度0.2mm的煤粉样(搅拌均匀),放入温度升至815℃的高温炉中,灼烧40分钟,取出冷却称量,计算出灰分产率。

如需检查性灼烧试验,再灼烧20分钟。

(6)测定挥发分:

在灼烧至恒重的瓷坩埚(带盖)中称取一定量的粒度0.2mm的煤粉样(搅拌均匀),在温度升至900℃的高温炉中,隔绝空气状态下加热7分钟,取出冷却称量,计算出挥发分的百分含量。

(7)固定碳的含量是通过计算得出的:

固定碳含量=100-空气干燥基水分-灰分-挥发分。

(8)发热量的测定(使用自动量热仪):

在镍铬燃烧皿中称取一定量的粒度0.2mm的煤粉样,放入氧弹中,充入过量的氧气,放入自动量热仪的内筒中,量热仪开始工作15~20分钟,根据内筒的温升测出煤粉样的弹筒发热量(做平行样)。

(9)大灰、飞灰的测定:

方法步骤同灰分的一致。

(10)所有实验项目测定完之后输入MIS系统,—人录入一人校对,录入完成后再全面审核一遍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班长或指定人员,再由班长或指定人员审核后提交部门。

(11)数据全部提交完成后把煤粉样放入煤分析室的柜内,每周在政工部人员的监督下将煤粉样放入存样室。

2.注意事项。

(1)分析试样取样前应将煤样充分混匀,八字摇瓶时间至少一分钟,称量时应多点取样,确保样品代表性。

(2)称量时应戴手套,防止煤样污染。

(3)样品称量范围严格控制在国标范围内,数据应及时记录在原始记录上。

(五)试验前应具备的条件及准备工作。

1.按照有关方法对与所进行的分析检测项目有关的初始状态(包括电源、供水、供气系统、检测仪器及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和确认,满足检测要求方可进行检测工作;

2.当初始状态不能满足检测要求时,应向专业负责人汇报,由专业负责人通知专业人员进行检修及处理并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检测工作。

四、试验步骤

(一)全水分的化验。

1.依据的标准GB/T211-2007。

2.仪器设备。

(1)空气干燥箱:

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制温度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2)浅盘:

由镀锌铁板或铝板等耐热耐腐蚀材料制成,其规格应能容纳500g煤样,且单位面积负荷不超过lg/cm2。

(3)玻璃称量瓶:

直径70mm,高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4)分析天平:

感量O.OOlg。

(5)工业天平:

感量O.lg。

(6)干燥器:

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7)流量计:

量程100~1000ml/min。

(8)干燥塔:

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3.煤样。

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样,煤样不少于3kg;粒度<6mm的煤样,煤样不少于1.25kg。

4.在测定全水分之前,应首先检查煤样容器的密封情况。

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工业天平称准到总质量的0.1%,并与容器标签所注明的总质量进行核对。

如果称出的总质量小于标签上所注明的总质量(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少的质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计算水分损失百分率,并进行水分损失补正。

称取煤样之前,应将密封容器中的煤样充分混合(八字摇瓶)至少lmin。

5.方法B2(空气干燥法)。

(1)粒度<6mm煤样的全水分测定。

①在预先干燥和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迅速称取粒度<6mm的煤样10~12g(称准至O.OOlg),平摊在称量瓶中。

②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通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空气干燥箱中,烟煤干燥2h,无烟煤、褐煤干燥3h。

③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20min),称量(称准至O.OOlg)。

④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至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

在后一种情况下,釆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⑤结果计算。

按下式计算煤中全水分:

式中:

Mt——煤样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m——称取的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m1——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单位为克(g)。

⑥水分损失补正

如果在运送过程中煤样的水分有损失,则按下式求出补正后的全水分值。

——煤样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百分率,%;

——不考虑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时测得的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当M1大于1%时,表明煤样在运送过程中可能受到意外损失,则不可补正,但测得的水分可作为试验室收到煤样的全水分。

在报告结果时,应注明“未经水分损失补正”,并将容器标签和密封情况一并报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