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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让爱国更有度

理性让爱国更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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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让爱国更有深度

2012年的9月18日,距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东北三省已经过去整整81个年头了,我想时间总会消除渴望和平的人们心中的仇恨,但是历史留给两国人民的教训,却是不应该忘却的。

防空警报划破长空,向中华儿女警示:

不忘国耻,牢记历史。

但是,总有那么些不和谐的声音让我们的心情不能平复。

2012年9月11日,日本政府签订“购岛”合约这一闹剧,再次将中国人民积蓄已久的反日情绪推向了高潮。

在全国各地掀起的反日活动中,我们大学生应该何去何从?

这成为了我——一名普通辅导员思考良久的问题。

现在的中国早已不是八国联军侵华时的中国,也不是甲午战争时的中国,更不是二次大战时的中国。

现在的中国是一个处在21世纪,经济飞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努力实现全面现代化的中国。

1985年3月4日,邓小平会见来访的日本商工会议所访华团时,以敏锐的洞察力深刻地指出,和平与发展是世界上真正的两大问题。

战争,作为解决矛盾的最终手段,带给祖国的只可能是经济的退后,和人民的流血牺牲。

可是,当今的很多人却不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

青年人,往往是最容易被蛊惑,最容易冲动,最容易被利用,也是最容易受伤的一群人。

在全国各地的反日游行中,我们所见到的一些不和谐现象令人痛心。

“爱国”这两个字,在我眼里光荣而神圣,相信你们也这么认为。

“爱国”本无错,可是一些地区的爱国活动到底带来了什么?

不仅没有使日本人清醒,反而重重地伤害了自己的同胞,让日本人耻笑。

在一些地方,反日游行活动变成了“打砸抢”,看着网络上那一张张中国同胞的财产在烈火下熊熊燃烧,我的心在滴血。

日本电视台公开播放了中国游行示威的一段录像,在录像里,一辆日本制造的汽车正在被砸毁,而车里还坐着惊恐的妇女,我想这样的游行示威,只会使我们的祖国蒙羞。

在那些混在人群中的寻衅滋事者脑海中,除了自己的利益之外,真的会有“爱国”二字么?

所以,对于广大学子来说,爱国绝不是愤怒的走上街头,大声呼喊两声爱国口号这么简单的事情。

在不同的时期,“爱国”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

当然,如果身处战争,那么爱国的形式单纯而简单。

那么身处和平之中呢?

难道就是呼吁暴力去解决问题么?

如果我们一味地不理性,盲目陷入混乱中,也许最终会让某些国家坐收渔翁之利。

我想,作为一名接受过高等教育大学生,你们应该懂得冷静地去思考,在中日关系正常化已经40年的今天,在中日两国正式签署东亚地区自由贸易协定的时候,钓鱼岛纷争为何会愈演愈烈?

这是小严老师留给同学们自己去思考的问题。

作为一名当代的大学生,爱国,并不能那样肤浅,要学会用理性的态度去看待问题,去寻求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我们要学会用正确的方法维护祖国的利益与尊严,懂得历史、懂得责任、懂得守法,让我们的爱国行为更有深度!

热爱祖国的根源在哪里,是祖国的强大,建立强大的经济体让他人依赖,建立强大的科技,让别人模仿,建立强大的军队,让敌人闻风丧胆,只会叫嚣的疯狗永远得不到尊重,冷静沉稳的雄狮才会让世人畏惧。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需要的是长期的韬光养晦,这需要我们每一位大学生的努力,你们肩负着祖国未来的希望,相信我们的祖国定会振翅高飞。

但在这之前,我们自己不能先乱了阵脚,“理性”二字应该成为我们在面对复杂局势时心中永恒的标杆。

老师你知道什么是战争吗?

亲爱的童鞋,你这个问题问的很好,其实战争没有发生的时候你觉得它离我们很遥远,但如果它就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对于百姓一定是恐惧。

其实战争离我们并不远,老师你一定没有经历过战争,遍地尸体,生灵涂炭,你一定没有感受过子弹穿过你身边的感觉,一定没感觉过你身边的人倒下,就剩你一人,或者只有那么一两个队友,战争是残酷的,

o在战场活着是偶然,死亡才是必然,百姓感觉到的与其说是对战争的恐惧,更不如说是对死亡的恐惧,大学生没有经历过生死,或者很少,呵呵,老师,我认为只有经历过鬼门关,在发言的话更有说服力吧。

嗯,我的确没经历战争。

也许你是一位经历过战争的老同志,但我真的能体会你所说的。

我们见过这样的画面太多了,武力解决终究说不准究竟孰输孰赢,而最终受伤害的还是黎明百姓,正如你所说的战争真的很残酷。

也许正因为爱国,才会让我们失去理性。

要避免打着爱国的旗号做出伤害同胞的事情,我们并不排斥必要的血性,这正是我们国家的军队在必要的时刻会采取的措施已警告某些国家。

感谢你的回复,你的观点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两者的关系正是我希望学生们去思考的。

确实,理性才是最重要的,血性只不过是一时的冲动

爱国确实不是喊一句口号这么简单的事,可是当发生这么大的事,校园里却平静地想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学生仍然只是关注着什么衣服好看,什么节目搞笑,所想的只有GPA,是不是“理性”的有点不正常

嗯,你说的很对,这点我也在思考,真希望她们明确每个阶段的重要任务,而不是虚度时光。

突然想起高中的班主任的一句话:

不要流于愤青的表面。

只有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才会蛊惑发动战争。

对于没有经历过战争年代的我们,既不要忙目热血,同时,我们是不是也该反思我们今天的一切是建立在先辈们用鲜血换来的~珍惜和平,发展祖国。

国若站,尔何为?

非理性的行为自然是不值得推崇的、但是想想那些对祖国无动于衷的人,到底如何才是正确的方法?

唤起国人内心真正的爱国热情,并化作自己在本职岗位上的兢兢业业,真的很重要。

你说都这点我也很赞同,现在有一部分人太过冷漠。

 

近来,钓鱼岛问题纷争不断,街头巷尾也充斥着议论声。

那么钓鱼岛问题的历史由来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小严老师在这里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有关钓鱼岛由来的资料,希望能帮助广大学子更清楚了解实际情况,清楚钓鱼岛的由来。

我们都知道,钓鱼岛事件发生时,中国外交部就表示:

钓鱼岛列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日本针对钓鱼岛列屿采取任何单方面的行为都是非法且无效的,中国政府和军队必将毫不动摇地捍卫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全面了解钓鱼岛列屿问题的历史和法理,以辩明是非。

这是理性爱国的基础,也是每一个大学生必须了解的历史知识。

一、钓鱼岛列屿的地理位置

钓鱼岛列屿,是中国东海台湾岛附属岛屿东北诸岛的东段岛链,包括钓鱼屿、橄榄山、黄尾屿、赤尾屿,其西段岛链,包括鸡笼山、花瓶屿、彭嘉山,俗称“中华海山”或“中华外山”。

而以钓鱼台为东北诸岛之中心主岛。

其中钓鱼台、橄榄山(今俗名南小岛、北小岛、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岩礁濑等)、黄尾屿、赤尾屿,总括地域名称为“钓鱼台列屿”或称“钓鱼岛列屿”,也简称“钓鱼岛”。

钓鱼台列屿及其所属广大海域,自然资源十分丰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沿海军政当局和台海两岸民众进行经营管辖和劳动生息的专属固定区域。

钓鱼台列屿由五个无人小岛与三个岩礁组成,位于台湾的东北与冲绳的西南,南距基隆102海里(1海里约1852米),北距冲绳首府那霸230海里。

如以中、日两国领土(包含无人小岛)计算,则钓鱼台列屿距离最近的中国领土彭佳屿与最近的日本领土先岛群岛各为90海里左右,所以,钓鱼台在地理位置上恰在中日两国的中央,这在海疆划界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钓鱼台列屿的八个小岛散布在北纬25度40分到26度及东经123度到124度34分之间。

钓鱼岛呈番薯形,东西长约3.5公里,南北宽约1.5公里,面积约4.3平方公里。

地势北部较平坦,南部陡峭,中央山脉横贯东西;最高山峰海拔362米,位于中部;其它尚有高程320米、258米、242米的山峰若干,及4条主要溪流。

位于东海大陆架上。

而日本冲绳琉球群岛则是大陆架之外的火山岛,并且琉球群岛处于东海大陆架上。

二、历史沿革

中国最早发现、开发钓鱼岛,通过先占取得主权。

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人民进行捕鱼、采药、避风、休息等活动的场所。

至晚到明代就已经被中国人民发现、利用和命名。

《更路簿》、《顺风相送》等中国古籍完整记载了中国渔民在此海域的航线。

在1895年前长达5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一直在平稳地行使这些权利。

琉球原是明、清两朝的藩属国,向明、清朝贡,明、清两朝均派遣使臣对琉球诸王进行册封。

钓鱼岛位于前往琉球必经的航路上,册封使臣前往册封琉球诸王,均以这些岛屿为航海标志,所记《使琉球录》等官方文书,详细记载了前往琉球途经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的航海经历,反复确认了中琉边界,史实说明钓鱼岛不属于琉球的范围。

中国政府有效统治和管理钓鱼岛,巩固了主权。

历代中国政府都将钓鱼岛列入疆域之内,采取开发、利用和管理行政措施,行使主权,进行有效统治。

1171年(南宋乾道七年),镇守福建的将领汪大猷在澎湖建立军营,遣将分屯各岛,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在军事上隶属澎湖统辖,行政上由福建泉州晋江管理。

明、清两朝均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列入疆土版图,划为海防管辖范围之内。

1562年(明朝)《筹海图编》、1863年(清朝)《皇清中外一统舆图》均有清晰规定和标示。

史实说明,中国政府通过多种形式管理钓鱼岛,有效行使和巩固了对钓鱼岛的主权。

三、钓鱼岛列屿的历史文献考证

众所周知,钓鱼岛列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它不仅是中国人民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开发使用和管理的,而且也是中国政府最早对其行使主权的。

中国对钓鱼岛列屿拥有无可争辩的原始权利,中国对其的主权不容侵犯。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中国对钓鱼岛等最先命名。

在明代文献中已见钓鱼岛、赤尾屿、黄尾屿的名称。

例如,1403年的《顺风相送》是现存记载中琉交流和钓鱼台列屿最早的史籍,其珍藏于英国牛津大学玻德林图书馆。

其后明清两朝多次派遣赴琉球之册封使(或副使),均载明钓鱼岛列屿的地理位置。

其中最早记载钓鱼岛列屿的使录为明嘉靖13年(1534年)陈侃的《使琉球录》。

第二,琉球王国与中国的边界自明代起便划分得很清楚。

对于地方分界,从中国方面看,地界是赤尾屿;从琉球方面看,地界是古米山(久米岛)。

这在陈侃《使琉球录》(1534年,“古米山,乃属琉球者”。

),郭汝霖《使琉球录》(1561年,“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古米山矣”。

),徐葆光《中山传信录》(1719年,古米山,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

)三则史料中清楚记载着中、琉两国的地方分界。

第三,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最早划入中国行政管制区域的时间,见诸明朝嘉靖41年(1562年)初刻的《筹海图编》卷一之《沿海山沙图》。

此书由中国东南沿海防倭抗倭军事指挥部最高指挥官胡宗宪主持,地理学家郑若曾执笔编撰的,具有官方文献性质,在《沿海山沙图》的“福七”、“福八”两图中,清楚地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划入福建的行政管制范围(东南海防范围)。

随着台湾于康熙22年(1683年)正式纳入清朝版图,钓鱼岛亦以台湾附属岛屿的身份一并纳入。

清代御史巡察台湾的报告与地方编修的福建省及台湾府的地方志,为我方论证最具权威性的历史文献。

其中包括:

清康熙61年(1722年)巡视台湾的御史黄叔敬(在左面加王字偏旁)所著《台海使差(在左面加木字偏旁)录》卷二《武备》列出台湾府水师船艇的巡逻航线,并称“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

乾隆12年(1747年)范成《重修台湾府志》及乾隆29年(1764年)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均全文转录黄叔敬(在左面加王字偏旁)的记载。

同治10年(1871年)陈寿祺的《重纂福建通志》更将钓鱼岛明载于“卷86‘海防’各县冲要”,并列入噶兰厅(今宜兰县)所辖。

从方志的“存史、资治、教化”性质而言,清代地方志书对于水师巡航泊于钓鱼台的记载,除了是历史记录,亦为清代持续不断行使主权的依据与表征,足以证明钓鱼台为噶兰厅冲要,并受之管辖,为台湾的一部分。

特别是清朝沈复著《浮生六记》第五卷《海国记》中有关钓鱼岛的记载,证明钓鱼岛在中国的领域之内,例如,其载“嘉庆十三年(1808年),有旨册封琉球国王……十三日辰刻,见钓鱼台(即钓鱼岛),形如笔架。

遥祭黑水沟(即东海海槽),遂叩祷于天后……十四日早,隐隐见姑米山,入琉球界矣”。

第四,琉球国地图中向无钓鱼岛诸岛。

康熙四十年(1701年),琉球国使臣蔡铎进献的《中山世谱》地图及说明中,记载琉球的36岛,其中并无钓鱼岛等岛屿。

日本出版的一系列有关琉球的地图中也都无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第五,从地理上看,钓鱼岛列屿属于中国大陆向东南延伸,为东中国海大陆架之隆起部分;从地质构造看,钓鱼岛列屿属于台湾北部大屯山火山带,而琉球群岛属于雾岛火山带。

同时,琉球群岛和中国东海大陆架间,还相隔一条深达2700米的冲绳海槽。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对钓鱼岛列屿的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开发和管理,构成中国对其拥有国际法意义上的领土主权。

四、钓鱼岛争端历史

1603年

日本进攻台湾失败

1879年

[14]同年,中日两国政府曾对琉球的归属问题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双方都认为琉球共36个岛,钓鱼岛等岛屿根本不在36个岛之内。

1885年

日本把扩张目标定为钓鱼台群岛,因清王朝反对,未果。

1894年

中日爆发“甲午海战”,中国战败。

1895年1月21日

日本内阁再次讨论,决定强行占领钓鱼岛,在岛上建立标牌(实际未建)。

1895年4月17日

战败的中国被迫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割让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

1900年

日本政府把袭用了几百年的钓鱼岛等岛屿的名称改为“尖阁群岛”。

1945年

日本战败,台湾岛重新回到祖国怀抱,各种国际文件均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归中国所有。

日本政府将附属于台湾岛的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交由美军占领。

由于琉球群岛(冲绳)被美国托管,因此钓鱼岛也成了美军“靶场”,由美军代管。

1970年

美国把琉球群岛的管辖权交给日本,同时把钓鱼岛"送"给日本,日本遂派出军队赴钓鱼岛巡逻。

而冲绳议会亦在这一年首次提出有关钓鱼岛的“领土防卫”问题,中国声明,表示抗议。

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还发动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

迫于舆论,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

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由各有关方面谈判解决。

日本政府拒绝谈判。

1972年

中日建交。

周恩来提出把钓鱼岛等岛屿的归属问题挂起来,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解决。

当时双方就这一点达成了协议。

1978年

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

邓小平副总理表示,钓鱼岛问题可留日后慢慢解决。

中国政府明确宣布,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留待子孙后代解决。

1979年

日本在钓鱼岛上修建了直升飞机场,海峡两岸都向日本提出了交涉和抗议。

1990年

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建灯塔,再次引发保钓风潮。

1992年

中国通过《领海及毗连区法》,写明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后,日本提出了“抗议”,我外交部重申:

钓鱼岛属于中国。

1996年

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新设置了灯塔。

中国外交部表示对这一事件“严重关切”。

海峡两岸都强烈抗议。

五、中国针对钓鱼岛列屿的立场

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中国政府宣布,中国的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1971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关于钓鱼岛主权的声明》。

该声明指出,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严正声明,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

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的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

中国人民也一定要收复钓鱼岛等台湾的附属岛屿!

六、日本窃占钓鱼岛列屿的经过

日本窃占钓鱼岛列屿的历史过程,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日本吞并琉球(1879年)。

日本在明治维新(1867年)以后,国势日盛,开始对外扩张。

1874年曾籍口台湾原住民杀害漂流至台湾的琉球人而率兵入侵台湾东南部,史称牡丹江事件。

1879年日本废藩置县,正式吞并琉球。

2.日本开始着手图谋钓鱼岛列屿(1885年)。

日本正式吞并琉球后,继续扩张领土。

根据现存于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国立公文馆、以及防卫省防卫研究所图书馆的相关文件,自1885年(明治18年)起,日本政府开始图谋侵占钓鱼岛列屿。

例如,根据《日本外交文书》第18卷(1950年)记载,1885年9月至11月,日本明治政府曾三次派人秘密调查,结果认识到钓鱼岛列屿并非无主地,而属于中国。

3.日本利用清朝甲午战争失败,趁势窃占钓鱼岛列屿(1895年)。

1894年7月,日本突然攻击赴朝鲜平乱的中国军队,两国乃爆发甲午之战,至10月底中方海军、陆军皆已战败。

1895年4月17日,清朝议和全权大使李鸿章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下关(马关)的春帆楼签订《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第2条规定,中国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与澎湖列岛。

就在签约3个月前(1895年1月14日),日本内阁鉴于甲午之战胜利在望,乃以“今昔情况已殊”为由,秘密核准冲绳县于钓鱼台设立国标。

日本对钓鱼台列屿的窃占,至此完成。

然而日本政府此一行动并未依据正常程序通过天皇赦令或以任何方式公告方式发布,因此外界毫无所悉。

事实上,冲绳县当时并未设立国标,一直到1968年相关争端发生后才设立。

日本窃占钓鱼台后,即许可其国民在岛上开发。

自1897年起,古贺辰四郎及古贺善次父子先后曾在钓鱼台上从事羽毛及鸟粪收集、标本制作、鲣鱼罐头工厂经营及农耕。

前后二个阶段,共历时约二、三十年,终因成本过高及太平洋战争爆发而终止。

日本窃占钓鱼岛列屿的经过也反映在其“基本见解”内。

日本政府声称对钓鱼岛列屿拥有领有权的文件为:

日本外务省于1972年3月8日公布的《日本关于尖阁列岛(钓鱼岛列屿)领有权的基本见解》。

其要旨为:

第一,自1885年至1895年,经过实地调查,认为钓鱼岛列屿是无人岛,也无清朝控制的痕迹,为此,于1895年1月14日在内阁通过了建立标志的决定,并将其编入日本的领土,所谓的“无主地”主张。

第二,钓鱼岛列屿属于日本琉球西南诸岛的一部分,不包含在《马关条约》第2条日本从清朝割让的台湾及澎湖列岛之内;也不包含在《旧金山和约》第2条日本应放弃的领土内。

第三,中国对根据《旧金山和约》第3条交由美国管治的区域(即琉球列岛境界)内包括钓鱼岛列屿在内的事实从未有过异议,表明中国没把该群岛视作台湾的一部分,该群岛无疑属于日本领土。

实际上,钓鱼岛列屿在明、清时期即为中国领土而非无主地,也不是琉球西南诸岛的一部分,而是台湾的附属岛屿。

这并非仅在中国官方册封史的文献中有记载,而是国际间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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