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1109438 上传时间:2023-02-25 格式:DOCX 页数:72 大小:50.2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监理规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2页
监理规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2页
监理规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2页
监理规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2页
监理规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监理规划.docx

《监理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理规划.docx(7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监理规划.docx

监理规划

斜坡道运输工程

监理规划

 

编制:

审核:

×××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斜坡道运输工程

监理规划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参建单位

三、监理依据

四、监理的工作目标、内容与范围

五、监理组织机构

六、监理设施

七、工程质量控制

八、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程序

九、工程进度控制

十、工程造价控制

十一、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2、监理工作制度

十三、监理工作程序

十四、监理工作协调的措施及方法

十五、旁站监理实施

斜坡道运输工程

监理规划

一、工程概况:

梅雁矿业有限公司嵩溪锑银矿位于梅州市北东方向,距离32km,行政上隶属梅县白渡镇管辖。

矿区北侧约1.1km处有梅县—松口镇的省道S332线(梅松公路)通过,矿区有水泥公路与S332线连接。

S332线西接G205国道,沿北东往松口镇方向途中与省道S223线连接;G205国道与G25(天汕高速)在梅县—蕉岭地段平行往南北方向延伸,沿途均有多处高速路出入口。

北可达江西、福建等地,南经梅州可通广州、深圳,交通十分便利。

主斜坡道位于矿区中北部0线和2线之间,井口标高+126m,井底标高-60m;斜坡道平均坡度为10%,转弯半径为20m,总长约1900m。

井口坐标:

X=2713233.54,Y=39426984.86,Z=+126.00m,方位角为309°,主斜坡道采用单车道,净断面:

宽4.2m,高4.2m,净断面积16.39m2,三心拱断面。

主斜坡道硐口采用全断面一次开挖的明挖法施工,采用翼墙式硐门;斜坡道口处支护采用混凝土浇筑,支护厚度为500mm。

斜坡道每隔200m左右设置会车道或调车硐室,会车道为平坡段,坡度为3%,长度为30m。

会车道净断面:

宽8.0m,高5.5m,净断面积39.21m2。

斜坡道作为主运输通道,内设人行道,作为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

斜坡道在施工时根据工程地质条件采用砼支护或喷砼支护,在岩石极稳固地段不支护。

混凝土永久支护厚度为300mm,喷射混凝土支护厚度120mm,斜坡道内两侧设有水沟。

主斜坡道与中段巷道连接部分采用斜坡道联络道,斜坡道联络道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单车道施工。

斜坡道为独头巷道掘进,为了掘进过程中工作面有满足要求的新鲜风流,并在放炮后能迅速排除排烟,设计在斜坡道与原回风斜井交叉处,开掘通风巷道与回风斜井相连。

通风巷道断面:

净宽2.0m,净高2.0m,净断面积4.84m2,三心拱断面。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广东梅县梅雁矿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院

施工单位:

广东省煤建集团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地方规章及有关规定;  

2、国家、行业有关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规程; 

3、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概预算和其他有关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5、委托监理合同;

6、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7、《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

8、《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

9、《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

10、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11、矿山井巷工程验收规范CBJ213~90

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2012.8.1GB50666-2011

13、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BJ218-89

1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矿山部分)建标[2001]92号

15、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有关规定。

16、设计图纸变更

17、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

四、监理的工作目标、内容与范围

(一)、监理的工作目标

1、质量监理目标

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事前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

建立全面的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从而形成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体系,尤其是强化承包人的自检质保体系的监理和运转。

工作中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预防质量通病的发生,确保各分项工程全部优良,创精品工程。

2、进度监理目标

要求施工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并督促其实施。

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控制,按月向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人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人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进场,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

3费用监理目标

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以工程量清单为总控,依据合同文件,认真核实工程数量和计量,审查签发付款证书。

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承包人要求额外补偿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争使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

4、合同管理目标

认真落实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控制与监理方的特殊作用,协调业主、承包人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

管理好合同,规范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5、信息管理目标

按照监理委托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及业主的规定,按期填报各种表格和报告,认真负责地做好监理的各项记录工作,搞好质量的评定、评分以及各种表格的统计、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种文字的处理工作,确保交工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及时和准确提供。

  6、组织协调目标

充分发挥监理作为第三方的作用,尽量组织和协调好参加该项目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处于有条不紊的工作状态。

7、监理服务目标

要发扬我公司健全的监理服务质量保证系统,全面贯彻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水平、一流的业绩、一流的信誉作为质量方针,全方位地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级和部优。

(二)、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1施工前认真审阅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就工程设计图纸中的问题与建设单位及设计院工程师沟通,充分理解建设单位意图和设计思想,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功能及系统组成做到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1.2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积极参加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协助建设方选择有能力、有经验的承包商。

 1.3认真做好施工队伍(特别是总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工作,包括人员、技术、施工设备,确保施工队伍素质与工程要求基本相适应。

 1.4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布置、劳动人安排,工具材料准备、预制中、半成品的生产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与工程建设总进度。

 1.5协助建设方程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工作,作好图纸设计交底,使总承包商及全体施工管理人员了解工程设计意图和要求。

 1.6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做好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使每个施工人员清楚各自工作的具体要求。

 1.7确认施工图纸的有效性。

对设计变更、工艺变动、材料变更、设备选型等都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8对各专项系统的主要设备、器材,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调整,掌握系统设备的详细资料、消除隐患。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2.1对专项系统及各分系统的重要部位,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双控制检查。

巡视和旁站相结合,确保工程质量。

 2.2监理工程师在巡视和检查中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可视质量问题的大小和轻重,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和“监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方、业主,并监督解决。

  2.3各系统的调试、试运转工作,要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进行,并按规范要求填写试验报告。

  2.4对承包单位报来的各项工程报验单,隐蔽单,监理工程师都要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施工工艺设计要求认真审查,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5整个施工过程,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班检),三按制度(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施工)进行监督。

 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3.1对已完工程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并及时提供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3.2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完工工程的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的结果进行复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的建议。

协助建设方组织竣工验收。

  4、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组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当建设方在使用中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或本监理公司在回访中发现影响使用的质量缺陷时,将派专人进行现场查验。

其结果在保修范围内,则通知施工方进行保修。

 (三)、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本项目特点和业主要求,我公司拟在本项目设置驻地监理组。

驻地监理组将根据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的履行监理服务。

根据合同文件其职责如下。

  1、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应对业主高度负责并与业主密切合作,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按监理规程和办法、监理服务协议、业主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交工及缺陷责任期进行全面管理,做到不玩忽职守,不徇私舞弊。

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引导承包单位的工作。

2、 向承包单位书面提供由设计单位出具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校验及验收承包单位施工放样。

3、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如不符则有权拒绝使用。

4、 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及必要时的停工令、复工令。

5、 全面审查承包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以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监督、管理,对工程质量负责。

6、对施工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检、现场监督,按施工程序进行旁站,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签认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单位返工或采用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7、审查承包单位在开工前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分割,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年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在签署意见后报业主。

8、检查和监督施工计划的实施,必要时可要求承包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以加快施工进度和要求承包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进度的权利。

9、 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监理工作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业主,并迅速会同业主和承包单位协商处理或要求承包单位救。

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承包单位不服从监理管理,监理有责任向业主提出中止施工合同并没收承包单位履约保证金和提供详细报告。

10、 发现承包单位施工现场人员的构成、数量以及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等与业主和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不符,施工单位有不称职人员,有对监理不尊重、不服从管理、监督的人员,有责令承包单位限期增加或撤换有关人员、设备的权利。

1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算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合格工程的数量和单价,并上报业主签认。

12、 按合同规定审查,签认中间计量,上报业主审批。

13、 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签发会议纪要;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工地各承包人(含指定分包人)的有关联席会议。

并有随时召集某承包单位或所有承包单位汇报、检查自身工作情况而举行会议的权利。

14、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及任何工程的施工程序做出变更提议,报请业主批准后变更并实施。

15、按施工合同规定,审查承包单位的交工申请报告,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应及时向业主报告,经审查批准后,签发全部或部分工程交工证书。

在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单位剩余工作计划,指示承包单位修复其工程缺陷,审查承包单位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报告,对工程进行最终检查和评价,签认《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缺陷责任期期间,承包单位不服从管理、监督、有权拒绝签认《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有权向业主提出扣除承包单位缺陷责任期预留款的建议。

五、监理组织机构

(一)、现场监理机构

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

成立广东梅县梅雁矿业有限公司嵩溪锑银矿开拓运输工程监理项目部。

其组织机构框如下:

姓名

专业

职务

×××

岩土工程

总监工程师

×××

工民建

总监代表

×××

工民建

监理工程师

(二)、监理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

  3.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3.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3.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4.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4.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4.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4.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4.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4.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4.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5、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5.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5.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5.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5.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6、监理设施

1、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

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

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

七、工程质量控制

(一)、事前控制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1.1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难点,明确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将施工图纸中的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整理、汇总后,上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以便进一步完善设计。

1.2明确工程中有特殊要求时执行的质量指标和验收标准。

1.3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关键部位,以及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要求,提出图纸中的技术难点。

2、对施工场地的控制

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保护。

3、检查总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设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对分包单位应审核以下内容:

3.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3.2分包单位的业绩;

3.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3.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3.5分包单位进场后,由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交代清楚各项监理程序,若发现分包单位有违反监理程序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单位停止分包单位的工作;

3.6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必要时可向承包单位提出要求分包单位参加监理例会;

3.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情况、人员情况、安全情况、分包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若发现分包单位由于技术、管理水平低,无法完成分包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撤换分包单位;

3.8总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资格的确认不解除承包单位应负的责任。

4、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及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4.1对施工中将要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检查鉴定书和试验报告,新材料要求有省备案材料;

4.2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对到场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要及时检验,必要时配合建设单位对生产厂家实地考察,以确定定货厂家。

4.3对于部分最新材料、半成品、设备设备等应在协同建设单位审查样品后,再同意进货。

4.4对于需要进口的材料,应有国家商检部门的证明,如发现质量问题不得用于工程上。

4.5对于进场的设备在安装前要按相应的技术说明书、设备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4.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对进场的材料、半成品、设备、器材等,应当根据它们特点、特性以及在温度、湿度、防潮、防晒等方面的不同要求进行存放。

以保证其质量。

4.7对国家及江西省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8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试验室进行核查。

4.9对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4.9.1审查承包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及性能是否符合施工需要。

4.9.2对施工中使用的水准仪、经纬仪、衡器、计量装置、量具等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是否有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

4.9.3对直接危及工程质量、人员安全的施工机械,如塔吊、施工电梯、混凝土搅拌机等,

4.10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4.10.1工程开工前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及文明生产措施,将审查结果书面答复施工单位,并抄送议价单位。

4.10.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掌握的原则;审核程序要符合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当前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和政策,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施工组织设计中工期、质量目标应与施工合同相一致;施工总平面图的布置应与地貌环境、建筑平面协调一致;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布置和程序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优先选用成熟的、先进的施工技术,且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降低造价有利;进度计划应采用流水施工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以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且工、料、机进场计划应与进度计划保持协调性;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4.10.3结合井巷工程实际,要求承包单位对涉及到专业性强的分项、有特殊要求、危险较大的分部(项)工程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可随工程进展程度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工程的重点或关键部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具体方案,经监理审查认定后方可施工。

并着重检查其组织方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不解除承包单位的责任。

由此引起的质量缺陷改正、工期延长、措施费用的增加,不应成为承包单位索赔的依据。

4.11对管理环境的控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2)、事中控制

1、立井、斜井(或硐室)掘进分项工程的监控要点:

1.1立井、斜井平巷(或硐室)掘进应严格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5.3.4条的内容进行验收,达到优良标准。

基岩爆破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图表齐全,爆破参数选择合理,并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要控制片帮和超挖,特别要杜绝欠挖。

该工序未经监理验收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1.2软岩(含破碎带)掘进监控要点:

掘进规格偏差应符合标准第5.3.5条的规定。

对于斜井过断层破碎带、含水层等特殊地层,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立井、斜井(或硐室)模板分项工程的监控要点:

应符合标准6.2.1条、6.2.2条、5.2.3条、6.2.4条、6.2.6条、6.2.7条和6.2.8条的规定。

3、巷道(或硐室)砼浇注分项工程的监控要点:

3.1严格检验混凝土的砂、石、水泥及钢筋的材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对不同砂、石料场,不同批的水泥、砂及石子,不同厂家、不同批的钢筋投入使用前要求施工单位在监理和甲方人员的见证下,开工前到符合条件的检验站做试验,只有取得合格的材质化验单或试验报告后才能用于工程上。

3.2井下严格控制混凝土的震捣,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地面监控混凝土的计量配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计量是否准确、搅拌时间是否达到要求等。

同时要防治井壁片帮或冒顶。

该分项工程应该旁站监理。

4、立井、斜井(或硐室)钢筋分项工程的监控要点:

4.1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钢筋均应有标志。

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分批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查对标志、外观检查,并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2钢筋的焊接接头双面搭接焊应大于等于5d,单面搭接焊应大于等于10d,且焊接接头的设置应满足GB50204-92的第3.4.7条;绑扎接头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接头的设置应满足GB50204-92的第3.5.3条。

4.3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必须有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其中,施焊试件的留置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天文地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