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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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服务合同
系统集成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中国电信[]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系统集成项目的设计、实施(建设)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词语、术语均以本条下列释义、表述为准。
1.1“本项目”指[],包括:
1.2“系统”指[]
1.3“系统集成”指[]。
系统集成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4“全网”指[]
1.5“初步验收”或“初验”指[]
1.6“最终验收”或“终验”指[]
1.7“免费服务期”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为期[]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二条合同标的及项目进度计划
2.1合同标的:
【】
2.2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系统集成,项目进度计划表见附件[]。
2.3本项目具体进度如下:
2.3.1[]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设计、实施方案的制定;
2.3.2[]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
2.3.3[]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全网初步验收工作;
2.3.4[]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全网最终验收工作。
2.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工作期可以顺延。
顺延的日期与甲方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的日期相等。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其中系统集成费[]元,培训及技术支持、服务费[]元。
3.2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3.2.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计人民币[]。
3.2.2甲方应于本项目全网初步验收合格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计人民币[]元。
3.2.3甲方应于本项目全网最终验收合格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计人民币[]元。
3.3上述款项由甲方按期一次性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在收到甲方每笔款项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等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3.4若根据合同第八条的规定,乙方有支付违约金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
3.5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若甲方中途变更方案或发生设备及其他服务的调整变化,相应费用的变化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6乙方的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账号:
户名: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条件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工作外,甲方还负责:
4.1负责内部相关协调工作,并为乙方工作提供必备的条件。
4.2负责协调专网使用的工作,为工程实施提供保障。
4.3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资料、数据、表格或系统要求。
4.4指派专人及时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
第五条方案认可与验收
5.1系统设计与实施方案的认可
5.1.1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系统设计及实施方案,甲方应当及时进行评审鉴定及认可。
5.2全网初步验收
5.2.1甲方接到乙方关于本项目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后,应在[]个工作日内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代表与乙方共同进行初验测试,经测试符合[附件]约定的初验测试标准的,则由甲方签署乙方提交的全网初步验收报告和初验合格证书。
5.2.2初验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进行重新调试,直至测试结果符合[附件]约定的初验测试标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初验不合格[]个工作日后,经乙方重新调试仍不能达到[附件]约定的初验测试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
已经支付的价款、费用应当返还,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
5.3试运行和最终验收
5.3.1初验合格后,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为[]。
5.3.2试运行应当符合[附件]中规定的标准。
如果出现不符点,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同时试运行期间根据更正和修改期间做相应顺延。
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所引起的应用软件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整个系统瘫痪,并且不能在试运行期内一段合理时间内恢复,试运行期将自系统恢复之次日起重新开始。
由于出现上述试运行期的顺延或重新开始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增加,乙方应当赔偿。
试运行最长不得超过[],超过该期间后仍不能达到[附件]的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就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已经支付的价款、费用应当返还,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
5.3.3试运行结束后,按[附件]进行终验。
终验由甲方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代表与乙方共同进行。
经终验测试符合[附件]约定的终验测试条件,由甲方签署终验合格证书。
终验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按照[附件]进行终验。
如果再次终验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就所遭受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赔偿。
已经支付的价款、费用应当返还,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
5.4因甲方要求改变设计方案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应按照甲方确认的延误期间作相应顺延。
本项目验收标准与方法详见[附件]。
第六条技术支持与服务
6.1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服务、设备维修支持、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
6.2乙方自甲方签署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为甲方提供为期[]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6.3免费服务期届满后,乙方收取服务费每年不超过[]元人民币,双方可以就技术支持和服务另行签订协议。
6.4如甲方变更本合同系统使用人、所有人和硬件所有人、持有人,应书面通知乙方。
本项目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第七条培训
7.1培训目的
7.1.1确保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地对系统进行运行、诊断、维护和管理;
7.1.2确保甲方相关业务人员对其使用的应用系统能熟练地操作和使用。
7.2培训内容
7.2.1网络管理和设备维护;
7.2.2数据库管理系统、可视化系统维护与管理;
7.2.3应用系统使用与管理。
7.3培训时间与地点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为甲方提供不少于[]个工作日的技术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应在培训日前[]日内向乙方提供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名单中不得包括非甲方人员。
由于培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具体培训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但是乙方必须确保培训质量能够达到上述培训目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构成违约。
8.2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终止合同的,乙方应返还所有已从甲方收到的价款、费用,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返还上述款项的利息。
8.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各阶段工作延期完成,每逾期7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不高于本合同总价款的10%。
如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总价款的1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合同并不影响乙方对上述违约金的支付。
第九条保密条款
9.1本合同一方(“资料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资料接受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等(以下简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
9.2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资料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且不得将该保密资料任何部分或全部进行复制或向第三方披露。
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章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资料接受方应对根据本合同接受的保密资料妥善保管,向其提供不低于向接受方自有商业秘密提供的保护之保护。
对于保密资料在资料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遗失、不慎泄露以及其他对其保密性存在现实或潜在损害的事件,资料接受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资料披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资料接受方必须销毁所有保密资料的复制件并将原件返还给资料披露方。
9.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因资料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资料接受方独立开发的;
(3)由资料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资料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处取得的;
(4)法律要求资料接受方披露的,但资料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资料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9.4本保密条款自资料披露方将保密资料披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年内有效。
第十条软件使用权和侵权诉讼
10.1乙方许可甲方为实现本合同规定权利根据本条使用有关软件(以下简称“软件使用权”)。
软件的著作权仍归乙方或其相关软件权利人所有。
甲方未获得除本条规定的软件使用权以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10.2如果有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使用本合同项目下系统侵犯了其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10.3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法院或行政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目下系统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酌情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系统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系统,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该系统。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十一条权利归属条款
11.1双方同意本项目合同项下新开发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开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应用软件,计算机编码,资料)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但是,先于本合同由乙方独自开发的任何计算机编码、程序、指令及相关软件文档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11.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履行系统维护和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属于甲方。
11.3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利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十二条税收条款
12.1双方将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税费。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3.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3.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在北京进行。
仲裁语言为中文。
14.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4.4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条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5.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5.3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年月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5.5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对合同进行修改,需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15.6合同附件是本合同规定的有关事项的履行步骤或细划,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一:
合同价格清单
附件二:
系统设计与实施方案
2.1工程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2.2系统集成方案
2.3项目总体管理方案
附件三:
网络节点清单
附件四:
项目进度计划表
附件五:
验收方案
附件六:
培训方案
附件七:
技术支持与服务方案
15.7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内容。
15.8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
使用信函通知的应采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
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15.8.1通知地址
甲方:
中国电信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15.9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5.10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
甲方:
中国电信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