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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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手段,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申请,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准许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获得从事某种活动资格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在我国,行政审批已被日益广泛地运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种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
据统计,我国现有150多个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审批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国防、外交、公安、经济、城市管理等20多个领域、50多个行业。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在行政审批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有些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因此迫切需要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
下面,结合XX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本文就如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简要分析。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
在我国原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审批是各级政府的一项最为广泛的职能,政府就是利用行政审批权广泛干预社会事务和微观经济活动,以致造成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
经过20多年来的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虽然政府职能从总体上有所转变,总的发展趋势在逐步缩小。
行政审批实质上是政府权力的具体运行,行政审批的无所不包和滥用,也实际上是政府权力高度集中和不断扩张与膨胀的结果。
而行政审批权的背后又潜伏着大大小小的不同利益,因而改起来很难。
一些政府部门死死守住“行政审批权”这块乐于经营的“领地”,不愿改革,从而使转变职能十分困难。
实践证明,不从权力配置入手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就难以真正到位。
这次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就是要从“权力配置”这个源头上崭断某些政府部门“增生”的权力触角,真正按照国际市场经济通行的规则,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政放权,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改进行政审批方式,规范审批程序和时限,将不必要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核准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这一改革实际上是在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上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真正从“全能”向“有限”转变,从“微观经济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从“运动员”向“裁判员”角色转变。
同时,通过这一改革,将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有限政府,加速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因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和客观需要。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行政审批是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的主要手段和方式,并由此实现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
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各级政府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用行政审批的办法来管理经济。
从大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小到公园的门票价格,都需政府审批。
今年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有的企业为批一个项目有时要跑几十个部门盖上百个公章,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事情还不一定办成,造成社会运转效率非常低下。
过多的行政审批对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是一大障碍,会扭曲市场运作规律。
可以说,不合理的行政审批,已经成为束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因此必须通过改革,建立科学的行政审批制度,才能进一步推进政府经济管理体制的创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宏观调控。
(三)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客观需要
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惩治腐败是倍受人们关注的社会热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任务非常艰巨。
从近年来许多政府干部,有的甚至是高级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看,大多数犯罪分子都是利用手中行政审批项目的权力,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发改委、外经贸主管部门,前些年在纺织品配额分配、审批外资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等方面也都出现过一些利用审批权受贿的案子,一些干部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源头上规范权力的行使,依法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有效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治本之策。
(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改进工作作风的客观需要
1998年机构改革以来,政府部门不断推进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由于思想观念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工作人员官僚主义作风仍然大量存在。
目前一些不应该审批的项目仍没有撤销,牵扯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加上“文山会海”和“精兵不简政”等问题,阻碍了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
政府部门应该切实转变职能,本来该企业,该中介组织去管的事情,政府不要大包大揽,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
政府只去做必须管的事情,管得少,才能管得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文件、会议自然也就减少了。
所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进一步推进“三个转变,一个提高”,解决“文山会海”和“精兵简政”问题的突破口。
二、XX市行政审批改革情况
(一)XX市行政审批改革历程
2000年以来,我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经过七轮的清理、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我市市本级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2006年XXX项减少到2013年XXX项,减少XXX项,减少了XXX%。
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轮:
初步探索(2000年10月)。
我市从2000年10月份开始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XX市改革政府审批审核制度和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及《XX市市级政府部门审批审核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下发后,标志我市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初步探索阶段,摸清了底数,列入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范围的单位XX个,共有XXX项审批审核事项。
第二轮:
分类清理(2006年下半年)。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XX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经清理汇总,全市有XX个部门单位,共保留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XX项(其中:
行政许可项目XX项,非行政许可项目XX项。
)
第三轮:
深化推进(2008年4月-2009年1月)。
2008年4月始,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2008年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拓展行政审批项目工作清理的范围和领域,单位对象扩大到XX个,经清理,我市保留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XX项(其中:
行政许可项目XX项、非行政许可项目XX项),服务类项目XX项。
第四轮:
简政放权(2011年4月-11月)。
2011年,我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增强基层发展活力,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行政效能。
经清理,我市XX个市级部门实施了简政放权,涉及行政审批项目XX项,(其中:
下放行政审批项目XX项,撤销行政审批项目XX项)。
第五轮:
新一轮清理(2012年4月-12月)。
2012年4月-12月,我市对市政府2009年公布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开展新一轮清理。
经清理梳理,XX个部门单位保留的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XX项(其中:
行政许可项目XX项、非行政许可项目44项),比2009年的XX项减少了XX项,精简了XX%。
保留市级转变管理方式项目XX项。
在2011年简政放权的基础上,2012年我市XX个部门再下放行政审批项目XX项,XX个部门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XX项。
2011-2012年,我市共下放行政审批项目XX项(其中:
2011年XX项、2012年XX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XX项(其中:
2011年XX项、2012年XX项)。
我市的简政放权工作受到省审改办的表扬。
第六轮:
再次清理(2013年4月-12月)。
按照《XXX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开展新一轮清理,取消和调整了一批市级审批项目,清理后共保留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XX项。
其中,XX个市本级管理单位保留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XX项(行政许可XX项、非行政许可XX项、管理服务XX项);XX个垂直管理单位保留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XX项(行政许可XX项、非行政许可XX项、管理服务XX项)。
第七轮:
承接调整(2014年2月-3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结合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2014年2月下旬起,我们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开展了新一轮的清理、调整,拟取消XX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下放XX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XX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含承接省政府下放的XX项项目),形成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送审稿)。
(二)XX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做法
我市行政审批工作主要依托行政服务中心运行,该中心进驻XX个市直单位和XX个公共企事业单位,入驻人员XX多名,共设立XX个独立窗口和XX个综合窗口(XX个委托单位),进驻项目XX项(其中行政许可XX项、非行政许可22项、管理服务XX项)。
1、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体系。
市本级行政服务中心、XX个县(区)行政服务中心、XX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已建立实体办事大厅,采取实体大厅和虚拟大厅相结合统一对外提供服务,村(居)便民服务点已建成XX个。
2、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2013年,已全面完成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任务,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完成率XX%,其它将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确保形成完整的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服务体系,实现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
3、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审批提速提效。
2013年8月,市本级“三办一中心”联合成立集中清理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审批四减五增”和备案事项集中清理活动。
经清理,市本级共保留审批项目XX项,其中,44个市本级管理单位保留XX项;XX个垂直管理单位保留XX项。
4、推行“马上就办”,打造“四办”服务模式。
围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要求,中心还重点打造“重大项目联审联办、便民服务即来即办、急难事项特事特办、共管事项同城通办”四大服务品牌。
2013年以来,市本级各窗口即办事项增加至XX项,可以容缺预审办理的事项已达XX项,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积极探索推行“同城(区域)通办”,并对事关经济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办事群众,提供上门、预约、延时、容缺等特色服务。
中心还提请市政府印发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六类并联审批(含建设、交通、水利、港航、内资、外资)等7个暂行办法。
通过设立联审窗口、定期召开联审例会、组织联合踏勘、建立联合审批前期报件业务培训制度等措施,加快重大项目审批的推进。
特别是推行行政默认,即按照并联审批联审默认、联合踏勘默认、超时默认等三个原则,对缺席联审例会、联合踏勘以及超期办结的,实行行政默认。
三、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思考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
对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运作。
对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审批程序严密、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效率明显提高,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得到严格执行。
(一)减少行政审批。
这既是改革的定量要求,也是改革的发展趋势。
这就是说,改革必须有定量标准,改革不能增加审批项目,只能使行政审批项目逐步减少,但关系到人民生存行业要强化审批,如土地、安全、环保等。
根据这个要求和目标,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必须进行清理,该淡化的要逐步退出,急需保留的一定要强化。
但是,这个定量要求,根本目的在于通过精简,找到最佳的“度”,以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规范审批行为。
这是改革的定性要求,也是针对我国原有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提出的改革目标。
鉴于我国原有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种种弊端,进行大刀阔斧改革,实现审批制度上创新,以及对行政审批这一政府管理行为做出宏观的、理性的分析,顺应和把握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真正实现行政审批制度的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在科学界定行政审批范围的基础上,应着力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改革行政审批方式,以便通过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服务基层,方便群众,服务社会,这也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1、简化审批环节和审批手续,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
对已经存在的审批程序现象进行理顺,对某些冗繁的多余环节,要坚决砍掉,要使审批程序制度化、法制化。
特别对热门项目,审批工作量较大的项目和需要多部门联合审批的项目,更需要简化审批程序。
探索推行审批工作“五办制”:
一是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
凡属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理的事项,做到即收即办;二是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
凡须经其他部门审批或现场踏勘的项目,管理部门应作出承诺,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理。
三是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
凡涉及当地经济和人民生活等重大事项,必须按联合办理的有关规定审批。
凡涉及当地经济和人民生活等重大事项,必须按联合办理的有关规定审批。
四是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
凡需上报审批的事项,承办部门应限时办理,并一包到底;五是核准项目明确答复制。
这些改革经验,是构建新的审批制度的实践基础,应从理论上加以总结提高,吸收带普遍性的东西,补充、完善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
2、贯彻政务公开的原则,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透明度是政府改进管理方式和作风的一项基本方法。
政府应在管理过程中尽量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建立相应的政务公开制度,如听证制度、咨询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增加政府政策、法规的透明度。
要使今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除个别保密项目外,都向社会公开,即要公开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让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进一家门办好,缴规定费办理,按承诺制办完”,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这些做法,都是政务公开的大胆实践,特别对物价、收费、市政、城管、环保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充分听取和吸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强化专家审查、咨询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3、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应从源头上抓起。
现在行政审批要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任何部门不能以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
不从这些源头上抓起,就难以对具体项目进行清理。
最好是着眼于制度创新,根据《行政许可法》对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到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大清理。
《行政许可法》已对行政审批的定义、原则、设定权、范围、标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使行政审批真正实现法制化规范化。
4、搞好便民服务窗口建设。
完善行政审批中心(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部门和单位进入该中心统一办公,形成集中式的服务窗口。
从实际出发开展各种形式的便民服务。
特别是对热门项目、审批工作量较大的项目和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项目,尽可能采取集中办理的方式以方便群众。
结合政府上网工程,探索多部门联网办理的管理新模式,改进审批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5、强化监督机制。
这是改革的根本保证。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要从行政审批全过程上建立和完善全方位的监督机制,而且要加强对改革过程的检查和监督。
特别要对审批制度本身强化监督,才能对不规范的行政审批行为起到震慑和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