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冷焊接强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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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冷焊接强条
焊前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表8-B-1: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检查项目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3.3.1.1钢材材质必须符合设计选用标准的规定,进口钢材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
钢材必须附有材质合格证书。
首次使用的钢材应收集焊接性资料和焊接、焊接热处理以及其他热加工方法的指导性工艺资料,按照DL/T868确认焊接工艺。
钢材符合的标准
设计标准:
实际标准:
施工图纸:
监造报告:
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
符合合同规定□
钢材购买合同:
钢材材质证明书
已提供材质证明书□
材质证明书:
焊接工艺资料及工艺的确定
已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工艺评定报告:
3.3.2.7首次使用的新型焊接材料应由供应商提供该材料熔敷金属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含常、高温)、AC1、指导性焊接及热处理工艺参数等技术资料,经过焊接工艺评定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供应商提供焊接材料材质证明,指导性焊接及热处理资料
已提供材质证明书□
已提供焊接工艺□
已提供热处理资料□
材质证明书:
指导性焊接工艺及热处
理资料:
工艺评定
已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工艺评定能适用于焊接□
工艺评定报告:
4.1.2锅炉受热面管子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子弯曲起点或联箱外壁或支架边缘至少70mm,同根管子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150mm。
管子焊口中心线与管子弯曲起点的距离
已复核□
对口记录:
管子焊口中心线与联箱外壁的距离
管子焊口中心线与支、吊架边缘的距离
同根管子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
表8-B-1续1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4.1.3管道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道弯曲起点不小于管道外径,且不小于100mm(定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不小于50mm。
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50mm,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500mm时,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500mm。
管子焊口中心线与管子弯曲起点的距离
已复核□
对口记录:
支、吊架验收记录:
管子焊口中心线与联箱外壁的距离
管子焊口中心线与支、吊架边缘的距离
同根管子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
4.1.5容器筒体的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封头弯曲起点应不小于容器壁厚加15mm,且不小于25mm。
相互平行的两相邻焊缝之间的距离应大于容器壁厚的3倍,且不小于100mm。
容器筒体壁厚,筒体对接焊口中心线与封头弯曲起点的距离
已复核□
焊缝记录(附图):
两相互平行的相邻焊缝之间的距离
4.1.6管孔应尽量避免开在焊缝上,并避免管孔接管焊缝与相邻焊缝的热影响区重合。
必须在焊缝上或焊缝附近开孔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a)管孔周围大于孔径且不小于60mm范围内的焊缝,应经无损检验合格;
b)孔边不在焊缝缺陷上;
c)管接头需经过焊后消应力热处理。
对管孔周围大于孔径但不小于60mm范围内的焊缝进行无损检验
已进行无损检验□
无损检验报告:
孔边避开周围焊缝缺陷处
避开焊缝缺陷□
管孔图:
焊后消除应力处理
已进行消除处理□
热处理记录:
4.1.7搭接焊缝的搭接尺寸应不小于5倍母材厚度,且不小于30mm。
搭接尺寸
已复核□
搭接对口记录:
4.1.8焊口局部间隙过大时,应设法修整到规定尺寸,严禁在间隙内加填塞物。
根部间隙
已复核□
对口记录:
严禁加填塞物.
无填塞物□
4.1.10除设计规定的冷拉焊口外,其余焊口应禁止强力对口,不允许利用热膨胀法对口。
禁止强力对口
非强力和热膨胀法对口□
对口记录:
禁止热膨胀法对口.
表8-B-1续2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4.2.3焊件经下料和坡口加工后应按照下列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组对:
a)淬硬倾向大的钢材,如经过热加工方法下料或制备,加工后要经表面探伤合格;
b)坡口内及边缘20mm内母材无裂纹、重皮、坡口破损及毛刺等缺陷;
c)坡口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表面探伤
已探伤□
表面探伤报告:
坡口外观及尺寸
无裂纹、重皮、破损
、毛刺等缺陷□
对口记录:
尺寸符合要求□
4.2.4管道(管子)管口端面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
其偏斜度Δf不得超过表2规定。
管子端面倾斜度
管子端面倾斜度符合要求□
对口记录:
4.3.2焊件组对时一般应做到内壁(根部)齐平,如有错口,其错口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对接单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得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
b)对接双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得超过焊件厚度的10%,且不大于3mm。
根部错口值测量
错口值在允许范围内□
对口记录: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表2管子端面与管中心的偏斜度要求
图例
管子外径(mm)
Δf(mm)
≤60
60~159
159~219
>219
0.5
1
1.5
2
焊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表8-B-2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检查项目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5.1.1允许进行焊接操作的最低环境温度因钢材不同分别为:
A-I类为-10℃;A-II、A-III、B-I类为0℃;B-II、B-III为5℃;C类不做规定。
焊接环境温度
环境温度符合要求□
见焊口记录:
5.3.2除非确有办法防止焊道根层氧化或过烧,合金含量较高的耐热钢(铬含量≥3%或合金总含量>5%)管子和管道对接焊接时内壁必须充氩或混合气体保护,并确认保护有效。
防止焊道根层氧化或过烧
焊接过程中已充氩保护□
见焊口记录:
5.3.3严禁在被焊工件表面引燃电弧、试验电流或随意焊接临时支撑物,高合金钢材料表面不得焊接对口用卡具。
工件表面检查
工件表面未有任何引弧痕迹□
外观检查记录:
5.3.11施焊过程除工艺和检验上要求分次焊接外,应连续完成。
若被迫中断时,应采取防止裂纹产生的措施(如后热、缓冷、保温等)。
再焊时,应仔细检查并确认无裂纹后,方可按照工艺要求继续施焊。
焊接中断,采取防裂措施
焊接中断后,采取措施□
措施及相关记录:
再焊时检查
检查无裂纹
见检验报告:
5.3.13对需做检验的隐蔽焊缝,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其他工序。
隐蔽焊缝的检验
已对焊缝进行检验□
检验记录:
5.3.14焊口焊完后应进行清理,经自检合格后做出可追溯的永久性标识。
清理焊口,自检
焊口已清理□
已自检□
焊工自检记录:
焊口标识
已标识□
焊口记录:
表8-B-2续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5.3.15焊接接头有超过标准的缺陷时,可采取挖补方式返修。
但同一位置上的挖补次数一般不得超过三次,耐热钢不得超过两次,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a)彻底清除缺陷;
b)补焊时,应制定具体的补焊措施并按照工艺要求实施;
c)需进行热处理的焊接接头,返修后应重做热处理。
挖补次数
符合要求□
返修记录:
制定补焊措施
已制定□
补焊措施:
重新热处理
返修后已进行热处理□
返修后已进行无损检验□
热处理报告,挖补后无损检验报告:
5.3.16安装管道冷拉口所使用的加载工具,需待整个对口焊接和热处理完毕后方可卸载。
加载工具卸载时间
焊接和热处理完毕后卸载□
对口记录:
5.3.17不得对焊接接头进行加热校正。
不得进行加热矫正
符合要求□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焊接检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表8-B-3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检查项目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6.1.4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焊缝,不允许进行其他项目检验。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合格□
外观检查记录表:
6.1.5对容易产生延迟裂纹和再热裂纹的钢材,焊接热处理后必须进行无损检验。
焊后热处理
已进行焊后热处理□
热处理报告:
无损检验
已进行无损检验□
无损检验报告:
6.3.3对下列部件的焊接接头的无损检验应执行如下具体规定:
a)厚度不大于20mm的汽、水管道采用超声波检验时,还应进行射线检验,其检验数量为超声波检验数量的20%;
b)厚度大于20mm、且小于70mm的管道和焊件,射线检验或超声波检验可任选其中一种;
c)厚度不小于70mm的管子在焊到20mm左右时做100%的射线检验,焊接完成后做100%超声波检验;
d)对于I类焊接接头的锅炉受热面管子,除做不少于25%的射线检验外,还应另做25%的超声波检验;
e)需进行无损检验的角焊缝可采用磁粉检验或渗透检验。
无损检验
已进行无损检验□
检验报告:
6.3.4对同一焊接接头同时采用射线和超声波两种方法进行检验时,均应合格。
射线和超声波检验
射线检验合格□
超声波检验合格□
射线和超声波检验报告:
表8-B-3续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6.3.5无损检验的结果若有不合格时,应按如下规定处理:
a)对管子和管道焊接接头应对该焊工当日的同一批焊接接头中按不合格焊口数加倍检验,加倍检验中仍有不合格时,则该批焊接接头评为不合格;
b)容器的纵、环焊缝局部检验不合格时,应在缺陷两端的延伸部位增加检验长度,增加的检验长度应该为该焊接接头的10%且不小于250mm,若仍不合格,则该焊缝应进行100%检验。
加倍检验
无损检验合格□
第一次无损检验报告:
第二次无损检验报告:
质量评定
已评定□
评定报告:
6.3.6对修复后的焊接接头,应100%进行无损检验。
焊接接头挖补后进行无损检验
已进行无损检验□
无损检验报告:
7.1.4管子、管道的外壁错口值不得超过以下规定:
a)锅炉受热面管子:
外壁错口值不大于10%壁厚,且不大于1mm;
b)其他管道:
外壁错口值不大于10%壁厚,且不大于4mm。
外观检查
合格□
外观检查记录表:
7.3.1同种钢焊接接头热处理后焊缝的硬度,一般不超过母材布氏硬度值加100HBW,且不超过下列规定:
合金总含量<3%时布氏硬度值≤270HBW
合金总含量3%~10%时布氏硬度值≤300HBW
合金总含量>10%时布氏硬度值350HBW
对进行焊后热处理的焊缝测量焊缝硬度
硬度合格□
硬度测量报告:
7.3.3耐热合金钢焊缝硬度不低于母材硬度。
对耐热钢焊缝进行硬度测量
母材硬度值:
焊缝最小硬度值:
硬度测量报告:
7.4.1焊缝金相组织合格标准是:
a)没有裂纹;
b)没有过烧组织;
c)没有淬硬的马氏体组织。
焊缝金相组织情况
焊缝组织合格□
金相检验报告: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结构焊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表8-B-4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检查项目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GB50205-2001~4.2.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钢材符合的标准
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实际标准:
施工图纸:
监造报告:
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
符合合同规定□
钢材购买合同:
GB50205-2001~4.3.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焊接材料材质证明
符合要求□
材质证明书:
GB50205-2001~5.2.2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焊工考试合格证
符合要求□
焊工合格证编号:
施焊范围
符合要求□
GB50205-2001~5.2.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一、二级焊缝检验
检验比例:
表8-B-4续1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JGJ81-2002~3.0.1建筑钢结构用钢材及焊接填充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的要求,并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其他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当采用其他钢材和焊接材料替代设计选用的材料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焊接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要求□
材质证明书:
材料代用设计意见
设计单位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
JGJ81-2002~4.4.2严禁在调质钢上采用塞焊和槽焊焊缝。
严禁塞焊和槽焊
符合要求□
JGJ81-2002~5.1.1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1、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钢材(包括钢材牌号与标准相符但微合金强化元素的类别不同和供货状态不同,或国外钢号国内生产);
2、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材料;
3、设计规定的钢材类别、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以及施工单位所采用的焊接工艺参数、预热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为施工企业首次采用。
焊接工艺评定
已评定□
工艺评定报告:
表8-B-4续2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JGJ81-2002~7.1.5抽样检查的焊缝数如不合格率小于2%时,该批验收应定为合格;不合格率大于5%时,该批验收应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5%时,应加倍抽检,且必须在原不合格部位两侧的焊缝延长线各增加一处,如在所有抽检焊缝中不合格率不大于3%时,该批验收应定为合格,大于3%时,该批验收应定为不合格。
当批量验收不合格时,应对该批余下焊缝的全数进行检查。
当检查出一处裂纹缺陷时,应加倍抽查,如在加倍抽检焊缝中未检查出其他裂纹缺陷时,该批验收应定为合格,当检查出多处裂纹缺陷或加倍抽查又发现裂纹缺陷时,应对该批余下焊缝的全数进行检查。
加倍检验
无损检验合格□
第一次无损检验报告:
第二次无损检验报告:
质量评定
评定合格□
质量评定报告:
JGJ81-2002~7.3.3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焊缝。
其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级焊缝应进行100%的检验,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11345B级检验的Ⅱ级或Ⅱ级以上;
2、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不小于20%,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11345B级检验的Ⅲ级或Ⅲ级以上。
一、二级焊缝检验
符合要求□
检验报告:
表8-B-4续3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DL/T678-1999
DL/T678-1999~4.3.2塞焊和槽焊的要求:
f)低合金调质结构钢不允许采用.塞焊和槽焊。
严禁塞焊和槽焊
符合要求□
DL/T678-1999~4.6.1焊件对接允许对口错位如下:
a)一类焊缝10%的板厚且不大于2mm。
b)二类焊缝15%的板厚且不大于3mm。
c)三类焊缝.20%的板厚且不大于4mm。
d)不同厚度焊件对口错位允许值按薄板计算。
错口量
错口量在允许范围内□
对口记录:
DL/T678-1999~5.1.11工卡具、引弧板和引出板等应采用机械加工或碳弧气刨或气割方法去除,严禁用锤击落;采用碳弧气刨或气割方法时应在离工件表面3mm以上处切除,严禁损伤母材。
去除后应将残留痕迹打磨修整,并认真检查。
严禁用锤击落工卡具、引弧板和引出板等
符合要求□
离工件表面的距离
打磨修整
DL/T678-1999~8.2.5焊缝同一位置返修次数一般不应超过两次,第三次返修必须经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并将返修情况记入产品质量档案。
焊缝的返修
符合要求□
返修记录: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超声波检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表8-B-5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检查项目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DL/T820-2002
5.5.3缺陷的级别评定
根据缺陷的性质、幅度、指示长度分为四级:
5.5.3.1最大反射波幅度达到SL线或Ⅱ区的缺陷,根据缺陷指示长度按表5的规定予以评级。
5.5.3.2对接焊缝允许存在一定尺寸根部未焊透缺陷,根据其反射波幅度及指示长度按表6的规定予以评级。
5.5.3.3性质为裂纹、未熔合、根部未焊透(不允许存在未焊透的焊缝)评定为Ⅳ级。
5.5.3.4反射波幅度位于RL线或Ⅲ区的缺陷评定为Ⅳ级。
5.5.3.5最大反射波幅度不超过EL线,和反射波幅度位于I区的非裂纹、未熔合、根部未焊透性质的缺陷,评定为Ⅰ级。
缺陷级别评定
符合要求□
检验报告:
表8-B-5续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DL/T820--2002
6.4.4.1不允许存在的缺陷:
性质判定为裂纹、坡口未熔合、层间未熔合、未焊透及密集性缺陷者;
b)单个缺陷回波幅度大于或等于DAC-6dB者;
c)单个缺陷回波幅度大于或等于DAC-10dB且指示长度大于5mm者。
不允许存在的缺陷
符合要求□
检验报告:
6.4.4.2允许存在的缺陷:
单个缺陷回波幅度小于DAC-6dB,且指示长度小于或等于5mm者。
允许存在的缺陷
符合要求□
检验报告:
7.4.4.1不允许存在的缺陷:
a)性质判定为裂纹、坡口未熔合、层间未熔合及密集性缺陷者;
b)单个缺陷回波幅度大于或等于DAC+4dB者;
c)单个缺陷回波幅度大于或等于DAC,且指示长度大于5mm者。
奥氏体中小径薄壁管
不允许存在的缺陷
符合要求□
检验报告:
7.4.4.2允许存在的缺陷:
单个缺陷回波幅度小于DAC+4dB,且指示长度小于或等于5mm者。
奥氏体中小径薄壁管
允许存在的缺陷
符合要求□
检验报告: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表5单个缺陷的等级分类
检验级别
管壁厚度
评定等级
A
B
C
14mm~50mm
14mm~160mm
14mm~160mm
Ⅰ
2/3t,最小12mm
t/3,最小10mm,最大30mm
t/3,最小10mm,最大20mm
Ⅱ
3/4t,最小12mm
2/3t,最小12mm,最大50mm
t/2,最小10mm,最大30mm
Ⅲ
3/4t,最小16mm,最大75mm
2/3t,最小12mm,最大50mm
Ⅳ
超过Ⅲ级者
注:
t为坡口加工铡管壁厚度,焊接接头两侧管壁厚度不等时,t取薄壁管厚度,t单位为毫米(mm)。
表6根部未焊透等级分类
评定等级
对比灵敏度
缺陷指示长度
Ⅱ
1.5
≤焊缝周长的10%
Ⅲ
1.5+4dB
≤焊缝周长的20%
Ⅳ
超过Ⅲ级者
注1:
当缺陷反射波幅大于或等于用SD--Ⅲ型试块调节对比灵敏度1.5mm深月牙槽的反射波幅时,以缺陷反射波幅评定。
注2:
当缺陷反射波幅小于用SD--Ⅲ型试块调节对比灵敏度1.5mm深月牙槽的反射波幅时,以缺陷指示长度评定。
射线检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表8-B-6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检查项目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DL/T821--2002
6.2.2分级评定
圆形缺陷的焊缝质量分级应根据母材厚度和评定框尺尺寸确定,各级允许点数的上限值符合表9的规定。
6.2.2.1Ⅰ级焊缝和母材厚度小于或等于5mm的Ⅱ级焊缝内,在评定框尺内不计点数的圆形缺陷数不得多于10个,超过10个时,焊缝质量的评级应分别降低1级。
缺陷级别评定
符合要求□
检验报告:
6.3条状缺陷的评级
6.3.1长宽比大于3的缺陷定义为条状缺陷。
包括气孔、夹渣和夹钨。
6.3.2条状缺陷的焊缝质量分级应符合表10的规定
条状缺陷的评级
符合要求□
检验报告:
表8-B-6续
强制性条文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DL/T821--2002
6.4未焊透的评级
6.4.1外径大于89mm的管子,未焊透的焊缝质量分级应符合表11的规定。
6.4.2外径小于或等于89mm的管子,未焊透的焊缝质量分级应符合表12的规定。
未焊透的评级
符合要求□
检验报告:
6.5根部内凹的评级
6.5.1外径大于89mm的管子,其焊缝根部内凹缺陷的质量分级应符合表13的规定。
6.5.2外径小于和等于89mm的管子,其焊缝根部内凹缺陷的质量分级应符合表14的规定。
根部内凹的评级
符合要求□
检验报告:
6.7综合评级
在评定框尺内,同时存在几种类型缺陷时,应先按各类缺陷分别评级,然后将各自评定级别之和减1作为最终级别(大于Ⅲ级者为Ⅳ级)。
综合评级
符合要求□
检验报告: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表9圆形缺陷的分级
评定框尺尺寸mm
10×10
10×20
10×30
母材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