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A60审核手册中文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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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A60审核手册中文版
(RBA6.0)
ResponsibleBusinessAlliance
审
核
指
引
(中文版)
2018年2月实施
首字母缩略词
学习本审核要求前,先熟悉一些专有名词缩写的中文解释,可以加深审核要求的学习和理解。
3TG
钽、锡、钨和黄金
AMA
由受审核方管理的审核
APM
审核项目经理
CAP
纠正行动计划
CFC
氯氟烃
CMA
由客户管理的审核
CPD
持续专业发展
CR
公司责任
CRMS
公司责任管理体系
EHS
环境/健康/安全
EICC
电子行业公民联盟
GHG
温室气体
ICT
信息和通信技术
IT
信息技术
IRCA
注册审核师国际注册机构
kWh
千瓦时
LE
劳工/道德
PDCA
计划-执行-检查-行动
QA
质量保证
RAB-QSA
注册员鉴定委员会-澳大拉西亚质量协会
RCA
根本原因分析
REACH
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
RoHS
危险物质的限制
WEEE
电气和电子设备废弃物指令
SAQ
自我评估问卷
SF6
六氟化硫
SWPPP
暴雨水污染预防计划
VAP
验证审核流程
VAR
验证审核报告
术语和定义
●优先不符事项:
严重不符事项,并且具有重大和立即产生的影响。
它们是预先确定的,如工厂有童工。
如果发现优先不符事项,审核师必须立即向工厂管理层和APM报告。
其他优先不符事项包括:
强迫劳工、可能直接危及生命或造成严重伤害的健康和安全问题,以及可能对社区造成严重且直接的损害的环境问题。
所有这些优先不符事项已经在审核协议中的问题区域用浅红色标出。
审核师将通知受审核方,对员工立即产生危险的问题应在尽可能早的时间(但不应迟于发现后的30天)纠正。
在采取纠正行动之前必须使工人脱离危险。
对优先不符事项,应采取遏制行动以消除威胁,并应在审核结束之前完成,且由审核方作为审核方备注在结论中列出。
这不适用于工作时间和社会保险,因为通常在审核结束前不可采取任何遏制行动。
●重大不符事项:
视为在管理体系中的重大失败-会影响体系产生满意结果的能力。
未实施既定的流程或程序或在流程或程序完全无效时可能会导致重大不符事项。
例如,组织未确认是否遵守适用的法规属重大不符事项。
●轻微不符事项:
轻微不符事项本身不会显示管理体系出现系统性问题。
它通常是孤立或随机的事件。
例如:
在内部审核时出现逾期纠正行动请求未决,或未根据条例的变化而修改程序。
●不符事项风险:
在有限的情况下使用此评级:
1)当没有充分证据(例如,不足3个数据点)可确定是否符合时。
由于时间不足或缺乏关键文档或个人时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2)存在冲突性证据时。
例如,工人面访信息与计划文档或管理层声明相矛盾。
3)条件或实践符合要求,但您认为,如果工厂管理层没有采取额外的行动或努力,则很有可能会发展成不符事项。
●不适用:
问题不适用于审核的整个工厂或工厂的各特定部分。
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不适用”这个回答并且应当以尽可能多的观察来取代此类回答。
●符合:
当审核小组确定工厂符合EICC审核标准的问题/规定时,应清晰声明此发现以平衡审核报告与一些良好或领先的实践。
●未纳入本次审核:
如果未评估某审核(AMA/CMA)或在现场没有足够的时间,EICC成员或合资格的审核公司可以使用此评级。
在验证审核(VA)中不能使用此评级。
●紧急或特殊情况:
是指工人须超过法定限度或EICC限度进行加班的不可预测的事件。
无法为此类事件制定计划,也不能预见此类事件。
此类情况的例子包括:
1)设备故障、电力故障,或者其他导致生产线长时间停工的紧急情况。
2)意外的原材料、部件短缺或质量问题造成停产。
在这两种情况下就都需要超时加班,以弥补损失的生产时间并兑现对客户的承诺。
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均有证据证明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超时生产期间之前的工作时间较短,并且有文件记录上述证据。
非“紧急”或“特殊”的情况包括:
1)旺季生产需求和新产品产量增加。
这两种情况都是可预测的,并且适当的计划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加班要求。
2)合同变更单大幅增加订单量或缩短交货期限。
客户与工作场所之间为此应进行诚信善意的协商并绝不应超过该工作场所按每周60小时或者该工作场所的法定最长工作时间计算的生产能力。
●工作时间:
是指个人从事有偿职业劳工所耗费的时间。
这是指员工有偿“工作”的实际时间。
国家劳工法律中规定了工作时间的各组成部分。
一些国家规定工间休息时间是有偿工作时间,一些国家无此项规定。
应查阅国家劳工法律,弄明白工作时间各组成部分的定义。
餐前和餐后的短暂工间休息可能被规定为有偿,因而是工作时间,但午餐或正餐可能不是这样。
如果国家劳工法律中未规定工作时间的各组成部分,则EICC接受,工人享有自由(用午餐/正餐、吃茶点、休息等等)并且不进行由公司强加的活动(如培训、行政职务等等)的那些工间休息为非工作时间。
●加班时间:
是指除当地法律或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每日或每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的有偿工作时间。
一些法律将加班定义为除每日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的任何时间,而其他国家规定只有超出每周标准工作时间的那段超额工作时间才是加班。
工人加班,则必须向工人支付额外的加班费。
●休假:
工人无需工作的日子。
通常,当地法律或国家法律要求每七天至少休假一天,EICC准则也有此项规定。
国家法律和当地法律也规定工人有权享有的法定节假日天数。
根据当地法律或公司政策(如果公司政策准许的休息天数多于法定最少天数),工人还可能有权享有病假、假期、产假、家中急事假及其他特定情况下的休假。
休假可能是带薪休假或无薪休假,这取决于休假类型、当地法律和公司政策。
●工人(属于工作时间和工资-加班工资的范围)
1)专门从事商品生产或服务提供的直接或间接雇用的工人。
2)小时工资因批量生产而升降的任何工人
3)使用任何当地加班法律的工人
RBA审核准则释义指引
在负责任商业(RBA)工作的组织www.responsiblebusiness.org正在努力提高全球供应链中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
这些公司承认确保安全的工作条件,工人受到尊重和有尊严,并且在生产制造时承担环保责任。
验证审计流程(VAP)是一种协作审计方法,目的是减轻供应链公司因多次提请社会审计而造成的负担。
根据RBA行为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就劳工、道德、健康、安全和环保实务实行优质、一致和有成本效益的标准行业评估,这一业界需要已由VAP满足。
如需了解VAP的更多信息,请联系:
RBA地址:
Suite330,1737KingStreet,AlexandriaVA22314,USA
RBA网站:
www.responsiblebusiness.org
©2017负责任商业联盟。
保留所有权利。
未经负责任商业联盟明确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以任何形式(例如电子或机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影印、录音录像或其他目前已知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任何信息存储或检索系统)复制或传播这些材料的任何内容。
根据《美国版权法》和相关版权法律,任何未获授权而对这些版权作品进行复制或分发均属违法,可能受到民事或刑事处罚。
【一般注意事项】
本附录概述了当前VAP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中描述的RBA行为准则规定或审核标准(auditcriteria,AC)关于对现场观察,文件审查,管理知识和理解以及工作人员的认识和理解要求。
这些在本附录中被称为符合性要求。
审计员必须符合所有的符合性要求才能达到该审核标准(auditcriteria,AC)的符合性。
附录还提供了额外的澄清,定义,细节和例子。
这些被称为额外协助。
额外的协助是对符合性要求的指导和帮助,但是它们本身不构成符合性的要求。
此外,本附录提供了对每个审核标准(auditcriteria,AC)评级不合格的指导。
以下说明适用于本文中的所有条款:
◎当RBA行为准则,当地法律,参与者政策或集体谈判协议(CBA)存在差异时,RBA将符合RBA行为准则的规定定义为满足最严格的要求(即使其符合RBA行为准则规定和法律要求)。
◎除非特定条款另有规定,否则法律不合格是主要(Major)不合格(例如,A3.1受审计方的工人周工时低于60小时/周,但大于40%的工人高于当地法律)或有另一个发现对该条款具有较高的不合格评级。
◎为了评级,要素被定义为任何列出的一致性要求。
◎受审计方与工人之间的所有沟通都必须使用工人能够理解的语言来完成,除非规定另有说明。
如果情况并非如此,那么相关方面至少是“重大”不合格(Major)。
◎所有的审核标准(auditcriteria,AC)都适用于所有工人,包括在工厂工作/从事生产/在仓库工作的临时工人、流动工人、学生工和合同工、直接和间接雇佣的工人,以及其他任何类型的工人/员工,但审核标准(auditcriteria,AC)特别注明仅适用于部分群体时除外。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提及符合性或不符合性的工人百分比是基于定义的样品。
◎根据ISO的要求,过程不需要书面形式(除非特别说明,审核标准(auditcriteria,AC)必须记录),但所有过程必须以一致的方式可验证地执行
◎本节中的“供应商”是指“下一级主要供应商”。
这与“供应商”不同,后者可以是工厂的任何供应商。
A、劳工
A1)自由选择就业
被迫、受束缚(包括债务束缚)或受契约约束的劳工;非自愿或剥削性的监禁劳工;受奴役或被贩卖的人口均不应使用。
这包括以威胁、暴力、胁迫、诱拐或劳工或服务欺诈等手段运输、窝藏、招聘、转移或接收易受伤害的人。
对于工人在工厂自由行动及进入或离开公司提供的场所,不应设立不合理的限制。
作为雇佣流程的一部分,在工人离开原籍国之前,必须以工人的母语向工人提供书面的雇佣协议,其中包括对雇佣条款和条件的说明;并且工人离开了他的祖国到达接受国时,不得替换或更改已签署的就业协议,除非这些变化均符合当地法律和提供相同或更好的条件。
所有工作均须出于自愿,工人应可以自由地随时离职或终止劳动合同。
雇主和代理不得持有或以其他方式毁坏、隐藏、没收或拒绝员工获得他们的身份证或移民文档,例如,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护照或工作许可,但法律规定可以持有工作许可时除外。
不应要求工人为其受雇而向雇主或代理支付招聘费或其他相关费用。
如果发现工人支付过任何此类费用,应将费用退还给工人。
A1.1不使用任何类型的被迫、非自愿或剥削性的监禁劳工、受契约约束或受束缚(包括债务束缚)、拐卖或奴役的劳工。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
不适用
【记录审查】:
1.自愿工作
1)人事档案和工作时间记录/工资没有显示任何形式的非自愿劳工
2.费用
1)所有费用和处罚都向工人披露
2)费用记录得到保存并向工人披露
3)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收费
4)任何费用都必须在发现后的90天内退还给工人
3.贷款
1)个人贷款的最高还款额为工人每月总基本工资的10%,包括最多六(6)个月的利息
2)教育贷款还款额不超过基本工资总额一年的10%;任何教育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
(1)年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
不适用
【记录审查】:
1.志愿工作
1)非自愿工作的例子:
缺乏工人同意工作,非法保留工资或福利,通过任何形式的奴役(例如签证,住房,工作交换培训),使用保安(武装或非武装的)保留劳动力
2.费用
1)除了附录13所列的可接受费用外,所检查的工资单,工资和其他记录显示没有违禁费用,过度费用,重大债务和/或重大贷款
3.附录13中规定的费用
1)如果费用未在附录13中具体列出,或者不符合任何示例类别,则外国劳务工不应被要求支付任何“当地工人不需要支付”的费用
★【评级】:
情况一:
对于未在90天内退还禁止收取的招聘和录用费,或者未在发现时酌定尽快退还的情况进行评级。
频数\占月基本工资的份量(比重)
≤100%
(≤1月基本工资)
>100%-150%
(>1月-1.5月基本工资)
>150%
(>1.5月基本工资)
≤1%、或3名或更少工人(以较多者为准)
轻微
重大
优先
>1%至5%、或多于3名但少于7名工人
重大
重大
优先
>5%至40%、或多于7名工人
重大
优先
优先
>40%
优先
优先
优先
★【评级】情况二:
除了未在90天内退还禁止收取的招聘和录用费,或者未在发现时酌定尽快退还的情况之外,对于所发现的其他情况:
优先
一
(1)个或一
(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对未给予合理通知而离职的罚金>三(3)个月的基本工资
2.工人提供了合理通知,但不能自愿离职或受到其他方式的处罚
3.在A1.3、A1.4或A1.5规定为优先级的情况
4.存在非自愿劳动力(除上述情况或主要不符合情况外)
重大
一
(1)个或一
(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离职通知期限长于更加严格的一
(1)个月或法律要求
2.对未给予合理通知而离职的罚金>一
(1)个月基本工资的60%(大约2-3周工资)
3.在过去的十二(12)个月里出现了历史性的非自愿劳工(情况已经被整改和系统没有更新)
轻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注:
A1各条款之间的关系规定如下:
1)如果A1.1是优先项,则A1.2是严重项
2)如果A1.3是优先项,则A1.1也是优先项
3)如果A1.4是优先项,则A1.1也是优先项
4)如果A1.5是优先项,则A1.1也是优先项
A1.2制定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不使用任何形式的被迫、非自愿或剥削性的监禁劳工、拐卖或奴役劳工。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
不适用
【记录审查】:
1.政策
1)制定了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程序
a)确保不使用强迫、抵债、非自愿或剥削性监狱劳工,被贩运或奴隶劳工
b)说明工人不需要支付费用,超额费用,存款或作为就业一部分而发生的债务
c)说明自愿或非自愿终止就业时,工人将支付所有工时的适当数额的薪酬
2)实施程序,确定每个外籍工人在开始工作前支付的任何费用和开支的具体数额
2.监测
1)监测与政策一致性的方法,监测报告和纠正措施可供审查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
不适用
【记录审查】:
1.政策
1)这适用于直接和间接的就业人员
2)政策和程序的范围是在招聘、雇用和雇用期间
3)说明工人不需要直接或通过工资扣除而支付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2.任何与工作人员就业条件有关的不合格情况,均应在其他地方的适当小节内报告(例如,如果工资延迟、不支付福利,则在A4中报告)
★【评级】:
优先
不适用
重大
一
(1)个或一
(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没有政策或程序(必须包括招聘和雇佣实务、终止雇佣关系和其他费用/保证金/债务)
2.未监控计划的效果
3.未向分包商和劳工代理商有效传达禁止拐卖或奴役劳工的规定
4.没有受审计方与劳工代理商和分包商的合同
5.在A1.1中的任何优先级情况
轻微
一
(1)个或一
(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针对招聘和雇佣实务实施了政策和程序,但就直接招聘的工人或通过劳工代理商/分包商招聘的工人而言,其中一个部分(例如,培训或传达、监控、纠正)缺失
2.对计划的效果进行了监控,但对所发现的情况未实施/没有纠正行动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A1.3在雇佣之前,根据法律要求,通过雇佣函/协议/合同以书面形式并使用工人所操的语言,向工人提供(如果是流动工人,则在他们离开他们的原籍国/地区之前)主要的雇佣条款与条件,并以他们的母语进行口头解释,使其理解合同的内容;工人离开了他的祖国到达接受国时,不得替换或更改已签署的就业协议,除非这些变化均符合当地法律和提供相同或更好的条件。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
不适用
【记录审查】:
1.当地工人
1)工人在雇佣之前,用员工使用的母语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过合同告知主要的雇佣条件
2)合同规定工人可以不受惩罚地辞职
2.流动工人
1)工人在离开他们的母国开始就业前,用员工使用的母语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过合同告知主要就业条件和条款
2)合同规定工人可以不受惩罚地辞职
3)在到达接收国时,就业协议中不得有替代或改变,除非这些更改符合当地法律并提供平等或更好的条件
4)合同遵守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流动工人的公约
3.用工人能理解的语言对工人的就业条件的关键部分进行口头解释:
1)工作性质
2)工作时间、休息日和假日
3)休假权利
4)福利(福利,住房,交通,制服,等等)
5)工人将缴纳哪些费用和数额
6)工资和工资扣除(包括社会保险的所有组成部分)以及如何计算这些工资和工资
7)提供其他的非法定要求的福利(养老金、保险,等等)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
不适用
【记录审查】:
1.当地工人
1)合同=雇佣信/协议/合同
2)惩罚=没有惩罚、罚款、暴力或扣发工资的威胁
3)任何合同变更都要申报,并与工人进行良好的沟通/谈判
4)根据法律和/或客户要求定义工人组(例如学生、实习生、派遣工等)
2.流动工人
1)合同=雇佣信/协议/合同
2)惩罚=遣返威胁、惩罚威胁、罚款、暴力或扣发工资
3)任何合同变更都要申报,并与工人进行良好的沟通/谈判
3.对这一发现出现优先等级,那么A1.1也要判定为优先等级
★【评级】:
优先
一
(1)个或一
(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改换了合同条件,条件大大变差(例如,降低工资,生产工厂不同,未披露住房、食品等的费用)
2.未在雇佣之前(如果是流动工人则在离家之前)沟通合同或条件
3.合同使用了限制工人自愿终止其雇佣的文句
重大
一
(1)个或一
(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没有签署合同,或合同未以母语拟定,或在出发前不提供合同(适用流动工人),但在开始工作之前已就合同条件(在流动工人离家之前)作过沟通
2.沟通过的合同或合同条件不完整(缺少一个或多个要素)
3.受审计公司和劳工代理商/承包商之间未签署合同
4.定义的工人小组组合(例如:
学生、实习工、派遣工人,等等)超出法律/客户的限制,且超幅>5%
轻微
一
(1)个或一
(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已提供合同,但合同不完整(例如,条款或条件缺失)
2.定义的工人小组组合(例如:
学生、实习工、派遣工人,等等)超出法律的限制,且超幅>1%但≤5%
不适用
1.法规没有要求劳动合同
远程核查
否
A1.4在录用时,雇主/劳工代理商或承包商(如果适用)不扣留工人持有的、由政府签发的身份证和个人证明文件的原件。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
1.工人可说明个人证明文件的存放位置
2.工人维持对其身份证件的管有或控制
【记录审查】:
1.政策
1)已实施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程序,规定不得保管或保存任何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工人拥有
1)工人档案中没有工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
不适用
【记录审查】:
1.政策/程序
1)如果获准,受审计公司可请求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副本
2.工人拥有
1)工人个人证明文件的原件(例如:
护照;工作签证/许可证;公民身份、居住证、身份证明、社会保障/保险卡/证明文件;出生证;银行证明文件;等等)
2)在某些国家/地区,当地法律要求雇主保管外国工人的个人证明文件。
在这些情况下:
a)所制定的程序应规定只能保管法律要求保管的个人证明文件
b)不得以任何方式篡改或损坏个人证明文件
c)如果工人提出请求,他们必须能在十二(12)小时内拿到这些证明文件
d)在任何情况下,保管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明、护照或工作许可证均不应收费
3.对这一发现出现优先等级,那么A1.1也要判定为优先等级
★【评级】:
优先
1.任何个人证明文件原件被损坏、隐藏、没收、非自愿保管或在提出请求时不予发还
重大
一
(1)个或一
(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保管了个人证明文件的原件
2.在法律要求保管证明文件原件的情况下,未制定有保管证明文件和/或工人拿回自己证明文件的政策
3.外籍员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在公司/劳工代理商/承包商提供的宿舍居住的任何工人,>5%的工人未获得自己可随时使用的安全的个人储物柜
轻微
一
(1)个或一
(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在法律要求保管证明文件原件的情况下,制定有安全保管的政策和程序,但工人无法在十二(12)小时内拿到自己的文件
2.在公司/劳工代理商/承包商提供的宿舍居住的任何工人,≤5%的工人未获得自己可随时使用的安全的个人储物柜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A1.5对工人的活动及基本的自由活动范围无任何不合理的限制。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
1.如果工人居住在场所(宿舍),宿舍的通行权是开放的,或者无任何不合理的程序限制或不适当的安全保卫限制,这适用于工人休息期间及他们离开厂区的自由
2.在必要时工人活动自由,享有基本的自由活动范围
3.工人不在工作时,可自由地离开受审计公司的场所或宿舍
4.无任何限制制度,如限制洗手间的使用
【记录审查】:
1.政策
1)存在有关活动自由的充分且有效的政策/程序
2.记录
2)进入和离开记录(如适用)表明无活动限制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
1.进入和离开场所的自由不适用于监狱劳动
【记录审查】:
1.记录
1)进入和离开记录,例如:
使用洗手间、喝水、出外就医、进出工厂/宿舍
2.对这一发现出现优先等级,那么A1.1也要判定为优先等级
★【评级】:
优先
一
(1)个或一
(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让工人处于健康或安全风险的任何情形(例如:
将工人锁在工厂或宿舍中)
2.以威胁解雇、向当局报告或类似严重威胁来限制工人的活动
重大
1.虽然已实施了政策,但仍通过威胁或罚款(但不是威胁解雇、向当局报告或类似严重威胁)来限制工人的活动
轻微
一
(1)个或一
(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未实施任何关于活动自由的政策或程序,但不对活动自由加以限制
2.使用了任何非胁迫性的限制制度/程序(如:
洗手间的使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A2)未成年工人
在任何制造阶段均不使用童工。
“儿童”是指任何不满15岁,或不满义务教育完成年龄,或不满该国家/地区的最小就业年龄(以这三个年龄中最大者为准)的任何人。
支持使用符合所有法律和法规的、合法的工作场所学习计划。
不满18岁的工人(未成年工人)不得从事可能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和加班。
参加者应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适当地维护学生记录、对具有教育职责的合作伙伴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以及保护学生权利,确保对学生工进行适当管理。
参加者应向所有学生工提供适当的支持和培训。
如当地法律未作规定,学生工、实习工和学徒工的工资应至少达到履行同等或类似任务的入门级工人的工资水平。
A2.1工人年龄不低于最小年龄。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
1.现场无疑似不到年龄的工人。
【记录审查】:
1.记录
1)人事档案样本显示,所有工人都超过最小年龄或超过公司政策规定的最小年龄(以这两个年龄中较大者为准)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