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XX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1074567 上传时间:2023-02-2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范文XX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范文XX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范文XX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范文XX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范文XX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范文XX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

《范文XX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范文XX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范文XX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

范文XX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XX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XX〕7号),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XX〕12号)和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教〔XX〕x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初中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初中入学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我县所有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一)继续坚持“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

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就读的权益。

  

(二)坚持“按计划招生,加强入学管理,促进均衡发展”的原则,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制止初中学校违规跨区域、范围招生和学生个人自主择校的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65%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辖区内初中,严格定向招生,使薄弱初中学校学生有更多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提升小升初招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分工

  我县小学升初中招生实行“乡镇管理为主,保入学,县协调监督,促均衡”的管理办法。

  

(一)xx外国语实验学校、海门外语实验学校、xx二中、xx四中等4所县城城区公办学校招生方案由县教育局制定并直接负责组织实施。

  

(二)除上述4所学校外的其他公办学校的初中招生实施方案由所在乡镇初中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报县招委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三)xx师范附属廉州实验中学实行自主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县招委会申报备案,经审核后通过县教育局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

  四、招生范围划分

  依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初中入学采取“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

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为本乡镇辖区,不得跨乡镇区域招生。

各乡镇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科学确定每一所公办初中的招生范围。

  

(一)乡镇辖区内只有1所初中的,该初中的招生范围为本乡镇辖区;

  

(二)乡镇辖区内有2所以上初中的,要采取地段划片(即为每一所初中划定招生服务地段)或单校划片(即为每一所初中划定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的方式划定每一所初中招生范围。

  片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论证。

  各乡镇初中招生方案须明确本乡镇内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办法,于7月5日前报送县招生办。

  五、报名工作

  凡要求在我县升读初中(含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均须办理初中入学报名手续。

  

(一)报名和分配入学时间

  全县县城公办小学升初中正式报名时间XX年6月20——6月30日,补报名时间7月5日,分配入学时间为8月20日;乡镇小学升初中正式报名时间XX年6月20——6月30日,分配入学时间为7月22日。

  

(二)报名地点

  .本县小学应届毕业生在现就读小学报名点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2.具有本县户籍、要求返回本县升读初中的县外小学应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个人报名和信息采集两个阶段进行。

  .个人报名

  报名时,学生和法定监护人须如实填写《xx县XX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将学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在报名表的照片框内,并交验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1)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要求在本县升读初中的县外小学毕业生须提供原学籍管理部门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及毕业学校出具并盖章的从全国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学籍卡。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县公办学校接受初中教育的,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或房产证、居住证明其中一项)、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中的任何一项)三项材料。

  (3)县城城区小学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如下列二项材料之一:

①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署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在县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以及购房完税票据;②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居住单位公房或公租房的,要由单位或房产部门出具的实际居住的证明和署名为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的水电费缴款凭证。

  城区小学毕业生报名时,学生须准确填写户口和住址编号,并根据学生户籍、实际居住地情况按城区招生办法填报入学志愿。

  学生填表、登记,以学生户口本为准。

《报名登记表》如有与学生本人电子学籍信息相同的栏目,则所填写的内容要一致。

  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学籍号等重要信息要填写、核对准确,如填写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信息采集

  

(1)各小学报名点负责按《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录入学生基本信息。

各校可利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报名学生信息,直接从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毕业生信息,按《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模板(Excel格式)》(附件2)要求选取或添加初中招生录取所需数据信息。

报读号统一使用学生的学籍号,不再重新编码。

  如有个别报名学生未建立电子学籍档案或无法从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毕业生信息的,则需要根据学生《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按采集模板的统一格式录入报名学生信息,并以学生身份证号为报读号。

  毕业生信息数据是初中入学的主要依据,信息采集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环节。

各毕业生所在学校必须要认真审核学生所填写的信息,反复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2)信息汇总及上报

  ①毕业生所在学校按《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模板》采集学生报名信息数据后,7月1日前将报名学生数据(Excel格式电子文本)和《报名登记表》(纸质)报送所在乡镇中心校。

  ②乡镇中心校以乡镇为单位汇总本乡镇各小学毕业生信息数据(Excel格式电子文本),于7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数据发送到县招生办信箱(hpzsb@)。

  六、入学办法

  

(一)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今年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免试就近”的入学办法,小学毕业生随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小学毕业生学籍、户籍、合法稳定住所相结合的办法划片分配升入初中学校就读。

  .县城城区公办初中采用多种招生方式相结合、分批次进行的招生办法,具体实施办法见《XX年xx县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合招委〔XX〕6号))。

  2.除县城城区外的其他乡镇公办初中采用分区划片的办法,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1)乡镇辖区内只有1所初中的,本乡镇内小学毕业生按对口直升的办法全部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2)乡镇辖区内有2所以上初中的,要科学合理确定划片方式,原则上采用地段划片或单校划片的划片方式。

  实行地段划片方式的乡镇,乡镇招生领导小组要根据各地段生源情况,统筹划分初中服务地段并组织分配,服务地段内生源过多的初中,超量的生源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分配到生源较少的初中就读;

  实行单校划片方式的乡镇,招生学校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

  3.军人子女小学毕业生升读初中按自治区教育厅、xx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驻桂部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zd﹝XX﹞1号)的有规定办理。

  4.在我县小学实际就读并具有我县小学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所在乡镇初中招生领导小组依据家庭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5.户籍、合法稳定住所分离的小学毕业生,视具体情况可按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二)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民办初中招生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采取文化课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考核录取学生,也不得在报名和招生阶段举行与入学相关的文化科知识笔试和面试,或通过培训机构搞变相招生考试。

  2.民办初中可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采用面谈方式招收新生。

招生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

严禁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

  3.民办初中招生要按照我县小升初的时间安排进行,凡已被民办初中录取并且交费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分配。

  4.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超班容量招生。

  七、录取工作

  

(一)小学毕业生信息管理、招生录取、录取名册打印等工作继续通过《xx县小学升初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完成。

  

(二)录取程序:

  .各乡镇初中招生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有序确定辖区内各初中入学学生名单。

  2.各初中招生学校按分配名单,在所有拟由本校录取学生信息数据的“所属区域代号”栏填写上本校区域代号,经反复核对无误后,将数据发送到县招生办邮箱。

  3.以乡镇为单位到县招生办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具体批录时间另文通知),逾期不予办理。

  4.县招生办将各初中招生学校的数据导入招生管理系统,直接打印《XX学校XX年七年级新生名册》(一式四份,以下简称新生名册),同时导出录取学生的全部信息,并办理招生批录手续。

招生学校按新生名册签发《新生入学通知书》,并凭新生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入籍手续。

  八、工作要求

  

(一)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各乡镇必须划定辖区内每一所初中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按生源地段或毕业学校相对就近均衡分配学生入学,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应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二)严格实行“先审批后入学”的管理制度。

任何初中学校在小学毕业考试前均不得进行招生登记。

未经招生部门审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向学生发放预录通知书或作出录取承诺。

  (三)初中招生以学籍信息确认入学对象,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止初中学校违规跨区域、范围招生和学生个人自主择校的行为。

对于学校擅自招收或个人自主择校、未经县招考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初中毕业参加中考时不得享受定向生资格。

  (四)各初中学校(含民办)要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各乡镇、各学校应根据本辖区实际,合理确定初中招生班级规模,班额应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如确有困难经上一级批准可适当放宽班额。

  (五)各乡镇、各学校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管理工作,禁止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建设费、赞助费、借读费、报名费等入学门槛费,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进入公办学校。

  (六)各单位、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召开教工会、学生会、家长会、宣传专栏、在社区、村委会张贴《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师生、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带的各种证件,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认真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政策咨询解答及有关问题处理工作,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

  (七)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小升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

  (八)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小升初”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与以查处;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究;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查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