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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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4篇

医疗机构人员廉洁从业行动三年实施方案

(2021-2024年)

根据XXX卫生健康委《关于XXX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医疗卫生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

坚持标本兼治,结合“三比一创”活动开展,在医疗卫生领域开展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打造一大批党建引领好、制度规范好、医德医风好、廉洁状况好、文化氛围好的“五个好”廉洁从业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形成“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且辨识度明显的廉洁建设模式,持续擦亮“厚德精医”卫健品牌,为高质量建设健康肃州贡献强大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__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XX

副组长:

XX

成员: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政股,闫菊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以党风引领行风,以干部带动群众,全面开展纠风工作,切实保障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整治范围

(一)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包

括诊所、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整治时间:

2021年-2024年。

四、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区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面落实落细廉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具体化、载体化、项目化建设任务,基本实现“五个好作风”(勤于学习的好作风、严谨细致的好作风、勤勉高效的好作风、务实担当的好作风、严格自律的好作风)目标,年度廉洁指数达到全市同类领先水平。

(一)党建引领好。

全面加强党对医疗机构的领导,把__领导真正融入到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治理各环节。

全面贯彻执行__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全面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

落实党内法规和医疗卫生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制度。

全面抓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的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全面推行责任清单制,实现责任具体化、个性化,并将责任清单向科室延伸,层层压实责任。

(二)制度规范好。

切实提高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及同级监督难题。

建立完善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小微权力”廉政风险预防和惩治体系。

落实重点岗位交流制度,行政管理重要岗位实行最长任职年限管理,临床科室重要岗位实行AB岗、交叉负责制。

强化采购、临床、财务、基建工程、组织人事等重点岗位风险分级预警制。

建立药品、耗材的日常监控和超常使用预警制度。

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加强招投标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

制定科学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体系,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制度。

深入开展“千人双评议”活动,推进行业约谈提醒等相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全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建立公立医院意识形态备案审查制度。

(三)医德医风好。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

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延伸到基层,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解决当前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医德医风和廉洁行医考评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提拔使用、进修深造和奖励惩罚的重要依据。

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个人诚信档案。

全面加强医院全体党员、职工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行业新风,引导全体医务人员自觉抵制错误思潮和不良风气,努力做高尚医德医风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切实增进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行业的认可度、满意度和美誉度。

(四)廉洁从业好。

坚持将廉洁从业作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根本,着力构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防治腐败长效机制。

建立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逐级签字背书作出遵守廉洁制度的承诺。

重点廉洁风险点全面准确排摸,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规定,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

全面净化医院党内政治生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聘请行风监督员、开辟行风专栏、设立举报箱、投诉、意见本、召开座谈会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文化氛围好。

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卫生健康职业精神,使之转化为医疗机构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的强大力量。

开展“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讨论学习活动,组织抗疫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巡回宣讲”,不断积聚卫健系统正能量。

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精神文明建设,设立廉洁文化专栏,开展廉洁典型评选、廉洁科室创建等,将廉洁文化、廉洁意识根植到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中。

开展廉洁系列宣教活动,组织重点风险岗位人员特别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到监所等实地参观,近距离接受“现身说法”警示教育。

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建设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医务人员队伍,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措施

按照“统一标准,分层监测,定期发布,动态管理”的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监测、评价、发布管理等工作,全区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统一规范开展“双十”行动,实现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载体化、清单化、可视化。

(一)“十个一”促清廉

1.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2.建立一份领导班子成员清廉责任清单。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经验交流会。

4.主要负责人每年到监督所等地接受一次“现身说法”式廉洁从业教育。

5.每年至少开展一场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卫生健康职业精神及依法执业专题宣讲活动。

6.每年确定一个以上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难题进行攻坚破解。

7.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厚德精医+公益品牌”送医下乡义诊活动。

8.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厚德精医”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9.每年组织医务人员观看一场廉洁教育电影或赠送一本廉洁教育书籍。

10.每年给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家属发放一份家庭助廉倡议书。

(二)“十行动”治乱象

1.坚决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

重点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深入开展打击涉及新冠肺炎疫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疫苗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及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

同时,鼓励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严禁虚标价格或超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以快速核酸检测为名实施的诈骗或故意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查严惩收“红包”、回扣行为。

一是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及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均应认定为“红包”,并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并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

二是全区各医疗机构要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当建立上缴登记制度。

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院内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本单位和__卫生健康局举报途径。

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清除“红包”产生空间。

3.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乱象治理。

一是持续整治收受“红包”等医疗乱象。

各医疗机构要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

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应当加强监管措施,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及时清除影响群众就医获得感的行风问题。

二是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

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依法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以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作为回扣治理重点,在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充分运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疗大数据监管、集采中选产品使用,开展回扣问题专项排查检查,对于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相关企业给付回扣、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是坚决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行业秩序行为。

各医疗机构必须落实管理职责,承担管理责任,规范医疗运行管理秩序,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要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哲停执业。

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

4.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专项治理行动。

5.为商业目的统方专项治理行动。

6.医疗机构违规收费专项治理行动。

7.出具虚假医学证明专项治理行动。

8.欺诈骗取医保资金专项治理行动。

9.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治理行动。

10.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专项治理行动。

(三)分层实施监测。

区卫生健康局统一部署,负责实施辖区内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监测工作。

监测评价工作注重从患者的角度来评估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成效,重点评估“就医选择更多样、看病流程更便捷、个人负担更轻松、服务态度更贴心、医患关系更信任”目标的实现程度。

根据形势任务变化要求,每年对监测评价指标内容作适当微调。

区卫生健康局定期或不定期实施监测,具体结合日常走访了解、专项检查考核、数据统计上报等方式进行,并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部分指标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监测评估。

(四)指数动态发布。

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指标监测结果每年1_月底前汇总,形成清廉医院指数,定期统一公布。

按照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指数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前两名加1分,最后两名扣1分,其他单位不扣不加),并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和调任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党工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领导小组,各股室、各医疗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成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阶段重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层层压实责任。

在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中要全面落实“三责协同”机制,切实推行清单制、预警制、提醒制、销号制“四制”管理。

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对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列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把廉洁从业建设任务和具体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人,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

积极探索数字赋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的方法路径,提升廉洁从业指数监测评价的科学化、可视化程度。

(三)统筹协调推进。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的整体谋划、协调推进,统一创建标准、监测指标、措施步骤、指数发布、结果管理,形成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创建全区“一盘棋”。

要紧密依托医联体建设管理机制,以强带弱、以大带小推进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形成汇点成片、连片成面的建设格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宣传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的宣传。

注重结合抗疫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进一步弘扬和展示新时代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信息专报制度,确定1名信息报送员,专门负责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信息日常收集和报送工作,总结分析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加强对广大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妥善处理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

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有序的就医理念,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1—2024年)

根据《xx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

自2021年至2024年,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红包”、回扣等突出行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采取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三个一批”措施,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采取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等措施,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二)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系统。

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突出行风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二)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原则;

(三)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原则。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教育学习,筑牢思想防线。

1.加强行业作风教育。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将行业作风教育贯穿于医院工作的始终,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XX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

利用医师节、护士节等活动,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

将行风教育作为医务人员上岗培训、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教育、职称晋升、医师定期考核的必要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

2.以D风引领行业作风。

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xx干部自觉带头,以D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

充分运用好开展XX教育的有利契机,以XX教育指引行风建设。

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3.开展专题学习。

医疗机构根据此次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围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规定和年度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确定教育的具体内容,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广泛收集廉洁风险信息,突出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警示学习教育,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钟长鸣,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防线。

医疗机构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领导班子带头、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开展行风教育工作,形成“头雁效应”,在此基础上,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确保此次行风教育实现100%覆盖。

4.营造良好氛围。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推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活动。

医疗机构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要求全面落实,强化广大从业人员对清廉文化建设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机构内部文化氛围。

(二)健全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5.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体系。

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机制,优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的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

医疗机构完善行风管理队伍,按照工作需要全面配齐本单位负责行风建设工作、具备相应知识储备、行业背景和工作能力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坚决落实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此次工作的第一承办人,进一步优化行风管理架构,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行风管理经办部门机构内的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承担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机构内行风管理政策制定、具体工作任务安排,院本级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息、质控、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全程参与、切实履行行风管理职责。

6.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构建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

医疗机构以本单位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为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借鉴患者满意度测评的做法和经验,在门诊挂号结算或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搜集工作线索,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工作机制。

(三)建立防范机制,遏制“红包”行为。

7.细化明确“红包”内容。

明确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通过各种方式赠予(给予)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因医务人员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赠予(给予)其财物均认定为“红包”,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

8.完善纠治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坚决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完善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上缴登记制度,畅通上缴渠道。

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

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形成纠治“红包”的高压态势。

9.清除“红包”产生空间。

医疗机构应当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诊疗资源分布信息,增加诊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为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提供便捷的查询和提示服务。

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严禁床位、检验检查、手术等转介行为,清除“红包”滋生土壤。

10.多措并举防控“红包”。

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

加强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重点场所的监管措施,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四)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回扣乱象。

11.严禁收取回扣。

医疗机构应当与相关医药企业着力构建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严禁从业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12.严守招采纪律。

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内控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在自治区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

13.严控药品耗材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落实管理职责,提高管理能力,承担管理责任。

规范医疗运行管理秩序,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加强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监管,对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14.严惩违规违法人员。

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加强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从业人员接洽营销行为的预警、监测,及时驱离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及时上报经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根据金额从严处罚查实收受回扣的从业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成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领导小组(附件),盟市、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临时性工作机构,专职落实此次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明确部门职责、拟定工作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并及时上报阶段性进展。

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细化、量化、硬化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二)发挥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

各地要依托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机制开展联合整治,加强部门间联动,对于经查实存在给付回扣、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企业信息要及时通报机制成员单位,依托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对涉案医药企业依据裁量基准采取相应措施。

由xx等部门对其可能涉及的其他违法经营活动开展调查,税务部门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税违法线索开展核查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本级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作用,强化“三医联动”,推动各部门对“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努力形成行风整治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舆论阵势。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及工作成效的宣传,注重运用多种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好工作成效,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要注意舆情信息收集、归纳分析,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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