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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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
通信枢纽工程枢纽楼风机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0年9月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供货合同书
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工程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通信枢纽工程枢纽楼风机设备采购
工程地点: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大街89号
招标内容:
枢纽楼的风机采购。
交货期:
合同签订,接业主单位生产通知单后60天(日历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通信枢纽工程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2
资金来源:
自筹
3
投标人资质:
详见“总则”
4
投标有效期:
60天(日历天)
5
投标文件:
正本1份,副本2份。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0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上午9:
30-11:
30,下午15:
00-17:
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
7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0年9月30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9
招标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建生联系电话:
03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内容所包含的货物采购、技术支持、协助安装及服务。
2、定义
“招标人”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风机供货商。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及资料和材料。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协助安装、验收、质保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项目说明
工程概况
3.1.1工程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大街89号,框架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层,建筑面积㎡。
资金来源:
自筹。
4、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通信枢纽工程枢纽楼的风机设备的采购。
具体包括:
风机设备供货;
协助安装所供设备、提供技术支持、所有设备的调试、验收;
所供设备自安装验收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的免费质保。
具体技术规格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5、投标人资质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的法人企业:
投标人是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万元以上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个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生产商或一个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同一个品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三、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
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并按其中各项要求编制和报送投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供货合同书;
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开标前招标人可能增补的其他资料、答疑纪要或补遗记录。
投标文件一经送达,即表示投标人确认了招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并据此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约做出了相应的承诺,承担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等法律责任。
由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投标失败或中标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负。
9、招标文件的解释与修改
本招标文件除封面外共有33页,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并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日内未提出需澄清或答复的问题,视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全部内容给予了认可。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招标文件的修改影响了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投标人提出后,招标人将视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四、投标报价说明
10、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依据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相应的技术资料。
报价方法
10.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逐项填报单价、合价及总价,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
10.2.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设备型号、数量、单价及总价。
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0.2.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为风机设备设备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含设备费、材料费、各种税费、包装费、运杂费、技术支持费、协助安装费、保险费、培训费及相关行政技术主管部门检验、验收直至调试合格并验收、交付业主使用的一切费用。
10.2.4投标人的报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但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向中标人发出的影响价格的变更通知除外。
11、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投标函
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备品、备件清单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售后服务及承诺
*注:
以上第项、第项所需资料开标时验原件,投标文件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4、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的表格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统一格式编制,内容应齐全。
如投标文件缺少主要内容,则将被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被拒绝。
投标人按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并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正、副本如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须加盖投标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方为有效。
每份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一册(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统一密封递交,并在密封处骑缝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注明以下内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通信枢纽工程
枢纽楼风机设备采购
投标文件
投标企业名称:
(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印章)
密封时间:
年月日
备注:
在开标前,不得启封。
如没按规定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在此期间修改其投标文件。
七、开标、评标与定标
17、开标
邀请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情况,所有参加本次招标、评标过程的人员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在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18、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
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9、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在评价与比较时将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货物质量、主要技术指数、参数、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
20、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方法确定中标人。
八、合同签订
21、合同签订原则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授标,并与其他单位进行谈判。
除招标人提出的合同条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外,如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如招标人没有充分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九、其它事项
23、招、投标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均应严格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凡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即终止其招投标活动,并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照要求签章的;
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投标有效期、供货期以及货物的技术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一、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
1.招标货物一览表(详见图纸)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排烟风机
HTF-I-11-15KW45360CMH730Pa
台
1
吊装,带减震装置
2
排烟风机
13000CMH760Pa
台
1
吊装,带减震装置
3
排烟风机
HTF-5-3KW7200CMH720Pa
台
1
吊装,带减震装置
4
排烟风机
18000CMH680Pa
电量:
台
1
吊装,带减震装置
5
排烟风机
HTF-III-731000CMH1000Pa
电量:
15KW
台
1
吊装,带减震装置
6
排烟风机
HTF-III-1157600CMH1200Pa
电量:
30KW
台
1
补风机吊装,
带减震装置
7
排风机
37000/20000双速CMH760/340Pa电量:
11/9KW
台
1
排烟兼全面通风吊装,
带减震装置
8
排风机
HTFC-III-3356100CMH979Pa
电量:
37KW
台
1
排风兼排烟落地安装,
带减震装置
9
排风机
14000/7200双速CMH700/200Pa电量:
台
1
排风,事故排风风机/排烟风机吊装,
带减震装置
10
排风机
10000CMH400Pa
电量:
台
1
补风机落地安装,
带减震装置
11
送风机
HTFC-III-3347660CMH800Pa
电量:
22KW
台
1
送风兼补风吊装,
带减震装置
12
送风机
12500/7800CMH470/200Pa电量:
台
1
吊装,带减震装置
13
斜流风机
4700CMH400Pa
台
1
补风,送风吊装,
带减震装置
14
斜流风机
10260CMH300Pa
台
1
落地安装,带减震装置
15
斜流风机
7000CMH480Pa
台
1
落地安装,带减震装置
16
斜流风机
13000CMH550Pa
台
1
落地安装,带减震装置
17
斜流风机
9400CMH350Pa
台
1
落地安装,带减震装置
18
混流风机
25000CMH1100Pa
台
1
补风吊装,带减震装置
19
混流风机
6800CMH715Pa
台
1
补风吊装,带减震装置
20
混流风机
7900CMH300Pa
台
1
排风落地安装,
带减震装置
21
混流风机
3400CMH216Pa
台
1
排风落地安装,
带减震装置
22
混流风机
5400CMH300Pa
台
1
排风落地安装,
带减震装置
23
混流风机
6700CMH280Pa
台
1
送风落地安装,
带减震装置
24
混流风机
3190CMH210Pa
台
1
送风落地安装,
带减震装置
25
混流风机
2130CMH250Pa
台
1
落地安装,带减震装置
26
混流风机
1750CMH200Pa
台
1
送风吊装,带减震装置
27
混流风机
3600CMH175Pa
台
1
事故排风吊装,
带减震装置
28
混流风机
16000CMH900Pa
电量:
台
1
补风机吊装,带减震装置
29
混流风机
31380CMH610Pa
电量:
11KW
台
1
补风机吊装,带减震装置
30
混流风机
37000CMH950Pa
电量:
15KW
台
1
厨房强送风吊装,
带减震装置
31
混流风机
320000CMH420Pa
电量:
4KW
台
1
补风机,厨房弱送风落地安装,带减震装置
32
混流风机
21860CMH900Pa
电量:
台
1
人防送风
33
排气扇
APB25D800CMH电量:
台
1
排风
34
加压送风机
SWF-I-8-15KW36000CMH900Pa
台
2
落地安装,带减震装置
35
加压送风机
16000CMH1100Pa
台
2
落地安装,带减震装置
36
加压送风机
SWF-I-11-22KW53000CMH1200Pa
台
2
落地安装,带减震装置
37
屋顶风机
13000CMH110Pa
台
2
落地安装,带减震装置
38
卫生间通风器
BPT15-24A210CMH电量:
30W
台
2
39
卫生间通风器
BPT18-44A500CMH电量:
44W
台
21
40
卫生间通风器
BPY25-56A800CMH电量:
150W
台
21
41
排气扇
2000CMH
台
1
42
排气扇
800CMH
台
2
43
贯流式空气幕
L=1200mm250W
台
8
44
插板阀
¢650
台
1
人防
45
油网过滤器
LWP-D
台
12
人防
二、本次招标电气设备明细及技术参数见设计施工图纸
1.通风设计
地上房间平时通过门窗自然通风,公用卫生间设有卫生间通风器,并通过屋顶排风机排至室外。
会议室通过屋顶排风机集中排风。
地下二层设备机房设有平时送排风系统,火灾时分区域排烟和补风系统。
地下一层车库设有送排风系统,换气次数6次/小时。
地下一层餐厅排风一部分由排风系统排出,另一部分作为厨房的进风,最终通过厨房排除室外。
地下一层厨房除有来自餐厅的进风外,设有炉前操作岗位送风空调。
车房设有全面排风系统和排油烟系统,厨房35%的排风量由全面排风系统排出,其余65%排风量从局部排油烟系统排出。
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浓度≯m3排油烟由厨房设备安装公司设计。
卫生间换气次数大于10次/小时;消防水泵房换气次数次/小时;动力站换气次数5次/小时;变配电室换气次数8次/小时,事故排风换气次数12次/小时;戊类库房换气次数次/小时。
2.排烟设计
地下车库排风兼做排烟系统,设备用房库房,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廊设有排烟系统,地上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区域设有机械排烟系统。
担负2个以上排烟分区的系统最大分区的双倍排烟量设计,切每台排烟风机最小排烟量大于7200cmh。
地下室排烟均设机械补风系统。
地下车库排烟量按6次/小时计算,其余按地面面积60立方米/平米计算。
系统划分详见表2
3.防排烟系统自控设计
消防状态下,关闭所有与消防无关的通风设备和电动风阀。
防烟楼梯间为自垂百叶送风口。
消防状态下,防烟楼梯间前室前加压送风系统的送风机和风机出口处的常闭防火阀同时开启,进行加压送风;开启火灾层及其上下层前室内送风口加压送风。
消防状态下,排烟风机手动或电动启动,进行排烟;当排烟温度达到280℃时,排烟风机房入口处的排烟阀熔断并连动关闭排烟风机及对应补风机。
消防状态下,气体消防灭火房间关联风管上的火阀电动关闭,保证房间完全封闭。
确认火灾过后,手动复位防火阀,同时开启该房间的事故排风机。
4.人防通风设计
地下车库战时转为人防物资库,战时设清洁通风、隔绝通风。
清洁式通风按清洁区的换气次数次/小时技术,隔绝防护时间≥2h。
二氧化碳允许体积浓度≤3%。
平战结合,平时排风机房转为送风机房,排风管道转作送风管道。
三、售后服务承诺、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条款
1、保修期、试运行期及售后服务
风机及配套设备保修期及试运行期为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算起12个月。
质保金为合同价的5%。
供货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全新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同时供货商应按合同要求免费提供维修和保养手册给业主。
在保修期及试运行期内,若非业主错误使用原因所致,则设备及系统损坏应由供货商免费负责供货,该经过修理的设备的质保期也相应顺延。
在保修期及试运行期内,供货商在接到业主书面通知(包括电传、传真、电报)后2小时内应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工地现场,履行其保修义务或处理紧急维修工作。
在试运行期内,供货商应派出人员参与系统的运行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在保修期及试运行期结束前,业主对工程进行全面性能检查并通知供货商。
供货商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和解决,费用由供货商负担。
在供货商解决了在保修期及试运行期内出现的所有技术问题后,业主应进行认可并发给供货商“最终验收证书”。
保修期及试运行期结束后,应业主要求,供货商仍有责任在合同所报分项价格基础上,以最优惠价格快速的提供设备配件。
售后服务
1.8.1招标人保留有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的权利。
1.8.2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保证产品的正常安全运行。
1.8.3提供最近的售后服务地址、联系电话和工作人员名单。
1.8.4承诺接到维修通知后,最快的响应时间。
2、违约责任
由于供货商的原因不能按时供货、所提供设备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未达到售后服务承诺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一切责任。
由于业主单位原因出现逾期付款、未按有关要求验收设备等原因使供货商延期交货等双方协商解决。
供货商由于资金、技术、质量、非不可抵抗力等原因给业主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供货商应承担全部相应损失。
3、保险
供货商应在合同执行期间为其派往现场的雇员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雇主责任险或社会保险局购买因工伤亡保险。
该保险须包含放弃追索权条款。
供货商应投保财产一切风险。
在业主单位提出要求时,供货商应为业主单位提供上述保险的保单或保险合同以及保险费收据以供检查和监督。
4、税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地方性法规和法令,业主单位应负责支付自己需交纳的税款和其他应付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地方性法规和法令,供货商应负责支付自己需交纳的税款和其他应付款项。
5、不可抵抗力
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人力不可抗因素(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战争、爆炸或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引起合同进度的延误,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尽快把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尽早恢复工作,双方应尽早协商并确定新的交工日期,并由业主单位发给供货商交货变更通知书,确定合同供货期后相应顺延。
不可抗力事件给双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各方自行负责,合同价格不得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作任何调整。
6、合同终止
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完全合同义务直至合同终止。
凡出现以下情形,业主单位有权通知供货商终止合同:
6.2.1按合同第15款,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
6.2.2当业主单位确信供货商已无履约能力时。
6.2.3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供货商在收到业主单位的合同终止书后,应立即终止合同执行但双方有权追究在合同终止前的违约索赔。
7、仲裁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双方或三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纠纷,可通过双方或三方的友好协商来解决。
若该协商在纠纷开始后不能在15天内通过协商解决。
任何一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将该纠纷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仲裁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凡产生的仲裁费用,概由败诉方承担。
在仲裁过程中,除非双方协商同意合同终止,否则双方必须继续执行他们各自的合同义务。
8、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均已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时失效。
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单方随意做出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规定与合同不一致时,以签订日期在后者为准。
合同由合同总条款和合同附件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一式九份,业主单位六份、供货商一份,其余两份用做备案。
9、供货商供货时应提供与之相关的资料
四、执行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
本工程应符合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18801-2002《空气净化器》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本招标文件提供以下投标内容的格式,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所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未提供格式的投标文件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格式。
本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如内容不够可按相同的格式扩展。
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