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常用的表达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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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常用的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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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常用的表达方式
篇一:
公文中的常用词语
公文中的常用词语
下边介绍一些公文写作中的常用语。
按语或称“案语”。
以发文单位的名义对所发文件、材料加以指导、说明的一种公文形式。
按语对下级的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按语可分为四类:
①说明性按语,说明材料来源和编发原因或特别说明何人要发和发至什么范围;②提示性按语,指出材料的中心、要点或提纲挈领地介绍其内容;③批示性按语,对下发单位作出指示、提出具体要求;④评论性按语,对编发的材料进行评论、表明意见和态度。
针对全篇材料的按语,一般置于正文之前,注明“编者按”或“按”;针对材料的某一部分的按语一般夹在文中加括号注明。
表态用语。
公文中表示作者意见、态度的词语。
据表态用语的轻重程度可分两类:
明确表态用语,如“应、应该、同意、不同意、责成、批准、支持、反对、不妥、照办、请核查、照此办理、遵照执行、贯彻执行、迅当办理、业已颁布、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取消、禁止、取缔、作废、阅处、存查、存疑、存档、”等。
模糊表态用语,如“原则同意、原则批准、似应、拟应、拟同意、研究执行、参照执行、供参考、可借鉴、酌情处理、酌情执行”等。
称谓用语。
公文中表示对机关、单位、集体、个人不同人称称呼的词语。
一般性称谓用语用于上对下、下对上、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如“本(厅)、我(厅)、该(厅)、你(厅)、本署、各有关部门”等。
表示尊重的称谓用语多用于下对上、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如“贵(厅)、××长”等。
党内一般称“××同志”。
承启用语。
公文中承上启下的词语。
常用于通知、决定、报告、计划、规章制度等文种。
其特点是前以一介词结构承接上文后用一固定的结构形式引起下文,如“根据……特作如下决定”、“为了……提出如下意见”、“为此、对此”等。
承启用语的上文一般较简短,下文是文中内容的主体部分并多用条款形式表达。
告知词语。
指公文中表示告诉使知晓的用语。
如“见告、速告、电告、转告、收悉、得悉、已悉、示知、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等。
公布词语。
指公文中表示将法令、文告、指示、事项等公开布告、明令”等。
简称用语。
指公文中经过简化的词语。
其作用是可使行文简
洁,内容概括鲜明便于掌握和记忆。
地名、机关名称使用简称必种方式:
(1)节缩式,如“外长”。
(2)统括式,如“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简称为“三不主义”。
(3)选点式,如“九·一八事变”“南昌起义”等。
结尾用语。
公文中表示全文结束的词语。
不同的文种结尾用语也不同。
如请示的结尾用语可用“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妥否,请批示”“上述意见如果可行,请批准”等。
报告的结尾用语可用“以上报告如有不当请指示”“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执行”等。
申报备查、待备案、请核准、见复、查复、此复、示复、请复、请复示、盼予答复、切切此布、此令、此据、请照办、请予审批、望予审批、函告、专此函达、特再重申、特再函询、谨致、谨报、特先函商、特先联系“等也都是常用的结尾用语。
经办词语。
指表示通过或责成有关人员或部门加以办理的词语。
如经、经查、经与、经向、经管、径送、径自、径与、径向、后经、业经、均经、现经、拟经、一经、业于、接办、接洽、存档、查阅、查禁、拟建、拟定、拟订、悉数、悉心、责令、责成、承转、定夺。
开起用语。
公文中用在正文的全篇或段落的起首开端表示行文目的、依据、原因、背景等的词语。
如“兹、兹因、兹悉、兹就、兹据、兹经、兹介绍、兹定于、兹有兹派、兹聘、欣闻、欣悉、欣逢、欣值、据报、据了解、据核实、据、根据、依据、际
此、值此、关于、为了、
由于、鉴于、随、随着”等。
模糊语言。
根据正确反映公文思想内容的需要有意识地运用模糊性的语言达到表述上的准确性的写作方法。
在公文写作中正确地运用模糊语言,可提高语言表述的准确性、概括性,给一些问题的阐述留有回旋的余地。
模糊语言一般运用于表述内容是带有模糊性的概念,暂时无法实施但又必须说明的内容,需要留有回旋余地的内容,类举的事例不能全部列出的内容等。
常见的模糊语词有:
(1)表示时间的如“现在、最近、近日、近几天、前几天、今年以来、正在、一度、上午、早晨、中午、下午、晚上、适当时候”等等;
(2)表示范围的如“每、各、有的、部分、少数、一些、个体、某种、某些、有关、以上、以下、等、多数、大多数、主要、绝大多数”等;
(3)
很、极、显著、逐步、有所、进一步、基本上、大体上、普遍、几乎、原则上、酌”等;(4)表示频率的如“经常、多次、不断、反复、接连、再次、往往、三令五申、连续”等。
判断词语。
公文中表示肯定或否定决断的用语。
如“系、显系、纯系、确系、果系、均系、均为、不予、不当、不妥、不法、不宜、不符、不力、为好、为宜、为妥”等。
批语。
上级机关对下级来文或有关资料的指示性语句。
按用途可分为:
批复下级请示的批语、批转下级报告的批语、批示有关资料的批语。
批转用语。
公文中表明对下级来文批示意见或向下批转、转发公文的词语。
常用的有“批示、审批、阅批、核阅、阅示、核示、批转、转发、颁发、印发、发布、公布、周知、函发、下发、下达”等。
谦敬用语。
公文中对行文对象表示礼仪、敬重的用语。
多用于公文的开头或结尾处。
按使用范围可分为:
各种行文通用的如“请、奉告、奉悉、奉送、奉还、谨、谨悉、敬悉、谨启、拜托、拜会、拜读、承蒙、光临、光顾、缅怀、不胜、惠于、鼎力支持、大力协助”
;
见教、见谅、”;
等。
期请用语。
公文中表示作者某种期望和请求的词语。
多用于上行文,有时也用于平行文和下行文。
常用的期请用语有“请、敬请、恳请、即请、提请、报请、拟请、送请、务请、提请、呈报、上报、报批、报送、希、望、希望、即希、尚希、尚祈、尚盼、切望、热望、务希、恳予、希予、希将、希能、盼、切盼、如蒙”等。
强调用语。
公文中表示突出强调的用语。
如“必须、必需、务必、务须、务期、务请、特此、特予、特请、均须、均应、切记、切实、切勿、切切、非经、不得、严禁、严词、鉴于、基于”
等。
篇二:
公文专用词汇及几类特殊表达方式的语言运用
公文专用词汇
公文专用词语是在长期行文实践中形成的、有约定俗成的特定含义、使用频率较高的固定词语。
它们已经成为公文语言体系中一个最稳定、最程式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掌握并恰当运用这些专用词语,可使文章语言简明、格式规范、行文庄重得体。
经常使用的公文专用词语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开头用语。
如:
“根据”、“依据”、“按照”、“依照”、“遵照”、“为了(为)”、“由于”、“兹因”、“兹有”、“兹介绍”、“兹定于”、“据查”、“近查”、“关于”、“对于”等等,多用于表示行文的目的、原因、根据、时态、范围和背景情况等。
要注意,“兹”是“现在”、“现”的意思,在公文中,一般只能用于文章的开头,不能用在文段当中。
二、称谓用语。
表第一人称的“我”、“本”;第二人称的“贵”、“你”;第三人称的“该”。
三、经办时态用语。
如“经”、“已经”、“业经”、“既经”、“现将”、“已将”等。
常用于说明工作处理过程的时态。
四、引述用语。
如“前接”、“近接”、“既接”、“顷闻”、“顷据”、“顷接”、“顷悉”、“欣悉”、“已悉”等。
用以引述来文,作为批答行文的依据。
五、期请用语。
如:
“请”、“敬请”、“拟请”、“特请”、“报请”、“即请”、“务请”、“希”、“希即”、“希望”、“务希”、“如无不妥请批转”、“如可行请转发”等。
用于标识发文者的某种期望、请求、要求。
六、征询用语。
如:
“当否”、“可否”、“要否”、“是否可行”、“是否同意”、“是否恰当”等,多用于表示征询对方的意见和态度。
七、期复用语。
如:
“请批准”、“请批示”、“请批复”、“请指示”、“请指正”、“请审核”、“请审批”、“请审阅”、“请函复”“请回复”、“请速复”、“请电复”等。
多用于上行公文及商请函、请求批准函的结尾,以请求答复。
常和征询用语结合使用,如“当否,请审批”之类。
八、表态用语。
如“批准”、“同意”、“照准”、“可行”、“照办”、“完全同意”、“拟同意”、“基本同意”、“原则同意”、“不予同意”、“按此办理”、“按此执行”、“应予否定”、“应予缓议”、“暂不执行”等。
常用于不同程度地表明对某一事项的态度。
九、综述转接用语。
如:
“为此”、“据此”、“对此”、“鉴于”、“因此”、“总之”、“综上所述”、“有鉴于此”等。
常用于承上启下,领起下文,起过渡作用。
十、结尾用语。
如:
“为要”、“为盼”、“为感”、“为谢”、“为荷”、“特此(通知、通告、批复、报告、函告……)”、
“专此(函复、报告……)”、“此复”、“此令”
等等。
有些结尾用语兼有期请、期复作用,如“请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请迅速办理”、“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请审批”等等。
上述各类用语,使用时要根据对上、对下、对平级或者不相隶属单位的不同场合,注意谨慎选用,并注意搭配,不可滥用、混用,也不要随意生造。
公文写作中几类特殊表达方式的语言运用
公文不仅要文字通顺、条理清楚、方便阅读理解,而且要体现它特有的政治性、业务指导性、定向表达性、思维逻辑性和直书不曲、特定的体式要求等特点。
由于表达特定内容的需要,经过人们反复运用和长期实践,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公文比较稳固而鲜明的惯用语言模式。
恰当地运用这些语言模式,不仅可以使内容表述准确、严谨,而且有利于表现公文典雅、庄重的风格特征。
一、时间记录
时间不仅记录事物的运动变化过程,而且是对受文者的行为施以强制性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
公文写作中的时间表达应该概念准确、明白清晰。
1.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表示时间概念必须使用汉字。
①行政公文中的成文日期,因其直接关系到公文的时效,因此需用小写汉字完整地写出年、月、日。
②正文中涉及的农历(夏历)日期如“正月二十”、“腊月二十三”等,不能写为“正月23”、“腊月23”。
③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如“星期三”不能写成“星期3”。
④正文中涉及中国清代及以前的历史纪年,如“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不能写为“太平天国庚申年月日”。
2.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表示时间概念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①公文标题中的年份。
如《××省关于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②发文字号中的发文年度应当而且只能使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来表示。
③正文中涉及时人物生卒年月日及公元以外其他纪年时,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书写。
如“鲁迅(1881.9.25-1936.10.19)”,“民国35年(1946年)”。
二、专用名称的表达
在公文写作中表述有关单位的名称及人物职务、岗位和姓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同一名称多次出现时,要保持前后一致。
人员的职务、工作岗位常有变动,撰写公文时要细致地核查、校对,使之符合实际。
2.单位名称第一次出现时,应用全称或规范性简称。
3.当一个人担任多种职务时,只列出与文件内容有关的职务即可。
如××同志既是市政协常委又是市农业局的局长,在政协的文件中写“市政协常委×××带领政协委员人对全市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调查”即可。
4.当一个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时,表述应先党内后党外,由大至小排序。
如“县委副书记、县长××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到会祝贺”。
5.国外人士的姓名、职务应以新华社的标准表述为准,如无标准译名,应注意保持译名的一致性。
如“布什”不能写成“布歇”、“里根”不能写成“雷根”、“国务卿”不能写成“国务大臣”、“外交大臣”不能写成“外交部长”等。
6.表述各种职务、姓名时要用全称,如“市总工会主席王宏生同志在会上讲了话”就不能写成“宏生主席在会上讲了话”。
三、数量表达
人类社会生活时时刻刻都与数量有关。
公文中数量概念的表达有其特殊的规定和要求。
1.表示数量、长度、重量等各种计量数据时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58公里”、“32人”、“280万吨”。
2.表述事物的数量时一般“名词”在前、“量词”在后,如“公房5所”、“重大事故8起”。
3.当人或物数量较大时,通常还应列出一个代表者,如“教师24人”应写为“教师王鹏等24人”。
篇三:
公文中常用的表达方式包括()a.议论b.说明c.叙述d.描写e.抒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
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
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