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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质量验收规范

6.8检验标准

6.8.1土方路基(路床)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路基压实度应符合本规范表6.3.12—2的规定。

检查数量:

每1000m2、每压实层抽检3点。

检验方法:

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2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每车道、每20m测l点。

检验方法:

弯沉仪检测。

一般项目

3土路基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1的规定。

表6.8.1土路基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路床纵断高程(mm)

-20

+10

20

1

用水准仪测量

路床中线偏位(mm)

≤30

100

2

用经纬仪、钢尺量取最大值

路床平整度(mm)

≤15

20

路宽(m)

<9

1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9~15

2

>15

3

路床宽度

不小于设计值+B

40

1

用钢尺量

路床横坡

±0.3%

20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测量

9~15

4

>15

6

边坡

不陡于设计值

20

2

用坡度尺量,每侧1点

注:

B为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

4路床应平整、坚实,无显著轮迹、翻浆、波浪、起皮等现象,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定、平顺等。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6.8.2石方路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挖石方路基(路堑)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

1)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险石。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一般项目

2)挖石方路基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2—1的规定。

表6.8.2—1挖石方路基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路床纵断高程(mm)

-50

+100

20

1

用水准仪测量

路床中线偏位(mm)

≤30

100

2

用经纬仪、钢尺量取最大值

路床宽(mm)

不小于设计规定+B

40

1

用钢尺量

边坡(%)

不陡于设计规定

20

2

用坡度尺量,每侧1点

注:

B为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

2填石路堤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

1)压实密度应符合试验路段确定的施工工艺,沉降差不应大于试验路段确定的沉降差。

检查数量:

每1000m2,抽检3点。

检验方法:

水准仪测量。

一般项目

2)路床顶面应嵌缝牢固,表面均匀、平整、稳定,无推移、浮石。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3)边坡应稳定、平顺,无松石。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填石方路基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2—2的规定。

表6.8.2—2埴石方路基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路床纵断高程(mm)

-20

+10

20

1

用水准仪测量

路床中线偏位(mm)

≤30

100

2

用经纬仪、钢尺量取最大值

路床平整度(mm)

≤20

20

路宽(m)

<9

1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9~15

2

>15

3

路床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B

40

1

用钢尺量

路床横坡

±0.3%且不反坡

20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测量

9~15

4

>15

6

边坡

不陡于设计值

20

2

用坡度尺量,每侧1点

注:

B为施工必要附加宽度。

6.8.3路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项目

1肩线应顺畅、表面平整,不积水、不阻水。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柱验方法:

观察。

2路肩,压实度应大于或等于90%。

检查数量:

每l00m,每侧各抽检l点。

检验方法:

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3路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3的规定。

表6.8.3路肩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规定

40

2

用钢尺量,每侧1点

横坡

±1%且不反坡

40

2

用水准仪测量,每侧1点

注:

硬质路肩应结合所用材料,按本规范第7~11章的有关规定,补充相应的检查项目。

6.8.4软土路基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换填土处理软土路基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6.8.1条的有关规定。

2砂垫层处理软土路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砂垫层的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2)砂垫层的压实度应大于等于90%。

检查数量:

每1000m2、每压实层抽检3点。

检验方法:

灌砂法。

一般项目

3)砂垫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1的规定。

表6.8.4—1砂垫层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B

40

1

用钢尺量

厚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200

路宽

(m)

<9

2

用钢尺量

9~15

4

>15

6

注:

B为必要的附加宽度。

3反压护道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压实度不应小于90%。

检查数量:

每压实层,每200m检查3点。

检验方法:

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一般项目

2)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用尺量。

4土工材料处理软土路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土工材料的技术质量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每批次按5%抽检。

检验方法:

查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检。

2)土工合成材料敷设、胶接、锚固和回卷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用尺量。

一般项目

3)下承层面不得有突刺、尖角。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2的规定。

表6.8.4—2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下承面平整度(mm)

≤15

20

路宽(m)

<9

1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9~15

2

>15

3

下承面拱度

±1%

20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测量

9~15

4

>15

6

5袋装砂井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砂的规格和质量、砂袋织物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2)砂袋下沉时不得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并记录。

3)井深不小于设计要求,砂袋在井口外应伸入砂垫层30cm以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钢尺量测。

一般项目

4)袋装砂井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3的规定。

表6.8.4—3袋装砂井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井间距(mm)

±150

全部

抽查2%且不少于5处

两井间,用钢尺量

砂井直径(mm)

+10

0

查施工记录

井竖直度

≤1.5%H

查施工记录

砂井灌砂量

-5%G

查施工记录

注:

H为桩长或孔深,G为灌砂量。

6塑料排水板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塑料排水板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2)塑料排水板下沉时不得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3)板深不小于设计要求,排水板在井口外应伸入砂垫层50cm以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塑料排水板设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4的规定。

表6.8.4—4塑料排水板设置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板间距(mm)

±150

全部

抽查2%且不少于5处

两板间,用钢尺量

板竖直度

≤1.5%H

查施工记录

注:

H为桩长或孔深。

7砂桩处理软土路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砂桩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2)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

检查数量:

按总桩数的1%进行抽检,且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

查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3)桩长不小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砂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5的规定。

表6.8.4—5砂桩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桩距(mm)

±150

全部

抽查2%,且不少于2根

两桩间,用钢尺量,查施工记录

桩径(mm)

≥设计值

竖直度

≤1.5%H

注:

H为桩长或孔深。

8碎石桩处理软土路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碎石桩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2)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

检查数量:

按总桩数的1%进行抽检,且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

查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3)桩长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碎石桩成桩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6的规定。

表6.8.4—6碎石桩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桩距(mm)

±150

全部

抽查2%,且不少于2根

两桩间,用钢尺量,差施工记录

桩径(mm)

≥设计值

竖直度

≤1.5%H

注:

H为桩长或孔深。

9粉喷桩处理软土地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水泥的品种、级别及石灰、粉煤灰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2)桩长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查施工记录。

3)复合地基承载力应不小于设计规定值。

检查数量:

按总桩数的1%进行

7.8检验标准

7.8.1石灰稳定土,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基层及底基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原材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1款或第7.4.1条第4款的规定。

2)石灰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2款的规定。

3)粉煤灰应符合本规范第7.3.1条第2款的规定。

4)砂砾应符合本规范第7.3.1条第3款的规定。

5)钢渣应符合本规范第7.4.1条第3款的规定。

6)水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3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不同材料进厂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复验。

2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基层大于或等于97%,底基层大于或等于95%。

2)其他等级道路基层大于或等于95%,底基层大于或等于93%。

检查数量;每l000m2,每压实层抽检1点。

检验方法:

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3基层、底基层试件作7d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每2000m2抽检1组(6块)。

检验方法:

现场取样试验。

一般项目

4表面应平整、坚实、无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明显轮迹、推移、裂缝、接茬平顺,无贴片、散料。

5基层及底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8.1的规定。

表7.8.1石灰稳定土类基层及底基层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中线偏位(mm)

≤20

100m

1

用经纬仪测量

纵段高程

(mm)

基层

±15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底基层

±20

平整度

(mm)

基层

≤10

20m

路宽(m)

<9

1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底基层

≤15

9~15

2

>15

3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规定+B

40m

1

用钢尺量

横坡

±0.3%且不反坡

20m

路宽(m)

2

用水准仪测量

9~15

4

6

厚度(mm)

±10

1000m2

1

用钢尺量

7.8.2水泥稳定土类基层及底基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原材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应符合本规范第7.5.1条第1款的规定。

2)土类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7.5.1条第2款的规定。

3)粒料应符合本规范第7.5.1条第3款的规定。

4)水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3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不同材料进厂批次,每批次抽查1次;

检查方法:

查检验报告、复验。

2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基层大于等于97%;底基层大于等于95%。

2)其他等级道路基层大于等于95%;底基层大于等于93%。

检查数量:

每1000m2,每压实层抽查1点。

检查方法:

灌砂法或灌水法。

3基层、底基层7d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每2000m2抽检1组(6块)。

检查方法:

现场取样试验。

一般项目

4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平顺,无明显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推移、裂缝、贴皮、松散、浮料。

5基层及底基层的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7.8.1的规定。

7.8.3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及底基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集料质量及级配应符合本规范第7.6.2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

按砂石材料的进场批次,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2基层压实度大于等于97%、底基层压实度大于等于95%。

检查数量:

每压实层,每1000m2抽检1点。

检验方祛:

灌砂法或灌水法。

3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设计规定时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

弯沉仪检侧.

一般项目

4表面应平整、坚实,无松散和粗、细集科集中现象。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和底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8.3的有关规定。

表7.8.3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和底基层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中线偏位(mm)

≤20

100m

1

用经纬仪测量

纵段高程(mm)

基层

±15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底基层

±20

平整度(mm)

基层

≤10

20m

路宽

(m)

<9

1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9~15

2

底基层

≤15

>15

3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规定+B

40m

1

用钢尺量测

横坡

±0.3%且不反坡

20m

路宽

(m)

<9

1

用水准仪测量

9~15

2

>15

3

厚度(mm)

砂石

+20

-10

1000m2

1

用钢尺量

砾石

+20

-10%层厚

7.8.4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碎石与嵌缝料质量及级配应符合本规范第7.7.1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

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次抽检不应少于1次。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2级配碎石压实度,基层不得小于97%,底基层不应小于95%。

检查数量:

每1000m2抽检l点。

检验方法:

灌砂法或灌水法。

3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设计规定时每车道、每20m,测l点。

检验方法:

弯沉仪检测。

一般项目

4外观质量:

表面应平整、坚实,无推移,松散、浮石现象。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的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7.8.3的有关规定。

7.8.5沥青棍合料(沥青碎石)基层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用于沥青碎石各种原材料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8.5.1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

2压实度不得低于95%(马歇尔击实试件密度)。

检查数量:

每l000m2抽检l点。

检验方法:

检存试验记录(钻孔取样、蜡封法)。

3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设计规定时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

弯沉仪检测。

一般项目

4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紧密,不应有明显轮迹、粗细集料集中、推挤、裂缝、脱落等现象。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沥青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8.5的规定。

表7.8.5沥青碎石基层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中线偏差(mm)

≤20

100m

1

用经纬仪测量

纵断高程(mm)

±15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平整度(mm)

≤10

20m

路宽(m)

<9

1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9~15

2

>15

3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固定+B

40m

用钢尺量

横坡

±0.3%且不反坡

20m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测量

9~15

4

>15

6

厚度(mm)

±10

1000m2

1

用钢尺量

7.8.6沥青贯入式基层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沥青、集料、嵌缝料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9.4.1条第1款的规定。

2压实度不应小于95%。

检查数量:

每1000m2,抽检1点。

检验方法:

灌砂法、灌水法、蜡封法。

3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设计规定时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

弯沉仪检测。

一般项目

4表面应平整、坚实、石料嵌锁稳定,无明显高低差;嵌缝料、沥青撒布应均匀,无花白、积油,漏浇等现象,且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和底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8.6的规定。

表7.8.6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和底基层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中线偏位(mm)

≤20

100m

1

用经纬仪测量

纵断高程(mm)

基层

±15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底基层

±20

平整度(mm)

基层

≤10

20m

路宽(m)

<9

1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

8.5检验标准

8.5.1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热拌沥青混合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道路用沥青的品种、标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第8.1节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100t为1批,改性沥青每50t为l批)每批次抽检1次。

检验方法:

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验。

2)沥青混合料所选用的粗集料、细集料、矿粉、纤维稳定剂等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本规范第8.1节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

按不同品种产品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进场检验报告。

3)热拌沥青混合料、热拌改性沥青混合料、SMA混合料,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验,拌合温度、出厂温度应符合本规范第8.2.5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查测温记录,现场检测温度。

4)沥青混合料品质应符合马歇尔试验配合比技术要求。

检查数量:

每日、每品种检查1次。

检验方法:

现场取样试验。

2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沥青混合料面层压实度,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应小于96%;对次干路及以下道路不应小于95%。

检杳数量:

每1000m2测l点。

检验方法:

查试验记录(马歇尔击实试件密度,试验室标准密度)。

2)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为+10~-5mm。

检查数量:

每1000m2测1点。

检验方法:

钻孔或刨挖,用钢尺量。

3)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

弯沉仪检测。

一般项目

3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紧密,无枯焦;不应有明显轮迹、推挤裂缝、脱落、烂边、油斑、掉渣等现象,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面层与路缘石、平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1的规定。

表8.5.1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纵断高程(mm)

±15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中位偏线(mm)

≤20

100m

1

用经纬仪测量

平整度(mm)

标准差σ值

快速路、主干路

≤1.5

100m

路宽(m)

<9

1

用测平仪检测、见注1

9~15

2

次干路、支路

≤2.4

>15

3

最大

间隙

次干路、支路

≤5

20m

路宽(m)

<9

1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取两尺,取最大值

9~15

2

>15

3

宽度

不小于设计值

40m

1

用钢尺量

横坡

±0.3%且不反坡

20m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测量

9~15

4

>15

6

井框与路面高差(mm)

≤5

每座

1

十字法,用直尺、塞尺量取最大值

抗滑

摩擦

系数

符合设计要求

200m

1

摆式仪

全线连续

横向力系数车

构造

深度

符合设计要求

200m

1

砂铺法

激光构造深度仪

注:

1测平仪为全线每车道连续检测每100m计算标准差σ;无测平仪时可采用3m直尺检测;表中检验频率点数为测线数;

2平整度、抗滑性能也可采用自动检测设备进行检测;

3底基层表面、下面层应按设计规定用量洒泼透层油、粘层油;

4中面层、底面层仅进行中线偏位、平整度、宽度、横坡的检测;

5改性(再生)沥青混凝土路面可采用此表进行检验;

6十字法检查井框与路面高差,每座检查井均应检查。

十字法检查中,以平行于道路中线,过检查井盖中心的直线做基线,另一条线与基线垂直,构成检查用十字线。

8.5.2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面层所用乳化沥青的品种、性能和集料的规格、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8.1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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