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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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大通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大通县统计局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绝对”,全面落实省市县党代会和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着力推进“四个转变”,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着力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全县经济运行稳重有进,社会事业全面推进。
一、综合
2017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4.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15万人,乡村人口24.75万人,城镇化率44.88%(常住人口)。
户籍人口46.6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9.27万人,乡村人口27.40万人,城镇化率41.29%(户籍人口)。
人口出生率10.52‰,死亡率4.69‰,自然增长率5.83‰。
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93.65亿元,同比增长3.9%(可比价);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46亿元,同比增长6.0%,对GDP的贡献率为21.3%,拉动经济增长0.8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53.68亿元,同比增长2.5%,对GDP的贡献率为42%,拉动经济增长1.6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24.51亿元,同比增长7%,对GDP的贡献率为36.7%,拉动经济增长1.43个百分点。
三次产业结构比16.5:
57.3:
26.2。
2017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2.3亿元,同比增长16.5%;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亿元,同口径增长9.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5亿元,同比增长10.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00元,同比增长9.9%,其中: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54元,同比增长9.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04元,同比增长9.1%。
CPI同比上涨0.4%。
2017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经济指标
总量(万元)
同比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
936542
3.9
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
154632
6
第二产业增加值
536779
2.5
其中:
工业增加值
388148
0.6
第三产业增加值
245131
7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1122942
16.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55471
10.8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46998
9.8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7700
9.9
其中: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8254
9.1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0304
9.1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速度按同口径计算
二、农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0.83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
农业完成产值13.25亿元,同比增长3.7%,畜牧业完成产值16.91亿元,同比增长7.1%。
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5.66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农业增加值完成6亿元,同比增长3.7%,畜牧业完成增加值9.29亿元,同比增长6.9%。
全年肉产量3.05万吨,同比下降8.77%。
牛奶产量5.42万吨,同比增长3.58%。
牛存栏15.2万头,同比增长7.27%;羊存栏18.8万只,同比下降1.57%;猪存栏8.06万头,同比下降8.62%。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2.9万亩,总产量22.84万吨,其中:
小麦播种面积21.05万亩,总产量4.6万吨;马铃薯播种面积10.39万亩,总产量17.98万吨。
油料作物播种面积22.23万亩,总产量3.51万吨。
蔬菜播种面积11.74万亩,总产量31.82万吨。
三、工业
2017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01.08亿元,同比增长15.3%;其中规模以上完成产值186.55亿元,同比增长15.35%。
实现工业增加值38.81亿元,同比增长0.5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4.46亿元,同比下降0.31%。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县工业增加值的88.8%。
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分产业看,轻工业完成产值10.17亿元,同比增长27.16%,重工业完成产值176.39亿元,同比增长14.73%;分类型看,国有企业完成产值0.34亿元,同比增长8.26%,集体企业完成产值0.2亿元,同比增长182.33%,股份制企业完成产值185.02亿元,同比增长15.32%,其他经济类型企业0.99亿元,同比增长9.85%;分行业看,有色金属冶炼及延压加工业完成产值137.68亿元,同比增长26.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完成产值11.63亿元,同比下降13.9%,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完成产值15.83亿元,同比下降5.8%,农副食品加工业完成产值9.83亿元,同比增长29%。
主要产品产量中;铝合金29.32万吨,同比增长82.3%;铝材15.03万吨,同比增长9.1%;pvc20.31万吨,同比下降21.2%;水泥101.64万吨,同比下降28.1%。
电解铝74.66万吨,同比下降9.4%;发电量50.0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5.62%;烧碱14.49万吨,同比下降21.5%。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2.29亿元,同比增长16.5%;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8.45亿元,同比增长158.9%。
第一产业完成13.72亿元,同比增长103.48%;第二产业完成46.94亿元,同比增长12.75%;全年工业投资完成33.41亿元,同比下降11.26%。
第三产业完成51.63亿元,同比增长7.6%;其中房地产投资20.03亿元,同比增长134.86%
五、贸易、旅游
2017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55亿元,同比增长10.8%。
分地域看城镇完成15.89亿元,同比增长9.34%,乡村完成9.66亿元,同比增长13.17%;分行业看零售业完成22.11亿元,同比增长11.23%;餐饮业完成3.15亿元,同比增长7.93%。
2017年末,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4,其中食品类价格指数99.0。
(上年同期=100)
2017年旅游总人数314.88万人次,同比增长15%,实现旅游业总收入8.62亿元,同比增长26%。
六、财政、金融
2017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亿元,同口径增长9.8%。
其中国税1.73亿元,增长26.5%;地方工商税收1.78亿元,下降9.8%;地方其他各项收入1.19亿元,同比增长26.7%。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2.33亿元,同口径增长4.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亿元,同比增长42.6%;教育支出9.21亿元,同比增长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亿元,同比增长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亿元,同比增长17.8%;节能环保支出1.3亿元,同比增长4.2%。
2017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1.5亿元,同比增长6.4%,各项贷款余额104.8亿元,同比增长9.4%。
七、交通运输
全年货物运输量797.7万吨,同比增长3%,货运周转量59029.8万吨公里,同比增长2%;全年客运量878.2万人次,同比增长4.4%,客运周转量29858.8万人公里,同比增长4.4%。
八、教育、文化、卫生
年末,全县共有幼儿园131所,小学2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3所,完全中学5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4所。
在园幼儿16348人,小学在校生32970人,初中在校生17485人,高中在校生9884人,特校在校生74人。
小学学龄儿童毛入学率106.4%,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01%。
年末,全县共有广播电视转播台3座(老爷山电视转播台、向化电视转播台、宝库电视转播台),乡镇直放站17座,承担着中央1套、7套以及地方台节目的转播发射任务。
年末,大通县有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460家,其中县直医疗卫生计生机构9家(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卫生监督所、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学校、药品检验所、疑难病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家(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元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驻县厂矿企业医疗卫生机构3家(大通红十字医院、牛场卫生所、桥电卫生所),市级医院分院1家(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分院),民营医院4家(民康骨科医院、大通博爱医院、妇产医院、华阳医院),乡镇卫生院27家,村卫生室289家,营利性个体诊所124家。
全县各类卫生机构共有从业人员3178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22人,其他从业人员456人。
全县各类卫生机构共开放病床1922张。
全县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76人(不包括乡村医生)、病床4.27张。
九、社会保障、人民生活
2017年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99个,参保职工42901人(含离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支出647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5个,参保职工11220人(含离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支出1915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5971人,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支出8454万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341个,参保人数20968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1808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2837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出1122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757个,参保人数33230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765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218个,参保人数11858人,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39万元;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37个,参保人数13741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72万元。
2017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7%。
2017年末,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人数为4181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人数为20161人。
全年累计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115.38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973.02万元。
2017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00元,同比增长9.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54元,同比增长9.1%,其中:
工资性收入占61.2%,经营净收入占12.6%,转移净收入占21.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04元,同比增长9.1%,其中:
工资性收入占51.6%,经营净收入占17%,转移净收入占28.6%。
2017年住户收支情况表
单位:
元
指标名称
城镇常住居民
增幅(%)
农村常住居民
增幅(%)
人均可支配收入
28254
9.1
10304
9.1
(一)工资性收入
17293
11.97
5316
9.01
(二)经营净收入
3554
7.64
1750
18.13
(三)财产净收入
1224
-6.65
291
19.49
(四)转移净收入
6183
5.7
2946
3.70
人均消费支出
14649
-16.85
9039
9.05
(一)食品烟酒
4332
-11.27
2814
8.17
(二)衣着
1527
17.87
646
19.81
(三)居住
2771
-8.64
1630
21.71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830
-30.9
342
-17.09
(五)交通通信
1369
-49.06
1116
10.04
(六)教育文化娱乐
1670
9.05
1112
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