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管道燃气工程技术导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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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管道燃气工程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

本导则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外燃气工程设计,室内燃气工程设计,LNG气化站工程设计,LPG气化站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杭州市燃气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杭州市燃气行业协会(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30号;邮编:

310007),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杭州市燃气行业协会

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兰溪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安吉丰陵燃气有限公司

衢州市市政公用管理中心

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卢智宏

陈文龙

俞翔

崔爽

胡高毅

钱凡排

胡卫青

叶成伟

高嵌

蒋成梁

吕志成

乔布

邓阳

俞红伟

徐松强

张正权

陶顶峰

孙凤城

王许祥

林金桃

吕僖禧

主要审查人:

徐笑蓉

王杏芳

卢汉清

闫瑞龙

张微

戢丹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4室外燃气工程设计 5

4.1 一般规定 5

4.2管材 6

4.3 埋地管道 6

4.4架空管道 7

4.5 调压系统 9

4.6燃气表 10

4.7 阀门 11

5室内燃气工程设计 12

5.1 一般规定 12

5.2用气房间 12

5.3用气设备 13

5.4 管材 14

5.5 室内燃气管道 15

5.6烟气排放 15

5.7燃气表 16

5.8 阀门 17

6 LNG气化站工程设计 18

6.1 一般规定 18

6.2 LNG储存设备 18

6.3 卸车及自增压装置 19

6.4调压装置和计量装置 19

6.5 加臭装置 20

6.6 气化系统 20

6.8 阀门及连接件 21

6.9管道 21

6.10 仪表风系统 22

6.11 紧急切断系统 22

6.12检测仪表和报警系统 22

6.13 防雷及防静电 23

6.14 消防 23

7 LPG气化站工程设计 25

7.1 一般规定 25

7.2 LPG储存设备 25

7.3 管道 26

7.4检测仪表和报警系统 26

7.5 防雷及防静电 27

7.6消防 27

8 施工 28

8.1 一般规定 28

8.2室外燃气工程 28

8.3室内燃气工程 31

8.4气化站工程 32

9验收 33

9.1 一般规定 33

9.2室外燃气工程 34

9.3 室内燃气工程 34

9.4气化站工程 35

9.5 档案管理 35

10 运行维护 36

10.1 一般规定 36

10.2 置换作业 36

10.3 场站管理 37

10.4 用户管理 38

10.5 设施维护 39

本导则用词说明 42

引用标准名录 43

1总则

1.0.1为规范农村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农村管道燃气供用气安全,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城镇燃气管网未覆盖地区的农村新建、改建、扩建管道燃气(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不适用于农村沼气、秸秆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等供气工程。

1.0.3农村管道燃气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国家有相应标准的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2术语

2.0.1农村管道燃气工程ruralpipelinegasengineering

有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通过燃气输配系统供给到农村,进行炊事、热水、采暖等生产生活使用的燃气工程。

本导则的农村指不纳入或暂不纳入城镇燃气管网的小型、集散地区。

2.0.2液化天然气liquefiednaturalgas(LNG)

天然气经加压、降温得到的液态产物,组分以甲烷为主。

2.0.3液化石油气liquefiedpetroleumgas(LPG)

常温、常压下的石油系炷类气体,经加压、或降温得到的液态产物。

组分以丙烷和丁烷为主。

2.0.4调压装置regulatordevice

将较高燃气压力降至所需的较低压力调压单元总称。

包括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2.0.5调压箱(调压柜)regulatorbox

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箱体,设于用气建筑物附近,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

包括调压装置和箱体。

悬挂式和地下式箱称为调压箱,落地式箱称为调压柜。

2.0.6液化天然气气化站LNGvaporizingstation

具有将槽车或槽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进行卸气、储存、气化、调压、计量和加臭,并送入管道的站场。

2.0.7液化石油气气化站LPGvaporizingstation

配置储存和气化装置,将液态液化石油气转换为气态液化石油气,并向用户供气的生产设施。

2.0.8LNG瓶组气化站vaporizingstationofLNGmultiplecylinderinstallation

利用液化天然气瓶组作为储气设施,具有储存、气化、调压、计量和加臭功能,并向用户供气的专门场所。

2.0.9LPG瓶组气化站vaporizingstationofLPGmultiplecylinderinstallation

配置2个或以上液化石油气气瓶,采用自然或强制气化方式将液态液化石油气转换为气态液化石油气后,经调压后通过管道向用户供气的专门场所。

2.0.10室外埋地燃气管道outdoorundergroundservicepipe

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于农村居民或非居民用户室外的燃气管道。

2.0.11室外架空燃气管道outdooroverheadservicepipe

采用架空方式敷设于农村居民或非居民用户室外的燃气管道。

2.0.12室内燃气管道indoorgaspipe

从用户引入管总阀门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

2.0.13燃气用气设备gasburningequipment

以燃气作燃料的燃烧用具的总称,简称燃具。

包括燃气热水器、燃气热水炉、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取暖器等。

3基本规定

3.0.1参与农村管道燃气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0.2农村管道燃气工程的天然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和《液化天然气》GB/T38753的规定,液化石油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GB1174的规定。

3.0.3燃气应有可以察觉的臭味,燃气中加臭剂的质量和加臭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148的规定。

3.0.4农村管道燃气供气方案应根据所在地人口、行业、地质条件、能源现状和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并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统筹确定。

3.0.5农村管道燃气供气应保证稳定性和连续性,按规划区域内用气量和用户需求不同选择不同的供应方式可选用LNG气化站和LPG气化站两种供气方式,宜采用LNG气化站供气。

3.0.6农村燃气管道的设计压力可分为3级,压力分级应符合表3.0.6的规定。

表3.0.6农村燃气管道设计压力分级

名称

压力(MPa)

中压燃气管道

A

0.2

B

0.01

低压燃气管道

P<0.01

3.0.7农村燃气管道工程各级压力管道之间应通过调压装置相连,当超过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时应设置防止管道超压的安全保护设备。

3.0.8燃气管网布置应根据燃气供应来源、用气负荷、用户分布和地形地貌等因素,择优选取安全可靠、技术经济合理的方案。

3.0.9燃气场站站址选择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50188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现有建筑、交通运输条件、建设投资、经营费用、环境质量和社会效益等因素确定;

2应避开山洪、风口、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和地震断裂带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并应避开自然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地下采空区。

4室外燃气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室外燃气管道在具备埋地条件时应采用埋地方式;符合架空尺寸、高度等条件时可采用架空方式。

4.1.2燃气埋地钢质管道必须采用防腐层进行外保护。

新建管道阴极保护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应与管道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同时进行,并应同时投入使用。

4.1.3室外埋地燃气管道出地面支管公称尺寸不应小于DN20,壁厚不应小于3.5mm,且采用成品弯管。

4.1.4确需由室外埋地燃气管道引出地面为单独或多个用户供气的支管应设置阀门,支管阀门应设在室外,并宜采用阀门箱进行保护。

当支管阀门具备防尘、耐腐蚀性能时,可不设阀门箱。

出地面支管宜设置保护台、防撞柱等防撞设施,阀门后燃气管道宜架空敷设。

4.1.5燃气表设置室外时,宜采用专用表箱进行保护,单独用户的支管阀门宜与表前阀门合二为一,并应设置于表箱内。

4.1.6阀门箱和表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紧贴不燃或难燃材料的建筑外墙或院墙,便于阀门操作、查表和检修的地方,且不应妨碍正常通行;

2表箱不应安装在有变、配电等电气设备的地方;

3箱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造,并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4阀门箱的进出口管道不宜穿箱体顶板,表箱的进出口管道不应穿箱体顶板;

5阀门箱、表箱应平正坚固,使用耐久,通风良好,具有防雨和防盗的功能,箱体上应有燃气供应单位的企业标识、服务热线及安全保护相关的警示语,警示语应具有逆反光或自发光功能。

4.1.7室外埋地燃气管道、架空燃气管道、调压箱(柜)及燃气表箱等设施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标志,标志设置的位置应便于观察,并在易遭到破坏的管道和设施处采取防外部破坏的措施。

4.1.8标志的类型、材料、颜色和尺寸等除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153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埋地燃气管道应根据敷设实际情况和周边环境设置标志桩和标志钉等警示标志;

2室外架空燃气管道宜设置警示标志管壳或警示标志牌等标志,标志上应有“燃气管道,注意避让”、“禁止烟火”、“禁止带缆”、“禁止挂物”等安全警示语;

3跨越村内道路的燃气管线应同时设置警示标志管壳和警示标志牌,并应设置防撞设施。

4.2管材

4.2.1室外埋地燃气管道宜选用聚乙烯管道、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管道与管件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聚乙烯管道适用的工作温度宜为-20°C~40°C,聚乙烯管道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用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GB15558的规定,并宜选用SDR11系列的管材和管件;

2钢制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对焊管件类型与参数》GB/T12459和《钢制对焊管件技术规范》GB/T13401的规定;

3焊接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

4无缝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或《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的规定。

4.2.2架空燃气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无缝钢管或镀锌钢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缝钢管及管件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和《钢制对焊管件类型与参数》GB/T12459、《钢制对焊管件技术规范》GB/T13401的规定,无缝钢管除与阀门和设备处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2镀锌钢管及管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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