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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管理制度汇编

富顺职业技术学校推行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学分制实施对象

自级秋季起招生的学生试行学分制的教育教学和实训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习年限

基本的学习年限为三年。

对于在三年内未修满学分,不能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装,允许其长学习时间,长时间最多为两年。

第三条学分登记办法

(1)学分登记职能部门:

学分的确定、登记和公布由教导处负责,经主管教学校领导审批。

(2)必修课、限选课的学分登记:

课程设置中的必修课、限选课(包括不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训、实习课)的学分计算,由任课教师每学期结束后向教导处提供书面“学生成绩册”,分班级、学号及姓名按百分制分别报送平时成绩、期末总评成绩,由教导处对考核成绩合格的学生按该课程每学期的周课时数并登记学分。

(3)任选课的学分登记:

课程设置中的任选课,由任课教师每学期结束后按教学班向教导处提供书面“学生成绩册”,分班级、学号及姓名按百分制或等级制分别报送考试考核成绩,由教导处对考核成绩合格的学生按每门课程课前规定的学分数登记学分。

(4)军训、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公益劳动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向教导处提供考核成绩,教导处对考核合格的学生按每周1个学分登记学分。

(5)集中进行实习、独立开设的课程设计等,由任课教师向教导处提供成绩,按每周1个学分计算。

(6)集中教学学习(如社会调查、大型作业、课程设计)、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设计和毕业综合实习,由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实习安排、学生实习报告及实习表现负责考核,并向教导处提供考核成绩,教导处对考核合格的学生按每周1个学分登记学分。

(7)学生通过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层次的课程考核合格,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考核合格依据,经教导处审核,主管教学校领导批准后可承认其相应课程的学分;同类学校转入的学生可参照该生在转出学校所修课程取得的学分进行计算。

(8)学校组织的符合学分计算要求的各项考证、竞赛的奖励学分,由其组织考证考核或竞赛的科组、处室向教导处提供合格名单和证书复印件,由教导处按规定计算学分。

(9)单个学生参加校外各类竞赛获得名次,符合学分计算要求的奖励学分,由其本人提出,并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教导处认定等级后按规定计算计分。

(10)采用A、B制考核方法进行的课程考核,其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按A、B类分别造册,提交教导处折算相应学分,并进行登记学分。

(11)对考核不及格的补考成绩,由补考评卷教师将其合格成绩单交教导处,由教导处登记其相应课程学分。

(12)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含A、B类考试成绩)、学分、绩点,均由教导处填入学生每学期的成绩登记册。

由教导处向学生发放“学生成绩报告书”,每学期公布每位学生应得学分、所得学分、技能证书学分、获奖学分、学期学分合计、累计学分等情况;每学期由班主任填写“学生家庭报告书”,向学生家长报告学分等情况。

第四条学生选课办法

1、选课程序

(1)教导处编制《选课指南》或建立校园网络选课系统,向学生提前公布选修的类型、课程名称、考核方式、授课教师、学分等信息,为学生提供选课方便。

教导处在每学期放假前4-6周公布下学期选修课程的开设计划和学生取得的累计学分值。

(2)学生根据选修课开设计划和自己的兴趣爱好,在导师和班主任指导下申报,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选课报名表”,办理选修手续。

(3)教导处根据学生选课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向学生公布整理后的选课情况汇兑表以供学生核对。

(4)教导处根据核对后的选课情况汇兑表进行修改,并在放假前2~3周公布选修结果及上课安排。

2、选课说明

(1)限选课是在本专业课程方案中所提供的专业方向模块或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确定;任选课由学生在每学期教导处公布的开设计划中自主选择确定。

(2)学生改变专业或专门化方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调整专业、专门化方向申请表”,经专业部签署意见、交主管校长审批后,由教导处办理专业、专门化方向调整手续,学生管理部门办理班组调整手续。

所缺课程,学生通过任选课补修。

(3)课程一经选定,学生应认真修读。

选修后未参加考试或考核不及格者,不组织补考,学生可重修或另选其它课程。

未办理选课手续而参加学习者,不能取得相关课程学分。

(4)申请免修或自修的任选课程,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批准后方为有效。

(5)一门课程,选修的学生人数少于本校规定的人数(限选课一般30人以上,任选课一般20人以上,),该课程停开,由教导处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

3、选修课管理

(1)各专业部设立“选课指导组”,实行导师负责制。

每专业配备1—2名导师,对学生选课进行具体指导,引导学生自主选修。

学生在选课时必须持严肃态度,在选修课前需填写选修课程意向表报教务办审批,一经选定,中途不得退选。

(2)学生应按教导处安排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选修课的学习。

学生依时参加课程的学习,实验实习、完成作业并参加考核,总评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3)选课确定后,原则上不办理改选手续,特殊情况需改变选修课程或退选的,须本人申请,导师同意,报教导处批准,且只限在开课初两周内办理。

(4)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缺课时数超过相应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取得相关课程的学分。

完成作业量不足本课程所布置作业总量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取得相关课程的学分。

(5)学生参加选修课的学习,应自学遵守有关的纪律要求。

如违反纪律,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相关课程选修资格。

(6)凡属必修课、学生选课经批准后的限选课课程,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必须重修(重修必须缴纳一定的重修费)。

第五条关于对课程实施分层考核及成绩折算的办法

(1)学校坚持以生为本,实施差异性教学策略,对课程实施分层教学、分层考核。

在专业教学计划的指导下,根据课程教学基本要求,针对学生的认知差异、兴趣爱好和专业方向的选择,实施不同的教学策略,提出不同的考试考核方案。

必修课和限选课难度的选择在课程学习过程中进行,学生可结合自己实际决定。

(2)课程考试考核设置A、B两个层次。

理论课程的A类为基本要求,B类要求为较低要求,通过A类考核者取得课程的标准学分,通过B类考核者取得课程标准学分的80%。

(3)实践课程按照参加技术或技能的等级考核,取得不同的学分。

(4)学生可以在不同的课程中选择不同的层次参加考试考核。

如参加某一理论课程B类考核者,应尽可能在其它理论或实践课程考试考核中选择参加A类考核,或通过更多地选修其它课程,取得学分。

第六条课程的自修与免修、重修与辅修

1、课程自修与免修

(1)学生自修某门课程,需经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参加该课程考核(如其它年级、班组组织的该课程考核等),成绩达合格者,可以免修,承认该课程学分。

(2)允许学生根据已有的学习经历和成绩,或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免修相应课程,经学校审批后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以下情况之一可免修。

1学生通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层次课程考核合格,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学生获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不低于中等职业学校层次的社会化考试的课程,可申请免修所学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对口课程。

经学校审批后承认其相应课程学分。

2学生可根据人才需求和个人实际情况,经学校批准,在校内转专业学习,不同专业相同课程可免修,承认其学分。

3学校接受从相同层次学校转入的学生,其成绩合格的相同课程可申请免修,经学校审批后,承认其相应课程学分。

(3)德育课、体育课、实验课、专项实习与综合实习课不予免修。

学校所规定的课程,学生在校期间没有相应的学习经历或市中职会考的课程未通过之前,必须参加修习课程的正常教学活动,不得申请免修。

2、课程重修与辅修

(1)必修课考核不合格必须重修。

限选课不合格可重修,也可选修其他限选课程。

(2)任选课程考核不合格,可重修,也可另选其它课程。

(3)凡学习能力强,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申请辅修第二专业课程。

学生在修读完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并考试合格,取得的学分超过总学分的60%,在学习一个专业的同时或之后,经学校批准,也可以选修另一个专业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后并满足两个专业毕业条件可获双专业毕业证书。

附:

1、学生免修、自修、免试申请表

2、学生调整专业、专门化方向申请表

第七条学分制课程管理收费办法

根据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收费规定(粤价[1999]134号文、[2002]156号文和粤教职[2005]50号文),结合我校作为职业高中管理的实际情况,对试行学分制管理的收费规定如下:

1、学校仍执行职业高中“一费制”收费标准,学生分学期交纳学费、实验实习费和课本费,在校参加正常的课程学习和其它教育教学及实训活动,第一次参加各专业开设的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学习均不再额外收费。

2、由于学生个人原因,选修课考试考核不合格而需要重修时,必须缴纳重修费。

3、重修费收费计算标准如下(暂定):

每学分收费金额=(学费+实习实验费)×6(学期)÷160(应修总学分)

4、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学校培训部门组织的非本专业的其它培训项目,须向组织培训的部门缴纳培训费。

2006年5月24日

附1:

天河职中学生免修、自修申请表(样表)

学生姓名

班别

申请类别

申请免(自)修的课程名称

免修考试成绩

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

免(自)修后空余学习时间的学习(工作)计划

签名:

年月日

家长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免(自)修课程任课教师意见

签名:

年月日

专业科(室)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教导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本申请表由学生个人填写,家长同意后,交教导处,由教导处协调各方面意见后,

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

附2;天河职中学生调整专业、专门化方向申报表

姓名

编号

原专业、专门化方向

申请调整的专业、专门化方向

申请调整专业、专门化方向的原因

家长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导师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学生管理部门意见

建议编入的班级名称:

盖章:

年月日

教导处意见

应补修的课程:

盖章:

年月日

学校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学生提出申请时请填写一式二份;

2、此表经批准后,一份存教导处,一份存学生管理部门。

富顺学校职业技术

学分制班级管理规定

实施学分制管理后,同一个班级同一时间将出现学生选修不同课程的状况,为了避免给学生管理工作增加难度和工作量,为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特制定学分制班级管理规定。

分班原则

新生入学后第一、第二学期原则上按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编在一个班,称行政班(或称学籍班)。

在开设选修课期间,以学期为单位,可根据专业专门化方向设置教学班(或称选修班)。

毕业实习期间各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班级管理。

任选课由任课老师负责班级考勤和管理,并将有关资料转交教学管理部门。

班干部的配备

行政班按常规建制配备班、团干部,负责日常管理事务。

各教学班配备班长、纪律委员各一名,负责该班的课堂纪律与考勤。

行政班班主任和教学班班主任在任期内负责该班的日常班级管理工作。

班级考核

为树立良好的校风班风和建设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各校应该每学期或每学年进行文明班级和优秀班级评比。

评比可根据班风、班纪、学习成绩等方面内容进行。

其中,班风、班纪可根据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评比,学习成绩可根据班级的平均学分绩点和班级获得技能等级证的比例进行评比。

富顺学校职业技术

学分制班主任工作条例

为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结合学分制实施后带来的新情况,必须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特制订学分制班主任工作条例。

1、班主任工作的主要职责

全面掌握和认真研究每个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状况、智力发展、技能培养、兴趣爱好、性格特点和日常表现以及家庭情况。

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

根据教导处的安排,通过各种形式(如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学分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的课程设置。

经常与导师、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包括学生修课等候课的考勤情况、学生每学期取得的学分及平均学分绩点等)。

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形成良好的学风。

班主任同时兼任本班部分学生的导师,协调本班其他导师共同履行好导师的各项职责。

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加强生活管理,组织及指导班级开展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搞好清洁卫生,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劳动观念和较强的生活处理能力。

组织和领导班委会工作,指导班级共青团组织开展活动,协助并指导班干部组织班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与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调动各种因素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特殊学生的转化工作。

制订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做好学生的鉴定和操行评定,毕业班班主任应协助学校搞好毕业生的推荐就业工作,学期中要精心组织好每同一次的班会课。

平时应加强班主任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实行学分制管理有关文件的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在新形势下创造性地开展班主任工作,善于总结经验,撰写论文。

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制止危害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定期向学生科汇报工作情况,学生中出现严重违纪行为或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学生科长、主管校长汇报,并协助处理。

2、班主任的设置

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成若干个行政班(或称学籍班),每个行政班设班主任一人。

学生每学期参加任选课的学习而组成的临时班级,可不设行政班主任,但行政班主任应主动向各任选课任课教师了解本班学生的学习情况。

3、班主任的聘任与管理

班主任实行聘任制。

经专业部或教导处推荐,学生管理部门审核,由校长聘任。

班主任期满后,由学生管理部门对其工作表现作书面鉴定,并存入个人档案。

4、班主任的考核

班主任工作考核,是客观评价和推动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手段,由学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

班主任工作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学期末进行总评。

考核内容以班主任的职责为主要依据,着重考核工作态度、计划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

对工作成绩显著的班主任,每学期末进行奖励,对不称职的班主任,可中途免任。

建立班主任工作日记(或手册),每学期开学前,由学生管理部门发放给各班主任,次学期初由学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审阅,并填写审阅意见。

各班主任日记(或手册)由学生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富顺学校职业技术

学分制奖学金管理规定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特设立校奖学金,并制定学分制奖学金管理办法。

1、奖学金共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2、获奖比例:

一等奖占年级人数(或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二等奖占年级人数(或本专业学生人数)的3%;三等奖占年级人数(或本专业学生人数)的6%;奖学金人数占全校学生数的10%。

3、奖学金实行申请审核制,凡本校学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即可提出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行为和违纪犯规行为;

(3)学习努力,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奖学金设定的标准线以上,其中一等奖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二等奖、三等奖在3.0以上;

(4)操行评定成绩良好及以上;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锻炼达标(体育免修者,奖学金降一个等级),身心健康。

(6)一等奖学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操行评定成绩优秀;

②体育锻炼达标,成绩良好以上;

③所修每门课程绩点不低于2.0。

4、奖学金申请审定办法

奖学金每学年申请、审定一次。

在学期结束前,各班在做好个人学期操行小结的基础上,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民主评议,由班主任评定学生的学期操行成绩。

学年初,由教导处提供每个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并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按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教导处根据各专业课程设置计算出该专业学生奖学金的起评学分,学生必须在取得起评学分后方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审。

由年级管理委员会(或专业科)根据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的排序,结合学生的操行评定成绩、体育锻炼达标成绩,提出奖学金获奖名单。

奖学金获奖名单经学校批准后,由学校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凡获奖学金者发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若发现享受奖学金者有违反校纪校规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5、奖学金实行公示制

学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审批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富顺学校职业技术

学分制教务管理规定

一、学分制专业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编制

1、分制课程设置的特点

(1)要体现“弹性”,注重整体优化。

按合理的知识结构来设课,要视每门课程在总体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给予不同的权重。

(2)要加强指导性。

不同于学年制教学计划有那么强的“指令性”,学分制教学计划除指定部分课程必修外,选修课比重增大,学生自由度较大。

因此,在实施中要着重加强指导性。

(3)体现延续性。

无论学校性质、体制、机构、专业如何变更,都要坚持和维护学分制课程设置的延续性。

(4)体现灵活性。

各专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编制或修订实施性专业课程设置,鼓励师生不断把最新成果引入课堂。

2、编制学分制专业课程设置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1)编制学分制专业课程设置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家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遵循职业教育的规律,加强素质教育,按照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对各专业人才知识结构和技能结构的需要,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文化基础、有特色的专业能力优势和较强的职业适应能力的生产、经营、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劳动者”。

(2)编制学分制专业课程设置的原则是: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意见,依据社会经济发展以及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明确、具体地规定专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贯彻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原则,确定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和产教结合原则,突出职教特色,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遵循拓宽基础、活化专业、整体优化、体现弹性的原则,合理安排课程学时,促进学生的个性修改发展。

3、编制学分制专业课程设置的程序

(1)编制专业课程设置首先要作广泛的专业调查。

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

本专业相关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行业所需的岗位群人才结构及人才需求量。

要依靠行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专家提供数据和信息。

(2)在作出专业调查报告的基础上,由教导处主持组织专业科(室)拟定初稿,教导处统稿,经主管教学校长初审,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并存档备查。

4、专业课程设置的组成部分、格式及基本要求。

专业课程设置的内容应由以下七部分组成:

(1)学制:

包括专业名称、招生对象、学习期限及最低学分要求(用文字说明)。

(2)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

说明学生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即德智体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学生毕业后从事的职业岗位群的各磺具体业务及能够解决的业务技术问题(用文字说明)。

(3)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用文字说明)。

(4)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

全面列出所设课程(含实训项目)名称、主要教学内容和要求。

实现培养目标的具体体现,它反映了各门课程所占的地位、分工、交叉与衔接,因而是编制专业课程设置的关键性环节。

(用文字证明)

按照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的规定:

中等职业学校的课程分为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

两者的课时比例一般为4:

6;其中专业课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占专业课程的比例一般为50%。

各学校都要参照执行。

在学分制教学管理中,专业课程设置应该模块化和个性化,模块化的课程结构形成多元的课程体系,是体现弹性化的重要条件。

按学生修读自由度的不同,课程一般分为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

基中:

☆必修课是一个职业群体所共同必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为文化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前者是国家规定各专业均需开设的课程,有《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组成一个“文化基础课模块”;后者是本专业所属岗位群必须的专业课程,组成一个“专业基础课模块”。

☆限选课是一个专业所设置的各个专门化方向所必须开设的专业课(含技能课),一般每个专门化方向形成一个限选课组合模块,一个专业通常设置若干个专门化方向,因而一个专业的课程设置中通常的多个限选课组合模块。

例如“国际商务专业”开设“对外贸易业务”、“报关业务”、“经贸外语”三个专门化方向,相应限选课模块中所设课程,要力求针对性强,少而精,理论与实践兼顾。

☆任选课是为了拓宽知识和加强技能训练、培养兴趣、以展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开设的课程。

试点学校的实践证明,选修课程最好能面向全校各专业通用,因而选修可达数十门,不必列入某专业的课程教学时间表中而另列全校通用的选课模块表。

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所占学分的比例,参照《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规定(试行)执行》。

☆专门化方向:

说明该专业共有那些专门化方向(用文字说明)。

☆课程教学时间安排表(格式及栏目见范例)。

☆实践教学时间分分配表(格式及栏目范例)。

二、学分制课程管理

为了更好实施学分制,规范课程管理,特制定《学分制课程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课程类型

实施学分制管理的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三种。

必修课是体现专业大类的基础课程,课程内容是一个职业群体所共同的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年制专业必修课占应修总学分60%左右。

限选课是体现职业专门化方向的课程,课程内容是从事一定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一个大类专业中一般设置多个专门化方向,三年制专业限选课占应修总学分25%左右。

任选课是拓宽知识、加强技能训练、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和潜能的课程。

三年制任选课占应修总学分15%左右。

学校要创造条件多开选修课,并把好质量关。

2、课程选修

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限选课和任选课为学生课程选修的范围。

各大类专业学生可在本类多个专门化方向选择一组课程作为主修专业,也可辅修其他大类专业的限选课程。

允许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实际,在学习过程中调整限选课程。

学生可根据个性化发展的需求,在教导处统筹和导师指导下自主选择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任选课。

学校教导处应在每学期放假前4-6周公布下学期各年级、各大类专业课程开设计划,使学生合理选修课程。

学生选课每学期不低于25学分,最高不超过40学分。

学生所修课程均应参加考核。

3、课程自修与免修

(1)学生自修某门课程,需经本人申请,并按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考核,成绩达良好以上,经学校批准,可以免修,承认该课程学分。

(2)以下情况之一可免修。

①学生通过社会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层次课程考核合格,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经学校审批后承认其相应课程学分。

学生可根据人才需求和个人实际情况,经学校批准,在校内转专业学习,不同专业相同课程可免修,承认其学分。

学校接受从相同层次学校转入的学生,其成绩合格的相同课程可申请免修,经学校审批后,承认其相应课程学分。

4、课程重修与辅修

(1)必修课考核不合格必须重修。

限选课不合格可重修,也可选修其他限选课程。

(2)任选课程考核不合格,可重修,也可另选其它课程。

(3)凡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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