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垃圾处理机招标技术标.docx
《室外垃圾处理机招标技术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室外垃圾处理机招标技术标.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室外垃圾处理机招标技术标
垃圾处理设备技术要求招标技术标
项目名称:
年月日
目录
一、项目概况:
二、招标范围、施工分界及承包商间的协调:
三、依据和标准:
四、招标图纸、说明
五、技术要求:
六、服务和配合
七、调试和验收
八、技术回标文件标准、内容
九、附表
材料数据表
门窗整体技术参数表
技术偏差表
加工工艺表
安装工艺表
一、项目概况
1.通用概况
1.1工程名称:
项目。
1.2工程规模
本建筑项目为普通住宅。
建筑面积:
105000m2(其中地上:
m2;地下:
m2)
设计总户数:
1000户建筑层数及高度:
33层98米
地上:
33层地下:
2层
结构形式:
建筑耐火等级:
抗震设防烈度:
1.3环境情况
地理位置、四至、场地情况、周边交通、周边生活环境、周边景观介绍等
2.专项概况
小区清洁站位于B区B3楼首层东南角,紧邻B2楼北墙,小区清洁站位于地下二层地上三层的商业楼首层,楼板设计荷载350KG/平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层高5米。
目前该位置预留了3-380V50Hz6KW的配电箱2台及给水接口及排水地漏等,清洁站平面图详见本技术要求的附图。
3.户型表
二、招标范围、施工分界及承包商间的协调
1.招标范围
一台容积为10~12立方米的密闭压缩式垃圾存储器,完成垃圾压缩处理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以及给水、排水、电气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
2.施工分界与专业界面(需根据项目情况与合约部、工程部讨论确定)
建筑总包将完成至下列界面:
1.总包完成至结构洞口(本承包商预留埋件、预留管线)→→由本承包单位负责本工程安装,并处理相关构件与结构主体之间的填充、封闭→→由总包完成内外装饰面层工程。
2.总包单位负责提供标高、定位点线及施工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调试所需负荷;总承包单位负责提供电源(预留3-380V50Hz6KW的配电箱2台,本次招标可使用北侧1台),配电箱与设备之间的配管、穿线、压线等工作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排水由总包方甩口至地面上,与垃圾处理设备之间连接的排水管路、阀部件等由中标单位负责。
3承包商与其它承包单位的协调
本承包单位须与本项目其它的承包单位协调和合作。
本承包单位须提供所有需要的相关资料、设备和人员以确保在分工交界点处能与其它承包单位满意地配合,并确保其负责的工作是按正确的程序施工。
本承包单位必须遵从业主/工程监理/设计院批准的施工程序来进行施工工作。
若因本承包单位不依照此施工程序展开工作而引致任何一方或多方承包单位需要修改或返工,本承包单位须负所有责任。
本承包单位须负责在有关工程施工前复核由其它承包单位配合本合约工程所提供的各项设施和配备是否合适。
若因本承包单位不依照此施工程序展开工作而引致任何一方或多方承包单位需要修改或返工,本承包单位须负所有责任。
本承包商应与相关单位紧密配合,详细研究施工方案及材料采购等相关事项,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的不必要的交叉及返工。
所有因此而发生的相关修改、返工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不得调整。
本承包单位须确保本工程范围内所需的有关需要土建配合的资料包括设备基础所需预埋件等,按已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提前通知建筑承包单位进行预留工作。
若在土建工作完成后才要求变更,除因认可的工程变更所引起外,所有有关的费用将由本承包单位负责。
本承包单位须与建筑承包单位协调,使有关的施工工作能配合工程进度。
因缺乏协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延误工期等,将由本承包单位负责。
三、依据及标准
1.一般规定
本技术标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通用的标准,对承包商施工质量所提出的基本技术要求,承包商所使用之材料、设备及各种装置,均须符合本技术标所述之标准和规范。
如甲方技术要求高于国家、行业、地区标准,请先执行甲方标准,再执行地区、国家标准
本技术标是本项目合同的一个部分,是工程承包商履行合同技术方面的依据。
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已被视为具备丰富的国内工程经验,并熟悉国内通行的规范与标准。
因此,承包商应在投标时自行向有关机构查询,获取最新版的标准文本,并严格遵照各标准的技术要求施工和提供设备及材料。
查询最新版本的国内标准和规范是承包商的责任。
除了本技术标所列的国内标准和规范以外,其他符合同等要求的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亦可能被接受,但承包商在投标时必须说明,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该项申请须在议标过程中被接纳;另外,承包商在供应设备/材料或进行有关装置的制造以前,必须报送详尽技术文件,说明其建议使用的其他标准与本技术说明书所要求的标准两者之间的差异,在获得业主或业主授权代表的书面批准以后,方可进行。
证明使用的其它标准与本技术标两者之间的要求等级相同,是承包商的责任,当承包商不能提供足够技术文件支持时,业主或业主授权代表有权拒绝其申请。
本技术标中所引用之国际标准,如英国标准(BS)或其他国际标准仅供承包商参考。
除特别规定外,本工程施工安装的质量评定及规范要求均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规范为准。
如果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没有可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则承包商必须依照本技术说明书内所引用的标准执行。
2.国家标准、协会标准与行业标准
所有施工工艺、制造工艺、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要求,必须达到本技术标各章节所述的的现行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和规范要求。
承包商需参照下列(但不局限于下列)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协会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现行版本执行:
行业标准(规范)
1、《生活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技术条件》(DB11/T170-2002)
2、《城镇环卫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J373-2004)
4、《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
5、国家及地方颁布其它相关规范及标准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8172-87。
8《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96)。
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1《工业企业厂届噪声标准》(GB12348-90)。
12《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87).
1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1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
15《农业部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标准》(NY481-2002)。
16《农业部微生物肥料标准》(NY227—94)。
17《复混肥料标准》(GB15063—94)。
18其它有关市政、水利、给排水、电力、农业等工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分歧处理办法
当本技术标的说明及其中所引用的标准与国家法律或地方部门的法规、条例、文件或国家标准、规范有分岐而且相互冲突时,工程师将按下列优先程序处理:
1.国家颁布的法律
2.地方部门制定的法规、条例或文件
3.国家标准、规范
在发生以上情况而无可避免地造成施工、制造工艺、材料及设备的质量比原来合同降低时,业主有权扣减承包商因此所导致的差价。
若因地方部门的特别要求,在技术要求上与本技术标所规定的标准发生抵触,或有关技术说明书和图纸上所标注或要求互相矛盾时、或技术标内各有关段落的要求出现互相矛盾时,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或业主授权代表书面反映;至于应遵从哪个准则,将由业主或业主授权代表作最后决定,但有关最终决定不能构成工程变更。
四、招标图纸及说明
1.招标时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提出了对本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本承包商必须根据招标图纸的设计要求,补充相关的详图,作为指导施工的图纸。
2.招标图纸已注明各项施工范围。
承包商必须明了所有招标图纸的设计概念,以及与建筑单体间的相互关系,承包商须与其他单位配合提交设计施工图供工程师审批。
3.本说明书及招标图仅表明设计意图和性能要求。
所示的详图用来强调说明最佳的布置和它们与其他建筑构件的关系,并不能用来解决安装和锚固、结构和热位移等问题。
为了避免任何误解及解释不充分,我们特此通知分包商,他应对整个工程负全部责任,包括本文要求的设计、结构计算、施工详图、材料安装、与其他承包商/分包商的协调、担保及有关的文件和技术说明书。
4.目前设计院所提供的施工图仅供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参考。
投标单位中标后应按最新版的施工图纸内容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出施工大样图,供建筑师及业主确认,最后才安排生产及安装工作。
5.招标图纸清单(含设计变更)
序号
图号
图名
出图日期
版本
备注
1
2
3
附(电子版光盘)
五、技术要求
1.一般说明:
1.投标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投标企业必须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年产量在20台以上;投标单位委托的设备安装单位需具备贰级及贰级以上安装资质;
2.根据合同工期编制本工程施工进度总计划,总计划中包含体现装修施工进度计划、机具需求计划、材料需求计划、劳动力需求计划等内容,所有计划必须标明相应工序项目、数量、工期等;在工程进行当中,乙方必须无条件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由此带来的人力、物力、机械等的费用增加由乙方负担;
3.对施工图纸局部需要进行深化设计的部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建设单位有关设计文件、现有设计图纸等;
4.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已被视为具备丰富的国内工程经验,并熟悉国内通行的规范与标准。
因此,承包商应在投标时自行向有关机构查询,获取该等最新版的标准文本,并严格遵照该等标准的技术要求使用材料、加工制作、施工安装。
5.工程资料要求严格遵守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进行编制、整理;
6.所有材料进场应按照物资进场报验程序进行抽查,并遵循《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进行检测;
7.承包商需在保证建筑师的原设计意图的基础上进行二次深化设计,设计要求如下:
a.招标时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提出了对本工程项目基本要求,投标方必须根据招标图纸的设计要求,补充相关的加工、拼装详图,作为指导加工制作图纸。
节点详图中的各型材尺寸仅供参考,承包商可根据各自设计提供更小的尺寸,此项需报建筑师认可才有效。
投标方可根据最新的技术及工艺提供替代方案,替代方案正式提交前须与建筑师沟通。
c.供应商应负责设计,计算并由供应商的结构工程师鉴定确认招标项目所有受力结构部件并包括而不限于以下内容:
立框、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边接件和联结螺栓、预埋件及玻璃强度和刚度;而保证结构设计符合所有有关国家与地方规范。
供应商也须负责生产,安装所有结构部件。
2.分项技术要求
1.主体设备要求:
一台容积为10~12立方米的密闭压缩式垃圾存储器(现状条件下须满足本小区共1807户垃圾量的处理),设备必须通过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测、认可;
2.性能要求:
A.垃圾压缩比在1/2~1/3之间;
B.电控元件应为ABB或施耐德等国际知名品牌,同时配电箱必须内置在设备中;
C.采用手动进料方式,可与标准后斗式垃圾车严密对接、能够自动排出垃圾,确保排出过程中无异味;
D.具备生物除臭系统,能够保证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E.设备内胆为不锈钢,外壳为普通钢板喷漆,外壳喷漆必须保证露天12年以上不会锈蚀;
F.设备保修期为3年,从垃圾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之日起计算。
六、服务和配合
1.销售培训,按照业主要求,本承包商应提供销售培训,业主将在其职员中指定一些人员参加培训,承建商需准许他们接触设计资料,有用的文件底稿,并解释这些资料与文件,以使他们能熟悉系统的各个方面。
提供文字或印刷品、有用的设备样品、现场实样、模型、切开的设备、幻灯片、影片和其他可能对培训有用的具有指导性的材料。
上述设备和材料将作为业主的资产并需有足够的数量,以供在培训中的人员及以后由业主之教师培训其他人员之需。
2.中标后承包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5.1.8条要求提供深化图纸,由设计、甲方、监理签字后作为最终施工图,承包商不得由于深化图纸与招标图纸的差异提出中标价格的变更。
3.工程竣工验收之前30日之内,承包商需免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4份
5.须于项目报竣工验收前六星期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包括施工、设计变更、质检及验收记录和竣工图纸)必,并且提交的竣工资料必须已通过北京市档案管理单位验收(预验收)批准。
本承包商应在施工过程当中妥善保存详尽的施工、设计变更、质检及验收记录等有关文件,并且按照标准格式要求,整理及钉装所有图纸和资料。
工程承包商将所有图纸资料列于一份统一的图纸目录上,此目录亦将作为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的一部分
七、调试和验收
7.1一般要求
所有相关调试、验收参照国家有关条例,承包商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产品的调试记录。
中标单位须免费到现场配合发包方、监理、总承包等相关单位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直到取得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验收证明。
7.2定型试验
所有由承包商提供的设备须经业主授权或委任的代表作检验和作证之测试。
若有足够之文件表明上述之设备已经通过定型试验,则上述之要求可获免。
如测试结果不获通过,需按指示再一次进行或作进一步的定型试验。
业主将不承担此种测试之费用。
7.3工厂验收测试
呈报测试详情清单和每项测试之叙述,以说明测试方法和预计每项测试所需的时间。
在进行各项测试前,送批负责领导测试工程师之姓名及资历。
记录测试数据和作观察记录。
在试验完成后之14日内,送批4份或要求份数的打印或复印的正式试验证书和图表。
如试验未有作证,也可将试验时所作的记录底稿影印本在试验完毕后立即或尽早送批。
获得批准后按计划将设备包装运至工地。
如在某项试验中发现缺陷,须将缺陷的性质详情向业主之授权代表解释。
由业主之授权代表决定在缺陷改正后,测试中之哪些部分或哪些测试必需重新进行。
当性能不符合规定将被拒收。
7.4工地测试和试运转
承包商应按要求计划及安排工地验收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工地验收测试应在工地试运转已经全部通过,并且所有在测试中发现的缺陷已经圆满改正后开始。
工地验收测试之目的是示范全部安装工程完全符合所规定之技术和运行上的要求。
根据工程需要派员参加工地验收测试是承包商的责任。
送批测试详清单和每项测试之叙述,以说明测试方法和预计每项测试所需的时间。
作好测试数据和观察记录。
在测试完成后之14日内,尽快送批4份或符合要求份数的打印或复印的正式测试证书和图表。
如测试未有证书,也可将测试时所作的记录底稿影印本,在测试完毕后应立即或尽早送批。
如在某项测试中发现缺陷,需将缺陷的性质详情向业主之授权代表解释。
由业主之授权代表决定在缺陷改正后,将测试中之缺陷部分的测试必需重新进行。
当装置的性能不符合规定并遭拒收,改正并重复测试直至达到满意之结果。
因性能不符而获准延期完工后,亦不会获得增加额外费用。
7.5最终验收
在安装调试合格后,承包商须向北京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报验,以保证一次性通过验收。
若出现验收不合格或已过合格规定的期限,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并按投标单位违约处理。
中标单位须免费到现场配合发包方、监理、总承包等相关单位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并协助采购方办理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直到取得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验收证明后,并经建设方或其授权单位正式接收后,方可认为最终验收通过。
八、技术回标文件标准及内容
本节规定为进行本工程而需呈审技术文件之要求。
送批文件将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符合本技术标之承包商声明、证书;
2、回标单位均应提供企业资质证明、单位简介、近五年内与本工程相类似的业绩及项目中所担任的职责和起到的作用;
3、产品样本及提供主材、辅材的保质年限、有效使用年限等的时间表;
4、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及证明书;
5、材料表:
提供所用主、辅材料的清单。
包括主、辅材料的材质、色彩、品牌、型号、尺寸等详细的技术指标、工程量、说明及单价、总价;
6、加工、装配、布置图。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设计图纸,提出详细的安装加工初步深化图纸。
当本设计图纸中的某些构件、大样及材料没有特别说明或标准时,承包商可以以当地符合相关规范的优质项目的质量为标准,并加以说明(典型节点大样、有难度的节点大样);
7、成品制造厂方之图纸及规范书;
8、本技术标中指定之计算书;
9、计划进度表;
10、提供所有外露铁件的防锈处理工艺及防锈处理所用材料的品牌、价格等信息;
11、各投标单位根据市场材料规格的差异,在不影响整体效果的前提下可对用料可做适当调整。
并在回标文件中特别注明;
12、各投标单位根据各单体的整体强度、稳定性、变形情况等因素对招标文件中的方案进行优化设计,可对局部做适当调整。
并在回标文件中特别注明;
13、各投标单位根据本单位常用做法,可对节点进行调整,对未表示的节点进行方案细化初步;同时提供制作工艺说明;
14、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方案应充分考虑各构筑物在保持原设计的立面效果外还应保证其强度、刚度、安全性、整体性、稳定性、耐久性、可维护性等性能;并提出调整方案;
15、我司鼓励各投标单位在考虑材料、节点等方面应尽量降低建造成本及维护、维修成本;尽可能进行优化设计或提供建议,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并并提供报价供参考。
16、各投标单位提交拟定执行的质量保证计划方案(材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合格产品的控制、装卸储存包装及发运等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项目计划书及时间进度表);
17、各投标单位提供技术负责人简历及面试;
18、承包商应在回标的同时呈上对于保修期过后的整个安装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及费用.
九、需投标单位填写的技术数据表:
项目
内容
项目
内容
容积(m3)
自重
满负荷用电
(KW/h)
尺寸
(长×宽×高)
运行管理人数(物业人员)
保修期后维保费用
(元/年)
本小区全部入住后夏季清运频率
(次/天)
本小区全部入住后冬季清运频率
(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