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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城总包1标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版修改版1

报建编号:

08LGNH0040C03

 

临港新城WSW-C1街坊西侧地块商品房项目

施工总承包工程1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上海临港新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00八年九月

招标单位:

名称:

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

成家雯

地址:

上海市南汇区临港新城主城区

环湖西一路99号11号楼

邮政编码:

201306

电话:

68283869

传真:

68283912

代理单位:

名称: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国俊、许睿

地址:

上海市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10楼、16楼A座

邮政编码:

200002

电话:

63237878*302、304

传真:

63601328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2中标通知

7.3履约担保

7.4签订合同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8.2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评标结果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2语言文字

1.3法律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5合同协议书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联络

1.8转让

1.9严禁贿赂化石、文物

1.11专利技术

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2.发包人义务

2.1遵守法律

2.2发出开工通知

2.3提供施工场地

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2.5组织设计交底

2.6支付合同价款

2.7组织竣工验收

2.8其他义务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2总监理工程师

3.3监理人员

3.4监理人的指示

3.5商定或确定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2履约担保

4.3分包

4.4联合体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4.10承包人现场查勘

4.11不利物质条件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

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7.2场内施工道路

7.3场外交通

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7.6水路和航空运输

8.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2施工测量

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3治安保卫

9.4环境保护

9.5事故处理

10.进度计划

10.1合同进度计划

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11.开工和竣工

11.1开工

11.2竣工

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11.6工期提前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

12.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

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1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要求

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3.6清除不合格工程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2现场材料试验

14.3现场工艺试验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5.2变更权

15.3变更程序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6暂列金额

15.7计日工

15.8暂估价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7.1计量

17.2预付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4质量保证金

17.5竣工结算

17.6最终结清

18.竣工验收

18.1竣工验收的含义

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8.3验收

18.4单位工程验收

18.5施工期运行

18.6试运行

18.7竣工清场

18.8施工队伍的撤离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19.2缺陷责任

19.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19.4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19.5承包人的进入权

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9.7保修责任

20.保险

20.1工程保险

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20.3人身意外伤害险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5其他保险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1.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2不可抗力的通知

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22.违约

22.1承包人违约

22.2发包人违约

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23.索赔

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23.4发包人的索赔

24.争议的解决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24.2友好解决

24.3争议评审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

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三:

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四: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附件五: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附件六: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

附件七:

廉洁协议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2.投标报价说明

3.其他说明

4.工程量清单

4.1工程量清单表

4.2计日工表

4.3暂估价表

4.4投标报价汇总表

4.5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

1.图纸目录

2.图纸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附件格式

一、投标承诺书

二、投标函

三、授权委托书

四、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

施工总承包工程1标报价汇总表

五、辅助资料表

附表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附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表三、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四、施工进度网络图(表)

附表五、分部分项综合单价计算表

附表六、工料机分析表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办评标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量清单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临港新城WSW-C1街坊西侧地块商品房项目

施工总承包工程1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港新城WSW-C1街坊西侧地块商品房已由上海临港新城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临港新城WSW-C1街坊西侧地块商品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临港管委计[2008]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临港新城主城区WSW-C1街坊西侧地块,西至茉莉路、南至橄榄路、北至申港大道绿带。

总用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2.4万平方米、地下约9万平方米。

主要建设3~6层住宅及商业和公建配套共90余个单体,以及地下1层停车库。

本标段为小区北半部分(以规划七路为界),约16万平方米。

计划工期:

67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08年10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0年8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和其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有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住宅小区的同类工程业绩,拟参加的项目经理具有壹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并且书面说明其目前的工作状况(须投标单位加盖公章)若拟派的项目经理现有施工项目,需提供业主方同意其投标的相关证明。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月日至2008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1时,上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16楼A座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10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0月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2楼B区会议室)。

5.2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要求,将投标保证金提交托管银行,并持托管银行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随投标文件单独提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南汇区临港新城主城区地址:

上海市南苏州路333号

环湖西一路99号11号楼华隆大厦10楼、16楼A座

邮编:

201306邮编:

200002

联系人:

成家雯联系人:

曹国俊、许睿

电话:

68283869电话:

63237878*302、304

传真:

68283912传真:

6360132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2008年9月12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南汇区临港新城主城区环湖西一路99号11号楼

联系人:

成家雯

电话:

6828386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10楼、16楼A座

联系人:

曹国俊、许睿

电话:

63237878*302、304

1.1.4

项目名称

临港新城WSW-C1街坊西侧地块商品房项目

施工总承包工程1标

1.1.5

建设地点

上海市南汇区临港新城

1.2.1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投资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标段为WSW-C1街坊西侧地块规划七路以北区域,约16万平方米,具体承包范围详见“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第6条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7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08年10月28日(具体开工日期及工程各完工节点要求以施工合同确定日期为准)

1.3.3

质量要求

验收一次性合格,其中市优质结构工程比例不少于10%,并在此基础上争创“白玉兰”奖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

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和其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有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住宅小区的同类工程

财务要求:

注册资金人民币6400万元含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具有壹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2008年月日下午时

踏勘集中地点:

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门口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2008年月日下午时

召开地点:

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会议室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08年月日下午时

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处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08年月日下午时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满足建设行业资质管理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08年月日下午时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月日上午时分

技术标和商务标同时回标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08年月日下午时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08年月日下午时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编号:

08LGNH0040C0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执行沪建建管(2005)第065号文件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小木桥路支行(小木桥路780号)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①投标书(技术标和商务标)封面或扉页必须注明本工程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并各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的印章。

②商务标的相应内容(商务标书封面或扉页、投标承诺函、投标函、投标书情况汇总表、投标书综合说明、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价格总报价表)均须加盖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的印章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①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

②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

③商务标附件(工料机分析表)1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

3.7.5

装订要求

商务标、技术标、商务标附件、商务和技术标电子文件均各自装订成册、各自密封包装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临港新城主城区环湖西一路99号11号楼

招标人名称:

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临港新城WSW-C1街坊西侧地块商品房项目

施工总承包工程1标投标文件

2008年10月7日上午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2楼B区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2楼B区会议室)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5)开标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专家4人、商务专家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相关专业的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产生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金额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材料设备供应

中标人自行解决,但主要供应商需经招标人认可并须符合质监

10.2

工程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逐月付款,签订合同时明确

10.3

安全生产

中标人必须按国家、地方、部门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明确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并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本工程应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文件的规定。

10.4

文明施工

本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二通、三无、五必须)的基本标准,深入开展“加强管理塑造形象、深化达标创建文明”活动,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增强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100%施工现场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本工程须争创市级文明工地(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称号将按总建筑面积计的3元/㎡予以奖励)。

本工地分隔围护和生活设施布置中,严格执行沪建建(96)第1081号通知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

10.5

环境保护

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与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法律。

10.6

其他

地址: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小木桥路683号

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临港新城主城区环湖西一路

99号11号楼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16楼A座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承包商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及管理措施,确保本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按期或提前竣工、交付使用。

(1)开工日期以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中标施工单位的具体进场施工日期以招标单位提前3天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如因客观原因影响如期进场,为确保工程总体计划的按时完成,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的费用不予补偿。

(3)本工程要求中标施工单位能配合招标单位一起分忧解难,在总工期不推迟的前提下,全面规划统筹兼顾,见缝插针地安排好各项施工任务。

(4)招标单位的特殊要求的关键节点:

单体+0.00以下完成,单体结构封顶完成,小区室外总体工程完成,全部工程完成,上述工程各完工节点要求以施工合同确定日期为准。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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