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矿石销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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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矿石销售合同
铜矿石销售合同
篇一:
铜矿购销合同
篇一:
铜精矿购销合同
铜精矿购销合同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铜精矿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欲出售铜精矿吨(毛吨),实际数量以双方交货时过磅质量为
最终依据。
二、品质:
甲方提供的铜精矿平均品位在15%以上,砷含量保留%以下,
如超过%,每吨扣10元;超过1%,扣1个系数,以此类推。
如平均品位低于10%,乙方拒收货物。
三、结算方式:
1.乙方预付拾壹万陆仟柒佰元整(¥)给甲方作为预付款,甲方必须在付款日起20日以内将货送达乙方货场,否则甲方须按照预付款的5%赔付乙方作为违约金。
2.该批铜精矿计价标准按上海期货交易市场最近铜价相关计价标准执行,乙方在结算以70%系数计价,品位在20-25之间,每个品位加人民币150元;品位在20~18之间,每个品位扣人民币200元;在18~15之间,每个品位扣人民币300元;15~10每个品位扣500元;以现金方式结算。
四、该批铜精矿交货地点为乙方货场,乙方只承担运费费用(140元每吨),
其他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检验方式:
甲、乙共同现场取样,遵循单车单样的取样原则,取样一式
四份,一份送检,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一份作仲裁样;共同指定化验单位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有色化验为主,如化验结果品位出现差异,则按国家有关矿产品化验品位超差相关规定执行;品位化验如产生争议,以仲裁样和化验结果为最终结算标准。
(双方共同取样---双方指定送样单位---分析结果---分析误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超差---仲裁---以仲裁结果为准)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
担保人:
年月日篇二:
铜精矿购销合同
铜精矿购销合同
供货方(甲方):
需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铜精矿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欲出售铜精矿500金属吨,实际数量以双方交货时过磅质量为最终依据。
二、品质:
甲方提供的铜精矿平均品位在15%以上,砷含量保留%以下,如超过%,每吨扣10元;超过1%,扣1个系数,以此类推。
如平均品位低于10%,乙方拒收货物。
三、结算方式:
1.乙方预付壹仟贰佰万元整(¥1XX000元)给甲方作为预付款,甲方必须在付款日起10日以内将货送达乙方货场,否则甲方须按照预付款的5%赔付乙方作为违约金。
2.该批铜精矿计价标准按每个金属吨位万元为准。
四、该批铜精矿交货地点为乙方货场,乙方只承担运费费用(140元每吨),其他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XX乙方:
月29日年12篇三:
铜精矿合同范例
铜精矿购销合同
供方:
签订日期:
需方:
签订地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就铜精矿买卖达成以下协议:
一、计价:
1、铜精矿品位以含铜20%为基准品位,供需双方同意以提货日第二天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当月期铜五个工作日期铜结算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p。
买断价=p×83%±品位等级价。
2、品位等级价:
当铜品位等价大于或者小于20%时,对应的品位价差为:
20%<铜品位≤25%,以20%为基准每增加1%加价150元/金属吨。
25%<铜品位≤30%,以25%为基准每增加1%加价100元/金属吨。
18%≤铜品位<20%,以20%为基准每减少1%减价150元/金属吨。
16%≤铜品位<18%,以18%为基准每减少1%减价350元/金属吨。
13%≤铜品位<16%,以16%为基准每减少1%减价750元/金属吨。
铜品位大于30%不再加价,小于13%价格另外协商解决。
3、铜金矿含金计算价:
铜精矿≥1克开始计价,以提货日第二日起黄金期货交易所%金五个工作日报价的平均价减去10元/克后乘以品位对应的系数后让利20元/克作为买断价。
计价系数表如下:
4、铜精矿含银计价:
铜精矿含银>50克开始计价,以提货日起第二天起华通铂银市场现货3#银五个工作日日均价的算术平均价乘以品位对应的系数作为买断价。
铜精矿含银计价系数如下:
二、杂志标准及扣款标准:
as%小于%,pb+zn%小于10%,mgo2%小于%,bi%小于%。
as%>%,以%为基准,每增加%扣款20元/吨(干量)。
pb+zn%>10%,以10%为基准,每增加1%扣款20元/吨(干量)。
mgo2%>%,以%为基准,每增加%扣款20元/吨(干量)。
%<bi%<%,以%为基准,每增加%扣款20元/吨(干量)。
bi%>%,以%为基准,每增加%扣款40元/吨(干量)。
三、交货方式:
需方到供方货场自取,供方负责装车,相应的运费由供方承担,从上海到需方货场所产生的运费由供方负责,运费直接在货款中扣除。
运价:
元/吨。
四、计量与取样方式:
供需双方共同参与过磅、取样,样分四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副样,双方签字封存一份公样,在误差允许的范围内,由供需双方化验结果的平均值计算,如果误差较大,供需双方共同寄公样到北京矿业研究总院测试研究所仲裁,并以仲裁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仲裁费用由责任方负责承担。
(合理误差范围:
cu±%)
五、如果是袋装按6‰扣除袋重。
六、付款方式:
提货前按矿款的70%付给供方,待化验结果出来后,供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后(金子开普通发票),一次性付清剩余矿款。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当地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期起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
供方:
需方:
供方代表:
需方代表: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矿石销售协议
矿石销售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矿石现货的销售代理工作。
二、乙方按照甲方约定的市场合约价,对外统一销售。
市场合约价以当期甲方、乙方以及买方协商的价格为准
三、甲方支付乙方每吨元人民币,作为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
四、佣金和提成的结算方式:
甲方每收到一笔矿石货款,就直接从货款中提取销售代理佣金,即时支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收到货款后,如不即时或拖欠乙方代理佣金。
每拖欠1天,甲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佣金总额的作违约金,赔偿乙方;
2、合约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或把销售代理权转给其他人。
如违约,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期内销售总额的违约金,赔偿乙方。
3、乙方如以低于甲方合约价向市场供货,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
六、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有效期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劳动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20年月日签约日期:
20年月日
篇三:
矿石材料购销合同
砂石材料购销合同
甲方:
汪家寨镇人民政府
乙方:
水城县双德砂石厂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下列物质(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物质名称: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
二、物资材料交货期限及进度
交货期限:
自甲方施工起至甲方俊工止。
交货进度:
在无自然灾害无政治问题的情况下,乙方交货进度必须赶上甲方单位的施工进度。
三、交货地点及数量:
汪家寨镇那罗社区一组刹罗至哨山林场通寨公路硬化
砂:
1980方单价90元/方178200元碎石:
方单价90元/方407900元合计:
586100元(大写:
伍拾捌万陆仟壹佰元整)
四、验收和计量方法
乙方把材料运到甲方指定位置,且甲方要派指定人员和
乙方人员共同量方计量。
五、结算与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应每月对一次账。
2、本项目第一次支付材料款为总款的50%,第二次为工程俊工后,由乙方开具国家规定的相关税票后一次性结清。
六、其它事项:
1、在双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在半途不供应材料,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甲方有权不付材料款并追加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更换供应商,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所供材料款的全部材料款。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合同自然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执行本合同有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
矿石购销合同范本
铝矿石购销合同
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传真:
______开户行:
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
税号:
_______________
买方:
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传真:
________开户行:
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
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铝矿石、铝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
铝矿石:
%(最小)铝矿粉:
%(最小)
二、交货期:
三、每月供货数量及供货年限:
四、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
铝矿石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
铝矿石品位高于____%,均按每提升1%以元/吨的比例奖励;铝矿石品位低于____%,按每降低1%以元/吨的比例惩罚。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指标:
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各持一份样到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
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款到发货后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及提货: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卖方当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
_______买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
篇五:
矿石销售合同
篇一:
矿石买卖合同
铁矿石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XX(41)甲方(需方):
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有限公司
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矿石买卖合同。
一、产品名称、发货地点、数量、品味、矿价、运费表一二、交货地点、费用的负担:
1.交货地点:
到甲方指定料场
2.费用负担:
由乙方承担运费。
三、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矿石质量以乙方发货料场化验分析的数据为准,若对方化验分析的数据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数据后五天内提出,并附样品送昆钢质检中心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提出的异议方承担。
四、供矿要求:
1.计量以乙方发货料场内的电子磅秤过磅数量为准。
2.因由乙方组织运输,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1.每月以乙方发货数量统计,经双方核对签字认可后,按10%水份扣除后以干基量结算一次。
2.自合同签发后乙方实行先发货后收款原则。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一方违约,对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
2.产品质量异议,双方协调处理。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通过诉讼解决,但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其他:
1.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补充协议及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XX年8月14日至XX年8月14日,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篇二:
矿石购销合同
矿石购销合同
甲方:
水钢观音山矿业公司合同编号:
乙方:
水城县鑫磊砂石厂签订地点:
钟山区观音山矿签订时间:
XX0102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矿石按湿量(超出8%按超多少扣多少计算)计量,矿石品位及水份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对付样进行化验。
如对甲方化验数据有疑问,可请其它化验权威部门进行仲裁,以仲裁结果为准。
2、凡mgo含量低于19%按作废处理。
不计量不计价。
三、计量方式:
以过磅量为准,每月28日前到观矿生产技术进行结量。
四、交(提)货地点:
观矿白云石采矿车间成品矿仓或协商地点。
五、运输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乙方自行运输,
六、合理损耗及结算方式:
正常情况以观矿计量为准,每月
26至28日进行结帐。
七、包装标准:
散装
八、乙方每月向甲方供白云石块粉矿不低于3000吨。
无特
殊情况(大的自然灾害、停电、国家强制停产),产量欠量按欠1吨扣1吨进行结帐(如本月实际收购量为2500吨,欠量500吨,实结账量应为2500-500=XX吨)。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现场取样化验,
如有异议由仲裁机构进行化验仲裁。
时间不超过十五天。
十、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有效期为XX年01月02日至XX
十三、供货根据实据情况双方协定,价格随市场变动双方协
商一可进行调整,再另签订协议。
煤炭供货协议
甲方:
贵州省毕节地区煤炭工业有限公司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供货时间:
二、质量波动具体结算方法:
(详见附件)
三、卖方对质量负责期限:
从原煤发运进厂到该批原煤样各项理化示检验完毕后30日内。
四、交货地点、方式:
通过计量后在双方约定的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原煤堆场内交货。
五、运输方式:
乙方自办运输,送货到甲方厂内指定地点卸车。
六、损耗及水份计算方法:
不计损耗,水份按甲方验收时实际测定值为准,超合同基数部份扣量结算。
七、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如下:
(1)验收方法:
数量以甲方法国衡计量为准,质量以甲方质检结果为准(不留实物,保留副样十日)。
(2)如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默认。
(3)提出异议处理方式:
因质量产生的异议,乙方向甲方提出异议申请,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向质量检验部门送系提取副样进行复验或仲裁,甲方根据复验或仲裁结果进行结算。
八、结算方式:
1、甲方每天收到乙方原煤供货量检验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当日供货量货款。
2、乙方负责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煤检发票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管辖区域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如下:
(1)乙方供货给甲方总量不低于2500吨。
(2)乙方严格按协议组织原煤均匀进厂(甲方原因除外)。
(3)原煤硫每低%加拾圆,低至%以后不再加价。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十三、合同期限为:
XX年6月29日至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名称:
甲方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乙方代表:
乙方名称:
篇三:
矿产品购销合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
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地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二、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
三、交提货方式和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岗站的费用:
五、合理损耗及计量方式: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即物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供方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篇六:
矿石购销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矿石购销合同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矿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货物、品位及数量:
1.名称品名:
锰矿石2.矿石品位:
3.数量:
吨(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第二条单价及价款
单价:
人民币元/吨(含税);本全同价款为元第三条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日。
第四条交货地点
第五条包装
合理包装(如有),包装物不回收。
第六条运输方式
甲方自提,自行安排运输方式。
第七条相关单证的转移相关单证随标的物一起转交。
第八条风险转移
标的物交付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验收及异议处理
1.验收时间:
交付后7日内验收,在此期限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2.验收方法:
过磅、化学检测。
3.验收标准:
合同约定标准。
4.异议处理:
数量异议:
结算数量以仓储单所列数量为准,如甲方对数量有异议,可向乙方申请到第三方进行复磅,如第三方复磅与乙方数量一致(含合理磅差3‰),费用由甲方负担;如不一致,以复磅结果为准,费用由乙方负担。
质量异议:
标的物各项参数以乙方化验结果为准,如甲方对标的物质量有异议的,交付后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
甲乙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乙方派员与甲方共同取样,交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并以此检验结果为准,异议不成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发票及期限
1.验收合格,双方以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2.结算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价款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采用一票式结算。
4.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后3日内,甲方一次性以方式付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向卖方支付未支付货款5‰的资金占用费;如超过30日仍不支付的,除支付资金占用费外仍应向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甲方提出复磅的,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复磅,如乙方不配合的,甲方自行进行复磅,并以此复磅结果为准,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3.甲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不派员参加的,乙方可以单独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无论结果如何乙方都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乙方交付部分标的物经第三方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交付标的物全部不合格的,经协商双方可降级进行结算,如双方不能结算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以合同记载的地址、电话、传真为送达途径,拒绝接受的文件视为已经接收,以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在发出时即视为送达。
2.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达成补充协议。
3.双方就履行本合同签订的补充协议、来往函件等都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冲突以形成较迟者为准。
4.当事人一方发生了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违约责任。
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用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事宜。
5.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异可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签订本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泄露,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追究相应的赔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正文止)
篇七:
铁矿石销售合同模版
铁矿石销售合同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下列甲方向乙方购买进口铁矿砂合同,双方再次确认:
1、双方就本合同条款已充分地向对方进行了解释。
2、双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
3、双方一致同意严格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一、货物品种
1.名称:
加拿大球团
2.船名:
3.数量:
50,000湿吨
4.合同品质:
(CIQ或装港指标):
FE:
%
SIO2:
%
AL2O3:
%
P:
%
S:
%
水分:
%
粒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