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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林业十二五规划.docx

平和县林业十二五规划

平和县林业“十一五”落实情况及

“十二五”规划发展重点与布局

 

平和县位于福建省南部,地处博平岭山脉南段,东经116°53′—117°31′,北纬24°02′—24°25′,总面积2328.6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68.9万亩。

境内山峦纵横,群山环抱,外貌雄伟陡峻;地理、气候等环境条件,极适合植物生长,物种丰富、境内海拔500米以下的227.6万亩,占总面积的65.15%,500-800米的92.0万亩,占总面积的26.36%,800米以上的31.9万亩,占总面积8.4%。

属南亚热带气候。

冬暖夏凉,云雾多,温度大,日照充沛,热量丰富,无霜期长达318天。

雨量充沛,雨季长,全县年降水量在1600-2000毫米之间。

以上诸因素构成植物生长良好的自然条件,有力地推动了平和经济社会稳步协调、可持续发展。

长期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林业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我县有林地面积已达243.2万亩,2006年森林覆盖率68.6%、2007年森林覆盖率69.1%、2008年森林覆盖率69.6%、2009年森林覆盖率69.62%、2010年森林覆盖率到年终预计69.67%。

为此,面对新世纪发展要求,就如何更快、更有效地发展我县林业,使平和林业适应现代化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我局总结多年林业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县情和山地资源的现有状况,探讨研究新世纪林业发展的主题、方向和对策,科学地编制林业“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林业发展回顾

(一)林业改革与发展主要成效

“十一五”以来,平和县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资源培育为中心,认真实施依法治林和科教兴林战略,狠抓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快产业化优升级,使平和林业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新的长足进步,林业发展活力初现。

1、营林

(1)全面完成造林绿化目标:

19.0884万元。

2006年完成植树造林4.0584万亩

2007年完成植树造林3.2237万亩

2008年完成植树造林5.094万亩

2009年完成植树造林3.5023万亩

2010年完成植树造林3.21万亩(未验收)

(2)速生丰产林工程建设取得可喜成绩:

15.3244万亩

2006年营造丰产林3.7873万亩

2007年营造丰产林2.9919万亩

2008年营造丰产林4.5936万亩

2009年营造丰产林2.4016万亩

2010年营造丰产林1.55万亩

(3)完成绿色通道一重山规划任务

2008年绿色通道一重山造林871亩

2009年绿色通道一重山造林328亩

2010年绿色通道一重山造林1200亩

(4)九龙江西溪上游(平和段)生态林业体系建设进展顺利,2009年全面完成人工造林规划面积1.0966万亩(规划面积1.0665万亩)。

2、城乡绿化及全民义务植树

1、全民义务植树:

十一五期间全民义务植树计划参加人数110万人,计划种植株数450万株,完成株数465.3万株,完成率103%。

2、种植名贵树木:

十一五期间种植名贵树木64.113万株,其中名贵树木28.863万株,其它绿化苗木35.25万株。

全县共创55个种植名贵树木示范村。

3、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

(1)完成森林资源结构优化工程:

①完成种植名贵树木0.4万亩。

②完成速丰林优质大径材科学经营培育基地3万亩。

③完成多树种复层经营新模式培育基地2万亩。

(2)沿江、沿路一重山,完成1162亩。

(3)完成县级以上绿化模范村15个。

3、森林资源

1、完成全县270万亩林地的森林资源普查。

2、完成全县81.8万亩生态公益林的创新管护机制改革。

3、完成全县森林资源“十二五”的编制方案。

4、森林防火

根据平和县森林资源的分布特点以及森林火灾发生的频率情况,按以侧重火险隐患较大的区域为先,循序渐进的原则,“十一五”期间,我县按经营类型划分生态林和商品林;力求优先完善生态公益林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确保平和县森林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在“十一五”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08—2010年生物防火林带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

县林业局高度重视,组织林业规划、营林科技、森林防火等部门,依照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方案编制2008—2010年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300公里,分三年实施,项目总投资225.45万元。

各乡镇根据森林防火的侧重点进行有目的性安排配置,生物防火林带如下:

2008年,安厚镇:

50公里,秀峰乡:

50公里

2009年,九峰镇:

100公里

2010年,崎岭乡:

50公里,大溪镇:

50公里

5、木材生产及林业产值

(1)木材指标及生产完成情况:

2006年指标9.902万立方米采伐蓄积1.0369万立方米;

2007年指标9.902万立方米采伐蓄积4.6987万立方米;

2008年指标9.902万立方米采伐蓄积3.4566万立方米;

2009年指标12.949万立方米采伐蓄积7.3752万立方米;

2010年指标14.834万立方米采伐蓄积(待年终统计)。

(2)林业产值(万元)

2006年221245万元

2007年262971万元

2008年245605万元

2009年282587万元

2010年待年终统计

6、森防检疫

(1)“十一五”期间积极宣传森林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打击违法行为,几年来连续开展植物检疫执法检查对生产、利用、经营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检查,有效地防止有害生物入侵我县。

(2)坚持以防主、综合防治、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设置森林病虫害监测调查点,定期调查,每年都有调集的僵菌农药进行生物防治,有效抑制病虫害发生,所以“十一五”期间,我县森林病虫害发生率低,占有林地面积的0.4%以下,森林病虫害监测率达93%,防治率达100%,植和检疫率达95%以上,完成或超额完成省政府目标管理的任务。

(二)存在问题

(1)林分结构不合理,林木质量不高。

商品林中经济林偏多,一般用材林偏少;中、幼林偏多,近、成、过熟林偏少;针叶林偏多,天然阔叶林偏少。

(2)产业结构不够合理。

多侧重造林营林、木材生产;少重视多种经营、产品加工。

(3)经费紧张,林业投入资金少。

(4)森防检疫站人员少、经费缺。

技术力量较弱,给正常的森防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和局限性。

(5)护林防火体系不完善。

护林防火基础设施不健全,宣传工具少,防火路、防火林带未形成封闭体系。

“十一五”期间,全县19个乡镇场组建19支半专业扑火队,665人,其中县应急扑火队四支120人。

现有防火生土带21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1210公里,自然防火阻隔带450公里;能初步地对林火的蔓延起防范作用;现有的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还远远不能够有效地阻隔林火的蔓延,防火路失修,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体系尚未健全。

由于近年来随着山地开发热潮的日益增加,电气化和燃料的改变,因地方财政的困难,防火配套资金少,原有防火路的失修,缺少生物防火林带阻隔,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不平衡,以及野外火源监管不严,森林防火依然存在严竣问题。

(三)主要对策、措施

1、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全面推进林业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促进林业发展机制到位和林业的全面发展。

一是继续深化林权配套改革,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五大体系”建设建立便民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网络化、专业化、社会化”要求,加快推进林业服务平台、专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建设,努力满足广大林业经营者的需要;建立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下森林保护群防群治的“三防’机制;建立新型的林业合作经营体系,加快家庭林场、股份林场和企业办基地步伐,促进林业规模经营;建立规范的森林资源流转体系,加快林权流转登记服务中心建设,促进森林资源依法、有偿、自愿、规范流转;建立科学合理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为我县的林业改革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稳定林权管理机构,健全和完善林权档案制度,真正建立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林权制度。

二是深化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抓紧制定符合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发展特点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积极创新将非国有公益林收归国有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实现形式,制订符合县情、运行规范的政策和制度。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三是继续推进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林业与金融、保险合作,积极探索方便快庭的林权证或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办法,扩大金融机构面向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进一步强化上市融资工作,逐步扩大市场融资规模。

探索建立林业生产经营和森林资源保险业务,把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分散林业经营者的风险。

四是深化林政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集中力量研究、探索、建立林木采伐管理、木材运输管理新机制,改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办法,积极开展按面积控制的采伐试点工作,以满足千家万户林农生产经营的需要,逐步实现经营者按市场需求自主采伐。

五是深化林业税费改革。

认真执行、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林业税费优惠政策。

2、狠抓资源培育,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把培育资源作为林业的中心工作来抓,全面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为林业产业发展,广大农民的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绿色海峡西岸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坚挣“质为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力度,加快疏林地和低产低效林分的改造步伐,有效推进中幼林抚育间伐,以提高森林资源的总体质量,努力实现林业增长方式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提高的转变,真正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二是加强森林的科学经营,要按照区位和培育目标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措施:

在生态林建设上,应采取封山育林、补植套种、间伐或择伐、科学改造等森林经营模式,恢复森林植被,加快形成物种丰富、结构复杂、针阔混交的异龄复层林,提高森林的生态质量和防护效能;在商品林建设上,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采取集约经营模式,通过应用和推广先进科学技术,特别是良种技术,缩短培育周期,大力发展定向培育的短周期原料林、丰产竹林、乡土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提高林地生产力,使期形成速生、丰产、优质、高效的商品林。

三是加快企业办基地,鼓励企业通过租赁、合作、联办、委托等多种形式与林农合作办基地,走“林场+公司”、“公司+林场+农户”、“托管造林”、“林场+农户”等培育资源的模式,促进定向培育,实现企业与林农双赢。

四是加快非林地造林,充分利用房前屋后、“四旁”、“三边”等非林地,大力发展珍贵树种和速生丰产林,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弥补征占用林地的损失,确保森林覆盖率不降低,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原料。

五是大力发展超高效营林业,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发展西南桦、柚木、红椎、楠木等名贵树种,提高种植业效益,走高效营林路子。

3、打造绿色品牌,构筑和谐社会

一是塑造产品环境友好型,林业产品从生产到使用乃至废弃、回收、处理处置的备个环节都力求做到对环境无害或危害甚小。

要强化政策引导,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林产品加工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形成—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清洁生产企业。

二是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坚持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强节材和森林资源综合利用。

加快开发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建立综合高效利用系统,提高林资源利用效率。

三是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林产加工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相关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和《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的节能要求,对现有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项目实行淘汰制度。

四是充分发挥森林绿色晶牌效应,以绿色品牌赢得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市场占有率,从而提高产业链的整体经济效应。

五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重点扶持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有市场潜力的名牌产品企业,加大名牌推介力度,着力提升企业及产品在国内外知名度、美誉度打造一批省级名牌产品,以品牌、名牌带动林业产业发展。

4、扩大对外开放,拓展闽台合作空间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林业产业,拓展发展空间,一是进一步改善林业投资环境,.落实外商投资林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提高林业对外招商的吸引力,努力扩大林业利用外资规模。

二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管理机制,加快开展与世贸规则相衔接的林业相关政策、标准、措施的研究与制定,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为林产品出口解决市场准入问题。

三是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加强对外技术劳务合作,支持组建开发海外林业的经济实体。

四是积极争取国际援助资金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生态建设、林业基础研究、水土保持等事业。

五是发挥“五缘”优势,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加强花卉与种苗、森林培育与保护、木竹加工(特别是家具制造)、森林旅游、林业机械制造、林产品物流、科技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5、强化依法治林,提高林业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林业执法大队伍建设,整合现有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实现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的转变。

二是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随意采挖野生植物。

三是加强林业执法监管,充实执法监督力量,改善执法监督条件,提高执法监督队伍素质,实行错案追究和赔偿责任制度。

四是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林业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审批,公开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五是加强全社会的林业法制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对乡、村干部和林区群众进行林业法制培训,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依法治林氛围。

6、坚持科教兴林,增强产业竞争能力

一是整合全县林业科技资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效益为目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林业科技体制。

推行科技研究项目招投标制度,基础公益性项目,由政府资助或购买科技成果。

继续实施林木种苗科技攻关,逐步选育出适合我县的优良乡土树种、防护林树种、速生丰产树种、珍贵用材树种等,满足新时期造林绿化的需要。

二是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与无偿相结合,国家林业技术推广机构与科研单位、院校、农民技术员等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林业技术推广体系。

鼓励和引导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科技人员到林业生产第一线开展有偿技术开发、服务、承包和组建利益共同体。

三是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把自主创新作为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不断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促进林业产业由资源主导型向资源、资金与绿色科技主导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路子。

鼓励应用技术研发机构进入林产加工企业,发挥各类企业特别的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技术创新环境。

四是加强林业人才培养,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外向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

六是加强基层林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实施和实用技术推广,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培训和林业工人岗位技能培训,加强素质教育,加强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增强行业服务意识。

7、增加林业投入,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积极争取、落实各项林业扶持政策,建立公共财政投人与多渠道融资相结合的林业投人机制。

一是县人民政府每年应从财政总支出中划出不低于l%的比例用于林业事业发展。

要把公益林业建设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

加快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研究制定分区分类的森林生态补偿标准。

县财政应增加对森林保护、林木良种选育、林业科研与示范推广等社会性和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加大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用材林、竹业、花卉等与农民增收密切的示范基地建设的扶持和引导力度。

同时,县财政局应按核定的编制内实有人数和标准拨足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确保林业主管部门正常运转。

二是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符合林业特点的中长期低息贷款的信贷投入机制,并加大各级财政贴息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扩大金融部门投资林业的规模。

三是极吸引社会民间资本,鼓励个人,联合体以及各种组织以承包、租赁、合作等形式进入林业生产经营领域,发挥社会资金投资发展林业的重要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把“慎用钱”的要求落到实处。

要根据工程管理需要和林业生产建设的特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的管理、监督与约束机制,推行顷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实行程项目质量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和加强项目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二五”期间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福建省林业生产力布局,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为基础,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着力点,构筑绿色屏障,发展绿色产业,弘扬绿色文化,建设绿色平和。

大力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和特色林产业工程建设,推动林业跨越式发展。

用现代装备武装林业,用现代科技支撑林业,用现代信息管理林业,用现代市场引导林业,使我县林业的生态更加完备、产业更加发达、科技更加进步、管理更加先进、市场更加开放、效益更加明显,更好地为漳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遵循的主要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总体推进。

2、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

3、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和管理。

4、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

5、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与发展并重,实现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和合理利用。

6、坚持尊重自然和经济规律的原则,因地制宜,乔灌草合理配置,城乡林业协调发展。

7、坚持优化林业结构的原则,实现林业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

8、坚持科技兴林的原则,全面提高林业整体科技水平、综合生产力和竞争力。

9、坚持依法治林的原则,完善林业法规体系,保障林业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三)“十二五”林业发展目标

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林业发展实现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林业产业经济年均增长速度略高于全县平均经济增长水平;至2015年,全县绿化率70.8%以上,逐年增长2.3‰;活立木蓄积量达到519万立方米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38.15亿元,实现活立木蓄积量和林业产业总产值双翻番,初步建成完备的生态体系、发达的产业体系、开放的市场体系和完善的保障体系。

三、“十二五”期间林业建设发展重点和布局

1、营林发展重点与布局

(1)“十二五”期间,计划植树造林每年3万亩,2010年--2015年共15万亩。

(2)重点发展油茶产业,2011年—2015年计划新造油茶林11.7598万亩。

(3)结合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继续抓好非规划林地造林工作,山上抓提升,山下抓扩展。

(4)巩固发展速生丰产林工程建设,2011年—2015年主要向加大营林措施,提高产量与质量方向发展,增加大径材培育面积,提倡混交林造林,复层经营以及林下非木材产业的发展。

2、城乡绿化及全民义务植树发展重点与布局

全民义务植树规划:

2011年参加人数22万人,种植株数88万株;2012年参加人数22.5万,种植株数90万株;2013年参加人数23万,种植株数92万株,2014年参加人数23.5万,种植株数94万株;2015年参加人数24万,种植株数96万株。

十二五期间共参加人数115万,种植树木460万株。

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

(1)森林资源结构优化工程

①种植名贵树木:

2011年完成营造0.3万亩,2012年营造0.3万亩,2013年营造0.3万亩,2014年营造0.35亩,2015年营造0.4万亩。

②速丰林优质大径材科学经营培育基地:

2011年营造2万亩,2012年营造2万亩,2013年营造1万亩,2014年营造1万亩,2015年营造0.5万亩。

③多树种复层经营新模式培育基地:

2011年营造1万亩,2012年营造1万亩,2013年营造1万亩,2014年营造0.5万亩,2015年营造0.5万亩。

(2)沿江、沿路一重山100%绿化工程

沿路一重山补植2011年全部完成

(3)模范村建设工程

2011年完成市级以上5个村,县级9个村

2012年完成市级以上4个村,县级9个村

2013年完成市级以上5个村,县级10个村

2014年完成市级以上5个村,县级12个村

2015年完成市级以上5个村,县级15个村

(4)非规划林地,

2011年完成1500亩,种植名贵、乡土树种15万株。

2012年完成1200亩,种植名贵、乡土树种12万株。

2013年完成1200亩,种植名贵、乡土树种12万株。

2014年完成1000亩,种植名贵、乡土树种10万株。

2015年完成1000亩,种植名贵、乡土树种10万株。

3、资源发展重点与布局

(1)生态优先,统筹兼顾

在确保迹地及时更新,覆盖率不下降的前提下,进一步创新机制,达到既促进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又确保森林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数量不断提高,结构不断优化,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

(2)、森林资源主要指标(2011至2015年)

林地面积:

严格控制林地逆转,重点工程建设不突破5千亩,力争林地保有量在268万亩以上。

绿化率:

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确保全县绿化面积达到247.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0.8%。

活立木蓄积量:

确保森林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使森林蓄积量达到519万立方米,林木年生产长量78.5万立方米,森林年采伐量65.9万立方米。

林业年产值:

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力争林业产值突破38.15亿元,年递增7%。

(3)管严生态公益林,放活商品林

全县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86.5万亩,按照生态公益林工程建设要求,全县86.5万亩生态公益建立了288个管护责任区,选聘生态林护林员288名,形成强有力的森林管护网络体系。

并对生态公益林实施补偿制度。

对商品林提倡以村自治原则,引导林农自愿组织护林联防协会,实行自愿、自主、自治,自查、自筹、自管、自用,形成统一管护,分户经营,群防群治,联防联治的商品林管护新机制。

(4)加大九峰溪、花山溪、漳江、大溪溪、芦溪溪、骆溪西岸森林的管护。

以改善和美化流域生态环境,净化水质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为目的,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绿化宜林荒山荒地,营造水土保持林,护堤护岸林,经济林综合管护,提高森林覆盖率,建立多林种、多树种、多功能的林业生态防护体系,调整区域小气候,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环境治理和经济建设的协调稳定发展。

4、森林防火发展重点与布局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一章第八条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1)加强“十二五”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年的春季3月至4月份,秋冬季在10月至冬至期间组织两次宣传月下乡宣传活动。

(2)重新落实“十二五”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制,完善预案和预警响应机制,建立森林防火绩效考核制度。

(3)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在现有19支半专业和四支县应急扑火队的基础上重新整合,添置扑火机具、服装配套等,加强扑火队培训和应急演练,每年组织举办两期的扑火队长和扑火人员的培训。

(4)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加强防火林带重点建设网络与布局

在“十二五”期间,应重点安排全县省际交界线的35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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