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务100问答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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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务100问答1

本科教务100问

1.什么是学分制?

我校实施的学分制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

选课制、学分计量制、学分绩点制、弹性学制、主辅修(含双学位)制、学分互认制、学业导师制、免修免听制、补考重修制、“2+1”学期制。

2.学分和学分绩点是如何计算的?

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每18个学时计1个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1个学分。

学分的最小计量单位为0.5,所有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在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相应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数

3.学分替代和学分互认是怎么规定的?

学分替代:

(1)修读主修专业之外的其它专业的专业课程学分,或参加辅修专业学习而未能结业,其已修读的学分可替代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

(2)参加学校教务处认可的本科专业网络课程学习和修读互认学分学校开设的本科专业课程获得的学分,可替代相应课程学分;(3)创新实践学分可替代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

其中,科研学分和技能学分可以替代部分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学分互认:

凡在211学校、与学校签定学分互认协议的高校和学生出国学习期间(不包括自费出国留学)所修科目的学分,在课程要求上达到了学校课程标准并考核合格,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可以转换为本校课程成绩和学分。

4.什么是学业导师制?

学业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一种辅助制度,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要求教师关注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整个教育过程和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个教育环节,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什么是“2+1”学期制?

我校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2+1”学期制是我校为了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教学改革,有效利用教学资源,推动学生的个性化培养而提出的一种学期制改革模式。

将一个学年分为“2+1”学期,“2”即传统的秋季和春季学期,“1”即在秋、春季学期之间,设立选择性的夏季学期。

秋季学期、春季学期教学时间为19周,夏季学期教学时间为6周,构成“19周+19周+6周”的“2+1”学期模式。

我校从2006年7月开始实施“2+1”学期改革。

6.“2+1”学期制条件下教学内容是如何安排的?

遵循那些基本原则?

主要内容:

全校通选课、辅修专业课程、双学位专业课程、实验课程、教师教育专业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重修课程、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短期培训、学生社会实践等。

基本原则:

三自愿的原则,即学院自愿、教师自愿和学生自愿。

7.什么是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起什么作用?

本科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是学校组织教学和培养人才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环节,是审核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基本依据。

8.培养方案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培养目标与具体要求、学期与学制、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专业核心课程、课程结构及应修学分比例和教学计划表。

9.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有哪几类?

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分为:

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发展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自主创新学习共五类。

免费师范生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除上述五类课程之外,还增加教师教育模块。

10.什么是创新实验班?

目前开设的创新实验班有哪些?

开设“创新实验班”是学校实施本科创新人才培养“光炯计划”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学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积极探索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

学校从2006级开始在数学与统计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工学院开设有4个创新实验班。

11.学生修学年限有何规定?

普通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6年(含留降级、休学时间计算在内);从2008级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免费师范生实行学年制。

12.学生怎样报到注册?

第一学期后的每学期,在规定的返校时间内,持学生证到各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其他费用,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13.学生如何申请请假?

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应当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请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批,4~9个工作日的,由主管教学院长审批;达到10个工作日的,由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审批。

一学期累计请假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学生请病、事假的申请书、医院(县级及其以上)证明及有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应存所在学院备查。

14.转专业的时间及操作程序?

学校每年二次受理转专业申请,时间是5月和12月的20日至25日。

需申请的学生在教务处主页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好后须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签字,再将申请表交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学校考核讨论同意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15.学生在哪些情况下不可以申请转专业?

在文科、理科、艺术、体育和职教师资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的;在重点本科、一般本科、应用技术本科等不同招生批次之间跨层次的;属于保送生、定向生、预科升本科、专转本等特殊类别的;本科三年级及其以上的。

16.学生休复学有要求吗?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期,学生在校期间休学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休学年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休学时间计入学生在校学制时间。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办理复学手续。

17.学生旷课须退学吗?

连续旷课10个工作日以上或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到60学时及其以上的须退学。

18.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对学业有何影响?

在校期间考核不合格课程(重修合格不计入内)达到24学分的须退学。

毕业时有不合格课程不能毕业,授位时平均学分绩点达不到要求不能授位。

19.学生如何查询本人学期课程成绩?

学生所在学院应于期末放假后第二周内将本期考核成绩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学生亦可通过校园网等方式查阅自己的课程考核成绩。

20.学生成绩证明如何制作?

学生成绩单在所在学院打印,由学院教学秘书签字、学院盖章后到教务处审核盖章。

21.学生因留级、休学、转专业等年级、专业变化后毕业时按哪一级培养方案审核?

学生因留(降)级、休(复)学、转专业等原因,进入改变年级或专业学习时,毕业审核时应以学生当前(变化后)就读年级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准。

22.“双少生”(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课程成绩可以加分吗?

“双少生”是指在招生时认定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在校期间所修的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时,如果成绩在50分以上可以于考试后一学期申请加到60分。

23.学生转专业后原专业的成绩和学分有效吗?

学生转专业后如果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等同或超过转入专业,则成绩和学分有效;凡不符合转入学院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选修课记载成绩和学分。

24.交换学生课程和成绩如何转化?

学生在境外学校修读的与本校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学时/学分相同的课程,课程可按程序直接认定。

修读的与本校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学时/学分不相同的其他课程,可以按程序认定为选修课程。

25.学生参加国家外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以覆盖学期公共外语和计算机不及格课程吗?

可以。

一般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60分(100分制)或425分(710分制)以上(艺体类、双少生、应用技术本科学生可参加重庆市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成绩达合格标准),可以申请覆盖学期公共课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覆盖后学期外语成绩记60分。

参加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达到合格标准(艺体类学生参加一级及以上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可以申请覆盖学期计算机课程考试成绩,覆盖学期公共课计算机成绩记为60分。

26.国家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成绩覆盖学期成绩如何办理?

学生在校学习完公共外语和公共计算机课程后,凡要申请国家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覆盖学期成绩的同学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好并附上国家考试成绩,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向学院申请,学院审核后于第三周到教务处统一办理。

27.学生毕业是如何规定的?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毕业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28.学生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结业证书?

学生在毕业时,完成了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但有课程成绩不合格,作结业处理,可向学校申请发给结业证书。

29.学生提前毕业有何规定?

在标准学制内能提前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满学分者,学生可于拟毕业前一年的九月底提出提前毕业申请,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学校审批。

30.结业证书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换发毕业证书?

学生结业后,在学校规定的最高学习年限内,可以按程序申请重修课程、补作毕业论文(设计),经考核、答辩合格后,学校审批同意,可以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31.学生退学可以获得肄业证书吗?

学生在校学满一学年以上时间退学,学生可向学校申请肄业证书。

32.学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一是获得毕业证书;二是培养方案规定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发展必修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

3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可否补发?

不能。

但毕业证书遗失的可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生办理时需要遗失证明、本人身份证、原证书编号和学校当时的毕业结论(档案馆提供)。

一般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办理。

34.学生在标准学制后如何申请办理毕业证和学位证?

学生在标准学制后尚未超出总学制(3至6年)达到毕业、授位条件的,可以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向学校申请补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其程序为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申请表,学院审查签字、5月和10月10日至20日交教务处、学校审核、6月中旬和11月中旬到教务处领取证书。

35.授位时平均学分绩点如何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等于学科基础课、专业发展必修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每一门课程学分乘该门课程绩点之和除以这些课程的学分之和。

公式为: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学分×绩点)/总学分

36.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会影响到毕业授位吗?

如果处分还在影响期内,就不能毕业,也不能授位。

如果已经解除或不在影响期内,只要毕业鉴定合格,其他条件符合就可以办理。

37.现在教务系统的绩点计算能否过否作为授位依据?

现在教务系统还在调试中,进行了全绩点计算,不仅包括了授位的三类课程,而且包括了其他课程的绩点,因此不能以此作为依据,计算方法以相关文件(参见第35问)为准。

38.毕业生为什么必须进行电子摄像?

毕业生的所有信息均要在国家学历认证网上能够查询,国家教育部委托中国新华社负责学生图像采集,我校学生由新华社重庆分社在每年11月或12月采集。

一般也可以在第二年的3月份左右参加补照,但不能保证毕业时按时拿到照片。

39.如何补办学生证?

学生书面申请,辅导员或班主任核实签字后,学院在贴有学生本人近期照片的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于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三下午持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1寸照片到教务处成绩学籍科办理。

40.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乘车次数和区间有何规定?

学生每年在寒暑假享受四个单程(应届毕业生享受三个单程)的火车票半价优惠。

学生证上的乘车区间,不得擅自涂改。

如果家庭住址迁移时,应及时提交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教务处审查后,方可更改乘车区间。

41.推免研究生的资格一经确定是否可取消?

可以。

有以下几种情况将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一是教育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优良的;二是毕业时不能取得学士学位的;三是师范生顶岗实习未完成的。

42.按绩点授位和按外语授位的要求有何区别?

按绩点授位要求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后,平均学分绩点到到2.0及以上可以授学位。

按外语授位要求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后,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达到规定要求,或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可以授予学位。

43.按绩点授位从何时开始?

从2010届开始本科毕业学生按绩点授位。

2009届毕业学生可按外语等级要求授位,也可按绩点授位。

44.所选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最多可以考几次?

选修课程呢?

在校期间一门必修课程最多可以考4次。

第一次修读的必修课程期末考试不合格,可以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末到第二周内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可以在同专业低一年级开设此课程时申请重修两次。

选修课程考试不及格,不补考,可以另选其它选修课程或重修。

45.补考、缓考、重修成绩如何记载?

一门课程只能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为60及分以上,按60分记,补考课程如包含附属实验部分,原有实验成绩有效,记入补考卷面成绩。

缓考的课程成绩如实记载,不加平时成绩。

在未按学分制收费时,重修课程合格按60分计;在按学分制收费时,重修课程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记载方式记载成绩。

46.学生对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该怎么办?

学生对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时,可以提出查卷申请,填写《西南大学本科生查卷申请表》。

申请课终成绩复核的学生,应当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星期三前向学院教学秘书提出书面申请,经任课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由学院指定教师和教学秘书在学院办公室核查试卷。

超过规定期限者,不再受理查卷。

47.在怎样的情形下可以申请缓考?

学生应按时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

但在因病或因事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试的,应在考试前提出书面申请。

48.补考、缓考和重修课程时是否收费?

补考和缓考不收费。

重修课程时,学校将依据重庆市物价局批文,按学分为单位收取学分学费。

49.学校在毕业学期要组织通识教育必修课程重修考试吗?

所有的重修考试都将按正常考试程序中进行;重修考试应在毕业前一学期进行,毕业学期学校不组织任何针对毕业生的重修考试。

50.第七、第八学期必修课不及格如何处理?

对四年正常学制毕业的学生来说,第七学期所选课程考试不及格,在毕业学期开学初第一周周末至第二两周内有一次补考机会,如补考不合格,只能在办理结业证书离校后的下一学期按程序办理相关重修手续。

毕业学期所选课程考试不及格,不能提前补考,可按正常程序办理重修。

51.违反课程考核纪律或作弊的,学生将受到哪几种纪律处分?

所修课程考试,一旦发现考生有各种作弊行为,中止考试,成绩无效,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如考生出现二次作弊,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2.考试迟到30分钟或没带证件能否参加正常考试?

按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应当在开考前15分钟持有效证件到达指定考场,按监考教师的指令就座。

迟到30分钟及以上或无有效证件者,是不允许进入考场,作缺考处理。

53.受过哪种纪律处分的需要申请解除?

受到留校察看纪律处分的,平时表现良好,一年后可以申请解除。

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到期将自动解除。

54.考试作弊,可以申请该课程补考吗?

不可以,只能申请重修。

55.免修和免听是怎么回事?

学生成绩优秀或学有所长,对培养方案规定的某些必修课,经自学或网络课程教学等途径确已掌握,达到该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且已修课程全部达到良好以上者,可申请免修。

学生在申请某门课程免修前需经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免修。

经批准选定的课程,学生应按时听课;对部分学习优秀、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已修课课程成绩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可以申请免听部分课程。

获免听的学生应参加课程的期末考核。

56.哪些课程不可以申请免听或免修?

答:

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军训课、实验课、就业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生产劳动课、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能免修或免听。

学期免修、免听课程不得超过6学分。

57.毕业实习(教育实习)不及格,学校有哪些规定?

毕业实习(教育实习)不及格,不能补考,只能重修,但重修时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都须自理。

58.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体育课该怎么办?

因身体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证明不能正常上体育课者,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公共体育教学单位批准,由公共体育教学单位安排适合学生本人身体状况的体育保健活动课程,并由体育教师评定成绩。

59.四、六级成绩单弄丢了,可以补办吗?

不可以。

只能由教务处盖章出证明。

60.因报国家级考试信息出错,该怎么办?

任何一项国家级考试,从报名到最后信息核对,我们都在网上给予通知,若非学校原因,所有责任将由自己承担。

61.借用公共教室需要申请吗?

各单位、各学院学生在教学计划以外临时借用教室的,都须提前一天到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

62.什么是开放实验项目?

开放实验项目是指各类教学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全校本科学生开设的实验项目,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63.参加开放实验项目是否计算学分?

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的成绩经考核合格后均可获得创新实践学分。

一般每个开放实验项目3学时,累计20时学时折合1学分,但最多累计不超过3学分。

64.如何申请参加开放实验项目?

凡我校2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在每学期第五周左右申报开放实验项目。

申报程序:

进入教务处主页()→“实验教学网”→“开放实验室”→“实验项目申请”→“开放实验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第一次使用本系统请先注册,即点击“注册”→填写信息后“提交”)→“开放项目查询”→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实验项目,点击“选择”→根据自己时间安排选择实验分组,点击“选择”→点击“查看回复”查看申报结果。

65.哪些学生不得申请参加开放实验项目?

被录取参加开放实验的同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实验。

凡无故不参加开放实验超过2次者,将取消参加开放实验资格。

66.什么是本科生创新基金?

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是学校专门为本科学生设立的专项基金。

凡我校2-3年级(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1-2年级第二学期申请)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

67.本科生创新基金申报的时间和程序如何?

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1月—6月15日,申报程序为:

填写《西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交学院评审→校专家组评审→报主管校长批准→学校下达立项通知。

68.什么是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

主要资助方向如何?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简称“计划”)是教育部于2007年启动并实施的一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旨在资助本科生开展创新性实验,鼓励大学生涉及科学实验领域,激发科学研究的兴趣。

主要用于资助本科生创新团队或个人从事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等领域的基础性、应用性项目的研究。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原则是:

“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项目管理遵循的理念是:

“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

69.哪些情况可申请创新实践学分?

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创新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主研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参加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取得优秀成绩和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70.如何申报创新学分?

每年3月的第一、二周,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审查后,学院统一报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公室复审。

71.实习时间有何规定?

从06级开始,我校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实习时间为一学期。

非师范学生实习时间根据各专业特点而定,培养方案有明确规定,分别为3周至一学期不等。

72.为什么要大力推进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

师范生教育实习是中小学教师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是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强化师范生实践教学,提高教师培养质量的有效措施;是加强教师养成教育,引导师范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必要途径;是密切高师院校与中小学的联系,促进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服务基础教育的重要纽带。

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也有利于帮助农村中小学提高师资水平,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为推进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工作,《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都明确规定:

完善师范生教育实习制度,强化教育教学实践;精心组织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建立相对稳定的师范生实习基地;创造性地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切实保障师范生实习支教经费;加强对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服务。

我校作为全国率先推广顶岗实习支教的学校,更应大力推进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

73.毕业论文工作流程是什么?

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

(1)组织教师确定论文题目、学院审核后向学生公布(第七学期第5周前)

(2)报送《选题汇总表》及软盘到教务处实验实习科审查备案(第七学期第7周前)

(3)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第七学期第8周)

(4)论文的实施与写作(第七学期第8周到第八学期5月1日前)

(5)形式审查、指导教师评阅(第八学期5月2日-5月10日)

(6)交叉评阅(第八学期5月11日-20日)

(7)答辩,评定成绩,评选优秀论文(设计),学院审核、公布(第八学期5月20日-5月31日)

(8)报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本,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作者、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第八学期6月1日-6月5日)

(9)表彰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和指导教师(第八学期6月中旬)

(10)工作总结,资料归档。

上交毕业论文汇总表及电子文本。

(第八学期6月20-25日)

7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数学建模竞赛的组织机构是什么?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电子设计竞赛是由教育部、团中央分别与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协会、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协共同举办的面向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75.如何报名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数学建模竞赛竞赛?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学生均可参加竞赛。

两项竞赛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其中数学建模竞赛由数学与统计学院组队训练,电子设计竞赛由物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组队训练。

由各有关学院组织学生到数学建模竞赛和电子设计竞赛办公室报名,经培训选拔后由学校统一组队。

76.我校为什么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择业及转换职业的竞争能力,学校开设了辅修/双学位专业。

学校鼓励部分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好本专业的同时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

77.什么是双学位教育?

双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有什么不同?

双学位教育属于本科教育层次,是在修读一个本科专业的同时,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学位课程的教育模式;通过双学位教育的毕业生,可分别取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但学历仍然是本科(且只能取得第一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是本科后教育,属于独立的教育阶段。

学生在本科毕业、已经取得一个学士学位后,被高校录取,经2—3年学习,可以取得第二个学士学位的学历和学位。

78.如何界定我校推行的辅修/双学位专业?

第一,我校推行的辅修/双学位专业属于双学位教育。

第二,我校推行的辅修/双学位专业执行的是同一个培养方案,辅修和双学位仅是对不同层次的学习结果的认定。

即:

学生修完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部分课程,成绩合格,发给辅修专业单科结业证书;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未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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