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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监管工作总结与农药种子站安全生产总结汇编

农药监管工作总结

目录

第一篇:

农药监管工作总结

第二篇:

XX年市工商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第三篇:

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第四篇:

XX年上半年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

第五篇:

XX年农药管理工作总结

正文

第一篇:

农药监管工作总结

**是云南省农药销售集散地和农药使用集中区,做好农药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市在往年工作基础上,xx年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实行鼠药等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高毒农药实名销售制度,规范管理农药,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强化制度建设

xx年,**市农业局召开会议1次,**市植保植检站召开会议2次,**市14个县(市、区)召开会议17次,传达学习了部、省、市关于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暨监管的政策文件精神,各级领导在会上作动员讲话,强调加强农药管理、特别是高毒农药监管工作对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经济贸易的重要作用,要求各级农药管理部门明确目标,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扎实工作,启动高毒农药事件问责制度,完成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暨监管工作任务。

**市农业局出台《**市高毒农药管理实施意见》,**市植保植检站制定实施了包括鼠药定点经营和高毒农药实名登记销售的规定,各县相应制定实施了农药管理规定和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农药的制度化管理。

二、完善市、县、乡、村4级农药投入品监管网络

全市目前已建立市、县、乡、村监管网络,农药监督管理体系较完善,监管网络系统对农药经营、使用进行全面管理,对农产品质量农残事件和农药药害事件进行追踪处理,全程监控农药投入品。

各级主要任务:

市级——全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与技术指导;县级——县域内农药经营单位管理、使用技术推广、农药案件初步处理;乡级——乡域内农药使用情况监控、农产品质量监控、技术指导;村组——村域内农药使用指导,违规、问题事件的报告。

监管层次责任单位

市级中心监管站市植保植检站

14个县级监管站县植保站、执法大队

25个乡级监控站乡农科站

47个村级监控点村农科员、蔬菜辅导员

**市农药监管网的建立与完善,农药管理措施得以很好地落实,农药经营和使用问题尽快尽早地得以处理和解决,提高了农药管理效能。

三、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

在全市、县农药安全经营培训会上和农药使用技术培训中宣读讲解《农业部关于禁、限用农药品种公告》,已完成对示范实施地农民及经销商培训47场次,直接受训3200人次,辐射人群1.1万人次,进行新闻媒体宣传报导6次,发放宣传资料及挂图1.6万份,其中向全市持证农药经营门店发放《高毒农药及替代产品使用技术宣传挂图》1000份,《如何购买放心农药简明挂图》300份,并要求每个持证经营门店必须进行张贴宣传。

四.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登记购销制度示范

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全市以鼠药为重心、以高毒农药为重点在8个县(市区)建立经营定点58个。

实行高毒农药实名购销登记制度,市、县、乡农药管理网络单位每单位联系5家经销商(占全市农药经销商的约60%)作为一对一联系试点,与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农药经营承诺书》,建立购销台帐,要求做到守法、诚信经营,确保销售的农药质量,为农民提供合格、安全、放心农药。

**市宜良县、呈贡县的农资市场已全面实施农药经营登记制度,执法单位与当地的农药经销商共建“守法经营农药示范门店”;石林县培育的农资连锁企业有连锁门市110个,覆盖面80%,在县植保站技术指导下,以农药、药械配套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结合方式,对农药经营使用实现一体化管理,杜绝高毒、假劣农药。

五、全面清查市场,规范经营秩序

**市14个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实行限用高毒农药管理专项检查计划,组织市场巡查178次,抽查农药样品2400个,全市均未发现公开使用、销售禁限用农药情况,也未发现违规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市场秩序。

目前,**市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970份,建立了全市监管网共享的农药经营户电子档案和文书档案。

经营单位配备《农药电子手册》60余套,《**市农药管理系统软件》70余套,农药经营过程中做到经营户自查、执法人员抽检、监管部门定期重查的农药管理局面。

农药经营管理实行全程追踪管理,守法经营记录入档,与工商联合推出诚信农药店、农药销售放心店的大型宣传活动。

对违规的记录入档,年检时将受到农业和工商的严格重复检查,对严重违规者,同时依法取消《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农药《营业执照》。

严格执行农药经营人员上岗制度,合格者发放《**市农药经营上岗证》500余份。

建立市内上岗证人员电子档案,上岗人员在**市内可自由流动上岗。

对上岗人员上岗证的使用进行检查,对优良者实行信誉记录。

六、普遍调查农药使用情况,建立动态监测网。

全市开展农药使用普查,普查面涉及15个乡镇,涵盖18类76种作物,共300多种农药有效成份,近xx个商品农药,调查方法采用日记式记录,通过农药普查和普查结果的系统分析,对**市农药使用情况和问题有一个科学判断,为下一步农药控制工作提供依据。

分作物区域设立农药使用监测点,已建立粮薯、菜、花、果等七类32种作物农药使用情况动态监测点47个,全日记式进行调查,每月统计分析,确定目前防治各种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使用的农药品种和数量,制定农药控制目标和关键环节,定期发布农药使用动态趋势10期,监控和指导种植户科学应用农药防治病虫害,逐步形成**市农药使用监测网。

七、引进、研究和推广应用替代高毒农药的技术。

不断引进生物、物理、农业防治植物病虫害新技术,试验新技术在农田的应用方法,开展示范培训,大面积推广、取代高毒农药,达到控制目标。

建设以村委会为单位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ipm示范村,xx年**市已有示范村54个。

每个示范村连片建设1000亩以上,每个村成立ipm农民田间学校,引导ipm学员成立植保合作组织。

设立“农药销售放心门市”,配备农药投入品清查筛选电子设备,杜绝假劣、高毒农药使用。

将灭虫灯设施、熏蒸器、防虫网、驱避器、性诱器、粘虫卡等物理灭虫技术设施配套应用于示范区。

配备机动、电动施药器械,开展重大病虫应急控制和统防统治。

生物农药示范,生物多样性种植诱灭虫害示范,建立灭鼠毒饵站。

最佳植保技术规程组配实施,标准化生产,减少农药施用量50%,防病虫效果80%以上。

降低成本30元/亩,蔬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示范村带动幅射全市无公害农业生产33万亩。

建立田间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池215个,防止对环境的再污染。

八、农药事故和农残处理

强调无公害农产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测出来的。

无公害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农药、化肥使用日记式记录。

县植保站速测结果和国家省、市农残检测结果追踪查寻并严肃处理,逐步杜绝农残。

设立举报箱和电话,xx年处理药害4起,处理举报案2起,全年无农药中毒事件。

农药管理工作任重道远,需要不断学习和努力工作,才能不负众望,达到保障安全的目标。

第二篇:

XX年市工商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

现将我局XX年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完善了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消费者参与相结合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纳溪区工商局结合法制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积极做好“红盾护农”的宣传工作,向农资经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印发了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3900余份,对农民宣传了农资市场监管及农资打假专业知识,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

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受到了农民和当地政府的好评。

龙马潭区局还将23种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和19中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制作成消费警示卡发放到每个农资经营者手中,随时提醒经营者。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

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

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

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

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

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

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

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

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

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三、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肥料、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

我局深刻认识做好肥料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加大力度,把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

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

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

1-10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86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

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市场。

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

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645台次,执法人员352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6205户次,检查农资市场915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12件,罚没54.72万元,没收查扣物质684121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75户,受理农资投诉4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32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辨别真假难。

一方面,农资品种花样繁多,伪劣农资从表面观测往往难以确定其真伪,执法检测手段的缺乏造成真伪难辨。

另一方面,涉案农资鉴定费居

高不下,一份化肥质量检验报告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上千元。

质量检验报告成本高等因素,客观上造成农资市场打假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资真假的辨别。

二是监督管理难。

当前伪劣农资销售市场都在农村,并且越是偏远的山区和小村落越有市场。

部分假劣农资还打着“送货田头,服务农民”的旗号,运到村边地头进行抛售,且流动性强。

由于农村地大面广,限

于人力、物力、财力原因,执法部门对这些“上山下乡”的农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

三是打假罚劣难。

农资经营主体杂乱无序,多为个人承包经营,农村经济的相对落后、人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宗族观念浓厚,造成执法环境差,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率低,查办的案件常常出现“办而不结”、“处而无罚”现象。

四是深挖根除难。

农资产品流通范围广,环节多,伪劣农资产品往往要经过几个销售环节,要跨区甚至跨省才能追根溯源。

而各地打假信息资源未能互通共享,各打各的假,难以从源头治理。

五是少数农资者“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落实不够理想,流于形式。

五、下一步农资监管工作的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构建以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的新监管模式;完善信用惩戒机制,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办法。

(二)、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要对农资经营户全面摸底调查,实行可追溯管理,提高监管到位率。

对生产经营主体,由过去的市场环节监管,向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延伸。

对农资产品,以实施准入制度为重点,实现与行政许可工作的有效衔接,把监管关口前移。

同时加大对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投入,通过销售和技术服务的结合,开拓、净化城乡农资市场。

帮助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

(三)、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积极查办农资案件,力争办大案、要案,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篇:

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龙山县农业厅文件龙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龙山县农业厅、龙山县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等十部委(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农农发[XX]2号)和《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XX]5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目标,以规范农药经营行为为主线,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为重点,加大农药产品、标签和广告检查力度,创建守法诚信、和谐稳定的农药市场秩序。

确保全省农药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确保高毒农药销售100%信息可查询、100%流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农药经营条件审查。

农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农药经营单位条件进行审查。

申请经营农药的单位,须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从业人员学历及技术证明、营业场地及仓储条件、安全防护措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规章制度等证明材料。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农业部门出具《农药经营条件审查确认函》。

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二)全面清理农药经营单位资质。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部门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清理、登记造册。

现场检查经营资质和范围、经营场地设施、管理制度等,对无照经营和不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网公布。

要督促农药经营单位建立购销台帐,承诺质量安全,指导科学用药。

加强农药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对被这家、省级通报农药质量或标签严重不合格的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

(三)推选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全省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管理。

在蔬菜集中种植乡镇,不得核准定点经营高毒农药的位。

粮棉油等其他作物集中种植乡

镇,由县级农来部门按照“安全第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对高毒农药经营申请者条件进审核,出具《高毒农药经营条件审查认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注明准许经营高毒农药。

定点经营单位必须设立高毒农药经营专柜,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进货查验、实名购药等高毒农药经销台帐,台帐应保存3年以上备查。

(四)加大农药市场抽检力度。

加强对农药市场的日常监管,坚持“检打联动、打防结合”,依法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开展多形式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切实加大农药产品、标签、广告检查力度。

重点抽查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检查农药产品标签标识是否合法规范,查处未经审批的违法广告和夸大功效与适用范围的虚假广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农业、工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抓农药监管,就是保粮食安全,就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片包干的责任追究制度,将农药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农药监管工作。

(二)加强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各地要建立由(请关注好范文网:

)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农业部门牵头、工商、质监、公安、安监等部门参加的农药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辖区内农药监管工作,形成农药市场监管合力,着力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的农药市场秩序。

(三)广泛宣传,营造监管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杂志、宣传小报等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农药监管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曝光违法案件和非法经营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药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四篇:

XX年上半年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

XX年上半年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一是根据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文件新农质【XX】30号和农业局]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州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XX年上半年,由州农业局牵头组织,我中心执法人员与州农业局、工商局、公安局等执法部门人员一起到县、市农资市场,对部份农药经营户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进行了3次清理整顿,共查处收缴过期农药10余种(瓶、袋装近20公斤左右),并对农药销售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促进了我州农资市场的良性发展,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5月12日参加了由民政局安排部的“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5月30日由自治区植保站组织,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具体负责,邀请临沂三禾永佳动力有限公司有关专家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了为期一天的XX年第六期《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机防队》和《农药安全使用技术示范》培训班。

培训农技人员达50余人。

共发放《农药安全使用知识》、《病虫害防治知识》、《设施农业病虫害发生及综合防治措施》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

通过宣传培训,提高了我州农牧民无公害生产意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及安全科学使用农药的技术水平和农

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水平,有力推动了我州农业可持续性发展。

存在问题:

1、经营销售网点较分散,未形成规模性农药销售市场。

2、各县市路途相距较远,给检查工作带来不便。

3、农药销售人员缺乏对农药安全使用的认识。

4、缺乏必要的投入和经费保障。

5、销售农药的季节性和时效性强,给检查工作及农民购买农药上带来诸多不便。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五篇:

XX年农药管理工作总结

XX年农药管理工作总结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药市场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我区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农业生产效益,人畜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净化地区农药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

农药管理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协助下、在地委、行署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以及地区农业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

1、以培训的方式,对农药经营人员进行宣传

XX年3月3日-3月5日举办为期3天的阿克苏地区农药知识及安全使用技术培训班,分维、汉两种语言分别授课,主要对农药经营人员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并印成册发放给每个培训学员,通过培训农药经营人员加深了对《条例》理解和认识,使他们在经营过程中,能运用《条例》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效很好,得到参培人员的好评,参加培训人员达269余人。

2、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政策为了贯彻落实《新疆关于加强剧毒杀鼠剂和高毒农药管理的紧急通知》,今年1月份我区制定了农药市场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首先是由行署向社会发布公告,明确农业部发布的禁止生产、禁止使用、限制使用农药名称,在全区广为张贴;其次是技术人员结合农药市场检查,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到田间地头,讲解农药安全有效使用准则和指导菜农科学使用农药,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并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印成宣1

传单,下发到各县市,通过深入持久地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农药的不当使用、扩大范围使用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限制使用的农药对人们身体健康的巨大危害,提高了广大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安全使用农药的意识,今年以来,全区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698余份。

二、加强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从3月开始,联合农业局、农技中心植保站、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农技站、种子站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展开了农药市场执法大检查3次,不定期检查9次,参与执法人员172人次,检查单位、个人及农药库房241个次,对农药市场上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在检查过程中,市场上没有发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查获有问题的农药32797.08公斤(其中没收农药1748.68公斤,封存过期农药5138.6公斤、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农药品种1个20公斤、产品内外标签不符的产品3个17400公斤以及农药抽签擅自扩大作物和防治对象的8489.98公斤)。

并及时将市场检查情况以简报的形式发放全区各地,写出简报2期,地区农业局信息科录用信息2条,通过执法检查,较好的打击了销售假劣、过期以及标签不规范农药的行为,使我区农药市场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农药市场标签治理情况:

1、农药标签检查情况:

我区对农药市场产品质量及标签的监督管理工作,由于农药质量检测手段不够健全,因此,农药市场执法检查主要围绕农药产品标签内容进行,农药标签是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正确经营和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重要技术信息来源,是安全生产农产品的保证,今年以来,共抽查并核对农药产品标签59个,标签合格的

产品30个,不合格的29,标签合格率为50.8%,与去年同期相比产品合格率提高了5.1%。

,较好的整顿和规范了农药市场秩序、促进了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2、叶面肥标签检查情况:

7月21-22日地区植保站和市植保站,对阿克苏市区23个农药经营点,13种叶面肥标签的使用说明进行了抽查,合格的7种,不合格的为6种,标签合格率为53.8%。

对标签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了封存、没收处理,并对该经营主责令限期整改、警告、将以肥代药品种在农药执法人员的监督下退回原厂,今后不得在阿克苏地区销售。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

1、《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21、22条删除后,市场上农药经营场所不断增加,市区就有农药经营店100余个,而市场上的农药品种层出不穷,玲琅满目,品种繁多,农药品种300余种甚至更多,给农药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2、农药标签存在的问题:

(1)擅自扩大防治作物和防治对象,特别是杀菌剂存在擅自扩大防治作物和防治对象、假冒商品名、假冒登记证号的现象较多;

(2)、存在着随意使用未经批准的商品名及一个登记证号多个商品名的现象;未标注中英文通用名,特别是不标注中文通用名的农药产品为多;

(4)叶面肥品种繁多、杂乱,以肥代药的情况比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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