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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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平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标准化文件
之
(四)
法
规
和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目录
1、TOC\o"1-3"\h\u道路经营许可证2
2、企业营业执照3
3、组织机构代码证4
4、税务登记证5
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识别获取管理制度6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更新记录10
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11
8、关于发布法律法规汇编的通知14
9、关于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的通知15
10、关于发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汇编的通知17
11、关于举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培训的通知18
12、关于下发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汇编的通知20
13、安全生产管理措施21
14、关于发布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通知22
1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23
16、安全标准化管理台账清单30
道路经营许可证
企业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识别获取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要求,认识和了解与我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公司各科室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相关条例,结合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
三、职责
1、安全领导小组
(1)负责对各科室各途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批阅并批准转发至相关科室;
(2)负责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政府要求”项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审批、检查和验证;
(3)安排综合业务办公室制定公司年度“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政府要求”的计划和落实必要的经费;
(4)每年组织一次“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会议。
2、安全稽查科
(1)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2)选择适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更新;
(3)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3、其它各科室
(1)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政府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政府要求并及时到安全领导小组会备案;
(2)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政府要求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3)各科室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四、识别、获取管理制度内容
1、获取渠道和时机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科室等渠道获取。
(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科室获取。
(3)企业各职能管理科室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4)企业各职能管理科室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各管理科室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
安全领导小组适时调整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每年在符合性评审会议前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2、识别适用性
(1)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特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并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各科室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传达。
(3)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3、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1)各科室应对本科室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对各科室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档案,并监督检查各科室的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并进行管理。
4、符合性评价
(1)各科室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政府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将本科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递交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编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3)主要负责人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出不符合项整改要求。
(4)各科室对评价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
(5)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进行审批、检查和验证。
(6)各科室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整改。
(7)各科室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保持或持续改进的计划。
平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五日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更新记录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更新日期
更新履历
备注
1
2
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序号
名称
初版实施日期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年3月14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8年1月1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年5月1日
6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988年9月1日
7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1日
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9年6月1日
9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5月1日
10
工伤保险条例
2004年1月1日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4年5月1日
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年1月13日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08年9月18日
14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05年9月1日
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09年5月1日
16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2009年7月1日
17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08年2月1日
18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1990年1月18日
19
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1994年1月26日
20
工伤认定办法
201年1月1日
2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2002年5月1日
22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9月1日
23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009年11月1日
24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
2012年4月23日
25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
2002年8月1日
26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2004年11月13日
27
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发布规定
2009年4月21日
28
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09年7月25日
29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04年2月23日
平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文件
古平利字【2014】18号
关于发布法律法规汇编的通知
公司各科室: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公司对原有收集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识别、补充,并汇编成册。
现将整理后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下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
《法律法规汇编》。
古交市平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11日
抄报:
市客运办
古交市平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办公室2014年3月11日印制
平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文件
古平利字【2014】19号
关于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的通知
公司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2014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请各科室按时组织人员参加,认真对待。
一、培训目的:
通过此次培训,各岗位人员熟知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培训对象:
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14年3月21日
四、培训形式:
讲授
五、评审小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六、主讲人:
郭延英
七、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八、培训经费预算:
内训
九、考核:
1、培训结束后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笔试。
2、对试卷要进行判卷、打分,95分以上为合格,低于95分的重新组织培训考试。
十、要求:
1、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培训召集人,本次培训上午9:
00开始,9:
00签到完毕,各科室参培人员要按时到达公司会议室并进行签到。
请参训人员遵守培训时间,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安排和管理。
2、请把手机调到振动或静音,上课不要接打电话或随意走动。
3、要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特此通知。
古交市平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15日
抄报:
市客运办
古交市平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办公室2014年3月15日印制
平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文件
古平利字【2014】20号
关于发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汇编的通知
公司各科室: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公司对原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修订,并汇编成册。
现将修订后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下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古交市平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16日
抄报:
市客运办
古交市平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办公室2014年3月16日印制
平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文件
古平利字【2014】21号
关于举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培训的通知
公司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根据公司《2014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请各科室按时组织人员参加,认真对待。
一、培训目的:
通过此次培训,各岗位人员熟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熟练掌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培训对象:
公司全体管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14年4月22日
四、培训形式:
讲授
五、评审小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六、主讲人:
郭延英
七、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八、培训经费预算:
内训
九、考核:
1、培训结束后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笔试。
2、对试卷要进行判卷、打分,95分以上为合格,低于95分的重新组织培训考试。
十、要求:
1、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培训召集人,本次培训上午9:
00开始,9:
00签到完毕,各科室参培人员要按时到达公司会议室并进行签到。
请参训人员遵守培训时间,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安排和管理。
2、请把手机调到振动或静音,上课不要接打电话或随意走动。
3、要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特此通知。
古交市平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1日
抄报:
市客运办
古交市平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办公室2014年4月1日印制
平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文件
古平利字【2014】22号
关于下发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汇编的通知
公司各科室: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现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汇编成册下发给你们,望相关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汇编》
古交市平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18日
抄报:
市客运办
古交市平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办公室2014年4月18日印制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公司主要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制。
2、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调整安全生产工作。
明确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安全员的管理责任。
3、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驾驶员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分析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督查制度。
并按照制度严格进行执行。
4、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及教育。
5、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6、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和支出。
7、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8、关注员工的职业健康,每年对全员做一次体检,对重点关注人员进行帮教,提高整体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9、编写应急预案,加强对隐患排查,监控重大危险源,防止火灾事故及交通事故的发生。
10、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逐步推进公司的信息化工作,进行提升、完善和健全公司各种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平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平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文件
古平利字【2014】23号
关于发布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通知
公司各科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下发给公司各科室,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古交市平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22日
抄报:
市客运办
古交市平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办公室2014年4月22日印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
评价时间:
2014年4月11日
评价小组:
一、评审目的
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通过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条款的搜集、整理和学习,对各条款进行识别、评审,查找日常作业和管理过程中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作业行为,消除违规现象。
从而满足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要求,达到保护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实现本质安全的目的。
二、评审
通过网络、地方政府科室、上级主管科室、新闻媒体等途径,收集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公司领导的全面协调下,与科室管理人员进行交流、与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学习和讨论,并查阅有关基础资料,对适用于本公司的37部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进行符合性评审,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符合性。
3、管理性法规评价:
一、国家法律
序号
法律法规及
其他要求
生效日/
最新修订日
相关条款
符合性
不符合的纠正措施
纠正是否有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符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年5月1日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科室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科室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符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年5月1日
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符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8年5月1日
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第四十八条中内容“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符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
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符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8年1月1日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四条、第八条、第三十二条
符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年11月1日
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科室报告。
符合
二、国家法规
1
《工伤保险条例》
2004年1月1日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
符合
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年1月13日
第六条、第七条
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符合
3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988年9月1日
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条
第十三条
符合
4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2002年5月1日
第二条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第六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科室和有关科室报告。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己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第十二条
符合
5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2002年12月18日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
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七、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