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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问道
法言義疏六
問道卷第四〔注〕夫道者,弘乎至化,通乎至理也。
〔疏〕本篇皆糾繩諸子之語。
自「道、德、仁、義、禮譬諸身乎」至「未若父母之懿也」,多論道家之失。
「狙詐之家」一章,論兵家之失。
「申、韓之術,不仁之至矣」至「如申、韓!
如申、韓」,論刑名家之失。
「莊周、申、韓」以下,又雜論諸子也。
或問「道」。
曰:
「道也者,通也,無不通也。
」〔注〕萬物由之以通。
或曰:
「可以適它與?
」〔注〕言道既可以通中國而適夷狄,學亦可以統正典而兼諸子也。
曰:
「適堯、舜、文王者為正道,非堯、舜、文王者為它道,君子正而不它。
」〔疏〕「道也者,通也,無不通也」者,說文:
「通,達也。
」聖道無所不通,猶大路無所不達。
太玄達:
「次五達于中衢,大小無迷。
測曰:
『達于中衢,道四通也。
』」「可以適它與」者,大學鄭注云:
「它技,異端之技也。
」按:
謂道既無所不通,則亦可由是以通於百家之說。
藝文志云:
「易曰:
『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
』今異家者各推所長,窮知究慮,以明其指。
雖有蔽短,合其要歸,亦六經之支與流裔。
」然則諸子之言,本由聖人之道而出,為聖人之道者,何不可通於諸子之術耶?
「它」,世德堂本作「他」,下同。
「適堯、舜、文王者為正道」云云者,此孔子之志,春秋之義也。
孔子作春秋,口授弟子,大要在乎法堯、舜,述文王。
故開宗明義既繫正月於王,明人道之始,而終書西狩獲麟,以比堯、舜之隆,鳳皇來儀。
弟子傳其義,則於篇首述之曰:
「王者孰謂?
謂文王也。
」於篇終述之曰:
「撥亂世,反諸正,莫近諸春秋。
其諸君子樂道堯、舜之道也與!
」明乎經世之事,太平之效,非三聖人者莫與歸也。
子思述其義於中庸,則曰:
「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鄭注云:
「此以春秋之義明孔子之德。
」是也。
故序錄尚書,則託始二典;而於匡人之厄,又曰:
「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
」蓋孔子之志可推見者如此。
自餘衰周諸子,若農家者流為神農之言,道家者流為黃帝之言,墨家者流為夏后氏之言,捨堯、舜、文王而依託古聖,別立宗旨,則董生所謂非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子雲所謂它道也。
或問「道」。
曰:
「道若塗若川,車航混混,不捨晝夜。
」〔注〕車之由塗,航之由川,混混往來交通。
或曰:
「焉得直道而由諸?
」〔注〕塗、川皆形曲也,此亦因形以取譬。
曰:
「塗雖曲而通諸夏則由諸,川雖曲而通諸海則由諸。
」〔注〕以諭經學通於聖道。
或曰:
「事雖曲而通諸聖則由諸乎?
」〔注〕大解曲通歸正之義。
〔疏〕「或問道」,集注引宋、吳本無「道」字,故宋、吳皆以「道若塗若川」云云為或問之語,而下無答文,乃子雲鄙或人之問,非所問而不應也。
此因緣誤文,妄自生義,無異郢書燕說矣。
「車航混混」者,廣雅釋訓云:
「混混,流也。
」「不捨晝夜」,論語子罕文,此喻道之不可須臾離也。
「或曰『焉得直道而由諸』」,音義:
「天復本無『或曰』二字。
焉,於虔切,下以意求之。
」「塗雖曲而通諸夏則由諸」云云者,說文:
「●,中國之人也。
」按:
經傳以為中國之稱。
隸省「臼」作「夏」。
通諸之「諸」義如「於」,儀禮鄉射禮鄭注云:
「諸,於也。
」由諸之「諸」義如「之」,土昏禮記注云:
「諸,之也。
」「或曰:
事雖曲而通諸聖則由諸乎」,音義:
「天復本無『或曰』二字。
」按:
與上文同,皆二人之詞,而中省「曰」字例,說詳古書疑義舉例。
各本有「或曰」字,義較易明。
又按:
音義兩出此文「或曰」云云,次「請問禮莫知」之下、「天與」之上,是其所據本此章當在「焉以為德」之後,「或問天」之前。
今本移此,蓋校書者以與上章同是問道,故使以類相從歟?
注「大解曲通歸正之義」。
按:
司馬云:
「楊子設為或人意寤,以結上意耳。
」
道、德、仁、義、禮,譬諸身乎?
〔注〕不可無之於一。
夫道以導之,德以得之,仁以人之,義以宜之,禮以體之,天也。
〔注〕五者人之天性。
合則渾,離則散,一人而兼統四體者,其身全乎!
〔注〕四體合則渾成人,五美備則混為聖,一人兼統者,德備如身全。
〔疏〕「道、德、仁、義、禮,譬諸身乎」者,全體謂之身。
後文云:
「一人而兼統四體者,其身全乎!
」明身為大名,體為小名。
說文「身,躳也」;「體,總十二屬也」。
段注云:
「首之屬有三:
曰頂,曰面,曰頤。
身之屬三:
曰肩,曰背,曰●。
手之屬三:
曰厷,曰臂,曰手。
足之屬三:
曰股,曰脛,曰足。
」是許以體為大名,身為小名,適與此相反。
按:
爾雅釋詁云:
「身,我也。
」墨子經上云:
「體,分於兼也。
」然則全謂之身,分謂之體,經籍相承以為通詁。
許君此解,有異常行也。
「道以導之」云云者,管子君臣云:
「道也者,上之所以導民也。
」釋名釋言語云:
「道,導也,所以通導萬物也。
」說文:
「導,引也。
」樂記云:
「德者,得也。
」釋言語云:
「德,得也,得事宜也。
」中庸云:
「仁者,人也。
」鄭注云:
「人讀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問之言。
」春秋繁露仁義法云:
「仁之為言,人也。
」中庸又云:
「義者,宜也。
」釋言語云:
「義,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
」禮器云:
「禮也者,猶體也。
」釋言語云:
「禮,體也,得事體也。
」「合則渾,離則散」者,音義:
「則渾,戶昆切。
」按:
列子天瑞云:
「氣形質具而未相離謂之渾淪。
」渾即渾淪之謂。
說文:
「●,分離也。
」經典通用「散」。
太玄玄瑩云:
「其所循也直,則其體也渾。
其所循也曲,則其體也散。
」亦渾、散對文。
「一人而兼統四體者,其身全乎」者,此證明合則渾之義。
道、德、仁、義、禮稱名不同,同施於事則一。
猶人之四體所處各異,而運行則通。
差別道、德、仁、義、禮,而去彼取此,猶欲分析四體,用其一而廢其餘也。
老子云:
「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是道家分道、德、仁、義、禮為五等,道為上,德次之,仁次之,義又次之,禮為下。
此文即所以明彼說之非者也。
注「五者人之天性」。
按:
司馬云:
「天性自然,不可增損。
」 注「四體」至「身全」。
按:
弘範此注,循文釋義,雖未盡楊旨,而大體不誤。
陶氏鴻慶讀法言札記云:
「人,即上文『人以仁之』之『人』。
禮記中庸篇:
『仁者,人也。
』鄭注云:
『人也,讀如相人偶之人。
』是人即仁也。
四體指道、德、義、禮言之。
道、德、義、禮以仁為本,故曰以一人而兼統四體也。
」不知此文以四體譬道、德、仁、義、禮,乃從不可分離之義為言,非以四體分配此五事。
必膠執數目以求符合,斯亦惑之甚矣!
或問「德表」。
曰:
「莫知作,上作下。
」〔注〕作,為也。
莫知為上之樂,為下之苦。
請問「禮莫知」。
〔注〕言已有禮制,則有尊卑。
曰:
「行禮於彼,而民得於此,奚其知!
」〔注〕君自行禮於上,而民承化於下。
或曰:
「孰若無禮而德?
」曰:
「禮,體也。
人而無禮,焉以為德?
」〔注〕禮如體。
無體,何得為人?
無禮,何能立德?
〔疏〕「德表」者,說文:
「●,上衣也。
」引伸為凡外著之義。
司馬云:
「問有德之人在上,其治化表見於外者何如。
」「莫知作,上作下」者,「莫知作」為句,「上作下」為句,「作」與「下」韻。
蓋古書有是語,子雲引之,以證德表之說也。
作者,興起之謂。
康誥云「作新民」,孟子云「民日遷善而不知為之者」,即此文之義。
言莫知所以興起而興起者,乃上之有以興起其下也。
「請問禮莫知」,音義:
「天復本作『請問莫知』。
」按:
此承上文而發問,不得有「禮」字,當以天復本為正。
「行禮於彼,而民得於此,奚其知」者,大戴禮禮察云:
「故婚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
鄉飲酒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爭鬥之獄繁矣。
聘射之禮廢,則諸侯之行惡,而盈溢之敗起矣。
喪祭之禮廢,則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之徒眾矣。
凡人之知,能見已然,不能見將然。
禮者禁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是故法之用易見,而禮之所為生難知也。
若夫慶賞以勸善,刑罰以懲惡,先王執此之正,堅如金石;行此之信,順如四時;處此之功,無私如天地爾。
豈顧不用哉?
然如曰『禮云,禮云』,貴絕惡於未萌,而起敬於微眇,使民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
」孔氏廣森補注云:
「先王之治天下,戶戶而賞之,不能遍也;人人而刑之,又不可勝誅也。
是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以喪祭之禮作其孝,以射鄉之禮作其讓,以朝覲聘享之禮作其恭。
天下卉然知天子之意,曰:
『禮於死者尚不忘也,況生存乎?
禮於它人之長尚如此其敬也,況君父乎』?
是故示之以恭,則不臣者愧;示之以讓,則不弟者恥;示之以孝,則不子者悔。
此『行禮於彼,而民得於此』之說也。
」「孰若無禮而德」者,此道家言也。
老子云:
「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莊子馬蹄云:
「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
同乎無知,其德不離。
同乎無欲,是為素樸。
素樸而民性得矣。
」前文言「行禮於彼,而民得於此」,故設此問,謂孰若行德而民性自得之為至也。
「禮,體也」云云者,儒者之意,以禮為德之本,聖人緣人情以制禮,禮成而後德生焉。
繫辭云:
「是故履德之基也。
」侯果云:
「履禮,蹈禮不倦,德之基也。
」荀子勸學云:
「禮者,法之大分,群類之綱紀也,故學至乎禮而止矣。
夫是之謂道德之極。
」是禮為德體,無禮是無體也。
故曰:
「人而無禮,焉以為德?
」 注「作,為也。
莫知為上之樂,為下之苦」。
按:
此增字為解,而於上下文義仍不相協,恐非楊旨。
注「言已有禮制,則有尊卑」。
按:
此據誤本作義,殊不可通。
疑出後人增益,非弘範舊文也。
或問「天」。
曰:
「吾於天與,見無為之為矣!
」或問:
「彫刻眾形者匪天與?
」曰:
「以其不彫刻也。
如物刻而彫之,焉得力而給諸?
」〔疏〕前文以道、德、仁、義、禮為天,故設此問。
音義:
「天與,音余。
」「無為之為」者,哀公問云:
「無為而物成,是天道也。
」荀子天論云:
「不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為天職。
」本書孝至云:
「或曰:
『君逸臣勞,何天之勞?
』曰:
『於事則逸,於道則勞。
』」按:
於事逸者,無為也;於道勞者,無為之為也。
「彫刻眾形者匪天與」者,莊子大宗師云:
「覆載天地,刻彫眾形而不為巧。
」又天道云:
「覆載天地,刻彫眾形而不為巧,此之謂天樂。
」「物刻而彫之」,御覽一引作「物物刻而雕之」
(一)。
(一)今本御覽此段引文在卷二,「物物」但作「物」。
老子之言道德,吾有取焉耳。
〔注〕可以止奔競,訓饕冒之人。
及搥提仁義,絕滅禮學,吾無取焉耳。
〔注〕老子之絕學,蓋言至理之極,以明無為之本。
斯乃聖人所同,子雲豈其異哉?
夫能統遠旨,然後可與論道。
悠悠之徒,既非所逮,方崇經世之訓,是故無取焉耳。
無取焉何者?
不得以之為教也。
〔疏〕史記老莊申韓列傳云:
「老子者,楚苦縣厲鄉曲仁里人也。
姓李氏,名耳,字伯陽,謚曰聃,周守藏室之史也。
老子脩道德,其學以自隱無名為務。
居周久之,見周之衰,乃遂去。
至關,關令尹喜曰:
『子將隱矣,彊為我著書。
』於是,老子乃著書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餘言而去,莫知其所終。
」陸德明老子道德經釋文:
「老子姓李名耳。
河上公云名重耳,字伯陽,陳國苦縣厲鄉人。
史記云字聃,又云仁里人,又云陳國相人也。
」四書釋地又續云:
「苦縣屬陳,老子生長時,地尚楚未有。
陳滅於惠王,在春秋獲麟後三年,孔子已卒,況老聃乎?
史記冠楚於苦縣上,以老子為楚人者,非也。
」梁氏玉繩史記志疑云:
「考葛洪神仙傳謂楚苦縣人。
隸釋邊韶老子銘謂楚相縣人,春秋之後,相縣虛荒,今屬苦,在賴鄉之東,濄水處其陽。
並仍史誤。
而晉皇甫謐高士傳云陳人,陸氏經典序錄云陳國苦縣厲鄉人,唐段成式酉陽雜俎玉格篇云老君生于陳國苦縣賴鄉渦水之陽九井西李下,固未嘗誤。
」又云:
「老子是號,生即皓然,故號老子。
耳其名,聃其字,非字『伯陽』。
索隱本作『名耳,字聃』,無『伯陽謚曰』四字,與後書桓紀延熹八年注引史合。
并引許慎云『聃,耳漫也』,故名耳,字聃。
有本字伯陽,非正。
老子號伯陽父,此傳不稱,則是後人惑于神仙家之傅會,妄竄史文。
」按:
梁說是也。
傳「楚苦縣」字亦後人妄改,曾子問孔疏引史記作「陳國苦縣」可證。
「老子之言道德,吾有取焉耳」者,前文云:
「道、德、仁、義、禮,譬諸身乎?
」則道德本儒家所同言,故有取也。
「及搥提仁義,絕滅禮學,吾無取焉耳」者,音義:
「搥,都回切。
舊本皆從『手』,擲也。
提,徒計切,亦擲也。
漢書云:
『以博局提吳太子。
』」按:
廣雅釋詁云:
「搥,擿也。
」擿、擲同字。
老子云:
「絕仁棄義,民復孝慈。
」又云:
「絕學無憂。
」藝文志云:
「道家者流,蓋出於史官,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後知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術也。
合於堯之克攘,易之嗛嗛,一謙而四益,此其所長也。
及放者為之,則欲絕去禮學,兼棄仁義,曰獨任清虛,可以為治。
」 注「老子」至「教也」。
按:
此與前篇論莊注義相同,所謂右道左儒,乃晉人風尚然也。
吾焉開明哉?
惟聖人為可以開明,它則苓。
〔注〕焉,安也。
開,發也。
大哉,聖人言之至也!
開之,廓然見四海;〔注〕日月齊明,視其文者,不下堂知四方。
閉之,閛然不睹牆之裏。
〔注〕不開聖卷,諭無所見。
〔疏〕「吾焉開明哉?
惟聖人為可以開明」者,前篇云:
「日有光,月有明。
三年不目日,視必盲;三年不目月,精必矇。
」謂不見聖人之道,猶不見日月。
此又申其義,謂欲自求光明者,捨聖人之言則不可得也。
仲尼燕居云:
「三子者,既得聞此言也於夫子,昭然若發矇矣。
」「開明」即發矇之意,言開矇以為明也。
「它則苓」者,音義:
「則苓,音聆。
」俞云:
「『苓』當讀為『笭』。
說文竹部:
『笭,車笭也。
』釋名釋車曰:
『笭橫在車前,織竹作之,孔苓苓也。
』此言惟聖人為可以開明,其他則如車笭然,所見者小矣。
」按:
俞說是也。
苓、笭古字通。
「開之,廓然見四海;閉之,閛然不睹牆之裏」者,音義:
「閛然,匹庚切,閉門也。
俗本作『闇然』,誤。
諸本皆作『閛』。
」按:
此承上文而言,開之謂開明,閉之謂閉明也,「閛」當為「闇」,闇然與廓然相反為義。
玉篇:
「閛,門扉聲。
」閛以聲言,與「不睹」云云意不相協。
「闇」字漫漶,故誤為「閛」。
音義所謂俗本者,乃舊本之僅存者耳。
「四海」,喻遠;「牆之裏」,猶云牆以內,喻近。
學者能開其明於聖言,則廓然可以見至遠;苟閉其明,則闇然不能睹至近。
御覽三百九十引作「開之,廓然見四海之內;閉之,寂然不睹牆垣之裏」。
注「焉,安也。
開,發也」。
按:
學記:
「開而弗達。
」鄭注云:
「開為發頭角。
」孔疏云:
「開謂開發事端,但為學者開發大義頭角而已。
」是開即發也。
世德堂本正文「它則苓」下有「開發」字,此明是涉注而衍。
可悟舊本此文李注止「開發」二字,在正文「它則苓」三字之下,傳寫者不知「苓」字之義,更誤以此二字與「苓」字連屬為文也。
治平本此注有「焉,安也」字,乃後人妄增。
焉安常訓,固無煩解說也。
注「不開聖卷,諭無所見」。
按:
弘範意以開之,閉之為開卷、掩卷,增字為說,於義未安。
俞云:
「此即所謂『不得其門而入,不見宗廟之美,百官之富』者。
上句云開之廓然見四海,言聖道之大也。
此云閉之閛然不睹牆之裏,言聖道之深也。
是則開之、閉之云者,謂聖人之言一闢一闔,猶云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密。
」說似可通。
然聖人之道無行不與,不得云閉之閛然。
所謂不見宗廟之美、百官之富者,乃人自不得其門而入則然,非聖人之有所閉而不與人以可睹。
則謂以此喻聖道之深,亦殊未當也。
聖人之言,似於水火。
或問「水火」。
曰:
「水,測之而益深,窮之而益遠;火,用之而彌明,宿之而彌壯。
」〔疏〕說文:
「測,深所至也。
」段注云:
「深所至謂之測,度其深亦謂之測,猶不淺曰深,度深亦曰深也。
」司馬云:
「宿,蓄火也。
」按:
說文:
「宿,止也。
」引伸為留,為積。
廣雅釋言:
「宿,留也。
」莊子徐无鬼釋文:
「宿,積久也。
」易大壯王肅注云:
「壯,盛也。
」
允治天下,不待禮文與五教,則吾以黃帝、堯、舜為疣贅。
〔注〕允,信。
〔疏〕堯典:
「敬敷五教。
」馬注云:
「五品之教。
」鄭注云:
「五品,父、母、兄、弟、子也。
」漢書百官公卿表云:
「
作司徒,敷五教。
」應劭注云:
「五教,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也。
」國語鄭語韋昭注同。
繫辭云:
「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蓋取諸乾、坤。
」尚書大傳云:
「黃帝始制冠冕,垂衣裳,上棟下宇,以避風雨。
禮文法度,興事創業。
」白虎通號云:
「黃者,中和之色,自然之性,萬世不易。
黃帝始作制度,得其中和,萬世常存,故稱黃帝也。
」莊子在宥云:
「昔者,黃帝始以仁義攖人之心。
堯、舜於是乎股無胈,脛無毛,以養天下之形,愁其五藏,以為仁義,矜其血氣,以規法度。
」音義:
「疣贅,羽求切;下之瑞切。
」按:
說文:
「肬,贅肬也。
」疣、肬同字。
段注云:
「贅同綴。
」書傳多贅、綴通用。
綴,屬也,屬於地上,如地之有丘。
釋名釋疾病云:
「贅,屬也,橫生一肉,屬著體也。
肬,丘也,出皮上聚,高如地之有丘也。
」荀子宥坐云:
「今學曾未如肬贅,則具然欲為人師。
」楊注云:
「肬贅,結肉。
」莊子大宗師:
「彼以生為附贅縣疣。
」又駢拇:
「附贅縣疣,出乎形哉,而侈於性。
」字並作「疣」。
玉篇有「疣」,云:
「結肉也。
」今疣贅之腫也。
注「允,信」。
按:
爾雅釋詁文。
或曰:
「太上無法而治,法非所以為治也。
」曰:
「鴻荒之世,聖人惡之,是以法始乎伏犧,而成乎堯。
〔注〕伏犧畫八卦,以敘上下。
至於堯、舜,君臣大成也。
匪伏匪堯,禮義哨哨,聖人不取也。
」〔疏〕「太上無法而治」,此亦道家言也。
音義:
「而治,直吏切。
下『為治』同。
」文選應吉甫晉武帝華林園集詩:
「悠悠太上,民之厥初。
」李注云:
「太上,太古也。
」莊子天地云:
「玄古之君天下,無為也,天德而已矣。
」「法非所以為治」者,莊子胠篋云:
「殫殘天下之聖法,而民始可與論議也。
」「鴻荒之世,聖人惡之」者,爾雅釋詁云:
「洪,大也。
」經傳通作「鴻」。
廣雅釋詁云:
「荒,遠也。
」白虎通號云:
「古之時,未有三綱六紀,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能覆前而不能覆後。
臥之●●,行之吁吁,飢即求食,飽即棄餘,茹毛飲血,而衣皮葦。
」是洪荒之世,人與禽獸相近,故聖人惡之。
「法始乎伏犧,而成乎堯」者,繫辭云: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
蓋取諸離。
」釋文:
「包,本又作『庖』,白交反。
鄭云:
『取也。
』孟、京作『伏』。
犧,許宜反,字又作『羲』。
鄭云:
『鳥、獸全具曰犧。
』孟、京作『戲』,云:
『伏,服也。
戲,化也。
』」按:
「伏」又作「虙」,「包」又作「炮」。
上古語言,與後代絕異,人名、地名,意義多不可考。
經典傳寫,但取聲近,略同譯名,故異文甚多。
注家各為釋義,皆臆說也。
路史注引含文嘉云:
「伏羲德洽上下,天應以鳥獸、文章,地應以河圖、洛書,乃則象而作易。
」又引六藝論云:
「伏羲作十言之教,以厚君臣之別。
」又引古史考云:
「伏羲制嫁娶,以儷皮為禮。
」然則書契、佃漁、綱紀、人道,皆伏犧所創,故云「法始於伏犧」也。
云「成乎堯」,不言舜者,尚書大傳云:
「舜者,推也,循也,言其推行道德,循堯緒也。
」白虎通號云:
「舜猶●●也,言能推信堯道而行之。
」是知舜惟紹堯之法,無所改易,故言堯即該舜矣。
「禮義哨哨」者,音義:
「哨哨,音消,又七笑切。
」按:
音義前一音蓋讀為「莦」,說文「莦,惡艸貌」,廣韻「莦,所交切,又音消」,是也。
後一音則讀為「枉矢哨壺」之「哨」。
投壺:
「某有枉矢哨壺。
」鄭注云:
「哨,枉哨不正貌。
」釋文:
「哨壺,七笑反。
」是也。
此當以讀「莦」為合。
「禮義莦莦」,猶云治道榛蕪耳。
堯、哨韻語。
或問:
「八荒之禮,禮也,樂也,孰是?
」曰:
「殷之以中國。
」〔注〕殷,正。
或曰:
「孰為中國?
」〔注〕正直北辰,為天之齊。
今俱偏僻,未知誰為居中國?
曰:
「五政之所加,七賦之所養,中於天地者,為中國。
〔注〕五政,五常之政也。
七賦,五穀、桑、麻也。
中於天地者,土圭測景,晷度均也。
過此而往者,人也哉。
」〔注〕譬八荒之於中國如彼,諸子之於聖人如是。
〔疏〕「八荒之禮,禮也,樂也」者,離騷云:
「將往觀乎四荒。
」王注云:
「荒,遠也。
」按:
以四方言,曰四荒;兼四維言,曰八荒。
說苑辨物云:
「八荒之內有四海,四海之內有九州。
」則八荒猶言海外矣。
周禮:
「鞮鞻氏掌四夷之樂,與其聲歌。
」白虎通禮樂云:
「王者制夷狄樂,不制夷狄禮,何也?
以為禮者,身當履而行之,夷狄之人,不能行禮;樂者,聖人作為,以樂之耳。
」是古有夷樂,無夷禮。
此云「禮也,樂也」者,乃就其國俗所自有者言之。
疑元文當作「八荒之禮也,樂也」,不重「禮」字。
猶云八荒所謂禮,所謂樂耳。
「孰是」者,謂誰為近正。
「中於天地者,為中國」者,春秋繁露王道通三云:
「取天、地與人之中以為貫,而參通之,非王者,孰能當?
」是所謂中於天地也。
吳胡部郎玉縉云:
「春秋無通辭於中國、夷狄,惟其德,不惟其人。
公羊於宣十二年邲之戰,曰:
『不與晉而與楚子為禮。
』於昭二十三年獲陳夏齧,曰:
『不與夷狄之主中國也。
然則曷為不使中國主之?
中國亦新夷狄也。
』語尤明顯。
楊子謂中於天地者為中國,意即本此。
」「過此而往者,人也哉」者,繫辭云:
「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
」荀爽注云:
「出乾之外,無有知之。
」則此文「過此而往」,猶云出「五政、七賦、中於天地之道」之外也。
「人也哉」者,即後文云「無則禽,異則貉」,言不合以上之道者,禽與貉耳。
禽則非人,貉則非中國之人也。
胡部郎云:
「『過此而往者,人也哉』,言此後孰為中國,亦存乎其人耳。
蓋刺莽之為夷狄之行也。
」世德堂本作「過此而往」,無「者」字。
注「殷,正」。
按:
爾雅釋言云:
「殷,中也。
」中、正同義。
注「正直」至「中國」。
按:
此古蓋天家說也。
晉書天文志云:
「周髀者,即蓋天之說。
其言天似蓋笠,地法覆槃,天地各中高外下。
北極之下,為天地之中,其地最高,而滂沲四隤。
」是蓋天家以北極下為地中。
爾雅釋天云:
「北極謂之北辰。
」郭注云:
「北極,天之中。
」公羊傳昭公篇,徐疏引李巡云:
「北極,天心也。
」天齊即天中、天心之義。
齊者,臍也。
朱子語類云:
「帝座惟在紫微者據北極二十七度,常隱不見之中,故有北辰之號,而常居其所。
蓋天形運轉,晝夜不息,而此為之樞,如輪之轂,如磑之臍。
」又云:
「南極、北極,天之樞紐,只是此處不動,如磨臍然。
此是天之中至極處,如人之臍蔕也。
」此北辰天齊之說。
地軸北端,略當鉤陳座第一星,古謂之北辰,以識天極,亦謂之極星。
考工記:
「夜考之極星。
」孫氏詒讓正義云:
「北極正中,即天之中,古謂之天極,又謂之北極樞,後世謂之赤道極。
然天中之極無可識別,則就近極之星以紀之,謂之極星。
沿襲既久,遂并稱星為北極,又謂之北辰。
北極者,以天體言也;北辰者,以近極之星言也。
極星繞極四游,非不移者。
其不移者,乃天極耳。
然則北辰者,最近天極之星;天極者,正對地軸之處。
蓋天家以地體為半球形,自不得不以北極直下為中央,非國於此,無緣名中。
故據以難儒者之所謂中國也。
」 注「五政,五常之政也。
七賦,五穀、桑、麻也」。
按:
大戴禮盛德云:
「均五政。
」盧注云:
「五政謂天子、公、卿、大夫、士。
」孔氏廣森補注云:
「五政,明堂五時之政也。
」五常之政,即明堂五時之政。
說文:
「賦,斂也。
」五穀之名,自來說者各異。
程氏瑤田以為粱、黍、稷、稻、麥,詳見所著九穀考,近儒多從之。
桑麻之賦,謂布帛之貢。
子雲司空箴云:
「九一之政,七賦以均。
」 注「中於天地者,土圭測景,晷度均也」。
按:
周禮大司徒:
「以土圭之灋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
日南則景短,多暑;日北則景長,多寒;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
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
然則百物阜安,乃建王國焉。
」鄭司農云:
「土圭之長尺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適與土圭等,謂之地中。
今潁川陽城地為然。
」江氏永周禮疑義舉要云:
「周都洛邑,欲其無遠天室,而四方入貢道里均。
所謂土中者,合九州道里形勢而知之。
非先制尺有五寸之土圭,度夏至景與圭齊,而後謂之土中也。
既定洛邑,樹八尺之表,景長尺有五寸,是為土中之景,乃制土圭以為法,他方度景亦以此,土圭隨其長短量之。
是景以土中而定,非土中因景而得也。
」盛氏百二尚書釋天云:
「地中之名不一。
有一定之中,有無定之中,有有定而仍無定之中。
周髀以北極之下為中,此一定之中也。
今人隨所立以望地平之四際無不適均,程子所謂地無適而不為中,此無定之中也。
二者皆就大地之全體言。
若以方域為界論之,則一邑有一邑之中,一郡有一郡之中,九州有九州之中,此有定而無定之中也。
大司徒之地中,召誥之土中,特云九州之中耳。
蓋四方分測,乃宅洛而後測之,非先測之而後宅洛也。
夫豫為九州之中,何必度景始知?
即使不得九州之正中,而略差百數十里,將風雨寒暑頓異乎?
如果氣侯懸絕,若閩、廣炎地,蠶叢漏天,聖人又豈待度景而知不可都哉?
惟是既宅洛而後測之,制八尺之表於夏至日中,求得表景尺有五寸,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