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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东湖洲花园建设项目

 

南沙东湖洲花园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简本)

 

建设单位:

广州南沙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评价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三年四月

第一章总则

1.1项目由来

根据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穗南发改项目[2012]204号文,广州南沙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拟投资64366万元,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岭南路与广兴路交叉口东南地块建设南沙东湖洲花园项目,项目用地已取得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12]8号)及其规划设计条件。

根据穗规地证[2012]8号及其规划设计条件,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8763平方米,可建设用地34595平方米,规划绿地面积10379.67平方米,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23662.33平方米,计算容积率面积86487.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9808.1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682.34平方米,其他1030.0平方米。

项目规划住宅户数748户,综合容积率为2.50,建筑密度为32.16%,绿化率为30.0%,设机动车位834个。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7栋25层(自编1号楼~7号楼)、1栋18层(自编8号楼)住宅楼;1栋1层商铺(自编9号楼商铺);1幢4层幼托所以及1幢1层(自编1-1号)、1幢2层(自编1-2号)地下室。

配套公建设施有幼托儿所、物业管理、居民建设设施、公厕各一处。

住宅楼首层架空,2层以上为住宅,其中3号楼和8号楼首层设连通裙楼商铺。

9号商铺设有餐饮功能,地下室-1层设备房内设1组6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

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入使用后,会对其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253号令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以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凡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制度,因此,为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的统一,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编写《南沙东湖洲花园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南沙东湖洲花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州南沙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建设性质:

新建项目

投资规模:

64366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人民币

工程规模:

总用地面积为387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3662.33平方米

2.2项目建设地点

南沙东湖洲花园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岭南路与广兴路交叉口东南地块。

2.3建设内容

7栋25层(自编1号楼~7号楼)、1栋18层(自编8号楼)住宅楼;1栋1层商铺(自编9号楼商铺);1幢4层幼托所以及1幢1层(自编1-1号)、1幢2层(自编1-2号)地下室。

配套公建设施有幼托儿所、物业管理、居民建设设施、公厕各一处。

住宅楼首层架空,2层以上为住宅,其中3号楼和8号楼首层设连通裙楼商铺。

9号商铺设有餐饮功能,地下室-1层设备房内设1组6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

2.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根据穗规地证[2012]8号及其规划设计条件,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8763平方米,可建设用地34595平方米,规划绿地面积10379.67平方米,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23662.33平方米,计算容积率面积86487.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9808.1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682.34平方米,其他1030.0平方米。

项目规划住宅户数748户,综合容积率为2.50,建筑密度为32.16%,绿化率为30.0%,设机动车位834个。

第三章区域环境概况

3.1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3.1.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表明,部分断面CODcr、BOD5、总磷三个指标出现超标。

这主要是小虎沥水道接纳了大量的生活污水、而相当一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小虎沥水道从而造成了一定的有机污染。

目前南沙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逐渐完善,该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将大大提高,小虎沥水道的水质将逐步改善。

3.1.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资料表明,两监测点的SO2、NO2、PM10小时平均、日平均浓度均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较好

3.1.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本次评价共布设5个监测点,各边界测点的噪声值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

3.1.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Ⅴ类标准,可见,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可以满足水质功能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3.2保护目标确定

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所处区域及周围没有珍稀濒临危动物、植物,项目范围内无古树及文物。

南沙东湖洲花园建设项目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见下表。

表1.5.1建设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

序号

环境敏感点

楼层

性质

方位

距离(m)

规模(人)

1

殷田化工宿舍楼

5层

住宅

东南

50

200

2

广隆村(南)

3层

住宅

西南

440

1000

3

广隆苑

5层

住宅

西面

300

1500

4

广隆村(北)

3层

住宅

西北

220

1000

5

广隆涌

——

河涌

西面

280

——

第四章建设项目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以居住功能为主,配套商业、幼托儿所、物业管理、居民建设设施、公厕各一处。

项目商业主要设置便利店、商铺等,部分设有餐饮;项目设有1组总功率为600kw的柴油备用发电机,地下室设有地下停车库;项目不设中央空调系统、锅炉等配套机电设备。

因此,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是:

1)废水:

居民生活污水、配套公建和商业管理办公人员洗手污水、托儿所厨房和餐饮商铺产生的含油污水;

2)废气:

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托儿所和餐饮商铺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公厕臭气等;

3)噪声:

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变压器等机电设备噪声、机动车交通噪声、商业设施运营时的商业经营活动噪声等;

4)固废:

住宅居民、配套公建和商业管理办公人员等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厨余垃圾、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等。

4.1废水

(1)污水产生量

建设项目污水的来源主要为住宅居民、商铺和公建配套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

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排水量按用水量90%计,则根据本项目建设的规模,可估算出本项目污水产生量约602.5m3/d、21.99万m3/a,其具体的估算过程如下表2.6.1。

表2.6.1本项目产生污水量一览表

类别

来源

规模(人)

计算系数(m3/d·人)

产生量(m3/d)

生活污水

居民

2400

0.18

432

商业设施

1400

0.05

70

公建管理

150

0.02

3

含油污水

托儿所

150

0.15

22.5

餐饮商铺

300

0.25

75

合计

——

602.5

(2)污水水质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为生活污水,污水产生总量为602.5m3/d、21.99万m3/a,是较典型的城市污水。

类比同类项目污水水质状况,本项目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及产生量见表2.6.2。

表2.6.2项目外排污水水质及产生情况

项目

水量(m3/a)

指标

CODcr

BOD5

SS

LAS

氨氮

动植物油

生活污水

18.43

浓度(mg/l)

250

150

200

5

10

10

产生量(t/a)

46.08

27.65

36.86

0.92

1.84

1.84

含油污水

3.56

浓度(mg/l)

400

250

300

15

20

120

产生量(t/a)

14.24

8.90

10.68

0.53

0.71

4.27

合计

21.99

产生量(t/a)

60.32

36.55

47.54

1.46

2.56

6.12

4.2废气

该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油烟废气、机动车尾气等。

(1)柴油发电机废气

为保证市政停电时等紧急情况下使用以提供消防照明等紧急电源,本项目在地下一层设置1台600KW备用发电机(采用0#柴油作为燃料),柴油含硫率<0.035%。

表3-3柴油发电机尾气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估算

污染物项目

SO2

NOx

废气(m3)

系数(Kg/吨油)

4

2.56

10.8×104m3/a

年污染物排放量(t/a)

0.007

0.004

——

排放浓度

65

40

——

执行标准

500

120

——

(2)油烟废气

托儿所食堂仅为师生提供午餐服务,项目托儿所共设3个班,共有师生约200人,预计设置2个炉头,日工作按2个小时计。

每个炉头的风量系数取为2500m3/h·个,则本项目托儿所食堂油烟废气排放量为1.0×104m3/d,油烟产生浓度约20mg/m3,则本项目托儿所食堂油烟产生量约为0.2kg/d,即0.04t/a。

本项目9号商业裙楼1层设置餐厅共100平方米,厨房面积约为400平方米,预计设置6个炉头,每日提供3餐服务,日工作按6小时计,每个炉头的风量系数取为2500m3/h·个,则本项目餐厅厨房油烟废气排放量为9.0×104m3/d,油烟产生浓度约20mg/m3,则本项目餐厅油烟产生量约为1.8kg/d,即0.64t/a;

(3)机动车尾气

本项目共设置机动车位834个,其中地下车库车位751个,地面停车位83个。

地面停车位较为分散,且扩散条件较好,少量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机动车尾气主要集中在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易集聚。

本项目为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停放的车主要为小区业主私家车(即小型车)。

表3-4汽车尾气污染物产生量

污染物

排放量

NO2

0.011

CO

0.190

HC

0.014

4.3噪声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为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变压器等机电设备噪声及进出项目的机动车噪声。

其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级如下表2.6.6所示,噪声源具体位置见图2-6。

表2.6.6噪声污染源

声源

声级范围dB(A)

放置位置

备注

备用发电机

100~105

地下一层发电机房

1台600kw

水泵

75~80

地下室

若干

风机

80~85

地下室

若干

变压器

55~65

首层

若干

机动车

65~70

移动噪声源

——

商业经营活动

60~65

商业部分

——

4.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生活垃圾,包括住宅居民、办公人员、商业管理及配套公建工作人员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厨房、餐厅厨房产生的厨余垃圾、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等。

根据《生活源系数手册》可计算出本项目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和废油脂产生量分别为1079.5t/a、23.7t/a和1.3t/a,具体见表2.6.8。

生活垃圾成份包括废纸、果皮、剩余食物残渣、腐烂菜叶、塑料袋、饮料瓶等,厨余垃圾和废油脂均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编号分别为HY05和HY22)。

表2.6.8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

类别

污染源

规模(人)

计算系数

产生量(t/a)

生活垃圾

住宅

2400

0.68kg/人·日

595.68

商业设施

1400

0.02kg/d·人

10.22

托儿所

150

0.5kg/d·人

27.38

配套管理

150

0.5kg/d·人

27.38

厨余垃圾

幼儿园食堂

150

0.1kg/人·d

5.48

餐厅厨房

300

0.3kg/餐位·d

32.85

废油脂

隔油池

——

698.98

合计

——

——

595.68

第五章污染防治措施

5.1建设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特别是噪声和粉尘以及水土流失的影响较为明显。

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的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按照报告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护措施,噪声将采用隔声、减振、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施工等方法进行控制;粉尘将采用常撒水、加强回填土方管理、加强土方运输车辆管理,对场地进行复绿等措施进行减缓控制;水土流失将通过修建临时工程如导流沟、护坡、截水沟、挡土墙等进行控制,并同时通过绿化等管理手段来进行防治水土流失。

5.2营运期的污染防治措施

5.2.1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位于南沙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洗手污水经隔渣处理、粪便污水经隔渣及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水质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LAS≤20mg/l。

项目建成后,所排放污水经预处理后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经周边市政管网收集后,交由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排放污水经榄核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削减明显,外排入纳污水体中CODcr、BOD5、氨氮等污染物对市桥水道的浓度贡献值较小,对该水体的水质现状影响不会明显。

5.2.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有:

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油烟废气、机动车尾气等。

发电机尾气:

经水喷淋(加表面活性剂)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二级标准,烟气黑度小于或等于林格曼黑度1级,再由内置烟井引至所在建筑楼顶高出天面2米排放,排放口高于周边建筑,所处环境的稀释扩散条件较好,废气经此达标排放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油烟废气:

本项目商业裙楼设有餐饮功能,托儿所设有食堂,其产生的含油烟废气经运水烟罩收集,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或其他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再通过活性炭吸附除味后,分别通过内置烟井引至所在大楼天面排放。

机动车尾气:

本项目地下车库废气由抽排风机引至地面首层排放,出风口避开人群通道;车库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避免污染物在室内聚集;地面停车场周围加强绿化;则不会给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5.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声环境影响评价表明,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经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发电机等机房对出边界外1米的声级≤60dB(A)。

因此,只要加强噪声源的优化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治理措施,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其主要噪声源可能产生的声环境影响将仅局限在小范围内,各边界噪声均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不会给本项目及周边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影响。

5.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日常生活垃圾等,建设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此外,建设单位还应用带盖的可密封塑料桶对厨余垃圾暂时储存,还需对垃圾集散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5.2.5生态景观改善及保护措施

施工建设期间采取生物及工程相结合的措施,尽最大可能控制水土流失,并且在项目建成后采取多种恢复措施,积极引种乡土植物,因地制宜,使项目的生态环境得以有效补偿和恢复。

5.3环保投资费用估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家计委/国务院环保委员会1987年03月20日)中的有关条款和环境保护方面有关规定,本项目在建设规划中重点考虑生态恢复和污染防治工作,拟采取必要的工程和管理措施和手段,计划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予以实施。

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

 

表5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序号

工程类型

工程名称

投资(万元)

1

污水治理

隔渣系统、化粪池

40

3

噪声污染控制

发电机、水泵等噪声控制

25

4

废气污染控制

发电机尾气处理装置

15

5

水土流失控制

施工期水土流失控制

10

6

施工期噪声控制

施工期噪声控制

10

7

绿化景观工程

绿化系统

50

总计

——

150

拟建项目总投资64366万元,用于环保投资总额为150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0.23%。

 

第六章结论

6.1项目与相关政策和规划相符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建设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栋25层、1栋18层住宅楼;1栋1层商铺;1幢4层幼托所以及1幢1层、1幢2层地下室及配套公建设施,根据国发[2005]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标(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另外,根据《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房地产类项目,限制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但鼓励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层住宅楼,不属于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此,本项目与广东省的产业政策相符合。

2、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广州市总体发展规划相符性

根据《广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年),未来广州的城市建设将遵循“北优、南拓、东进、西联、中调”的十字发展战略。

广州市空间发展的主要方向是南部、东部,构筑“一主三副”的城市空间结构,“一主”即中心主城区,“三副”指在中心主城区南、东、北各发展一个副城区,即南沙、萝岗-新塘、花都副城区。

十字发展战略的含义为,南拓:

建设新区,打造脊梁;东进:

延伸拓展,建构核心;北优:

生态优先,打造国际空港城;西联:

促进广佛协调,加强城际联系;中调:

疏解密度,改善人居;提升功能,优化环境;保护传统,凸显文化。

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项目的建设符合广州市南拓的发展方向,因此,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中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主要功能定位为住宅小区,配套有商业、托儿所等公建,项目建设后可改善周边的居住环境,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可见,项目与南沙区总体规划是一致的,具有良好的相符性。

(3)用地合法性分析

项目用地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岭南路与广兴路交叉口东南地块,已获得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12]8号)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穗南国土建用字[2012]第0025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项目用地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居住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林和道路、堤岸绿化等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区。

本项目的建设用地是合法的,土地开发建设手续完备。

上述分析表明,本项目的建设用地和选址是合法的,土地开发建设手续完备。

6.2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结论

从本项目建设采用建筑材料、所采取的节水、节能措施与方案,以及清洁能源和中水回用方案来看,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是较高的,中水回用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可操作性强。

因而,本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是较高。

根据本项目所在地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报告对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提出了建议。

6.3.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

项目建成后,须经环保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用地选址及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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