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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审计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 各编主要内容

第一编审计环境

  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

责任种类

判断标准

违约

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期间内未按照业务约定书履行责任

过失

普通过失

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

重大过失

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欺诈

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政责任(违约、过失)

民事责任(违约、过失、欺诈)

刑事责任(欺诈)

注册会计师

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会计师事务所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暂停经营、撤销

承担赔偿损失

判处罚金,主管人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相关司法解释

  

(一)事务所侵权责任产生的事由

  

(二)利害关系人的范围

  (三)诉讼当事人的列置

  (四)执业准则的法律地位

  (五)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分配

  (六)事务所的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

  (七)事务所过失责任和过失认定标准

  (八)事务所免除和减轻责任的事由

  (九)事务所侵权赔偿顺位和赔偿责任范围

  其他规定:

事务所与其分支机构关系问题及事务所未经审判被擅自追加为被执行人的问题。

  

(一)事务所侵权责任产生的事由

  《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

“利害关系人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计业务活动中出具不实报告并致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例题1·多选题】利害关系人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不实报告并致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

下列审计报告中,人民法院将其界定为不实报告的是( )。

  A.ABC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的具有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B.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与甲公司预期的形式和内容不同的审计报告

  C.ABC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执业准则的规定出具的具有重大遗漏的审计报告

  D.ABC会计师事务所违反诚信公允原则出具的具有误导性陈述的审计报告

  

[答疑编号5810020101]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构成不实报告需要满足两个方面的条件,即:

一是违反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原则;二是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

出具的审计业务报告

认定为不实报告

法律法规

具有虚假记载

执业准则和规则

误导性陈述

诚信公允原则

重大遗漏

  

(二)利害关系人的范围

利害关系人

因合理信赖或者使用不实报告

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

遭受损失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诉讼当事人的列置

  1.利害关系人未对被审计单位提起诉讼而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一并提起诉讼;

  2.利害关系人拒不起诉被审计单位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审计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3.利害关系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4.利害关系人提出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且事后未补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四)执业准则的法律地位

  

  (五)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分配

  1.采取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统一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的模式。

  2.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对外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事务所可以通过提交相关的执业准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4.除非事务所能够证明原告利害关系人的损失是由于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因素引起,否

  则就可以推定不实报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存在。

  【例题2·单选题】(2011年)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定了归责原则,下列有关归责原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B.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利害关系人的损失是由审计报告以外因素引起的,可以推定不实报告与损失不存在因果关系

  C.如果甲公司故意编制虚假财务报表,ABC会计师事务所不必承担责任

  D.如果甲公司的无意行为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错报,ABC会计师事务所不必承担责任

  

[答疑编号581002010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对外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选项A不正确;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承担责任与被审计单位编制虚假报表是故意行为还是无意行为无关,选项CD不正确。

  (六)事务所的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

  

  主责任是指行为人本人首先承担的民事责任,这里的主责任是被审计单位。

  补充责任是指对主责任的补充清偿责任。

当主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不足部分由承担补充责任的人来清偿,根据过失大小承担补充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债务人为多数的情况下,债权人既有权请求所有的债务人清偿债务,也有权请求其中任何一个债务人单独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清偿了全部债务的债务人,有权就其清偿超过自己应分担的部分,要求其他的债务人按各自应承担的部分给予补偿。

  《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

  

  (七)事务所过失责任和过失认定标准

  《司法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因过失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过失大小确定其赔偿责任。

  

  (八)事务所免除和减轻责任的事由

  

会计师事务所的五种免责情形(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1)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错误;

无过错而免责的情形

(2)审计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虚假或者不实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在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下仍未能发现虚假或者不实;

(3)已对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迹象提出警告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

(4)已经遵照验资程序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但被审验单位在注册登记之后抽逃资金;

无因果关系而免责的情形

(5)为登记时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出资人出具不实报告,但出资人在登记后已补足出资。

减轻责任的情形

利害关系人明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不实报告而仍然使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酌情减轻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

知假用假

无效免责的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在报告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年检使用”、“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等类似内容的,不能作为其免责的事由。

明知故写

  (九)事务所侵权赔偿顺位和赔偿责任范围

  

  

第二编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职业道德概念框架及具体运用

  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的内涵

  

  

  一、独立性的概念框架

  

  

  二、网络与网络事务所

  

实现的目的

视为网络的情形

不视为网络的例外情形

共享收益或分担成本

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收益或分担成本。

1.如果联合体之间分担的成本不重要,或分担的成本仅限于与开发审计方法、编制审计手册或提供培训课程有关的成本,则不应当被视为网络。

2.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与某一实体以联合方式提供服务或研发产品,虽然构成联合体,也不形成网络。

共享所有权、控制权或管理权

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所有权、控制权或管理权。

  

共享统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统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三、公众利益实体

  公众利益实体包括:

  1.上市公司;

  2.法律法规界定的公众利益实体(银行、保险公司);

  3.法律法规规定按上市公司审计独立性的要求接受审计的实体(上市公司的非上市母公司);

  判别是否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因素包括:

  

  四、关联实体

  

  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概念

  

  七、业务期间

  

  防范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定是否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采取防范措施

  

  八、合并与收购

  

  

  

  经济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属于A+A+A,只要识别、评价即可,没有防范措施:

主体角色

客体

经济利益重要性

1.会计师事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

·在审计客户中

·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3.会计师事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

·在对审计客户施加控制的实体中

·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5.项目合伙人所在分部的其他合伙人及其主要近亲属

·在审计客户中

·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8.为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其他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主要近亲属

·在审计客户中

·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9.会计师事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

·与审计客户同时在某一实体拥有经济利益

·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只要识别、评价出有B存在,就有防范措施。

识别

评价

防范措施

2.审计项目组某一成员的其他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1.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其他近亲属之间的关系;

2.经济利益对其他近亲属的重要性。

1.其他近亲属尽快处置全部经济利益,或处置全部直接经济利益并处置足够数量的间接经济利益,以使剩余经济利益不再重大;

2.由审计项目组以外的注册会计师复核该成员已执行的工作;

3.将该成员调离审计项目组。

  贷款和担保

  

  

第三编 审计基本原理

  

  第五章 审计目标

  

  

  1.针对所审期间各类交易和事项的具体审计目标

认定

具体审计目标

  表现

审计程序(主营业务收入)

发生

已记录的交易是真实的

财务报表组成要素的高估

检查销售收入明细账至发货单和销售发票

完整性

已发生的交易确实已经记录

财务报表组成要素的低估

检查发货单和销售发票至销售收入明细账

准确性

已记录的交易是按正确的金额反映

金额计算与勾稽关系

比较价格清单与发票上的价格、发货单与销售订购单上的数量是否一致,重新计算发票上的金额

截止

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记录于恰当的期间

交易和事项所属的会计期间

比较上一年度最后几天和下一年度最初几天的发货单日期、销售发票日期及记账日期

分类

记录的交易经过适当的分类

交易和事项的会计科目归属

检查销售收入明细账、应收账款明细账

  2.针对期末账户余额的具体审计目标

认定

具体审计目标

表现

审计程序(存货)

存 在

  已记录的金额确实存在

账户余额高估

实施存货监盘程序

完整性

  已存在的金额均已记录

账户余额低估

检查订货单、验收单和购货发票至销售明细账

权利和义务

  已确认的资产归属于被审计单位,负债属于被审计单位的义务

资产的权利与负债的义务

检查订货单、验收单和购货发票;查阅所有权证书、购货合同、结算单和保险单

计价和分摊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

账户金额的准确性

检查冷、备、残、次存货,评估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足

  3.针对列报与披露的具体审计目标

认定

具体审计目标

针对的具体问题

审计程序

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

未发生或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的交易和事项未在财务报表中反映

不应包括的没有包括

查阅所有权证书、合同、保险单等

完整性

应当披露的事项包括在财务报表中

应当包括的已经包括

凭证—账簿—报表

分类和可理解性

财务信息已被恰当地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描述恰当、表达清楚

一年内到期

准确性和计价

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

披露公允、金额恰当

检查冷、备、残、次存货,评估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足

  第六章 审计计划

  

  

  1.总体审计策略:

  

  2.具体审计计划:

  

  3.审计重要性:

  

  

  

  

  

  第七章 审计证据

  

  审计程序的种类:

审计程序

含义

特点

审计目标

检查

 

检查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和文件进行审查,或对资产进行实物审查。

可靠性取决于记录或文件的性质和来源

存在(或发生)、完整性,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或计价等认定提供证据

观察

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

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

存在、计价和分摊,但不一定能够为所有权认定提供证据

询问

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作为其他审计程序的补充,询问广泛应用于整个审计过程中。

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存在、权利和义务

函证*

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

函证获取的审计证据可靠性较高

存在、权利和义务,不能证实计价和分摊

重新计算

指注册会计师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

通常包括计算销售发票和存货的总金额、加总日记账和明细账、检查折旧费用和预付费用的计算、检查应纳税额的计算等

计价和分摊/准确性

重新执行

指注册会计师独立执行原本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适用于控制测试

 

分析程序*

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分析程序的使用需要数据之间有预期关系,不适用控制测试

完整性、计价和分摊、截止

  

  

  

  

  

  第八章 审计抽样

  

  

审计抽样

抽样方法

应用

抽样

  风险

统计抽样

控制测试---属性抽样

信赖不足风险

信赖过度风险

细节测试---变量抽样

误受风险

误拒风险

非统计抽样

控制测试、细节测试

-

  

  

影响因素

控制测试

细节测试

与样本规模的关系

可接受的抽样风险

可接受的信赖过度风险

可接受的误受风险

反向变动

可容忍误差

可容忍偏差率

可容忍错报

反向变动

预计总体误差

预计总体偏差率

预计总体错报

同向变动

总体变异性

___

总体变异性

同向变动

总体规模

总体规模

总体规模

影响很小

  选取样本:

  1.使用随机数表或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选样。

  2.系统选样。

  选样间距=总体规模÷样本规模

  3.随意选样。

  

不同情形

控制测试中样本结果评价

①总体偏差率上限低于可容忍偏差率时;

总体可以接受;

②总体偏差率上限大于或等于可容忍偏差率时;

总体不能接受。

样本结果不支持计划评估的控制有效性,从而不支持计划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

应当修正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并增加实质性程序的数量。

③总体偏差率上限低于但接近可容忍偏差率时;

考虑是否接受总体,并考虑是否需要扩大测试范围

不同情形

控制测试中样本结果评价

①样本偏差率(即估计总体偏差率)大于可容忍偏差率

总体不能接受

②样本偏差率低于但接近可容忍偏差率

总体不能接受

③样本偏差率大大低于可容忍偏差率

总体可以接受

④样本偏差率与可容忍偏差率的差额不是很大也不是很小时

则应考虑是否扩大样本规模

  2.细节测试中样本结果评价

  1)统计抽样

不同情形

细节测试中样本结果评价

①计算的总体错报上限低于可容忍错报

总体可以接受

②总体错报上限大于或等于可容忍错报

存在重大错报,不可以接受

  2)非统计抽样

不同情形

控制测试中样本结果评价

①调整后的总体错报大于可容忍错报

存在重大错报,不能接受

②调整后的总体错报小于但两者很接近

存在重大错报,不能接受

③调整后的总体错报远远小于可容忍错报

不存在重大错报,可以接受

④两者之间不大不小

考虑能否接受,并考虑是否扩大细节测试范围

  

  

  评价样本结果阶段

步骤

具体内容

分析偏差的性质和原因

1.错误与舞弊

2.系统偏差与随机偏差

3.控制偏差与金额错报的风险

计算总体偏差率

样本偏差率=样本中发现的偏差数量÷样本规模

样本偏差率→总体偏差率

得出总体结论(总体偏差率上限)

使用统计公式评价样本结果。

使用样本结果评价表

结论:

样本结果证实注册会计师对控制运行有效性的估计和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是适当的。

或结论:

样本结果不支持注册会计师对控制运行有效性的估计和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

  审计抽样在细节测试中的应用

非统计抽样

样本设计

目标、定义总体*、抽样单元、界定错报

选取样本

影响因素(5个)

计算样本规模公式

评价样本结果

考虑错报的性质和原因

推断总体错报

考虑抽样风险并得出总体结论

统计抽样

传统变量抽样

均值估计抽样

差额估计抽样

比率估计抽样

概率比例规模抽样(PPS抽样)

  

  第十章 审计工作底稿

  

第四编 审计测试流程

  

  

第五编 各类交易和账户余额的审计

  

  本编介绍的是各业务循环审计的具体内容,以及对各业务循环中重要的财务报表项目如何进行审计测试。

  

各业务循环审计

主要内容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审计

§1.xx循环的特点

§2.xx循环的内部控制和控制测试

§3.xx循环的实质性程序

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审计

生产与存货循环的审计

  第十三章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审计

  

  

  

学习思路

关注要点

环节

业务流程,由具体业务决定?

部门

业务流程各环节由哪个部门负责?

是否涉及不相容职务分工?

凭证

谁填写?

具体内容?

能证实什么?

措施

一式几联?

事先连续编号?

由谁批准、要不要复核?

认定

存在?

完整?

计价和分摊?

  表13-3销售交易的控制目标、关键内部控制和测试一览表

内部控制目标

关键内部控制

常用的控制测试

常用的交易实质性程序

登记入账的销售交易确系已经发货给真实的客户(发生)

销售交易是以经过审核的发运凭证及经过批准的客户订购单为依据登记入账的。

在发货前,客户的赊购已经被授权批准。

每月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对客户提出的意见作专门追查

检查销售发票副联是否附有发运凭证(或提货单)及销售单(或客户订购单)。

检查客户的赊购是否经授权批准。

观察是否寄发对账单,并检査客户回函档案

复核主营业务收入总账、明细账以及应收账款明细账中的大额或异常项目。

追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中的分录至销售单、销售发票副联及发运凭证。

将发运凭证与存货永续记录中的发运分录进行核对

  

  

主营业务收入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

2.检查主营业员业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

3.必要时,实施以下实质性分析程序*

4.实施销售的截止测试*

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1)针对已识别需要运用分析程序的有关项目,并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通过进行以下比较,同时考虑有关数据间关系的影响,以建立有关数据的期望值;*

(2)确定可接受的差异额;

(3)将实际的情况与期望值相比较,识别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差异;

(4)如果其差额超过可接受的差异额,调查并获取充分的解释和恰当的、佐证性质的审计证据(如通过检查相关的凭证等);

(5)评估分析程序的测试结果。

考虑有关数据间关系

①本期与上期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②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上期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异常,各期之间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查明原因;

③比较本期各月各类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④将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⑤根据增值税发票申报表或普通发票,估算全年收入,与实际收入金额比较。

实施销售的截止测试

(1)截止测试的目的--会计记录归属期是否正确

(2)截止测试的三个关键日期--检查三个日期是否归属于同一适当会计期间

①发票开具日期;

②记账日期;

③发货日期。

(3)截止测试的三条审计线路

线路1:

以账簿记录为起点--防止多计收入。

线路2:

以销售发票为起点--防止少计收入。

具体做法是,抽取若干张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开具的销售发票的存根,追查至发运凭证和账簿记录,查明有无漏记收入现象。

线路3:

以发运凭证为起点--防止少计收入。

  应收账款的实质性程序

  1.取得或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

  

  2.检查涉及应收账款的相关财务指标(分析程序)。

  3.检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是否正确。

  4.向债务人函证应收账款*。

  5.确定已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

  6.对未函证应收账款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7.检查坏账的确认和处理。

  8.抽查有无不属于结算业务的债权。

  9.检查应收账款的贴现、质押或出售。

  10.对应收账款实施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

  11.确定应收账款的列报是否恰当。

  

  第十四章 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

  

  

采购业务环节

负责部门

凭证与会计记录

认定

请购

仓库、生产等

请购单

发生

发出订购单

采购

订购单

完整

验收商品

验收

验收单

存在或发生、完整

存储商品

仓库保管

存货台账

存在

编制付款凭证

应付凭单部门

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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