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识规矩颂释别本王恩洋.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942018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40.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八识规矩颂释别本王恩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八识规矩颂释别本王恩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八识规矩颂释别本王恩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八识规矩颂释别本王恩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八识规矩颂释别本王恩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八识规矩颂释别本王恩洋.docx

《八识规矩颂释别本王恩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八识规矩颂释别本王恩洋.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八识规矩颂释别本王恩洋.docx

八识规矩颂释别本王恩洋

八识规矩颂释(別本)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12日来源:

不详作者:

王恩洋304人关注打印转发投稿八识规矩颂释(別本)

  王恩洋

  导言第一

  成唯识论,世亲本颂。

十大论师,各成释论。

综贯非易。

奘师授旨基公,揉为一部,义渊文博。

乃提揭纲要,制兹诸颂,名曰八识规矩。

一切法中,识用最胜。

八识用别,以八显识,带数释名。

规矩喻法,法谓轨持。

(轨生物解,持任自性。

)以此诸颂,能持多义,轨物生解云。

  通释第二

  将欲通诠全颂,先为总释要旨,约分为八。

一名义,二体性,三量境,四助伴,五依缘,六作业,七界地,八转依。

  一、名义。

  何义名识?

谓了别,了为觉了,别为分别,以能于境觉了分别。

识有八种,故名八识。

识亦名心,积集义故。

或名为意,思量义故。

此为通释。

若别释者,第八名心,第七名意,前六名识。

集种、现思、粗转异故。

  二、体性。

  如对法云,眼识者,谓依眼缘色,了别为性。

耳识者,谓依耳缘声,了别为性。

鼻识者,谓依鼻缘香,了别为性。

舌识者,谓依舌缘味,了别为性。

身识者,谓依身缘触,了别为性。

意识者,谓依意缘法,了别为性。

末那识者,一切时缘阿赖耶识,思量为性。

阿赖耶识者,以能摄藏蕴处界习气所熏一切种子为性。

此诸识性,复分三类,谓善恶性,及无记性。

辨此三性,对法多门。

善有十三,谓自性善至等流善。

不善十一,谓自性不善至碍障不善。

无记十四,谓自性无记至等流无记。

此于八识,五六通三,七八唯一。

(无记。

  三、量境。

  诸识生起,必带境相,境是所量。

境自有体,识托彼生,识为能量。

能量有三,所量亦尔。

能量三者,谓现、比、非。

初现量者,谓识于所缘,自正明了,无迷乱义。

境现前故,正解生故,亲证彼故,不待余故(现成),是现量义。

此如眼识辨色。

现前照了不作异解。

又如定中意识,正智缘如,皆现量摄。

次比量者,谓识所缘法,不现在前,藉余众相,观察彼义,名为比量。

如远见烟,比知有火。

知声所作,决定无常。

见法恒转,知持种识。

是比量义。

后非量者,即似现量及似比量。

似现量者,谓于现境,别作异解。

如于绳上,妄起蛇解。

于彼炬,作火轮想。

境虽现见,所察非实,名似现量。

似比量者,谓似因智所起似义智,名似比量。

如说有情决定有我(似义智),有作受故(似因智)。

此有作受因,义不成因。

机关木人,虽有所作,无有我故。

瓶盆等物,虽有所受,亦无我故。

设汝执有作受因指能作受言,故非无我。

此有作受因,无同法喻。

同喻不成,因自非因,云何成量?

故汝有情决定有我,应成似比。

又执有情为常无常。

若无常者,则应无我。

若是常者,有作受因,坏汝常义,诸有作受皆非常故。

有情既非常,云何得有我?

又如说言心识非有,无色相可见故,如龟毛等。

此无色相可见因,亦不成因。

诸电磁等,虽无色相可见,而是有故。

设谓电磁虽不可见,以有用故,知彼是有。

则心识无用,汝何由知?

心有何用?

谓见闻等。

设谓见闻即眼耳用,非关心识。

则身后枯丧,百骸犹在。

梦入园林,亦辨音色。

形骸聋盲,夫智亦有。

是名似比量。

此似现比,共名非量。

此于八识,五八唯现,第六通三,七唯非量。

所量三者,所量即境。

初谓性境,次带质境,后独影境。

言性境者,性为实义,色等(等声、香、味所触一分),及种(第八相种),并见等三(见分、自证、证自证),无为真如,凡有实用,为现见缘,皆是性境。

此性境义,依俗谛立。

带质境者,谓心心所缘质经时,有似所缘之相,名带。

如第七仗第八见为本质境,变似我相。

似我相者,以第八见质为疏所缘缘。

第七托彼生解,别现似我相境,名带质境。

又第六缘第八相、见,亦带质境。

又如执即蕴我,彼所执我,虽依蕴起,实自见生,本无我相。

虽执蕴上我,彼蕴实非我,不得自性,不称质故,亦带质境带是似义。

又如杌为鬼,鬼非实疑生,然必仗杌,亦带质境。

此异彼性境,彼是现量,此非量摄。

又异彼独影,彼不仗质,此仗质故。

独影经者,境从见生,(一从见同一种生,二从见同一界系,三从见同善等性,)如散意缘过未境,即现识变似过未相而缘之。

或虽缘现,境有障隔,但心想像。

又如缘无为、空华、瓶、衣等物,于散意见分上变似无为、瓶、衣等相而缘之。

又如独影散意,缘梦中境。

皆独影摄。

上述三境,更有分别带质为真似者。

似带质者,一分性境所收。

又有分别独影有质无质者。

有质独影(或云独意识缘无为及他界法等,为有质独影)。

应即带质。

设计缘龟毛兔角为无质,缘曾受境为有质(或云此实带质,假说独影)。

彼曾受境其质已灭(或云此仗第八种为质),云胡可有。

若以无为有,何妨说依龟及毛有龟毛影,依兔与角有兔角影,托彼为质。

是则独影无无质境。

又二境时通,如依蕴执我是带质境,横计有我即独影境。

此于八识,五八性境,七唯带质,第六通三。

(三境义别,一随心不随心,二行解有邪正。

性境不随心,解正非邪。

带质似质生,解邪非正。

独影唯随心,解即不定。

  四、助伴。

  如斯八识,名为心王。

与彼相应,有多心所。

心所于心,犹臣于王,辅佐夹持,共成事业,同感果报,故名助伴。

王不孤起,必待于撑。

是故八识必有心所。

此诸心所,共五十一,类别为五。

一遍行有五,谓触、作意、受、想、思。

此五心所名遍行者,八识之生必与俱故,与诸心所亦相应故。

五遍八识,一切时、地,及一切性,无不遍行。

有识即有,名遍行焉。

此是八识根本助伴。

余心所法,识或有无。

此五缺一,识即不起。

二别境五,谓欲、胜解、念、定、慧。

由于别别境而生起故,名为别境。

别为差别,亦特别义。

于希望境乃起于欲,于决定境乃起胜解,于曾习境乃起于念,于所观境乃起定慧,非于一切境起,亦非中庸境有。

此别境心所,遍一切性、一切地,不遍八识及一切时。

三善十一,谓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勤、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唯善心中可得生故,能为此世他世顺益故,性离愆秽胜过恶故,故名为善。

遍一切地,不遍一切识、一切性、一切时。

四烦恼二十六,此分四类,谓根本烦恼六:

贪、嗔、痴、慢、疑、恶见;大随烦恼八:

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中随烦恼二:

无惭、无愧;小随烦恼十:

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

此诸烦恼是染污法,性不寂静,自恼恼他,故名烦恼。

为随烦恼根本,名根本烦恼。

随根本烦恼起彼分位差别等流性故,名随烦恼。

遍于染心,名为大随烦恼,以染心通有覆无记,不作善业故。

遍不善心,名中随烦恼,诸不善业必因彼故。

作业猛利各别起故,不遍染心与不善心,名小随烦恼。

此诸烦恼,不遍八识,不遍三性,非一切时、一切地起。

虽三界皆有烦恼,上界无不善,以无嗔故。

五不定有四,悔、眠、寻、伺四名不定者,善恶无记性不定故,唯意识有不定遍心,唯在二地,上地无有,故名不定。

如是心所五十有一,各有自性、所缘、作业、界地等种种差别。

八识有颂,此亦应有。

摄所归心,故不别立。

  五、依缘。

  诸有为法必待缘生,故无有法自然生者。

诸识生起依缘如何?

依有四依,缘亦四缘。

依于因缘,立种子依。

依等无间缘,立开导依。

依增上缘,立俱有依。

依所缘缘,立境界依。

云因缘者,谓诸法与自种子互为因缘,种生自种亦为因缘,由种与现象亲办自果,故名因缘。

因即是缘,说名因缘。

等无间缘者,谓八现识,前聚于后自类无间,等而开导,令彼定生,名等无间缘。

所缘缘者,谓识自境,是识所虑,托彼起者,名所缘缘。

上缘是虑义,下缘是托义。

托彼而起,还缘虑彼,所缘之缘,名所缘缘。

增上缘者,有胜用法,能于余法或顺或违,助彼令生,名增上缘。

此如人工、土壤、日光、肥料之于禾稼,根等于识,诸非亲因,皆名增上。

然四缘内除二取余,即除无间所缘二缘外,凡能令识生者,皆增上缘。

诸识之起,必仗四缘。

非若色法,二缘(因缘、增上缘)即起。

虽并依四缘,而增上一缘识或多少,后别详焉。

依此四缘,立四依者,缘是藉待义,依是倚仗义,是故依义有为主义,谓此法为主,令彼必起。

若境界依,废而不立,由独影等境,但依心生,不依彼生,无为主义故。

然心生起必有所缘缘,无所虑境不成心故。

但境依心生,心亦藉彼起,故所缘缘义无可废。

又心所于心,是伴非主,故等无间缘同心心所,而开导依唯取心王。

虽增上缘其体多种,然为主义,独在于根,故俱有依独取于彼。

此依缘别义。

若欲详求依缘体性,广四缘论,及成唯识论七识段,已详辨之。

  六、作业。

  诸识功用,广大甚深,于彼彼境,力能了别计度受持,是作业义。

由于境起了别己,即起染净心。

染,谓贪等。

净,谓信等。

由此染净起贪信等,遂作诸业。

由善恶业,招异熟果,后识于彼三界九地受其苦乐。

故作业义,总说有三。

一者起心,二者作事,三者受果。

三事展转作用不停,由是有情业果相续。

  七、界地。

  界,谓三界。

地,谓九地。

欲、色、无色,是称三界。

欲界一地,谓五趣杂居地,此地五趣(人、天、地狱、饿鬼、畜生),并有欲故。

自余八地,唯是天趣。

色界四地。

初禅离欲界恶不善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名离生喜乐地。

二禅离前寻伺,内等净故,心定一趣,无寻无伺三摩地生喜乐,名定生喜乐地。

三禅离二禅喜,住舍念正知及乐身正受,名离喜妙乐地。

四禅离三禅乐,已先断苦喜忧,舍念清净。

寂静无动、平等、正直、安住,为舍清净。

由无动故,心不忘失,其性明了,为念清净。

名舍念清净地。

无色四地,谓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地。

离一切色想,有对想灭,种种想不作意,入无边虚空。

离一切虚空无边处,入无边识,谓缘无边虚空之识。

离一切识无边处,入无少所有无所有。

无少所有者,推求识处境无少所得。

离一切无所有处,入非想非非想。

非想者,离无所有想。

非非想者,推求无所有处境,唯得缘彼极细心心所,见,此境极寂静。

是名空无边处,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地。

是为三界九地。

诸识品类,三性既殊,界地复异。

无始时来法尔而有,随业不同生起以异。

是故有情流转相续于五趣中,随何识生,得何界地。

非由先有界地生起彼识,乃由识有界地品类,是故变生界地差别。

  八、转依。

  所云依者,古说二依。

一持种依,谓即本识。

二迷悟依,谓即真如。

转依者,转谓舍八识而依四智。

一切有情于染位中皆依八识,一切法中彼最胜故,为心所色等之所依故,故说八识为染位所依。

所云染者,是有漏义,性非纯净,有过失故,流转生死恒受苦故。

诸大菩萨哀愍有情,发菩提心修大士行,于三大劫渐次覆除烦恼所知二障种子,渐次证得三身四智,以智为依成大菩提,断染识故得大涅槃,是谓转依得二胜果,自利利他穷未来际,菩萨所趣究竟唯此。

然言舍染识依净智者,非谓果位唯智无有识等,亦犹因位唯识非无心所无漏识及净心所智相应故。

成唯识论十云,如是四智相应心品,虽各定有二十二法能变所变种现俱生,而智用增,以智名显,乃至此转有漏为主故,说转识得。

又有漏位智劣识强,无漏位中智强识劣,为令有情依智舍识,故说转彼八识成此四智。

  释颂第三

  一、前五识颂。

  眼耳鼻舌身识,名前五识。

并依色根,取粗显境,义类多同。

转依位中同成所作智,故此五识合为一颂。

眼等无识缘何等境?

于三量中此识何量?

于三性中复属何性?

  性境现量通三性。

  此前五识,唯缘性境。

性境之义,境相章云,若色等法,须具五义,一有实用(如色有能碍用,香等例外)。

二自种性(能造所造,各有自种)。

三或仗质(根尘性境,藉质唯尘。

若前五尘,仗第八起。

若俱意尘,仗五尘展转托第八变。

若第八尘,仗他识起。

第八相、种皆不仗质,执为内故,非可待余)。

四现量证(诸识于境亲得自性。

如青色自性本非青非非青,眼及俱意正缘彼时亦不起青非青行解相,即心与境冥会无间而转名得自性。

眼俱意缘色如是,耳俱意缘声乃至第八缘根尘等准知)。

五性系不随(性不随者,如实五尘唯无记性,不随心通三性。

虽无记心缘五尘境可云同性,而实相见各守境时,其香味二境唯欲界系,不随明了意识通上界系)。

若八相种,义唯具四(一从前念种生,二势用实有,三八见现证,四不随心一系)。

若无为境,义唯具三(一有实用,是诸法实体故。

二现量所证,正智得彼自相。

三性不随心,自性本净故。

不从种生,更非仗质,故无彼二)。

俱性境摄。

五识能缘,亦但现量。

此有三相,一非不现见相,二非思构所成相,三非错乱所见相。

明证现境,亲得自相,是名现量。

通三性者,五识缘境,与贪等相应故,性即不善。

与信等相应故,性即是善。

不于染净法相应,任运而缘,性即无记。

故通三性。

  五识界地系属如何?

  眼耳身三二地居。

  前五识中眼耳身三,初二地居。

初二地,谓欲界五趣杂居地、初禅离生喜乐地。

此眼耳身,各指识言,非谓三根,以五根通四禅故。

此眼等识,何唯二地居耶?

五识自性不定,二禅以上定境转胜,无寻无伺,不缘外境,是故三识并无。

何故上地既无五识,复有五根耶?

为庄严身,故根无缺。

鼻舌二识,彼地云何?

曰:

鼻舌二识,唯初地有,以欲界段食有香味故。

初禅以上,已离段食,复无香味,二识缺境,故不得生,唯欲界有。

此言前五识中眼耳身三识系于二界二地,反显鼻舌二识唯系一界一地。

  五识助伴,复有几种?

  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嗔、痴。

  此五种识相应心所,有三十四,谓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中随烦恼二、大随烦恼八、根本烦恼三。

遍行心所,诸识必俱。

别境心所,五随六识希望等境而亦得起。

作善业故,有善十一。

作不善故,有中随二。

大随遍染心故,五通三性,故必有八。

五识于境起著故有贪,起憎故有嗔,怒目倾耳,垂涎耽嗜等境,并有贪嗔。

痴为染本,故亦俱有。

此五无小随十者,以小随烦恼计度分别行相猛利,此识现量任运分别行非猛利,故无彼十。

无有慢疑恶见者,要起我法执,有计度分别,乃有彼三。

前五识无有二执,亦无计度,故三并无。

  此五识依缘,复如何耶?

  五识同依净色根,九缘八七好相邻。

  五识依净色根者,谓眼识依清净色根,乃至身识依清净色根。

清净色者,表异粗色及扶根尘,此清净色根,四大种所造,非肉眼能见,其相微细清净,能映现外境,根境相触,乃令眼等识生,故五识生,以彼为依。

此为俱有不共所依。

言俱有依者,此简导开依等,彼非俱有,此必与识俱时有故。

言不共者,眼等识生,俱有所依,非但一种,意识为分别依,末那为染净依,阿赖耶识为根本依。

彼三依者,五识所共,依以俱起。

此五根者,五识不共,各依其根发自识故。

若在果位,诸根互用,是定通境,此中不遮。

此中但说异熟根故。

此根复以扶根尘为依处。

云扶根尘者,谓如眼珠之于眼根,乃至肌肤等之于身根,是为扶根尘。

其体是尘,眼等识所取,非实是根,而能扶持五根令住不坏,生起五识,名扶根尘。

俗言五根,即当扶根尘。

近生理学者,于眼珠等外境知有视神经等。

彼视神经等,有类于清净色根。

故知眼珠等物,非根是尘。

五识生起,但五根增上缘耶?

曰:

否。

四缘具备,乃有识生。

又此五识,取粗相境,彼缘甚多,故颂复言九缘八七好相邻也。

颂言九缘者,谓眼识。

八缘者,谓耳识。

七缘者,谓鼻识舌识身识。

眼识九缘者,谓眼根、第六识(分别依)、第七识(染净依)、第八识(根本依)、作意、空、明、色、眼识种子,是为九缘。

耳识八缘者,谓耳根、空、声、耳识种子、作意、六、七、八识。

鼻识七缘者,鼻根、香、鼻识种子、作意、六、七、八识。

舌识七缘者,舌根、味、舌识种子、作意、六、七、八识。

身识七缘者,身根、触(滑、涩、轻、重、缓、急、软、冷、饥、渴、饱、力、劣、闷、痒、黏、病、老、死、疲、息、勇)、身识种子、作意、六、七、八识。

此中诸缘,根设坏时,则识不起,识亦不生,故必有作意。

识从自因生,故必有种子。

第六识设不起时,如闷绝等位,虽有外境,现前不知,故五识起,必依第六。

六依于七。

七依于八。

第八执持根身种子,由此展转亦为五依。

故此七缘,随缺一种,五识不生。

眼耳二识,境与根离而后能取,故必有空。

色待明显,故眼识复加于明。

此中种子是为因缘,境界为所缘缘,余作意等为增上缘。

然此独无等无间缘,以自识前聚为开导依,令自聚无间识起,故略不说。

理实四缘必备,识乃得生,故须各加等无间缘。

好相邻者,谓此诸缘必相邻助,俱时共起,乃令时生。

非一一缘别望于识能令生起。

然等无间缘是已灭法,与九缘八七不相淋助,不俱时起,是以此中独略不说。

  已言五识境量等门。

未识此五作业何等?

识必有用,故应为说。

  合三离二观尘世。

  观,谓观察,即五识用。

尘,谓尘境,即色、声、香、味、触五尘。

世,谓世间。

五尘假相,内则色身,外即器界,说名尘世。

眼等五识,各别能取世间色等,言观尘世。

此意以五识但缘尘境,诸余心心所不相应行及无为法,非彼所缘。

观察尘世,复为何等?

意识资彼起行业故。

初二地中一切有情,由眼耳身识互通心意。

欲界地中依段食住,眼等五识,业用尤弘。

从违取舍,皆赖五识观察现相,意识资之乃起抉择。

合三离二者,谓鼻舌身三识,根境既合,方能观察。

眼耳二识,根境相离,方能观察。

盖香味触,必合鼻舌身根,方起分别。

色声必离眼耳,中有空隙,始起分别。

或谓香虽在远,鼻犹可闻,应是离知。

然香所依处,虽与鼻离,香体飞扬至鼻乃知,仍为合觉。

是故背风,则不闻香。

若尔,声光二法亦应合知,近世发明光线音波,亲至眼耳,即不成音。

故必有空隔,而后音色悠然可辨。

非若香等著根自能知故。

若尔,何故侧耳逼境,能审希音。

曰,虽与耳切,中通邮耳腔,作空隙故,诸微妙声,是以可辨。

若触大声,震耳成聋。

是故三为合观,二则离观,其义决定。

有以合离之义,不指根境,系指识者。

其义不然,识非色法,不据空间,故与色等无离合义。

又识亲缘,唯是相分,见相不离与何离观。

亦可说言识变相分,随量大小,亦无远近,彼与色法非合非离。

亦可说言,识变相分,随量大小,识同彼量。

又随所见,色所在处,识即在彼。

根但发识,识不随根局住彼处,与根同量。

此有深义,非今所详。

五识之用,但观尘世耶。

曰,亦受苦乐。

眼等五识,三受相应。

故诸世间一切苦乐,逼切根身,五识同受。

亦作业耶?

曰,五识与信贪等时相应故,通三性故。

如不作业,信等何用,亦有何善恶可言。

然发动身语,唯意识能,五识但照瞩外境,意识依之,发动身语,由是五识但为间接作业,是故此中略而不说。

  既根识各别,云何世间但说五根(如云五官),不别说有五识耶。

  愚者难分识与根。

  以诸愚者难分根识,各不同故。

根识不同云何。

曰,根是色法,识是心法根虽极净,能摄余影,而无觉知,不能了别。

识是觉知,能了别色。

二法既自不同,乌可言根即识。

又如近世心理学者,据生理学解解剖眼等,谓眼珠构造,如照像机,能摄外色影,使达视神经网。

色影既现于视神经网,即于此起红黄方圆等感觉,是为视觉。

由此证知视觉不外视神经作用,即不异眼根作用。

视觉如是,听觉等同。

故除眼耳等别无安源内等识,既五识非有,意识亦无。

思惟记忆知觉运动,即大脑小脑延髓脊髓之用。

由是可知身体是物质所成,除身体外别无心识,即可知世间唯物别无心也。

心者,身作用,身者,物质有机体,由物质成身,由身起识,故知心是身用,不异物质之用,由是世间无心唯物。

是为唯物论者所主。

此说不然。

彼依眼珠视神经证眼识无,且依照像理说视觉者。

今且以照像理难。

眼珠既同照像机,视神经等于摄影片,则当了知外色所有光线经照像机现于影片时,左右上下无不倒置。

是则神经网上所现色像,亦应左右上下倒置。

然眼识所见,实不倒置,故眼识所见,非同于网像。

又神经网面积至小,其所现像应不逾彼量。

然眼识所见山河色相,大乃无量。

故眼识所见,非同于网像。

又神经网在眼珠后,所见色像应在眼腔内,即在身内。

然眼识所见,乃在身外。

故眼识所见,非同于网像。

由是三义,眼识所见像非倒置故,其相广大逾彼量故,所见不在身内故,是故知不同视神经网像,彼像既非神经网像,当知能亦非视神经起,能觉所觉性不相离故,不应所觉相超越神经网像,而彼能觉乃局视神经。

由是可知此视神经网但眼等根,由彼能映现外色影,由斯刺激眼识生起,眼识生已,自变相分似根上影,反应外色,与彼相应。

如是影色,既非眼根上相,亦非即外色相,实为眼识自所变起。

所以非即根上相者,如前说彼上下左右相皆倒置,与识所见相不符故。

所以非即外色相者,以识所现色虽不局于根量,而随眼根扶尘(即眼珠等)形体,身识所现,色各殊故。

又如翳目所见毛轮发蝇等相,皆与外色不相符故。

又随人所处方位不同,即所见外色形像各异故。

故知眼识所见色相非即外境色相,乃藉于根上影相舒光令符外色,实眼识自身所别变者。

以是义故,唯识道理,既不许根即识,亦不许识亲缘外境。

眼识所见相,但以根为增上缘,外色为疏所缘缘。

自识所变,藉彼二缘所起之影色乃亲所缘缘。

影色既识亲所缘缘,实为识所变,由斯故说境不离心,唯识义成。

又眼识亲所缘影色,唯是识相分。

能见彼相,则为见分。

见相所依,曰自证分,能证见分起相觉故。

此自证分为识自体,见相二分为彼之用,见是能缘,相是所缘。

能缘所缘皆不离识,是故见相浑然一体(此浑然一体之理,西方心理学者如翁德等亦有是说)。

体既浑然,即不可说色法在外,识在身内。

故彼执神经所觉,非由识变,即网上像,为违事实。

设执神经在身内而能照外,亦与事乖,以能所缘浑然一体不相离故。

由是可知识所见相,既不限于神经网。

彼之能见,亦不局于内根。

乃超根境非形量物(以非色故),卷舒无碍,随所变现色量大小以为量者。

是故识不住外境,以必依根起故。

亦不住内身以所变相不住于根故。

是乃随所生起,遍住所缘,实无所住。

必如是思,根识始判。

否则所说都无是处。

此愚者所以难分识与根也。

彼根眼识其辨既明,耳等根识类此应思。

耳识所闻,必非耳鼓所起声相,否则钟鸣雷震之声,岂耳鼓所能生起。

然必藉耳根耳识始生,别变大声与境相应,是故耳识所闻亦不在耳腔内,而声所生处俱能辨其由来。

然离耳根,聋者竟亦无闻。

随耳根扶尘时为违损,即耳识上声相亦殊。

故耳识所闻虽自识变,亦藉根境与眼识同。

至鼻舌身三识喝根观尘,根相识相似可相混。

然而鼻识所嗅好恶等香,舌识所尝苦酢等味身识所触冷涩等触,亦俱于比鼻舌身根所现绝殊。

是故五根非即五识,以所现相性各异故,如境非根。

或谓五识既非即根,如何依五根生起。

岂依彼生便即是彼。

不应禾稼即是土壤。

又如电力依硫酸等生,岂彼电力即是彼。

又如电线必藉铜铁线缘乃能传电,岂彼电力即电线也。

识喻如电,根喻如线,性用殊故,各有自性。

五识离根别有自性,意识亦非即色身用,脑神经等义不成故,如眼根等,非即五识。

脑社竟等余时别破。

又意识离身能别自起,诸独头意识,如静思惟或如梦境,超越身境有作用故。

是故诸识非即根身,彼唯物言都无是处。

或有论言识有自性,何不可见。

岂不前言识是能见,非所见耶。

既非所见,应不可知。

答:

宁局眼见方为有者,耳等所闻岂非有耶。

既非所见,何识所识。

答:

意识所识,诸非五识所能识者皆意识识,彼识了别色、心、心所、不相应行及无为故。

意识所识,依何理知。

由有了别根境等用,以其有用,知有自性,根有发生用,识有了别用,故必各有自性。

然非智者谁则能知,是故颂言愚者难分识与根也。

(案根识难分,非但世间愚者执根即识。

萨婆多部为现量。

有大乘师执识即根,如成唯识论四云,有作是说,眼等五识意识为依,此现起时彼有故,无别眼等为俱有依,眼等五根即种子故。

此说五识种子即名五根,非离五识别有根也。

此义违教,如论广破。

是故唯物论者执根即识,谬唯心者即识无根,皆为非理。

  此识转依相复如何?

  变相观空唯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轮。

  五识转依,名成所作智。

然智有三,一者加行智,二者根本智,三者后得智。

加行智者,以闻所成慧一分为性,缘于诸佛菩萨所说正法教理,依法修习观察法性渐遣诸相,能引发根本智,名加行智。

此唯凡位起,彼随遣相观空,仍是有相。

根本智者,由加行智遣相既尽,起无漏智,实证真如,此后能生后得智等,名根本智。

后得智者,根本智后所得,故名。

智体无漏而有分别,变似如相,观彼空性,与根本智异。

此中空者,即是空性,体即真如,又名法性。

法性所以名空性者,以一切法待缘而生,生已即灭,如幻化等,虚妄显现,无自性故。

即此又名法无我性。

凡夫执著起贪嗔痴,三界流转,皆由不达诸法性空无我无自性,于幻化法执以为实。

欲断彼执,故须观察诸法性空。

观空舍执,执尽真现,即证真如。

理实正智实证空性时,不作空解,不作不空解,舍一切执,乃名证如。

说彼为空性为真如,皆是相名分别,不名证真,以有相有分别故。

然但起真智,只能自证,无可喻他,又不能如量遍知一切法。

诸佛菩萨以他为自,得根本智已,起后得智依于如相变似彼相起于正见,说无量法利乐有情,是为后得智用。

成所作智,于三智中何智摄耶?

曰:

唯后得智摄,所以者何?

五识依色根起,取外色境相,虽现量得,但能外观诸法事相,不能返观诸法如性。

因位固尔,果位犹然。

虽能仿拟余智起相,唯变似空理而起观察。

是故颂言变相观空唯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