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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办上墙资料

行政办公室主任职责

第一条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行政管理、后勤等工作,保障各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对处长负责;

第二条监督档案管理员的工作并定期检查;

第三条拟定处行政管理工作计划,起草有关文件,组织文件收发、审核等工作;

第四条积极配合、协调好处各级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严格管理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

第六条合理调配行政车辆的使用;

第七条监督各施工点的职民工食堂生活,并定期检查;

第八条组织处机关的治安、保卫工作,保障处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九条负责对口工作联系和处理好来宾的接待工作;

第十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总务员职责

第一条总务员隶属行政办公室管理,在工作时应自觉接受处行政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在各施工点的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该工程项目处(队)长的工作;

第二条每月定期与财务核对帐务,定期结算出当月职民工食堂的盈亏,形成台帐备查;

第三条办公用品管理,把现有办公用品清查、登记形成台帐备查,办公用品的调配要登记入帐,并附签收人员的签收凭证;

第四条办公用品的购买,必须先编制办公用品采购的计划表,报送处行政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处领导审批后方能购买;

第五条监督事务长的工作,定期检查食堂工作;

第六条定期组织施工点职民工食堂炊事员作健康检查。

档案员职责

第一条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事业心强,努力钻研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严守机密;

第二条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提高案卷管理质量;

第三条严格按总公司的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缮印、登记、统计和装订等基础工作,作好档案的编类、文件的标识,熟悉所保管档案的情况;

第四条保护档案齐全,做好防护工作,不得遗失、更改、损坏原始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五条已签发的文件由行办统一编号后打印,未编号的文件一律不得打印发放;

第六条对复印下发的文件负责核对,并送拟稿人或核稿人审查后,方能复印下发,发出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第七条发文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收件人等逐项登记清楚,并由收件人签名;

第八条发文的原稿(草稿)连动《发文审阅笺》及打印稿,由档案员收集归档保存;

第九条收文后,应即时进行登记,按文件要求附《收文处理笺》后报处领导审阅,并按领导批示即时处理,《收文处理笺》应同收文原件一起存档;

第十条在文件发布前,不得向他人泄露任何有关文件内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打印文件、传真、电报、复印文件资料必须分类逐项登记存档,并及时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导致工作失误、损失的,按损失情况处以5-10%的罚金;

第十二条收、发传真和电话使用必须作详细登记,严禁上班时间私人拔打电话。

 

施工点后勤主管职责

第一条各施工点后勤主管隶属处行政办公室管理,对行政办公室主任负责;

第二条在各施工点应积极配合该项目处(队)长的工作,负责该点的行政管理、后勤等工作,保障该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积极配合、协调好该点各级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好该点与外界的关系,妥善处理好来宾的接待工作;

第四条负责该工点征地拆迁对口工作的联系;

第五条严格控制该工点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申报;

第六条合理调配该工点行政车辆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监督该工点职民工食堂运作,并定期检查;

第八条负责该工点职聘人员的考勤及签到工作;

第九条严格管理该工点办公电话,严禁办公时间私人拔打电话(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事务长、采购员职责

第一条组织炊事员搞好食堂工作,监督检查食堂的卫生和安全工作;

第二条不卫生、腐烂变质的食品禁止出售或食用;

第三条对有安全隐患的灶具等要停止使用并及时排出隐患;

第四条对食品采购员所采购的食品要及时过磅验收并签字认可,保留购买验收清单;

第五条负责回笼票的收集、清点、整理,并送交总务处,保留总务员开据的收票收据;

第六条采购员负责购买日常所需的生活食用品,但必须保证所购食品新鲜,禁止采购腐烂变质食品;

第七条对每次所购食品必须列出清单交食堂事务长过磅验收并签字认可,清单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负;

第八条定期与总务结算、核销所借备用金,做到日清月结。

 

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为完善本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我处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行政部门工作由行办主任负责主持,行办主任由处长任命,对处长负责,行办主任负责编制本部门有关制度和工作职责;

第二条各科室文件由拟稿人拟稿,交行办主任校稿,文件形成后,属行政部的由处长签发,属党支部的由支部书记签发;

第三条已签发的文件由行办统一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未编号的文件一律不得打印发放;

第四条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核对,并送拟稿人或校搞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下发;

第五条发文由行办负责,送件人应把文件标题、报送日期、部门、收件人等逐项登记清楚,并由收件人签名;

第六条发文的原稿(草稿)连同《发文审阅笺》及打印稿,由办公室归档后送档案室存档;

第七条收文由行办专人负责签收,并及时进行登记,按文件的要求附《收文处理笺》后报处领导审阅,并按领导批示及时处理,《收文处理笺》应同收文原件一起存档;

第八条本处文件打印工作由专人负责,复印机由打印人员负责兼管,文印人员应遵守总公司的保密规定,非文印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文印室,在文件发布前,文印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任何有关文件内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条打印文件、发传真、电报、复印文件资料必须分类逐项登记存档,并及时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导致工作失误、损失的,按损失情况处以5~10%的罚金;

第十条电脑设备由专人操作、使用,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行操作,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电脑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总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输入的信息,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存入计算机中的本处所有资料,必须以软盘形式保存,各种软盘必须安全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有关信息载体拷贝带出我处;

第十三条严禁将电脑用于玩游戏,违者视情节轻重处100~500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各职能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行办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到办公室签字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严禁私作他用,所有员工对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降低费用;

第十五条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定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做;

第十六条购置日常办公用品,由各施工点报计划到行政办公室,由办公室统计后报处长或工地主管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十七条所有耐用品、电器、通讯用品必须建卡立帐、签字齐全,每年清查一次,如有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第十八条处办公电话为办公配件,严禁办公时间私人打长途电话,由于工地特殊情况,下班后经工地领导同意后,允许职工打私话,但每次通话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第十九条职工打电话必须自觉登记,否则一经查出,按通话金额十倍进行罚款,有业务往来的外来人员确需打电话的,应督促其长话短说;

第二十条行政办公室按本处考勤制度的规定,负责本处机关人员的考勤工作,各工点职聘人员考勤由劳人科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负责将考勤交工资评定小组评定;

第二十一条行办应做好各工点职民工的后勤工作,关心后顾之忧,负责本处文明生产、环境卫生,协助做好员工培训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工程开工前,行办应做好前期征地拆迁、施工、生活用水、用电、房屋建设等工作,并协调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

第二十三条进场后,行办应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的《工地管理条例》,并予以张贴、宣传;

第二十四条配合工程科、安全科等部门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并制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牌并安置在醒目的地方;

第二十五条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协助安全科、劳人科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六条根据四季的变化,配合工程部门调整工地作息时间,并做好工地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搞好后勤工作,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具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健康证明,行办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对食堂员工的健康检查,食堂卫生按国家有关饮食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了解和掌握施工动态,作好本处年终总结,年终总结内容包括各部室的工作进步情况报告、思想动态、先进事迹报告、先进技术应用情况、员工培训情况、质量及安全生产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第二十九条挖掘并向上级部门报道本处科室、工点、员工的先进事迹、先进技术及施工经验,报道内容应翔实可靠。

 

奖惩条例

第一条奖励

1、每季度统计一次,对满勤的职工奖励现金150元;

2、后勤工作出色,受到员工普遍称赞的,奖励后勤管理人员300~800元,每季度评定一次;

3、工地的文明施工,受到上级或有关部门表扬的对行政人员每次奖励300~500元,行办主任100~500元。

第二条惩罚

1、职工的考勤及其惩罚按考勤管理制度实施;

2、职工间不讲团结、拉帮结派、故意制造矛盾、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并报公司及有关部门处理,民工和聘用人员按以上规定加重处罚;

3、对不遵守监理程序及不遵守监理工程师指挥者,给工程造成损失的,处以罚款、停工或辞退处理;

4、对集体有意见不直接反映,而是利用工作之便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处以1000~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总公司(或公安机关)处理;

5、食堂工作人员不讲卫生,经教育不改的作辞退处理,造成多人生病或食物中毒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对事务长处以300~800元罚款,对行办主任处以200~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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