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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施工安全防护方案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一期工程

第九合同段

安全防护作业指导书

 

中交三航局深圳外环高速第9标项目经理部

2016年5月

 

1.编制说明

为了更好的实施安全标准化、目视化安全管理,项目部领导组织安质部人员编写深圳外环高速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

各施工队根据《安全防护作业指导书》做好各工序的安全防护、安全警示、安全装置。

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不受伤害。

1.2适用范围

《深圳外环高速关键工序安全防护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合同段关键工序的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

1.3编制原则

(1)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预防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和人身安全。

(2)坚持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原则实行文明施工,严格遵照国家环保政策和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环境保护的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在方案的编制上力争把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争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工程概述

2.1工程简介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起于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海上田园北侧(接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总体往东经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光明新区光明、公明办事处,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东莞市塘厦、清溪、凤岗镇,龙岗区龙城、坪地街道,坪山新区坑梓、坪山街道,终于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高源村(接盐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93.2km,分为深圳段和东莞段实施。

我部承担施工内容为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第9合同段(主线桩号范围:

K63+270~K63+000,长度4730米;)范围内包含路基、桥梁、涵洞、坪地互通、被交道、改河改路、房建区场平、收费站供电房及设备房、边坡防护及边坡绿化、吉惠路市政工程等工程施工。

主要工程内容:

(1)本工程沿线共有桥梁23座,主线桥6座,共计2494.4m,匝道桥14座,4747.675m,加宽桥3座,总长29.9m,包含惠盐高速1号加宽桥(2*5.55现浇普通钢筋砼板)、惠盐高速2号加宽桥(1*9.4m现浇预应力砼板)和惠盐高速3号加宽桥(1*9.4m现浇预应力砼版)。

(2)标段主线路基共长2230m,匝道路基7段共长7162.72m。

路基开挖方量约142.41万方,填方约52.14万方,弃方约84.86万方;其中挖方中,石方约43.27万方,软石约19.6万方,次坚石约12.7万方,坚石28.5万方。

(3)全线涵洞14座,均为盖板涵,其中主线涵洞5座,匝道涵洞3座,5座接长涵洞。

3.个体防护

3.1一般规定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2)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作业标准,不得超期使用

(3)劳动防护用品包括:

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面具等。

3.2个人防护用品

3.2.1安全帽

(1)

安全帽应有以下永久性标志;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日期、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明、生产许可证编号、“LA”安全标志。

安全帽构造如图3.2.1-1

图3.2.1-1安全帽构造图所示。

图3.2.1-2安全帽佩戴示意图

(2)安全帽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每年一次定期检查,发现异常现象不得佩戴。

(3)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已头形调整到适合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

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应控制在25-50mm,一般不应小于32mm。

不得将安全帽歪戴,或把帽沿反戴。

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应适度,如图3.2.1-2所示。

(4)安全帽应保持整洁,不应涂刷油漆,禁止搁置在炎源周边,或在阳光下曝晒。

在现场室内作业也应佩戴安全帽。

3.2.2安全带

(1)安全带类型有全身式安全带(图3.2.2-1)、双肩式安全带(图3.2.2-2)等。

(2)安全带的有效期一般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使用频繁的绳子,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立即更换或报废。

图3.2.2-1全身式安全带

(3)每条安全带应有以下永久性标志:

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日期、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明、生产许可证编号、“LA”安全标志。

(4)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使用中,应可靠的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图11.2.2-3),且应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能供安全带钩挂的安全母索、安全栏杆等。

图3.2.2-2双肩式安全带图3.2.2-3安全带高挂低用

(5)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使用3m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增加缓冲器。

3.2.3救生衣

(1)水上作业必须穿戴救生衣,救生衣有工作式救生衣(图3.2.3-1)、

救生式救生衣(图3.2.3-2)、气胀式救生衣(图3.2.3-3)等。

(2)穿着泡沫类工作式救生衣前,应先检查浮力袋、领门带、腰带等

82

是否完好,救生衣不得有损坏,否则不应穿戴。

把救生衣从头套下穿在身

上,浮力袋大的一面置于身体前面,把腰带分别从左右侧绕身一周,在胸

前用力收紧,采用一缩帆结(救生时采用平结)系牢。

图3.2.3-1工作式救生衣图3.2.3-2救生式救生衣图3.2.3-3气胀式救生衣

3.2.4防护服

(1)现场作业人员应按工种要求配置棉质工作服(图3.2.4-1),特

殊作业人员应配置特殊作业防护服。

(2)焊工工作服宜为帆布等材质的阻燃服(图3.2.4-2)。

图3.2.4-1棉质工作服图3.2.4-2电焊工作服

3.2.5防护鞋

(1)作业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正确穿着防护鞋(图3.2.5),电工、

电焊工必须穿着电绝缘鞋。

(2)绝缘鞋必须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使用,每半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

3.2.6防护手套

(1)从事电工、电焊作业以及接触强酸、强碱材料的作业人员应使用

防护手套(图3.2.6-1和图3.2.6-2).

(2)防水、耐酸碱手套使用前仔细检查,不得破损。

(3)绝缘手套应定期检验电绝缘性能,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使用。

图3.2.5

防护鞋图3.2.6-1普通工作手套图3.2.6-2绝缘手套

3.2.7防护用具

(1)从事金属世割、混凝土及岩石打凿作业人员必须使用护目镜(图3.2.7-1)。

图3.2.7-1护目镜

(2)电焊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焊接防护面罩(图3.2.7-2),气焊作业人员应配备焊接防护眼镜(图3.2.7-3)。

(3)防灰尘、烟雾、轻微毒性或刺激性较弱的有毒气体的防护镜必须密封、遮边无通风孔,与面部接触严密,镜架应耐酸、耐碱。

(4)混凝土作业人员、沥青作业人员、隧道钻孔清渣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尘口罩或防尘面罩(图3.2.7-4)。

图3.2.7-2焊接防护面罩

图3.2.7-3焊接防护眼镜

图3.2.7-4防尘口罩及防尘面罩

4.场站建设

4.1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场站建设,必须根据工程所在地自然条件,从满足环境保护、周边环境、安全距离、安全管理等方面要求做好选址工作。

(2)场站建设时,应先组织相关人员按场地选址的相关要求进行现场查勘。

预制构件场应编制临时设施选址方案,绘制施工场地总体平面布置图,在方案实施前必须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其他场站建设可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要关手续。

(3)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必要时可适当增大排水坡度。

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M7.5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4)场站的消防设施应满足现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有关规定。

场站内的临时用电均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选址应设在水文地质、地基良好的地段,尽量避开泥沼、悬崖、危岩、陡坡、低洼等危险地区,以及易发生塌方、落石、滑坡、洪水、泥水流、雪崩等自然灾害,或受暴潮、台风等自然气候影响严重的地区。

(6)场站选址应避开雷电高发区,建设时应采取防雷措施。

(7)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存放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

污染严重的工程场站应配有防污染设施。

(8)场站应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避开取土、弃土场地,且必须距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不得将项目部选在拌和站、实场的下风口

(9)场站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10)

有关场站的安全距离详见表8.1

4.2驻地建设

(1)临时设施选址方案及施工场

地总体平面布置图获得批复后,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部的办公区、生活区、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各类库房及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编写建设方案(包括位置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结构图、使用的建筑材料、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消防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建设。

5.路基工程安全措施

5.1便道

5.1施工便道警示标牌、警示桩、指路标志

5.1.1 布置原则 

1.1 结合地形、地物和现有生活、生产设施,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尽量避免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困扰。

 

1.2 遵循施工平面布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机械、材料进场的要求。

   

1.3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证畅通,并与现场的存放场、仓库、施工设备等位置相协调,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要求。

 

1.4 合理保护便道上的古树、大树及珍贵树木,尽量少破坏原生态,将开挖范围内的树木、草根移栽到便道路边或边坡上,并适时在边坡植草、种树。

 

5.1.2 建设标准 

.2.1 根据地形条件,确定平纵线形及路基横断面宽度。

 

(1)挖方和低填方路段,应设置不小于0.3%的纵坡。

施工便道边坡坡率不应小于1:

0.5。

 

(2)如采用单车道,车道宽度3.5m;路基宽度不得小于4.5m,每400m范围内,设置一个长20m、宽2.5m的错车道;设置1.5%~2%的横坡。

 

2.2 施工便道路面最低标准采用泥结碎石或级配碎石(基层应采用不小于20cm厚的6%石灰土,面层应采用不小于5cm泥结碎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便道面层可采用矿渣铺筑(不小于8cm);特大桥、搅拌站和预制场与地方路连接段便道路面必须采用20cm厚C25混凝土硬化。

 

2.3 施工便道应设置必要的排水沟,确保便道路面排水畅通;在汇水面积较大的低凹处设置涵洞,以满足排水泄洪要求。

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做到排水畅通。

 

2.4 施工便道必须连通,途遇危桥,必须加固处理。

 

2.5 各场(站、区)、重点工程施工等大型作业区,进出场的便道40m范围应进行硬化,标准为:

C20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5cm,并设置碎石或灰土垫层,基础碾压密实。

 

 

5.2.施工便桥

5.2施工便桥

(1)便桥宜优先采用标准的贝雷结构,并应按照实际通行荷载进行专门设计,一般按照汽—20,验算荷载履带—50进行设计,同时应满足排洪要求,汽车便桥桥面宽度不小于4.5m。

 

(2)为防止水流冲刷,宜于桥台上游回填部分钢筋片石笼。

 

(3)便桥桥墩应优先使用钢管桩搭设,对于有覆盖层的河床,钢管桩的入土深度应能满足承载力要求;对于无覆盖层的河床,采用复合桩基形式,先安放复合桩基护筒,钢护筒随冲击钻跟进2m,钢护筒中浇筑混凝土,钢管桩插入钢护筒中的混凝土内,确保复合桩与河床有效锚固。

  

(4)桥面高度不低于上年最高洪水位,桥头设置超限标牌,桥面设高1.2m的栏杆扶手,栏杆颜色标准统一。

 

(5)便道便桥的养护应组织专门的养护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工具和材料,对施工便道进行养护。

  

(6)对有通航要求的河道,便桥的净空高度必须满足通航要求,并要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同时,必须设置防撞墩或采取其它有效防撞措施,夜间必须张挂红色警示灯。

 

(7)便道便桥应执行“申报—审批—实施—验收—使用”的程序。

一般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需地方或上级有关部门鉴定的应组织鉴定。

项目经理部设计,并附荷载计算书(有条件委托具备设计资质的,尽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经监理组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5.3 标志 

3.1对施工便道从起点起依序统一编号,设便道标识牌于路口处,标识牌按照1.0m×0.8m尺寸制作,蓝框白底蓝字,标明便道序号、方向(通往××)、陡弯段里程等内容。

 

3.2 路线明显变化处、便道平面交叉处,应设置指路和警告标志。

施工便道转弯、临空处、交叉口和出场地入口须埋设高度不低于80cm,间距不大于10m的警示桩。

警示桩可采用直径不小于10cm的PVC管制作,管内填C15混凝土,管外贴红白相间反光膜,警示桩采用C20混凝土基础,尺寸为20cm×20cm×30cm。

3.3 便道途经村镇、街道、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应设置禁令标志。

 3.4 易塌方、滚石等危险路段,应设置道路防护及警告标志。

 

 

3.5 途经小桥,应设置限载、限宽标志;途经通道,应设置限宽、限高警告标志。

在跨越河道便桥,要根据计算的承载力和宽度设置限高、限重、限速标志牌,便桥两侧设置防坠落护栏,其高度符合相关要求。

 

3.6 施工便道宜设置里程桩和百米桩,从起点开始对应主线桩号在便道外侧路肩埋设。

 

3.7在进入施工便道后的路侧应设置“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标志,同时应并设限速标志;从干线公路或地方道路等进入施工便道时,应在入口处设置“非施工车辆,禁止驶入”的禁令标志。

 

3.8便道穿越干线公路或地方道路时应在公安交警和公路路政部门的指导下,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标准设置警告、禁令、指示等必要的标志和安全设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5. 4 养护 

4.1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队)负责对施工便道(便桥)的日常检查和养护,每个项目部最少要配备一台洒水车以用于晴天洒水,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少粉尘。

 

4.2及时清理排水沟和涵洞的淤泥、杂物,保证排水通畅。

 

4.3施工车辆需频繁、大量、集中出入便道而穿越干线公路(或地方道路)时,必须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挥,道路交通安全。

6.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除认真落实《技术规范》及《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要求外,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防止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并制定如下措施:

 

6.1一般规定 

1 路基工程开工前,作业队应根据经理部下发的《路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具体的路基施工特点,编制更为详细的路基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对从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特种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再培训。

 

3 作业队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 施工现场、生活区、修理加工区、油库等地方要根据不同设施设置足够的、相配的消防设施。

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施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组建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

 

5 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作业队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应随时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6 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特别注意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购置、检验、保管、发放、更换劳动保护用品。

 

6.2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 

2、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都必须登记造册,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从思想上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一线工人必须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所有进入工地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手套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防护用具,遵章守纪,文明施工。

 

4、各种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并将上岗证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归档。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由专门的持证人员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6、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6.3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1、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如有问题,必须检查维修,确认正常才能作业。

 

3、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险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5、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并随时进行位移监测,严防坍方; 

6、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

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10m;下坡时,间距不小予l5mm,并严禁车上乘人。

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拦杆; 

7、大型、重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否则应先予拓宽和加固; 

8、对进场机械要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

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

棚内严禁烟火,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

9、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必须且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但对于任何人发出的立即停止信号均应执行。

 ; 

10、机械在坡边、沟槽边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并随时观察边坡的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11、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

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

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12、挖掘机作业: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

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13、推土机作业:

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0,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

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

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cm间距。

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6.4 开挖前准备

  1、开挖地段既有电缆及管线在未改移前,首先对其位置进行标志,标志5m范围内不开挖。

地下发现不明管路、线路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确认并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继续施工。

 

  2、在有地下管、线路、电缆处施工时,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取得配合后,备齐备足必要的抢修材料,制定出应急方案后再行施工。

   3、工地油库等远离居民点、工业及民用建筑,设专人看护监管,制定严格的保管领用措施和制度,按安全、消防规定合理规划库房布局。

 

  4、基床换填按技术交底进行,严禁封锁施工之前准备工作做过头,慢行期间配备足够的人员,确保行车安全。

 

  5、所有施工车辆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所有机械操作及驾驶人员进行施工程序及操作细则学习,确保车辆驾驶、施工安全。

 

  6、加强工地临时施工便道的保养工作,教育司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并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7、加强同气象部门的联系,注意气象预报,及时掌握气候变化情况,搞好预防措施,避免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5 土石方开挖工程 

1、 土方开挖前,应对土质进行了解。

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视为搞出作业,施工人员拴系安全带等,并要设置警告标志。

 

2、 在沟槽(坑)边缘1米以内不准推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缘1~3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距沟槽3~5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米;停置车辆、设备、起重机械、振动机械不少于4米。

 3、 在靠近高压线、电杆及脚手架边进行土方作业时要特别注意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

 

4、 开挖土方时边坡要严格按照工程部交底进行放坡。

5、 高陡坡作业时,要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 高陡边坡土方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7、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急的区域,应设警告标志,安排专人进行防护,弃土过程中下方不的有人通过。

清理路堑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

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严禁站人。

 

8、 高边坡开挖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坡进行监视,防止上部塌方和物体坠落。

 

9、 高边坡进行浆砌、干砌或其他作业时,施工队伍要安排专人查看边坡上的情况,以防止边坡上有异物坠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脚手架等设施按照高处作业进行搭设安装。

 

6.6路基填筑工程 

1、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倾坍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行道应离开填方坡脚线5m以外,并应设警告标志。

 

2、在泥沼、淤泥地带填筑路堤采用人工清淤时,应探明泥沼 性质及深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填石路堤边坡的码砌宜与逐层填筑保持在同一高度。

 

4、采用机械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填土区边缘应设置安全标志; 

(2)土方机械作业时,无关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机械;

 (3)在挖掘机土斗的回转半径范围内,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 

(4)铲运机的运行道路宽度应大于铲运机宽度1.0 m; (5)电动蛙式打夯机停用时应切断电源; 

(6)在水中填筑路堤,应先查明水深和流速,制定打捞抢救 措施。

 

(7)高边坡路堤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7支挡结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挡土墙、护墙明挖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开挖较深且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基坑,应分段调槽开挖, 加强临时支护; 

(2)基坑弃土或坑边材料的堆放位置与高度不影响基坑的稳 定。

 

2、砌筑挡土墙、护墙,不得重叠作业。

大型压实机械与墙背的距离不应小于1m,且应采用静压方式。

 

3、支顶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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