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信息中心文献检索教研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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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信息中心文献检索教研室制度
图书信息中心
文献检索教研室
制
度
汇
编
文献检索教研室制度汇编
一、文献检索教研室工作制度
文献检索教研室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指图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文献检索教学管理过程中,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精心组织教学,积极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扎实推进教学基本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一)教学工作
1.根据有关安排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开设文献检索教研室相关课程,按规定完成教学任务。
做到经常检查课程标准、教学规范所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的落实情况。
2.认真组织教育思想、理论的学习和讨论,更新教育观念;开展教学研究,努力提升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手段。
3.拟订本教研室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大纲;讨论、编写和修订所承担课程的课程基本教学要求;组织选用、编写、整理教材(讲义)、习题集、试题库、上机实验实习指导及其它辅助教学参考资料。
4.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
制订本教研室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规划并予以实施;集体研究课程的重点、难点和教学要求,注重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更新和改革;组织教学观摩和听课评议,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每周或每两周召开一次教学例会;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教学活动,并有相应的听课记录或文字记录。
5.在兼顾中心日常工作的情况下,每个学期对下学期教学任务进行合理分配。
6.组织新进及其他兼课教师试讲,推荐并为教师担任新学期任课教师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7.做好本教研室教学课程的考试工作,切实抓好考试环节中的命题、考试、阅卷和成绩的评定,把好考试试卷和评卷质量关,定期总结、汇报工作,做好学(期)年教学工作总结。
8.根据有关安排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并汇集成档案。
(二)科研工作
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及时把科研成果充实到教学中去,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
利用中心现有各项资源,融合读书节及社区活动的内容,体现教学、科研与实际相结合,显示图书信息中心乃至城市学院人才培养的特色。
(三)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
1.结合专业特点及学科发展方向,制定本教研室课程建设规划和教研室教师培养计划,并作为实施人才培养计划的手段,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2.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实施课程建设规划,关心和参与课程建设,确保如期完成课程建设任务。
根据课程建设规定和评估指标体系,不断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
3.做好重点、精品或网络课程建设等科研申报和实施工作,接受各项评估和检查工作。
4.对立不不断完善课程建设相关资料,包括课程基本教学要求、课程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关学术资料;部分学生的特色作业和实习报告、试卷等教学资料;部分调研、课堂教学观摩等方面的专题资料或总结等。
(四)教材建设工作
1.根据课程基本教学要求,开展教材建设工作。
选用国内外先进的、适应二十一世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新教材(含国家教育部推荐的、全国重点大学编著或使用的)。
2.为进一步培养及提升教研室教师教学水平,应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编写内容先进、有学科特色或地域特色的教材,并把好自编教材的质量关,力争达到省、部级标准。
(五)教研室主任的职责和权利
1.根据学院和图书信息中心有关领导的要求,组织制定和落实教研室(含作为本课程上机实验室的电子阅览室)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
2.讨论并确定课程基本要求(含实践性教学环节),组织选定和编写教材及其它教学文件。
3.向系主任推荐任课教师,组织实施各教学环节。
4.组织、检查听课或教学观摩活动,交流教学经验,与各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组织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及实验室、实习基地的建设,定期检查本教研室各项工作的进度与效果。
6.组织考试命题、成绩评定及试卷分析等工作。
7.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向教研室全体成员报告一次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并送教务处备案。
8.接受教务处和教研室分配的其它工作。
二、文献检索教研室师资培训制度
(一)培训原则
对教师的培养必须坚持政治思想素质与专业知识并重,坚持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训、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
按照学院关于积极开展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与培养工作的精神,高职称、高学历人员应积极配合促进教研室的建设与发展。
教研室鼓励报考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及出国作访问学者,尤其鼓励报考定向、代培或在职研究生;鼓励加强学习外语和计算机等专业知识;鼓励参与职称晋升,进而不断提升教研队伍素质。
(二)培训要求
培训包括教研室内部培训及外出进修学习。
内部培训主要以例会、专题讲座、集体备课、公开课、自学等方式进行;外出进修学习须在核准经费范围内,由中心相关部室负责人提出后,经中心主任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核准。
选送外出进修学习的对象应该是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图书馆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的各类在岗人员。
进修、培训活动的教师应自觉遵守纪律,虚心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完成进修、培训任务。
无特殊理由不服从培训安排或擅自中断培训者,三年内不再安排培训。
参加外出进修培训的教师在进修学习后,应及时汇报并积极推广所获得的新信息、新技术和新知识。
所有新聘且符合学院有关岗前培训要求的教师,必须参加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并通过考试(已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除外),并通过教研室组织的试讲后,每学期经审批同意方可接课。
任课教师除担任所分配的教学工作外,还应认真参与听课、公开课、集体备课等活动,不断提高教育素质与教学水平。
三、文献检索教研室学生考试(评)制度
本制度是图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文献检索教研室(以下简称“教研室”)针对全院学生的《文献检索》课程期末考试或考评工作之相关制度。
(一)《文献检索》课程性质为全院通识考查课。
(二)教研室应不断加强考试的研究和改革工作,加强考试管理力度。
在保证考试的严肃性、科学性、规范性的基础上,结合本课程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特点,尝试考试形式的多样化,采取考卷、综述、上机操作等方式作为考试(评)方式。
《文献检索》课程学生总评公式为:
学期总评(100%)=平时成绩(30-50%)+期末考试成绩(70-50%)。
(三)教师工作组及其职能
1、教师工作组
教师工作组由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以及《文献检索》任课教师。
2、考试(评)设考务组
考试(评)设考务组,由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命题人组成。
中心主任负责统筹安排总体教学及考试(评)方式及进度。
教研室主任负责于每个学期初协调安排每个学期的考试日程,并落实相应的任课教师作为试卷出卷人;并核查试卷试题内容及答案,及时发现并组织有关人员解决考试、阅卷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教学秘书负责传达、安排及落实各项考务工作。
命题人负责按要求保时、保质、保量出好试题,并仔细检查无误,避免因试卷质量出现教学事故。
3、教师工作组成员均应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
4、教学秘书考务工作
(1)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和安排,制定各班具体的考试工作安排。
(2)在考试日程前至少25个工作日提醒任课教师提交试卷,并按教务要求检查试卷及试卷答案的格式,安排试卷送印的数量、呈批等的有关准备工作。
(3)试卷印制完成后由教学秘书集中妥为存放。
考前三天应按各自然班人数分放入试卷袋内进行封存,并对有关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到位就绪。
(4)做好考务宣传工作:
负责考试标志、标语、考场示意图、考场纪律及其他有关规则、标牌的制作和布置;利用扩音器、展板等宣传工具做好考试期间的宣传工作。
(5)监考工作由教学秘书统一合理安排,原则上监考教师应回避本人所任教的教学班。
考试前培训监考人员,讲解和强调考试过程应注意的有关事宜。
要求监考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6)负责考试全过程的组织和检查,提供咨询,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7)严格组织好试卷的分发、收交、检查、装订、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工作。
5、命题人考务工作
(1)考试采用的试题,可从试题库中参考。
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面广,既要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又要考察学生的综合创新能力等。
(2)命题前工作:
教师工作组应于每个学期初集体讨论,决定各阶段的命题责任人,结合教学实际,确定考试性质、内容和水平要求。
教研室主任负责落实命题的交接工作。
(3)试卷卷面满分值为100分。
题序按题型从易到难,由知识立意向能力立意过渡,要有一定坡度。
命题的难度要适当,针对本、专科生要有恰当的区分度。
命题要有期望值,卷面平均分一般不低于70分。
(4)每场考试各命题一套试题,每套试题分A、B卷,并要给出配套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细则)。
(5)命题人出卷后,教学秘书负责审查格式,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试题内容。
教研室主任如发现有不当之处应立即与命题老师交换意见,及时调整并修改。
(6)命题工作应在每次考试前至少21个工作日完成。
命题样卷应是经过打印、校对好的成品卷。
经命题人、教研室主任及中心主任(300份以上印量方要中心主任签名)签字确认后再由教学秘书送印。
6、任课教师考务事项
(1)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复习提纲或暗示考试内容,不得泄露试题。
(2)任课教师应在每次课程结束前的最后一节课通告考试具体安排,并动员学生学习“考场规则”,做好学生的考前纪律教育工作。
(3)任课教师负责批改所教班级试卷。
在阅卷中遇到疑难问题或需更改的评分要求须经教师工作组集体讨论并解决后再批改。
(4)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要了解、分析命题情况和质量。
(5)阅卷老师要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直至装订好后交教研室留存。
(四)监考老师要求
1、任课教师原则上均要求参加监考。
2、所有监考人员必须将监考工作作为正常的教学任务完成,并佩戴工作证进行监考。
3、监考老师的职责是:
维护考场秩序,严肃考试纪律,组织考生入场、分发试卷,必要时填写考场纪录,考后收齐试卷并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后交教研室或有关任课老师;严格执行《考场规则》,严肃处理违纪行为,监督并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4、监考老师监考时思想要集中,不能带书籍、报刊、练习册等与考试无关的材料进考场;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准擅离职守。
5、监考老师不得无故缺席。
若有特殊情况,(公假、病假、事假等)须提前向教研室请假;并另行找其他老师代为监考,并向教学秘书报告备案。
监考老师不能私下调换监考场次,若需调动须经教研室同意并备案。
6、监考人员待考生入座后,重申“考场规则”;当众拆启试题袋、分发试卷。
7、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解释,但对印刷文字不清之处应予说明。
8、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监考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9、监考人员不得自行决定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五)考场规则
1、学生应携带学生证(考试证)进入考场;并提前15分钟入场,对号或按指定位置就座。
2、《文献检索》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相关书籍、资料、笔记本等。
3、考生迟到30分钟则不准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准交卷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喧哗。
4、考生在场内必须保持肃静,严禁吸烟。
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出场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
5、考生不得就试题向监考人员询问,如试卷分发有误或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
6、考生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字迹工整、清晰;答案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7、考生答题完毕,举手示意,等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试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交卷。
学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监考人员发放的试卷和稿纸。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不得交头接耳、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偷换他人试卷。
对于违反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没收试卷并要求学生离开考场。
严重违纪者,该科考试成绩将判“0”分。
9、如发现有人代考时,监考人员应将其带离考场,弄清情况后,对其批评教育;被代考人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
10、对于严重违规或找人代考的考生,由教研室汇总后统一上报学院有关部门予以批评或纪律处分。
四、文献检索教研室教师须知
(一)本须知主要适用于图书信息中心所承担之《文献检索》课的任课教师。
(二)非专任教师经试讲测评合格后并填妥《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非专任教师上岗审批表》后才能在我院上课。
在接到我院拟安排的教学任务后,须在一周内填写《非专任教师兼课审批表》,并由我中心主任及教务处领导签署意见后方能在该学期内兼课。
(三)开学第一周内,任课教师应按要求安排好实验教学周次,并报给教学秘书,再由教学秘书汇总成实践日历表交至实验中心。
并在实验前,亲自与实验中心确认(叶贤良老师22680780)。
(四)教学大纲由图书信息中心文献教研室统一编写并制定。
教案多媒体课件使用统一的PPT模板,由教师自行编写并保管。
(五)开学第二周内,交教学周历(要求按中心提供的电子版教学周历模板制作)。
针对不同学时课程,参照本课程教学大纲,建议作如下安排:
24学时:
理论课8次(16学时)、上机3次(6学时)、随堂考试2学时;16学时:
理论课6次(12学时)、上机2次(4学时)、不随堂考试2学时。
(六)教师应在本学期第二次上课后确定每个自然班学生人数,并把实际应上课人数报给教学秘书。
(七)不得随意停(调)课。
有特殊情况的,应填写《调课审批表》办理停(调)课手续。
未办理手续而擅自停(调)课者,按旷课事件处理。
(八)教师对每个教学班每周应至少考勤一次,并将考勤结果填入“学生课堂考勤登记表”(学期末交)。
教师须于每个教学月最后一个工作日16:
30前将所任课班级两周的“学生课堂考勤周汇总表”(每两周记一张表格)按课程归属交给我中心教学秘书。
教学秘书负责汇总该课程所有月考勤表后交教务处。
(九)本课程属必修通识(考查)课。
为了检查教学效果,了解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检查和督促学生学习,必须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错误之处。
作业成绩、实习报告成绩以及考勤等平时成绩按30%计入期末总成绩。
学生作业要求统一使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作业本”。
针对不同学时课程,建议作如下安排:
1、24学时:
作业3次或以上,实习报告一份;16学时:
作业2次或以上,实习报告一份。
2、老师应鼓励学生积极运用中心的“文献检索”网络教学平台提交作业(网址为http:
//172.16.7.2/library/course/view.php?
id=2),且每次作业须逐次登记在学生成绩登记单上;
3、实习报告须用统一的模板。
(一十)上课期间,老师应秉承“师道有尊严”的戒律,不得迟到或早退,并应提前到达课室,把调整手机至关机或振动状态,做好多媒体设备使用等准备工作(如有问题,请与课室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22680873);课堂上,老师应控制好课堂秩序,适当板书,并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与学生取得互动。
(一十一)期末考试试卷送印注意事项:
1.要向教学秘书提交电子版试卷命题计划、试卷文印单、AB两套无答案的试卷、评分标准及答案。
这些材料必须在该门课程结束前24天交到我中心。
若迟交,教师自负责任。
2.试卷和答案的格式必须按照中心提供的最新版本的电子模版制作。
(1)试卷格式具体要求:
①试卷标头须注明A、B卷和本、专科字样,并标明开课单位、考试形式、科目、班级。
②考试科目名称必须跟课表科目名称一致,而不是教材等名称。
③若为选修课,须在考试班级处注明“全院选修”或“系内选修”。
④试卷须使用A4纸单面打印,不能用废纸或其背面打印。
⑤试卷页脚处要注明“《考试科目》A\B卷第 页共 页”。
(2)试卷答案格式具体要求:
①试卷答案标头须注明“A\B卷答案”字样。
②若使用试卷做成的答案,须删掉评分表、姓名、学号。
③答案不需要页眉、页脚,不准使用页码。
④出卷老师须在答案右下角签名。
3.试卷文印单: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形式、印制要求、考试班级、合计人数(并备注各自然班人数)必须填写齐全。
经检查无误后,教研室主任亲笔签字审核;涉及300人以上的课程试卷文印单还须由中心主任亲笔签审后,再由教学秘书向教务处申请印制试卷。
教务处将课程的试题印制一份样卷后,教研室主任在每页上审核签字后再批量送印。
(一十二)《文献检索》是我院的必修课,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逐题以正分方式批改好试卷,并依照“网上提交成绩说明书”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
//10.10.144.103进行网上提交成绩(即期末总评成绩)。
每位老师的网上成绩提交密码由教学秘书另行通知。
(一十三)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教师须依照“教学档案一览表”将教学档案材料交到我中心教学秘书处,并配合装订试卷(成绩登记表请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试卷必须按要求依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装订好)。
(一十四)有关表格可在中心教学秘书处领取,或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教务信息网下载http:
//172.16.7.7/jwc/)。
其它相关事宜或变更规定依照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五、文献检索教研室会议制度
(一)本教研室会议由图书信息中心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召集、并落实相关会议议题、与会人员、时间和地点。
(二)当部分工作须向全中心工作人员召开时,教研室会议将纳入图书信息中心全体人员会议中,不再另行召开。
(三)教学秘书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整理要点提醒相关教研责任人。
(四)相关教研责任人应认真按时完成教研室会议布置的任务。
(五)教研室原则上每周五召开一次教研室会议;遇特殊事件视具体情况紧急召开或暂停召开。
(六)开会时,参会老师可积极发言。
发言人要讲究文明礼貌,不能利用会议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
(七)严格会议考勤制度。
全体教职工应树立纪律观念,参会人必须按时到会,每次会议,教学秘书负责考勤并在会议记录中注明参会人员姓名。
参会人因故不能出席者,需与相关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
(八)关于会议迟到、缺勤规定:
1、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次数占该学期会议总数三分一者,教研室内部通报,影响其评优资格;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次数占全年会议总数三分二次或以上,取消有关评优资格。
2、无正当理由旷会、旷工一次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各项评优资格并相应扣除有关福利。
(九)会议的通知:
教研室会议将使用腾讯工作群、飞信、固定电话短信等方式来通知。
各位老师应实时查阅有关信息并及时回复,否则视为已接收到会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