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932761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30.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前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以安全责任为中心,落实层级的责任制。

除了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对突发事故的发生,要果断及时处理,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必须履行的职责。

也关乎着每一个职工切身利益及千家万户幸福快乐;关乎着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及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关乎着社会的安定繁荣及人民的安居乐业。

所以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认真对待。

根据建设部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建筑施工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按照167号国际劳工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要求,施工现场不但应该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所有企业及施工现场、厂、车间都要组建突发事故的急救队伍,培训急救人员,制定健全的急救措施(以下称应急预案)。

建筑系统施工高空作业,深基础操作,临时设施多,工序环节多,工人量大且复杂,这些都增大安全生产的难度。

必须落实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现将行业中多发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中暑、中毒)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供从事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作指导,也可作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要认真付诸实践,指导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充实完善,提高我们的安全管理水平。

目录

一、定义1

二、基本要求3

三、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5

四、急救技术及常备药品6

五、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建立7

六、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职责11

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12

八、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管理12

九、事故信息收集联系与上报13

十、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处理方法13

十一、针对性的安全措施13

十二、总结与完善15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法16

一、定义

本事故预防及其应急预案采用下列定义。

1、安全生产。

指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施工安全

指建筑施工图中线条在特定的空间变为实物的动态过程中,各种潜在的危险,或对人体的有害物质通过及时发现和消除,使操作人员仍然能够自由操作,没有人身伤亡,没有财产损失。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4、安全生产责任制。

指规定各级政府和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职工个人在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的制度。

5、三级安全教育。

指企业对新工人(包括到工地实习人员)进行的公司、项目部(含部)、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

6、事故隐患。

指可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7、触电事故。

指电流流过人体时对人体产生的生理和病理伤害的事故。

8、急性中暑事故。

指在高温环境下,由于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等而引起的一种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的事故。

9、急性中毒事故。

指职工在短时间内摄入大量有毒物质,发病急,病情变化快,致使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的事故件。

10、现场急救。

指应用急救知识和最简单的急救技术进行现场初级救生,最大程度上稳定伤病员的伤、病情、减少并发症,维持伤病员的最基本的生命特征。

11、轻伤。

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12、轻伤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13、重伤。

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14、重伤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15、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

16、重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事故。

17、特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18、建设部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18.1一级重大事故。

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18.2二级重大事故。

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18.3三级重大事故。

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者重伤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18.4四级重大事故。

死亡2人以下,或者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19、责任事故。

指由于设计、施工、操作或管理的过失所导致的事故。

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受到刑事处分。

20、四不放过。

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二、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医务室,配备医护人员,并组建急救队伍,培训急救人员。

因条件不能设置医务室的,日常应配备急救药箱和担架,药箱内配足

急救药品。

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受伤害者(包括通知医务人员到现场抢救),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送伤者到医院。

2、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持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

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3、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

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及扩大。

4、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5、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6、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7、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烧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8、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

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9、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10、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

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用具。

11、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12、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13、要从企业的市场定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立场出发,思考化解突发事件中出现的一系列矛盾。

1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15、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16、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

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17、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

18、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19、发生急性中毒、中暑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工程部、党群部、办公室)外,应同时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

20、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外,应同时报告市公安部门。

三、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4、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6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7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8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9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0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四、急救技术及常备药品

发生伤亡事故、火灾爆炸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及中毒、中暑事故时,首先在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性急救,以减少伤亡。

现将一般常用的急救知识和常用的急救药物简述如下。

1、急救技术

1.1口对口人工呼吸。

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

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

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1.2口对鼻人工呼吸。

伤者因牙关紧闭或外伤等原因,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可采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

方法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只是把捏鼻改为捏口,对住鼻孔吹气,吹气量要大,时间要长。

1.3胸外心脏按压。

由于电击、窒息及其他原因所致心博骤停时,应使用胸外心脏按压法进行急救。

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偏左,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

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

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

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注:

此法不适宜用于胸骨骨折、颅脑外伤、胸腹部外伤伴有内脏损伤、内出血、肋骨骨折等。

2、常备药品

2.1外用药

品名

适应症

品名

适应症

发放内服药

紫药水

消毒防腐

创可贴

小创伤出血

万花油

烧烫伤

京万红软膏

烧烫伤

风油精

虫咬

碘酊(2%)

局部消毒

清凉油

关节痛、驱暑醒脑防治虫咬

酒精(70%)

局部消毒

红药水

清毒止血

棉垫、崩带

外伤出血

眼水、眼膏

眼部感染

止血胶带

外伤出血

2.2内服药

品名

适应症

品名

适应症

速效感冒胶囊

发烧、感冒

扑尔敏

抗过敏

氟哌酸

腹泻、尿道感染

果导

治便秘

复方甘草片

镇咳、祛痰

安定

失眠

碘喉片

咽炎、扁桃体炎

心痛定

治高血压、冠心病

颠茄片

胃痉挛

阿司匹林

解热、镇痛

多酶片

助消化

云南白药

散瘀、止痛、止血

五、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建立

第一条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小组

成立项目经理,生产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办施工员、质安员等各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生产安全救援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工程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员:

主办施工员、质安员、劳动工资调配员、保卫、材料员

第二条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小组

包含施工项目涉及可能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各专业工种。

按各专业队伍总人数的5%比例组建一支事故应急救援实施队伍。

实施成员:

项目部的在场铁工、模板工、混凝土工、电工、卫生员等(约10~20人)。

救援队伍人员名单项目部在开工后15天内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同施工阶段人员产生变化后,项目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小组须及时对实施小组成员及时补充完善。

第三条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批示和决定。

2.督促本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工长及班组长在各项目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3.组织制定或修订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经公司批准。

认真做好专业队和上岗人员安全教育,保证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8.不打折扣地提取和用好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工地安全达标。

9.每天亲临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书向工长或班组长交待。

10.定期召开工地安全工作会,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11.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二)、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本企业的领导和安全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对本项目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经常检查生产现场和建筑物、机械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钢管架、工夹具、原材料、成品、工作地点以及生活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4.按时提出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对措施项目的实施。

5.制定和修订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经安全科审查,提出意见,企业主管领导或安委会批准后负责执行。

6.经常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和技术教育,对新调入项目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对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严格训练,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

7.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并协助企业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登记和分析处理工作。

8.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

9.定期向安全第一责任人填报季度报告书。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制定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度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4.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认真进行整改。

5.配合工长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制度,组织班组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8.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部门。

(四)、安全监督员的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督促项目财务提足安全技术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

3.每天对各施工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4.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认真进行整改。

5.配合工长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制度,组织班组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8.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部门。

(五)、施工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向班组下达施工任务前,认真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

3.每天对安排施工任务的作业点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制止违章作业,遇有险情及时停止生产并向上级报告。

4.接受上级及安全监督员的监督检查,对上级及安全监督员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监督整改的落实情况。

5.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防患于未然。

6.领取和发放使用好班组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等。

8.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配合事故的调查。

六、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职责

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生产事故预防工作安排和相关部门人员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2、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事故救援应变演习,有计划地区分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

3、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尽快控制险情蔓延。

必要时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

4、事故单位应按要求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

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第一条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项目部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的情况时,应按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单位和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二条项目部员工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1、项目部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投入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中去、并积极配合、协助事故的处理调查工作。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策,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并清点在事故现场的作业人数,了解事故发生过程,确保无伤者遗漏,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

3、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无可取证,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

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造成掩盖真相。

4、现场人员必须配合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原因做出如实反映,不隐瞒事实真象,更不得阻扰或故意妨碍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勘察。

使用调查组尽快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争取早日结案。

八、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管理

(一)项目部现场需贮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援物资

材料包括:

圆杉、48钢管及卡子、千斤顶、手动葫芦、砂箱、砂包、灭火器、消防带等消防器材、汽车(现场配备)、钢丝绳、粗麻绳、电工钳、绝缘手套、安全帽、担架、急救药箱等。

(二)其他管理措施

1、设医务器材,派专人管用;

2、设置抢救担架,急救药箱备用;

3、及时补充有效药物,以备急用:

4、做好全员卫生防病安全教育,培训急救技能;

5、发生实发安全事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组织抢救。

九、事故信息收集联系与上报

第一条项目部办公室配置电话或事故应急小组主要人员配备移动电话,相关人员移动电话日常保持开机状态。

重大事故发生后,最先发现事故的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及公司办公室有关人员得知或接到事故报告,项目部及公司办公室有关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报告。

接到报告后,项目及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救援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条急救报警电话:

急救120,火警119,报警110。

十、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处理方法

应对受伤人员迅速抢救,但要采取措施确保参加抢救人员的安全不受伤害,免至受伤人员数量增加,并注意保留现场状况以便作事故分析。

搬移受伤人员前要作好现场划线标记。

将受伤人员用担架或类似物搬离危险区后,视伤者受伤害情况由熟知救护知识的人员作简易和必要的抢救和护理(如止血、包扎、固定等),然后再视现场条件情况,可选用现场汽车或拦截出租汽车,或打电话通知医院派急救车等办法,尽快竟伤者短时间内送往医院抢救。

十一、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一)、基坑倒塌

1、控制维护好事故现场,密切监视和观察倒塌动态,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组织就地抢险,对未倒塌但可能倒塌临近部位进行压砂包、加支撑、减背压等方法,防止事故扩大,对倒塌物下有被压人员的,在采取防止再倒塌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后,对倒塌的支护构筑物或土方进行快速挖除,救出伤者。

2、马上报公司及有关应急救援小组,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3、按对受伤人员的抢救方法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4、跟踪清理事故现场,勘察现场、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其他人或物的损失。

预备应急救援工具:

挖掘机、起重机、切割机、药箱、担架等。

(二)、拆除、安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1、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按类别、有针对性地、醒目地张挂于现场各相应部位。

危险区域设置醒目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2、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危险。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4、施工时必须派技术人员专人指挥,应设通讯装置加强联系,确保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安全。

5、拆卸较大或沉重的物料时,要用绳吊下或运走,严禁向下抛掷,其它碎料要及时清理、运走。

6、起重机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

7、起重机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驾驶。

8、起重机的挂钩和钢丝绳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经常检查。

9、起重机在使用的时候,不能超负荷、超速度和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

10、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12、遇到恶劣天气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拆卸、安装作业。

(三)、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应以最快的方式报告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或领导,同时应检查、搜索和救护事故现场的受伤害的人员以及物资设备,并采取措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