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新城营销中心空调招标技术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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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新城营销中心空调招标技术文件
九龙新城营销中心空调工程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韶山.九龙新城营销中心中央空调的采购和安装工程,对一层至屋面的建筑设计变频多联机中央空调,室外机放置在屋面,室内机采用四面出风天花机或者风管机等形式,空调面积约为3980.78平方米。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是多联机系统项目中所需一拖多变频多联机空调及所需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投标人应完成室内、外机间的铜管及机组所必需的电气、控制设备等连接;铜管的外保温、保护层的施工、调试;室内机的动力配电(电箱至各室内机,不含电箱);冷凝水水管的敷设(现场指定排放位置);送回风百叶的采购和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墙洞开孔及修补;我公司现有一套制冷量30KW的空调设备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
三、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应是多联机制造商或制造商委托的代理商,或具有国家规范规定的相应安装资质的公司;
2、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空调设备技术规格要求、品牌及说明
1、室内、外机设计计算参数
1.1室内、外气象参数(参照设计图纸)
2.招标设备清单
2.1招标设备清单(见附件)
注:
1、多联机室内机制冷量不得小于设计负荷。
室外机可根据各家产品重新调整组合,但总制冷量及制热量不得小于原设计。
2、本次项目的多联机空调设备具有制冷/制热的功能。
3.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1、基本描述
空调系统要求采用变频一拖多空调系统,此变频空调冷媒采用R410A,以满足空调主机在部分负荷状态下系统高效、经济的运行。
(详见图纸)。
本次招标包括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买方使用,为“交钥匙”工程。
3.1.1基本要求:
3.1.1.1、空调机组品牌要求:
美的、格力、约克、特灵、三洋、海信、日立、开利、东芝、大金中选取一种品牌。
3.1.1.2、压缩机应为涡旋式,品牌要求:
丹佛斯、谷轮、大金、三洋、日立、三菱电机。
3.1.1.3、风机品牌要求:
松下、克禄格、亿利达、华特、曼琪威
3.1.1.4、机组噪音≤75dB.
3.1.1.5、主机可显示故障代码
3.1.2投标方案应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多联式空调机系统设计与施工安装》GB07K506,外机和内机功率和数量可根据图纸和实际情况做适当的优化调整,投标方案的设计不低于本招标文件3.2.2中的规定值。
3.2、招标主要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3.2.1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由投标单位根据建筑图纸及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现场的具体情况等提供。
A.投标产品须通过ISO9001和ISO14001体系认证;
B.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的3C认证;
C.投标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
3.2.2室内、室外机要求
3.2.2.1本次采购的变频空调机组必须是市场占有率大、技术成熟品牌产品,室内、室外机为同一品牌,系统所用其他部件和系统所用辅材在不降低质量标准、使用效果和使用寿命的前提下,可选用中高档产品,投标人应承诺所投产品为合格全新产品。
3.2.2.2室外机具体位置见图纸。
室外机的总制冷量和总制热量:
室外机总制冷量不得低于原设计。
在韶山市正常气候条件下制冷、制暖都要求效果良好;能效比高,室外机数量可根据各家产品重新调整。
3.2.2.3室内机出风形式需按图纸要求,负荷不得低于原设计。
3.2.2.4节能型机组、运行成本低。
3.2.4管路的要求
3.2.4.1冷媒管道宜采用脱氧化磷无缝铜管及专用接头,管径应详细参照所选厂家产品的技术规格。
冷凝水托盘要防漏,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3.2.4.2管道设备安装以吊架为主,作法参见国标T607,要求牢固可靠。
3.2.4.3冷媒管支吊架间距规定如下:
公称直径(mm)
<20
25-40
>50
最大间距(m)
1.0
1.5
2.0
管道的支吊架必须置于保温层的外部,在穿过支吊架处应采用保温支撑。
3.2.4.4冷媒管采用经压力测试过的去氢无磷紫铜管,保温材料采用难燃橡塑保温材料,保温厚度按设备制造商要求配。
3.2.4.5保温管穿过墙身和楼板时保温层不能间断,在墙体或楼板的两侧应设置夹板或套管,中间的空间应以防火泥填充。
3.2.4.6楼内电源敷设均为暗管线。
3.2.5各房间设遥控器或线控器,控制本房间室内机及相对应室外机的运行。
要求节能型一拖多冷暖空调系统独立自成系统。
3.2.6无污染、低噪音,符合国家环保规定。
3.3、系统施工及安装要求
3.3.1一拖多空调室内机、室外机及风机等设备在安装之前必须仔细检查:
要求表面完好无损,各种资料齐全,性能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安装。
其基础预留孔位置应与实物核对尺寸无误后方可安装。
3.3.2室外机应考虑减振和隔振;投标方提供基础图;检查好基础的平整,以防止安装后产生震动。
安装时,在其底部与基础之间的连接螺栓处垫一层橡胶减振垫或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
3.3.3必须拥有自己的安装队伍,不得转包。
安装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单位的管理规定,充实安装力量。
3.3.4中标人应派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人员,自施工人员进场至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期间在现场指挥管理施工。
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无故更换和离开施工现场,给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将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予以补偿。
3.4其他技术要求参见所附设计图纸。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投标。
本招标文件及所附设计图纸中,标注了一些设备的品牌、型号,这仅仅是设计单位在设计时所作的一种假设,并非已确定选用此种设备,投标人应根据设备清单中列出的技术参数,按招标文件中要求选配自己的投标设备,而不受此影响;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亦不受此影响。
4.2要求投标人按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提供的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
4.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施工资质证书。
4.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技术参数:
4.4.1空调机组的品牌、每种室外机、室内机的制冷量、制热量、外形尺寸、颜色、数量、单价,制造商全称及制造地点等。
4.4.2空调机组每种室外机、室内机的配套电机的额定功率、额定电流、机组满载电流、要求电源的电压、频率、制造商全称及制造地点等。
4.4.3电子膨胀阀的型号规格、主要性能、制造商全称及制造地点等。
4.4.4机组的名称、品牌、配置、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包括单台机组制冷量及输入功率(KW)和制热量及输入功率(KW)、压缩机数量及形式、外形尺寸(长×宽×高,m)、自重、运行重量、对基础的荷载、单台机组总装机容量(包括压缩机、风机的用电量,KW)、噪声频谱、除霜方式、安全保护功能的叙述等、产品样本、数量、单价、制造商全称及制造地点。
4.4.5提供投标设备详细的供货范围清单、主要部件、主要配套设备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产品样本、数量、单价、制造商全称及制造地点等。
4.4.6所有辅材(如铜管、保温材料、冷凝水管、吊架)的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性能、制造商全称及制造地点等。
4.4.7随主机提供备品、配件的明细清单及单价。
4.4.8安全器件明录等。
4.4.9室内机安装后,占据空间的高度尺寸。
4.4.10每种室外机的重量、基础尺寸及安装后的尺寸.
4.4.11我国实行生产许可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是获得我国权威部门批准认可的产品。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4.1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随设备提供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的明细清单及单价。
4.4.1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设备的质保期以及质保期满后,备品配件、易损件的明细清单,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易损件的使用寿命。
4.4.1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使用的冷媒的牌号、性能、单台的灌装量。
4.4.1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热泵机组使用的润滑油的名称、牌号、性能、单台的灌装量。
4.4.1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设备的系统总图、设备基础图、系统内配管图、与系统外连接的管口尺寸及方位图等。
4.5安装要求:
4.5.1室外机的要求:
4.5.1.1安装前需检查基础的平整,以防止安装后产生震动。
4.5.1.2室外机底座要有减震材料,防止机组运行时震动楼板。
4.5.2室内机的要求:
4.5.2.1室内机安装后应考虑使房间的净高尽可能大。
4.5.2.2室内机吊装时要有减震设施,防止机组运行时震动楼板。
4.5.3管路的要求:
空调管路尽量考虑隐蔽,不影响整座建筑的美观。
4.6设备制造和安装应符合下列标准或规范并据此验收:
4.6.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规范》(GB50019-2003)
4.6.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
4.6.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
4.6.4《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4.6.5电器应符合国际电工IEC标准
4.6.6我国的其他标准和规范
4.6.7本招标文件及所附设计图纸要求
4.7文件、资料的提供:
4.7.1投标人应随同投标文件提供设备系统总图、设备基础图、管口尺寸及方位图、系统内配管图、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书、产品样本等。
4.7.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机组使用的冷媒的牌号、性能和灌装量。
4.7.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机组使用的冷却油、润滑油牌号、性能和灌装量。
4.7.4中标人在设备到货前,向买方提供机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机组维护手册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机械和电气资料。
4.7.5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或部件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供有关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书,所提供的设备、部件或配套件,如为国外制造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原产地证书、报关资料及检验检疫证明。
4.8投标报价
4.8.1投标报价既要有投标总价,也要有各个分项的报价和设备、材料的明细报价及安装工程详细的预算书。
4.8.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整个系统所需全部设备、材料和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包括必须的软件费用)、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工地现场)、运输保险费、安装费(包括安装材料费)、调试费、配合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及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其他费用等。
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买方使用的时间。
4.8.3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报价。
4.9要求交付买方使用时间:
预计在2013年12月份所需设备、材料全部运抵买方工地现场,组织安装,预计2014年1月份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
4.10卖方供给买方的设备、材料及卖方自己的施工用具,进入买方工地现场后的保管,由卖方负责;卖方在买方工地现场安装、调试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由卖方负责。
4.11需买方配合的工作和条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能中标,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需买方配合的工作和需买方提供的条件。
4.12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对部分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或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以卖方在投标时投标报价中的单价乘以增减的数量及相关费用,对合同总价作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