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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某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学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学校的收入,私设“小金库”;为学校或科室采购物品、缴纳款项等,不论对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现金、礼金及物品,都要缴交学校,现金必须及时上介局教育核算中心,并办理登记手续。

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第七条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引起学校收入减少或流失,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八条借款是指学校相关科室因办公、教学、后勤等工作需要购置设备、办公物品、公务出差以及修缮等,请求学校财务室给予的借款或预付款。

第九条借款手续规定

借款主要指现金借款,借款经手人须按如下规定办理借款等手续。

1.凡需借款,凭有关文件(限额5000元)向校长室申请批准,否则不予借出。

2.借款时,须填写借款条。

凭“借款条”到财务室借款。

3.各种借款的归还及报销,实行谁借款谁负责报销的原则。

4.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借款经手人应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如放假时仍未到财务报销者,视同占用公款处理。

特殊情况需续借须经校长室批准。

四财务报销与审批制度

1.报销凭证应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应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内容,发票背面应有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副校长签字审核,校长审批签字;采购物品还须有总务处验收签字。

对于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给予报销。

2.大型修缮、基建等支出需凭招投标书及相关项目的验收合格书,可凭正式发票、验收人签名及校领导批示到财务室办理付款手续。

3.下列情况的支出,经相关科室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方可报销。

(1)有时采购少量农副产品,比如扫把、拖把等无正式票据,可用“白头”单报销,每单数额应在1——300元限额以内,并有商店等单位或个人印章、购买数量、单价、支出用途。

数额比较大的建议其到财税开正式票据。

(2)特殊支出无发票及其他报销凭证者,应有经办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2人以上签字证明。

4、发票报销具体程序及办法:

为规范学校的经费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将严格按预算进行支出,学校的每一笔支出,事先必须经过申报和批准,否则,视为教职工的私人行为,与学校无关,不予批报。

Ⅰ、对报销发票的要求

(1)发票必须是财政或税务的正规票据。

(2)发票上必须要有单位名称(台头)、商品名称、商品计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备注:

发票上若无单价、数量的,应附上采购物品的明细清单)。

(3)发票上的金额若有大小写的,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金额不得涂改。

(4)发票上应注明开出日期,要有经办人的答名或盖章。

(5)发票上必须加盖开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营业章。

(6)发票不得涂改、挖补。

同一张发票的笔迹应出自一人之手。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发票,教育核算中心将拒绝报销,请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守。

备注:

金额较小的到农贸市场农民处买诸如扫把拖把等农用产品的,无正规发票的可用收款收据代替,在收据台头写明本校单位的名称,同时在收据下方须注明售方姓名(全名),地址、身份证、签章(或手印)等。

Ⅱ、报销发票的程序及办法

(1)经校长室批准及委派;

(2)采购或外出公务结束后,先到校财务室在发票背面加盖上财务报销章,并在“用途”处填写清楚相应事项或采购物品的用途,在“经手人”处填上自己的签名;

(3)然后到分管副校长处审核签名,最后由校长审批签名;

(4)之后把完备手续的票据交回校财务室,并由财务人员到教育核算中心申领。

(备注:

各项支出发票尽量在发生的次月内报销,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超期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经办人员负责)。

Ⅲ、**小学有关出差及差旅费报销程序和办法

(1)出差程序:

①外出公务活动需先经校长室同意及委派;②经校长室同意及委派的同时需填写好请假条并到教务处调整好相应课务后方可出差。

(2)报销方法:

出差公务活动结束后,先到校财务室俞章台老师处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并在报销单上填好以下事项:

①在表格上方先填:

出差人和出差事由;②接着在表格中部填写:

出差起讫日期、起讫地点、出差天数、各项开支金额及右方合计等,并且在表格下部再次填写:

金额合计(大写)和¥(小写)③其次在表格最下方填写:

报销人和报销日期。

(备注:

填好报销单后,还须在报销单背面的右上部如实粘贴附上相应票据,比如车票、住宿发票、出租车票等,贴粘时,须把众多票据排列整齐)。

(3)然后到分管副校长审核签名和最后由校长审批签名;

(4)之后完备手续的《差旅费报销单》交回校财务室,再由财务人员处到教育核算中心申领。

(备注:

出差中往往有“资料费”发票,此类发票另作单独票据另外审核审批。

同时该票据应由相应举办单位开出或加盖相应举办单位的印章)。

学校差旅费报销办法

*财预[2009]112号

(市内交通费及通讯费)

省外

出本市省内

离校到基层实(见)习、外地挂职或支援工作以及参加省内、省外会议期间和各种培训学习班期间

30元/天

15元/天

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凭据报销

不实行公杂费报销

按实报销

(1)一等软座、软座、二等舱位等除外

(2)不包括出租车,任务紧急经单位领导批准可凭据报销

(3)自备车出差的交通费(可用油票抵用)按相应出差地区的往返车票额报销

宿

200元/天

(1)超额个人自负

(2)同一次出差可按平均每天住宿费计算

(3)单数人员可限额标准两倍内凭据报销

省外

省内

(出金华市)

金华市内

各县市

离校到基层实(见)习、外地挂职或支援工作以及参加省内、省外会议期间和各种培训学习班期间

3个月以内培训学习班

50/天

30/天

20/天

省外

省内

省外

省内

县内

(1)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自然天数计算

(2)当天来回的可报销当天的伙食补助费,并按1天报销公杂费

(3)自备车出差当天来回的,以过桥过路票据为凭,确无票据为凭的需单位领导批准报销当天的伙食补助费,并按1天报销公杂费

(4)自备车参加会议,则以会议通知为凭,以实际在途天数计算,但最高不超过4天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5)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

25元/天

15元/天

25

元/

15元/天

10元/天

休息天除外

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上的伙食补助费减半发给

注:

(1)上列各条规定以票据为凭报销

(2)指离开永康市城区开展公务活动的费用

年月日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财务人员应按制度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登记卡,做好固定资产采购入帐记录,登记有关总帐和明细帐,并定期与学校财产管理部门核对帐目。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应会同财产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实物盘点,至少一年一次,并做好有关记录,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盘点情况。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由主管财务副校长具体组织和落实。

六现金及各种财务票证、印鉴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提取现金时,出纳人员应根据具体用款需要,填制现金提取单,由财务主管审核签名并交会计签章后,填好现金支票到银行提款。

财务人员不得私下到银行提取现金,否则视同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财务收取大额现金,出纳人员须于当天安排送存银行,不得滞留在财务室或存放其他地方。

特殊情况无法送存银行,应报告财务主管落实好安全措施,但最迟第二天必须送存开户银行。

第十五条出纳人员须保管好支票,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借用支票时应在借款单上注明支付限额。

发生支票遗失情况,应及时到银行挂失,如果造成学校资金流失并无法追回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六条除按规定开设学校银行帐户之外,不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借学校名义开设私人储蓄帐户,不允许公款私存。

一经发现,按国家有关法规给予处罚。

第十七条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做好与开户银行的对帐工作。

每个月应将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核对一次,帐帐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

第十八条借用现金、支票的“借款单”,应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帐凭证后以备查验,明确责任。

七附  则

第十九条如本制度与国家财会法规或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则以国家法规、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中未包括的财务事项,待后完善、补充,并经学校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校长室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年月日

**小学内部财务监督审计制度

为规范我校内部财务管理,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学校经费使用效益,促进财务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管制度

1、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坚持校长审批制度。

三、坚持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

学校重大经济决策,财务大额开支要经过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决议予以实施,对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及财务收支和食堂财务审查清算结果要实行财务公开。

公开的形式可在公示栏中张榜公布或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通报,让广大教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

四、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1、学校的各种收入必须纳入市财政专户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

2、采购物资要严格遵守学校的采购制度及相应的审批制度。

五、规范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管理

1、食堂伙食费收取要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和“保本不盈利”的原则。

2、伙食费要日清月结,期末清算的原则。

3、食堂的主要菜采购价格要在公告栏公布,让广大教师监督。

4、食堂期末结余应结转下期使用,不得作为教职工福利发放。

六、监督小组在每学期期末要对学校食堂账进行审查,对不规范的要提出整改意见。

 

年月日

 

**小学预算编制制度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预算编制制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市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财政部门对预算管理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大收大支、综合预算”原则

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

3、“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

4、“管理规范、节约高效”原则

5、“公正、公平、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二条学校预算编制的程序包括预算布置,科室预算申报,财务预算论证,编制预算方案,校务预算审议等几个阶段。

1、预算布置。

每年年末,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下年度学校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向全校各科室布置下年度的预算申报工作。

2、预算申报。

各科室根据本部门预算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提出真实、详实、准确的年度预算申请,向学校财务部门上报下年度预算。

3、预算论证。

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提出的预算申请,逐项进行分析、调查研究,并进行磋商,结合学校预算总收入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提出分项目预算建议数。

4、编制预算草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学校预算年度的收入预测,财务部门编制收入预算,汇总支出预算,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全校预算草案。

5、校务会审议。

学校校务会对预算的详细方案进行审议,会同财务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预算,并将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校内发布实施。

第三条学校校务会审定通过的预算方案是学校当年预算执行的纲领。

为了保证学校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

如因环境、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学校重大的战略决策调整或新增重大建设项目等实际情况发生,须对财政批复预算进行调整的,经学校校务会审批,由财务处按照预算编制的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整:

1、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整。

政府采购项目因需求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由相关部门向学校总务处提出采购计划调整申请(应仍用于政府采购),学校总务处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财务处根据批复调整预算。

2、其他项目预算调整。

由学校相关部门向学校总务处提出项目调整申请,学校总务处报上级主管部门、市财政局等,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财务处根据批复调整预算。

第四条 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在校长统一领导下,坚持行之有效的“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统一组织学校预算的执行。

加强预算控制和分析,做到事前控制,制定各种预算控制指标,加强各种事前事业计划的安排和管理;严格做到过程控制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照顾一般,在保证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项目支出,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或基本平衡。

第五条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在编制学校支出预算过程中,凡纳入当地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第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内控制度和监督机制,对预算的支出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做到审批手续完备、账目清晰、内容真实、核算正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年月日

 

**小学物品采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采购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精神,按照《**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等,严格执行《**市政府采购审批程序》依法实施采购。

采购法规定由学校自行采购的物品则由分管后勤校长主管,总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实施。

为了落实校务公开制度,使学校物资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自觉接受监督原则

3、节约、实用原则

4、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原则

5、轻、重、缓、急,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的原则。

二、采购程序

(1)申请:

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需要购置物品,应提前到总务处填写《采购申请》,填写清楚以下内容:

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需求时间等内容。

(2)预算编制:

把填写好的《采购申请》呈报相关部门。

其中500元以内的总务处审批;1000以下的后勤副校长审批;1000元以上由学校校长审批。

由总务处统一编制年度预算上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

(3)组织采购:

采购工作小组负责人按照批准后的《采购申请》带领申购人员或者另外的采购人员共同参与采购。

对列入政府采购的设备购置一律送政府采购中心实施。

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一次购置较多的物资采取招投标方式。

小额少量的物资采取询价采购方式。

(4)组织验收:

由采购经办人与保管员一起参与货物验收(含质量验收与资产登记入册),对不符合合同要求,质次的货物拒绝接收,及时把情况汇报总务处以及后勤副校长并作出处理。

符合要求采购品必须先交入保管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领取。

(5)转账付款:

完成所有的程序后,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财务室转账。

(供货商必须凭发票收取货款,对不提供发票的供应商坚决不付货款)

三、未列入采购计划而又必须采购的急需物品,经校长同意后,则由总务处或后勤副校长直接购入。

四、采购人员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信誉,供货能力等有关情况。

物资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及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五、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总务处及主管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买物资费用自付。

六、特殊性专业技术用品、设施购置,须申购部门及专业人员陪同购买,在使用中出现型号、规格或其它质量问题,由申购部门负责。

七、各种大型活动的纪念品、奖品等大额采购,由办公室、总务处联合进行。

八、采购物品数量、价格,原则上不能突破申请购单的上报预算。

九、采购工作接受学校党政和群众的**监督。

 

年月日

 

附件1:

采购申请单

物品名称

用途

数量

需求时间

 

申购人:

审批人意见:

  年     月日

**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

家具用具类、图书类等资产,应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四条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后勤处设资产管理员1名,负责学校资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

各科室设兼职资产管理员1名,负责本科室的资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

财务科设资产帐管理员1名,负责学校资产总帐和分类帐簿。

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五条后勤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避免重复、盲目购建。

第七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购建单位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

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八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维护制度。

各占有、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第九条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

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条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第十一条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科室调整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上一级管理部门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

每年末(学年末)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物相符。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十四条处置固定资产要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二)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审核;

(三)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四)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十五条学校处置房屋、构筑物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并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评估确认处置价格。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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