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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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工程名称:
喀什舒福乐美食文化娱乐城2#3#楼
监督注册号:
2013-30
监督单位:
疏附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前言2
一、工程特点3
二、监督组织5
三、监督内容5
四、监督重点6
五、监督方式8
六、质量行为监督9
七、实体质量监督10
八、监督抽检12
九、重要分部中间验收监督14
十、竣工验收监督14
十一、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5
前言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监督检查是指监督机构根据有关工程技术标准与规定,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与对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的抽样检查活动。
我站于2013年6月18日受理了喀什舒福乐美食文化城2#3#楼工程的质量监督手续,监督注册号为2013-30。
为加强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强化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我站针对该工程项目特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本计划是我站对该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希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与从业人员,按照本方案的内容,配合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一、工程特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喀什舒福乐美食文化娱乐城2#3#楼
工程地点
喀什疏附县工贸园区内
工程规模(栋数、层数、建筑面积或道路、桥梁长度等)
2栋、建筑面积:
13255m2
结构形式
框架
参建各方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喀什舒福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喀什地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设计单位
喀什地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监理单位
新疆金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喀什天恒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主要参数
1、土建工程部分
项目名称
主要参数
特别关键部位
位置
/
特征
/
软弱土层
厚度
/
层顶深度
/
地下室
层数
/
底板底埋深
/
天然地基
持力层土性
/
地基承载力
/
地基处理
地基处理形式
/
地基承载力
160
桩基础
基桩类型
/
抗拔承载力
/
抗压承载力
/
大体积混凝土
工程部位
/
有无专项方案
/
预应力
工程部位与面积
/
预应力形式
/
钢结构
工程部位
/
焊缝等级
/
幕墙
幕墙类别
/
展开面积
/
幕墙形式
/
檐口高度
/
建筑节能
外保温材料
50厚保温板
门窗材料
塑钢节能窗
幕墙材料
/
屋面材料
100挤塑板
2、建筑设备部分
项目名称
主要参数
电气
工程
柴油发电机组容量
\
建筑物防雷等级/接地电阻
二类/≤1Ω
低压系统接地制式
();();(√);其它()
图纸导线安装
到层配电箱();到户配电箱(√);到各功能区(√)
智能建筑工程
系统内容
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广播系统(/);综合布线(/);设备监控系统(/);小区智能化(/);管道敷设(/)
给水排水
工程
生活给水管材
给水管
排水管材
芯层发泡复合消音排水管
生活给水供水方式
城市管网直供(√);水箱(/);变频调速水泵(/);其它(/)
采
暖
工程
系统方式
城市管网集中供暖(√);地热能集中供暖();其它()
系统内容
低温地板辐射采暖(√);暖气包采暖();其它()
通风与
空调工程
设计冷负荷
/
主机台数
0/台
系统方式
风机盘管加新风(/);风管低速送风(/);整体式机组(/);
恒温恒湿机组(/);热泵式机组(/);其它(√)
系统内容
送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空调风系统(/);
制冷设备系统(/);空调水系统(/);
建筑节能
分项工程内容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电梯
安装
工程
梯种/台数
货梯(/)/台;客梯(/)/台;扶梯(/)/台
(三)工程项目其它特点(包括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无
二、监督组织
工程质量监督是以小组形式开展工作的,监督小组由2人组成,设有主办监督员和协办监督员岗位。
本项目质量监督小组由主办监督员阿不来提。
协办监督员徐涛。
联系电话:
阿不来提:
徐涛:
单位传真:
三、监督内容
坚持行为监督和实物监督并重的原则,质量监督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三)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与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四)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
(五)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其他内容。
四、监督重点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下表所列的部位和质量行为确定为本工程的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点以与质量问题的整改、质量事故处理作为对本工程的监督重点。
除质量控制点外各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和质量行为作为抽查点;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对本工程实行差异化监督模式,监督人员可以根据工程量大小、工程重要性、结构复杂程度,以与各质量责任主体的业绩、信誉和质量保证能力等综合情况,对抽查点确定监督检查频次。
(一)质量控制点与工作要求
1、土建工程部分
序号
质量控制点
工作要求
1
签责任书、
质量监督交底
施工、监理、建设、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带齐证件原件参加
2
试桩、验槽、验孔
由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五方单位根据勘察、设计文件和实际情况,确定收锤标准,并完成试桩签证。
检查“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工程基线复核、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等资料。
3
桩基、地基(处理)检测方案的确定
根据桩基检测规范要求与桩资料反映情况,由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五方确定。
4
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中间验收
由总监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五方验收,完成桩分项验收签证。
检查材料合格证、打桩记录、桩基复核与桩质量检查表、检验批、测桩报告、桩竣工图、验槽记录等验收资料。
5
承台钢筋
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再通知监督小组。
检查材料合格证、进场检验报告、配合比、隐蔽签证与检验批签证等。
6
地基与基础分部中间验收
由总监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五方验收,完成地基基础分部验收签证。
检查材料合格证、检验批、抗压、抗渗报告等基础验收资料。
7
非标准层梁板钢筋(含地下室顶板、二层、转换层等)
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再通知监督小组。
检查隐蔽签证与检验批签证等。
8
第一层标准层梁板钢筋
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再通知监督小组。
检查隐蔽签证与检验批签证等。
9
天面梁板钢筋
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再通知监督小组。
检查隐蔽签证与检验批签证等。
10
主体结构实体抽检方案的确定
根据有关规定随机抽检,由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四方共同确定。
11
主体分部工程中间验收
由总监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五方验收,完成主体分部验收签证。
检查材料合格证、检验批、试压件报告等主体验收资料。
12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方案的确定
根据有关规定随机抽检,由施工、监理、建设三方共同确定
13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中间验收
由总监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四方人员验收。
14
住宅分户验收抽查
分户验收提交质监站审查通过后按规定进行实物抽查
15
工程竣前检查
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建设单位通知质监小组进行核查
16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由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五方单位有关人员验收
备注:
条件相同的必监点监督小组将采用抽查方式进行监督。
2、建筑设备部分
序号
质量控制点
工作要求
1
审查各设备分包单位办理分包备案情况和资质情况
各设备分包单位进场安装前必须到质监站办理分包备案手续
2
设备重要材料进行监督抽检,并按有关文件要求作见证取样
各重要材料进场时应与时通知监督员进行监督抽检
3
现场设备安装检查、资料抽查
现场安装情况应符合有关规范,质保资料要与现场施工同步
4
给水管道压力试验、排水管道灌水试验
主要抽查试验是否符合技术文件要求
5
柴油备用发电机组负荷试验
备用柴油发电机组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第三方负荷试验
6
低压配电现场功能性能试样抽查
组织参建各方,现场功能性试验:
含绝缘电阻测试、防雷接地与公共接地电阻测试、漏电动作特性测试
7
智能建筑工程现场检测试验
公共建筑中的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居住建筑中的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进行现场第三方测试
8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中间验收
由总监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四方人员验收。
9
电梯分部工程中间验收
由总监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四方人员验收。
备注:
条件相同的必监点监督小组将采用抽查方式进行监督。
(二)节能工程监督工作方案
序号
质量控制点
工作要求
1
现场、资料随机抽查
现场安装情况应符合有关规范,节能质保资料要与现场施工同步
2
建筑节能(设备安装部分)材料检测
有关电线材料、风机盘管、绝热材料、电线电缆见证送检
3
需要绝热的部位
应有防热桥的措施
4
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
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
5
配电与照明工程完成
系统节能性检测: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检测并出具报告
6
通风与空调系统工程完成
系统节能性检测: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
7
节能验收前,资料抽查
节能验收前15日将工程节能资料送设备室抽查
8
建筑节能验收与备案登记
办理节能中间验收与节能备案登记
备注:
本方案未提与处按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其它有关规范执行。
五、监督方式
对质量控件33点,由建设(监理)单位提前24小时通知监督小组进行监督;对抽查点,重要部位隐蔽前应知会监督小组。
在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通过调阅相关质量控制文件资料,以与进入施工现场以目测、常规工具检查或对有怀疑的材料进行抽检等方式,对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和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抽查,当发现有关责任主体与从业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或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监督人员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发出以下不同类别的监督文书:
(一)工程质量抽查情况通知书:
用于提醒质量责任主体,对可能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阶段或技术环节引起注意和重视,对轻微违反质量管理的行为提出警告或责令整改。
同时也用于工程质量监督活动的记录。
(二)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监督记录:
用于记录现场监督抽查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有关质量验收情况,包括各验收单位一致通过的验收结论,以与验收组织、验收程序、观感质量验收和执行强制性标准等情况。
(三)工程质量抽检整改通知单:
有关质量责任主体与从业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或工程实物质量已经形成严重缺陷,或对《工程质量抽查情况通知书》的内容拒绝整改,或未整改完毕即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停工整改通知书:
有关质量责任主体与从业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规定,或工程已经发生质量事故,或对《工程质量抽检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拒绝整改,或未整改完毕即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责令停工,限期整改。
有关责任主体收到以上监督文书后,必须对监督文书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至符合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按监督文书要求进行回复。
回复应按我站提供的表格格式完善签章手续再提交我站,监督小组需对整改情况进行备案,尚需对有复查要求的重要整改内容进行核实。
六、质量行为监督
(一)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按下列规定进行:
1、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与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
2、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3、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
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二)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主要抽查:
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
告)手续情况;
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
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
(三)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主要抽查:
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与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
竣工验收情况;
2、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
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主要抽查:
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与到位情况;主要
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与到位情况;
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与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与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
5、工程技术标准与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
7、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8、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五)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主要抽查:
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与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与措施)的编制审
批内容的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与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
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
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七、实体质量监督
(一)土建工程部分
1、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按以下的规定进行:
(1)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取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与对关键
部位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工程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与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与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
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与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4)抽查结构混凝土与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5)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
重要程度与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检。
2、对地基基础工程的验收进行监督,并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1)桩基、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与检测报告、验收记录、验槽记录;
(2)防水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质量;
(3)地基基础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3、对主体结构工程的验收进行监督,并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1)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重要部位与有特殊要求部位的质量与隐蔽验收;
(2)混凝土、钢筋与砌体等工程关键部位,必要时进行现场监督检测;
(3)主体结构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
4、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的下列部分内容进行抽查:
(1)幕墙工程、外墙粘(挂)饰面工程、大型灯具等涉与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重点部位施工质量的监督抽查;
(2)安装工程使用功能的检测与试运行记录;
(3)工程的观感质量;
(4)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5、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工程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下列部分内容进行抽查:
(1)有环保要求材料的检测资料;
(2)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3)屋面、外墙和厕所、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与卫生器具防渗漏试验
的记录,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抽查;
(二)建筑设备部分
1、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根据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3条要求,公共建筑与房地产工程完工后的生活给水系统完工后,必须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2、建筑电气工程:
(1)柴油备用发电机组的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建设系统的机电安装资质;且柴油发电机组安装调试后,应按照要求进行柴油发电机负荷试验。
(2)电气安装工程完工后,须提供供电相关部门的永久用电供电证明。
3、消防工程:
按照公安部令第106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完善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提供工程的消防验收证明文件,并提供《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电梯工程:
(1)电梯进场安装前,必须到质监站办公室办理开工告知手续和办理分包备案手续;
(2)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带检测报告、合格证与有关资料(《电梯分部用册》、《电梯单台用册》)到质监站办理电梯分部工程验收登记。
5、智能建筑工程:
按要求在工程安装、调试、试运行后,由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以下系统的现场检测:
(1)公共建筑中的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
(2)居住建筑中的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八、监督抽检
(一)材料监督抽检
1、工程材料检验实行100%见证取样(见附件一),由监理公司见证员见证;
2、对涉与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同种材料必须进行监督抽检。
监督抽检材料主要有:
钢材(含预应力筋、锚具、螺栓)、钢筋焊接、水泥、混凝土试块、承重墙柱砂浆试块和防水材料等。
(二)实体监督抽检
1、主体结构验收前,必须进行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否则不得验收;
2、检测方案由质监站组织建设各方制定;
3、由建设方委托县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4、对涉与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测,以与检测不合格时处理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5、监督检测的项目宜包括:
(1)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
(2)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与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3)现浇楼板厚度;
(4)砌体结构承重墙柱的砌筑砂浆强度;
(5)安装工程中涉与安全与功能的重要项目;
(6)钢结构的重要连接部位;
(7)其他需要检测的项目。
(三)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重要材料监督抽检:
按规定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重要建材产品必须进行有见证取样送检和监督抽检。
对五种重要设备材料进行监督抽检(具体材料见下表),当材料进场时,必须通知我站设备监督员进行监督抽检。
具体抽检细则如下:
重要设备材料
取样数量
备注
塑料给水管材/管件(含复合管材/管件)
管材:
一组样品抽4×1.0m;
管件:
一组样品抽9个
施工单位在重要设备材料进场时,用《质量证明汇总表》统计各种产品名称、使用数量、规格型号等数据,再通知设备监督员到现场按《质量证明汇总表》的内容进行监督抽检。
监督抽检的检测报告原件为质量控制资料中必备资料。
塑料排水管材/管件
管材:
一组样品抽4×1.0m;
管件:
一组样品抽9个
胶粘剂(塑料管用)
500(一瓶)
阀门(25以下户内管道用)
同一型号2个
电线槽/电线管
一组样品抽8×1.0m
电线/电缆
电线一组样品不少于30m
电缆一组样品不少于15m
施工单位在重要设备材料进场时,用《质量证明汇总表》统计各种产品名称、使用数量、规格型号等数据,再通知设备监督员到现场按《质量证明汇总表》的内容进行监督抽检。
监督抽检的检测报告原件为质量控制资料中必备资料。
漏电开关
三个(相同规格)
断路器
三个(相同规格)
插座/开关面板
三个(相同规格)
风机盘管
同一机种、同一型号50台与以下抽2台,51-200台抽3台,200台以上抽5台
绝热材料
试样尺寸300*300*30,样品数量3个
注:
电线电缆节能性能检测可与常规检测一起,亦可单独送样检测。
九、重要分部中间验收监督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天然地基子分部、地基处理子分部、桩基子分部、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钢结构子分部、幕墙子分部、建筑节能分部、电梯工程等重要分部(或子分部)中间验收进行监督,并按做好以下监督工作。
(一)资料监督抽查程序
1、子分部工程:
(1)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子分部工程质控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查,通过后再提交监督小组抽查;
(2)施工单位将抽查发现的问题与时整改完善;
2、分部工程:
(1)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分部工程(含子分部)质控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查,通过后再提交监督小组抽查;
(2)监督小组将分部(含子分部)工程资料移交质监站技术负责人复查;
(3)施工单位将抽查和复查发现的问题与时整改完善;
(二)分部和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监督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资料整改完善后,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进行中间验收,监督小组按下列内容进行监督,做好监督记录。
1、结合日常监督对实体质量的抽查情况进行评价;
2、结合日常监督对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抽查情况进行评价;
3、核查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资料的整改情况;
4、对验收的组织、程序和执行标准进行监督;
5、分部工程中间验收监督登记情况。
十、竣工验收监督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严格按建设部和省市有关竣工验收的文件以与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一)竣工验收前须审查以下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1、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
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与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
2、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二)对验收组成员组成与竣工验收方案进行监督。
(三)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
(四)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的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价;
2、对观感质量检查验收的评价;
3、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与程序的评价;
4、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评价。
十一、质量监督报告
在工程质量监督档案资料送交齐全,资料内容经监督站核对无误后,监督站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质量监督报告,然后直接送交备案机关。
附件一:
建筑材料与半成品常规抽检试验取样方法
序号
材料名称
取样单位
取样方法
检测内容
取样数量
样品规格
1
混凝土
普通混凝土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