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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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制度
公司HSE管理制度
录目
、安全工作例会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劳动防护用品制度3、特种作业人员制度4、安全档案管理制度56、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78、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9、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0、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2、健康管理制度
13、职业病防治制度
管理制度HSE.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产管理目标:
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0%
生产管理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
“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1、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1公司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安全例会由分管安全领导主持,各部门经理参加。
1.2安全工作例会,公司每个月召开一次,有关部门每两周召开一次,生产车间每周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1.3例会内容主要是传达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指示;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等。
1.4每次例会议题由会议主持人提出,例会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1.5做好会议记录,对解决重要问题的会议不能议而不决,要明确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必要时可作会议记要下发。
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为搞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安全费用能够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施工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1.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2.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财务计划,做到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
使用。
2.3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2.3.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3.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2.3.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2.3.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2.3.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2.3.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2.3.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
是指施工现场、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消毒、防潮、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3.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和监控支出。
2.3.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2.3.10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4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2.5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
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6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2.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项目部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项目部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2.8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
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2.9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项目部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2.10.
法项目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2.1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1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2每年度将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分管领导每年初根据国家要求编制劳保用品购买的种类、数量,报负责人审批,在专项经费中支出。
3.3采购。
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到定点经营单位或定点生产厂购买,不得采购三无(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和过期产品。
3.4验收。
设备安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严把质量关,发现“三无”产品或有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3.5保管。
仓库保管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检查合格后方得入库,并妥善保管。
3.6发放。
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发放标准清单,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保管员发放,领取人员在领取清单上签名。
3.7使用。
(1)从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2)在使用特种作业防护用品前,必须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不得使用。
(3)安全员负责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各管理人员及员工均有权监督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3.8更换。
(1)发现质量问题,由设备安全部门确认,及时给予更换。
(2)丢失或有意损坏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需按用品价格的半额赔偿后更换;是特种劳保用品的,先更换后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9报废。
对过期、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管员统一收集保管,经分管领导审查集中报废。
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1范围
4.1.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4.2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4)行车起重作业;(5)电梯作业;(6)压力容器作业;(7)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
培训4.4.
4.4.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4.2安排职工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部提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计划,提出培训需求申请,由设备安全部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培训。
4.5管理和监督
4.5.1公司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
4.5.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无证上岗操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部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5.3设备安全部门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5、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5.1安全档案由专人负责收集管理。
5.2安全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2)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行政执法文书;
(3)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书、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台账、会议记录等:
(4)特种设备和危险源资料,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料。
5.3本单位或所属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因需不能交出统一保管的,应及时复印送交专管人员保管。
5.4档案专管人员应注意收集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资料,及时提供有关领导审阅。
5.5档案专管人员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无损,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册。
6.安全生产责任制
6.1总则
6.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6.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6.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
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4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各车间及相关部门。
公司安全生产总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
年安全生产分解目标为2014、轻伤事故为零(设备安全部、生产车间)1、重伤事故为零(设备安全部、生产车间)2、工亡事故为零(设备安全部、生产车间)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设备安全部)4、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驾驶班、物流部)5、重大火灾事故为零(生产车间)6、新增职业病为零(设备安全部、生产车间)7100%(设备安全部、生产车间)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9、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设备安全部、生产车间)100%(设备安全部、生产车间)10、事故隐患整改率(全公司)、职工参加体检率11100%(全公司)12、安全、环保设施运行率100%
7.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的招收的职工、新调入职工,来厂实习的学生或其他人员所进行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
7.1.1厂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和其重要性,使新入厂的职工树立起“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7.1.2介绍企业的安全概况,包括企业安全工作发展史,企业生产特点,工厂设备分布情况(重点介绍接近要害部位、特殊设备的注意事项),工厂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工厂的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以及防火制度等等)。
7.1.3介绍国务院颁发的《全国职工守则》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企业内设置的各种警告标志和信号装置等。
7.1.4介绍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抢险、救灾、救人常识以及工伤事故报告程序等。
厂级安全教育一般由企业安技部门负责进行,时间为4~16小时。
讲解应和看图片、参观劳动保护教育室结合起来,并应发一本浅显易懂的规定手册。
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7.2
7.2.1介绍车间的概况。
如车间生产的产品、工艺流程及其特点,车间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状况及活动情况,车间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工种情况,车间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和注意事项,车间事故多发部位、原因、有什么特殊规定和安全要求,介绍车间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介绍车间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车间文明生产方面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2.2根据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如冷加工车间的特点是金属切削机床多、电气设备多、起重设备多、运输车辆多、各种油类多、生产人员多和生产场地比较拥挤等。
机床旋转速度快、力矩大,要教育工人遵守劳动纪律,穿戴好防护用品,小心衣服,发辫被卷进机器,手被旋转的刀具擦伤。
要告诉工人在装夹、检查、拆卸、搬运工件特别是大件时,要防止碰伤、压伤、割伤;调整工夹刀具、测量工件、加油以及调整机床速度均须停车进行;擦车时要切断电源,并悬挂警告牌,清扫铁屑时不能用手拉,要用钩子钩;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道路畅通;装砂轮要恰当,附件要符合要求规格,砂轮表面和托架之间的空隙不可过大,操作时不要用力过猛,站立的位置应与砂轮保持一定的距离和角度,并戴好防护眼镜;加工超长、超高产品,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等。
7.2.2介绍车间防火知识,包括防火的方针,车间易燃易爆品的情况,防火的要害部位及防火的特殊需要,消防用品放置地点,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车间消防组织情况,遇到火险如何处理等。
7.2.3组织新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并应教育新工人尊敬师傅,听从指挥,安全生产。
7.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7.3.1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
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高空作业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班组容易出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7.3.2讲解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重点讲思想上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介绍各种安全活动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
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了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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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要强调机床转动时不准戴手套操作,高速切削要戴保护眼镜,女工进入车间戴好工帽,进入施工现场和登高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工作场地要整洁,道路要畅通,物件堆放要整齐等。
7.3.4实行安全操作示范。
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8.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8.1.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管理规定,对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2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8.3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4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8.5企业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8.6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8.7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9.9.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9.1.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9.1.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9.1.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9.1.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9.1.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1.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9.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9.2.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9.2.2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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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9.2.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做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部门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9.2.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9.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9.3.1各部门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9.3.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9.3.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9.3.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9.3.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9.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9.4.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9.4.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9.4.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9.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9.5.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9.5.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9.5.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9.5.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9.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9.6.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9.6.2用火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1(
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设备安全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10.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0.1事故分类
10.1.1本制度所称的事故是指本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火灾事故和设备事故。
10.1.2事故等级划分:
(1)轻伤:
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
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10.2事故的报告
10.2.1事故快报:
(1)事故发生后,负伤人员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上报。
(2)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安监局、当地乡镇政府报告。
10.2.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10.2.2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事故现场的清理,应经事故调查组的同意。
10.3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0.4事故的处理
10.4.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10.4.2因忽视安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3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10.4.4对下列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整改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1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总则
11.1.1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树立正确的企业发展观和环境观,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活动的良好氛围,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能源高效转化、废弃物高效再生,推动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11.1.2本制度所指环境是指公司辖区内影响人类和发展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办公区和工作劳动场所。
11.1.3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遵守法规,清洁生产,建生态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1.1.4环境保护工作要实行“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参与管理相结合”、“技术改造与更新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规划与治理并重”的原则,努力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防治污染。
11.2机构设置
11.2.1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任环保委员会主任,生产总监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政府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并对全公司重要环保工作和活动进行决策与安排。
11.2.2行政部是公司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主要职能部门。
11.2.3各部门负责人是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人。
11.2.4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环保管理员。
11.3各级职责
11.3.1总经理职责
11.3.2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最高决策者和指挥者。
11.3.3主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监督公司对环境保护法规的执行情况。
11.3.4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11.3.5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