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种植产业园PPP投资合作协议 中药种植产业园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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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种植产业园PPP投资合作协议中药种植产业园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中药种植产业园PPP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法律法规,结合产业园区规划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着“政企合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方,下称“甲方”),与、、、、、(社会资本方,下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本协议。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为:
产业园区规划建设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
(二)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简介
产业园区于2000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建设,2006年7月成为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备案的省级园区,选址于文山城南新平坝片区,规划面积1.12平方公里(1680亩),是云南省40个重点工业园区之一和省政府打造“云药”产业的骨干项目,园区功能定位是以三七为主的集研发、加工、交易等为一体,产业特色鲜明、服务功能齐全、基础设施完善、投资效益显著的新型工业园区。
州委、州人民政府于2000年设立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州三七特产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代表州、市人民政府行使州级经济管理权,负责园区建设和管理,省、州和文山市人民政府各投入了1000万元进行园区前期开发。
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扩权强园区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2012年年初将产业园区划归文山市管理,成立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属文山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园区经过10年的开发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化气息的综合园区。
园区不仅成为文山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而且也成了促进文山区域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推动器。
随着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的1.12平方公里已远远满足不了产业发展的需要,经过10余年的开发建设,原规划片区已全部开发完毕,园区已无土地供企业建设发展。
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扩权强园区总体要求和将今年确定为“产业发展年、园区建设年、招商引资年”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委提出打造“中国三七之都”的目标和“轻工抓三七推动”的发展思路,文山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云南省建设“桥头堡”,文山州新高地建设和通道经济建设的战略机遇,2012年启动了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一园三区”的总体格局规划建设,即产业园区新平坝片区(1.12平方公里)、东山片区(4.5平方公里)和登高片区(16.29平方公里)。
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业上山”的基本发展思路,尽量避开坝区基本农田,本次规划建设的重点是在文山市古木镇纸厂村一带规划建设产业园区登高片区“工业上山”项目。
登高片区位于文山市古木镇纸厂村一带,规划区西临文都二级公路,北临文天文都二级公路联络线,南接古木镇,规划总面积16.29平方公里,首期规划面积5.04平方公里。
产业布局为以三七为主的生物资源制药、农副产品加工及其他轻工产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工业跨越发展大会和全省园区经济战役启动大会精神,鉴于已有多户企业急需落户园区建设,但园区又无土地可供企业建设的实际情况,产业园区管委会已启动了登高片区场地平整和道路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2、合作投资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
现状园区用地位于文山城区南面新平坝片区,园区占地面积1.12平方公里。
根据经济发展和园区建设的需要,经领导和专家的多次踏勘和论证,考虑将东山片区和登高片区纳入三七工业园区范围,三七产业园区形成“一园三区”的总体格局,即新平坝片区、登高片区和东山片区,规划总面积21.91平方公里,其中新平坝片区1.12平方公里,登高片区16.29平方公里(首期用地位于该片区北面,规划控制面积5.04平方公里),东山片区4.5平方公里。
本次项目合作内容主要是指登高片区首期开发的5.0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园区内的道路及广场、公共绿地、水电管网、配套的行政办公、综合服务、销售、仓储、研发基地等。
相关建设内容如下:
序号
建、构筑物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一
主体工程
平方米
1
公共管理服务用房
平方米
316800
框架、装修
二
公用工程
平方米
1
高位水塔
座
1
2
道路及广场
平方米
577503
混泥土
3
公共绿地
平方米
816504
4
公共水电管线敷设
平方米
1710708
按公共设施占地面积估算
3、建设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6369.00万元,其中:
工程费用为82926.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82577.5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240.30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7625.00万元。
详见下表:
总投资估算汇总表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投资所占比例
备注
一
工程费用
82926.20
42.23%
1
建筑工程费
81276.20
41.39%
2
安装工程费
150.00
0.08%
3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1500.00
0.76%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
82577.50
42.05%
包括土地收储费(10万元/亩)、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前期工作费、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等。
三
基本预备费
13240.30
6.74%
四
建设期利息
17625.00
8.98%
五
估算总投资
100.00%
第二条合作方式
(一)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运作,项目招标采用投资人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体化招标(EPC),乙方(或由乙方参与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后,由甲方指定的投资主体与中标主体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实施项目,或者中标主体根据项目需要直接投资实施项目。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或由乙方参与组成的联合体)可以委托PPP项目咨询策划机构、全过程项目管理机构(含工程监理)。
(二)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PPP模式特许经营期暂定为5年,其中:
建设期暂定为2年,运营期3年。
(三)合作范围及责任划分
1、政府方负责项目用地的规划设计、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征收补偿等工作;负责立项审批手续办理以及可研、环评的编制及审批,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代付,计入PPP项目总投资,并按约定投资收益率计算收益。
2、社会资本和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及建设、特许经营及维护、移交;负责委托项目管理机构提供PPP咨询、采购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
3、甲方主要工作:
完成PPP项目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批、政府付费或政府缺口补助的批复、项目立项、环境评审、安全评审、道路及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行政审批工作,保证乙方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实施项目用地的征用、拆迁和补偿等工作;协调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工作;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相关收费批准,招标采购项目运营公司,负责项目后期运营。
4、乙方主要工作:
PPP项目咨询(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含工程监理);组织施工建设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和工期要求组织建设,并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工程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等负全部责任;项目缺陷责任期的修复;项目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收益机制
项目公司完成产业园区规划建设项目(登高片区首期开发的5.0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勘察、设计及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对园区内的各项设施包括配套的道路、管网、路灯及绿化进行综合维护服务,政府根据项目可用性按PPP项目合同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项目公司收益机制为:
项目公司收益=政府付费(含项目投资及收益,其中收益包括建设期投资收益和经营期投资收益)+园区综合维护费用
第四条项目投资及收益
(一)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19.64亿元(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1.76亿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要求,本项目项目资本金设定为总投资(扣除建设期贷款利息)的25%,即4.5亿元。
项目公司应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到位项目资本金。
项目公司由乙方和甲方授权单位共同组建的,双方应按占股比例支付项目资本金。
项目总投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项目质押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乙方应确保贷款资金的落实。
(二)相关费用及指标的设定
1、勘察设计费
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建筑安装工程费
(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
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等。
(2)控制价编制依据:
《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文山市工程造价信息及人、材、机、税的相关调整文件。
(3)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确定
按以上方法编制并送市财政评审审核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经财政评审后的价格即为最终建安工程费结算价格。
3、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费
本项目中相关的项目管理及造价、监理等咨询类服务费用按照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委发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4、投资收益率
本项目中,建安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投资收益率在建设期只计算不支付,建设期和经营期投资收益率统一按12%计算。
第五条政府付费的计算及支付
(一)政府付费的计算方法
1、建设期投资收益:
按上条中确定的投资收益率核算(复利)项目公司建设期投资收益,计算基数=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经审计确定的建安工程费。
2、经营期投资收益:
按上条中确定的投资收益率核算(复利)项目公司经营期投资收益,计算基数=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经审计确定的建安工程费+建设期投资收益。
3、园区综合维护费用:
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二)费用支付
1、投资人费用支付:
建设期只计算不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进入运营期后,政府按上述方法计算投资人的投资总额及收益,按等额本息的方式在约定的运营期内向投资人进行支付,支付时间为每年年末。
2、景区综合维护费用:
根据政府核定的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向项目公司进行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本项目投资中的全部损失。
(二)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在本项目投资中的全部损失(甲方移交项目公司管理权之日后产生)。
第七条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一切努力减轻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