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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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赁招标文件
北京地铁6号线二期十四标
塔吊租赁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X/BJDT0614-002/2012
二〇一二年三月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1
一、总则1
二、招标文件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
四、递标4
五、开标与评标5
六、定标6
七、合同签订6
八、重新招标6
九、限制投标6
第二部分 合同文件7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10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11
附录1:
投标函13
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4
附录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5
附录4:
投标人资格声明16
附录5:
投标人声明18
附录6:
投标承诺书19
附录7:
履约保函20
附录8:
拟投入使用塔吊技术性能参数及服务时间21
附表1:
报价单22
附表2:
技术规格响应偏差表23
商务条款响应偏差表24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地铁6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14合同段,包括一站一区间,玉带河大街站和玉带河大街站~郝家府站区间。
玉带河大街站为地铁6号线二期中间站,车站位于通州城市核心区南部、玉带河大街以南、京杭运河西岸、滨河中路以西、玉带河东街以北。
本站基本沿东西向布置于规划商业地块范围内,车站周边规划为商业用地。
现状已结合新城建设基本完成拆迁,采用明挖法施工。
1、工程范围
玉带河大街站车站主体主要采用双柱三跨结构;部分设备用房采用外挂式与一号风道合建、为四柱五跨结构。
车站全长219.1m,车站标准宽度为20.9m,高为14.1m,外挂厅处宽度为33.6m,高度为14.1m。
车站站台标准宽度12m,车站覆土为3.3~3.5m。
车站共设3个出入口,设1个紧急疏散口;车站共设2个小风亭。
分别设于车站两端;车站还设置1个无障碍出口,与3号出入口合建。
出入口、风道、紧急疏散口均采用明挖法施工。
玉带河大街站~郝家府站区间线路出站后向东南下穿玉带河大街,在转向东下穿北运河,继续向东下穿京哈铁路后,从杨坨村穿过,沿运河东大街下穿东六环路,止于东六环东侧、运河东大街北侧的郝家府站。
2、工程施工简介
车站主体围护结构采用Φ800mm的钻孔灌注桩支护。
主体基坑围护采用上部基坑6.2米土钉墙放坡、下部基坑采用围护桩+锚索的支护形式,桩径0.8m,桩间距1.5m,桩间设网喷层;基坑标准段打设三道锚索,盾构井处打四道。
主体结构降水采取管井降水+坑内明排水的方式,附属基坑围护采用土钉墙支护施工方案。
玉带河大街站~郝家府站区间上行线起讫里程为:
K37+978.200~K40+187.950,单线隧道长度2209.750,采用盾构法施工。
2台盾构机从玉带河大街站东端左右线先后始发,到达郝家府站东端吊出,完成区间掘进。
区间分别于里程右K38+520.000、右K39+715.000设置2个联络通道兼泵站,于右K39+120.000设置1个区间风道兼联络通道。
(二)、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资金来源
北京地铁6号线二期建设资金
(五)、招标人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盾构分公司北京地铁6号线二期十四标项目经理部
(六)、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为北京地铁6号线二期十四标段车站施工用两台7030或7026塔吊租赁。
(七)、使用地点
甲方车站施工场地内。
(八)、合格的投标人
租赁厂家应具有相应的塔吊安拆资质,人员应满足北京市建委要求的全部证件,应自有完好的、生产日期五年之内的、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塔吊。
厂家应能够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详细的《塔吊安拆技术方案》、《塔吊基础方案》、《群塔作业技术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等技术方案。
(九)、合格的设备及服务
1所有投标设备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合格的投标人,并且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的相关技术标准。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的运输、安拆、保养、使用、保险以及承担其它相关的义务。
(十)、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十一)、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招标文件售价:
0元;
②发售时间:
2012年3月3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6:
00);
③发售地点:
北京地铁6号线二期十四标项目部
④购买须知:
投标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购买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的答疑和补疑
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书面给各投标人,招标人在2012年3月4日进行统一答疑。
3、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4、投标文件递交、开标:
投标文件应在2012年3月6日上午9:
30前递交,开标时间2012年3月6日上午9:
30,开标地点为北京地铁6号线二期十四标项目部会议室。
(十三)、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盾构分公司北京地铁6号线二期十四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与滨河中路交界处北京地铁6号线二期十四标工地
联系人:
冯忱
E-mail: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及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合同文件
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修改和补充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
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说明、图表、术语、技术规格书等。
如发现招标文件有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要求招标人澄清,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不迟于开标日期前1天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传送至招标人。
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和答疑,将在开标日期前2日书面通知所有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招标文件收受人,其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书面确认。
对于投标人未及时了解澄清、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投标人投标错误,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2.4招标文件的公告、澄清、答疑或补遗与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3.1招标人在开标日期前任何时间,无论何故,可无条件地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若在开标日期前1天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则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可相应顺延,并可调整时间。
3.2招标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书面方式的通知、修改、补充、澄清、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招标人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如有,具体书面或电话通知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保密
本招标文件的版权归招标人所有,任何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保密。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复制、转发、使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1.1投标文件装订要整齐坚固,不得用活页装订,否则投标文件将无效。
1.2投标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
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1.3投标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
投标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建立目录:
2.1投标函(附录1);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录2)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3);
2.3投标报价表(附表1);
2.4经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5经过年检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6偏差表(技术规格响应偏差表、商务条款响应偏差表)(附表3,如有偏差需提供);
2.7投标人资格声明(附录4);
2.8投标人声明(附录5);
2.9投标承诺书(附录6);
2.10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2.11投标人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2.12投标人近三年业绩相关证明;
2.13近三年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2.14近三年内是否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
2.15近三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2.16投标人概况;
2.17拟投入本项目设备的出场证明文件(合格证、说明书、年检报告、照片等)
2.18经过年检的安拆资质证书。
2.19塔吊司机和机修人员的岗位操作证书,塔吊装拆人员的操作证。
2.20塔吊基础图(含钢筋配筋,砼标号、预埋及与腿的固定及其他相关技术措施);
2.21塔吊施工技术方案;
2.22塔吊进退场、安拆时间安排;
2.23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此项很重要);
2.24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3、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
塔吊设备本身的摊销费及折旧;塔吊进出场费;塔吊安装拆除费及安拆配合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租赁、垫路等所有搭拆须发生的费用);塔吊基础的埋入式支腿及加强节(埋入部分不得回收,裸露部分投标人应自行清除)及塔吊附着有关人工、材料、配件、机械费等与其有关的所有费用;塔吊为施工配备的相关配件(包括但不限于塔吊本身的钢丝绳、吊钩、吊钩下铁扁担);塔吊司机的工资、奖金和机械修理员的工资、奖金;塔吊的大小修理费;投标方的管理费、利润、税金、工人及机械设备的第三者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竣工清理。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设备报价表(附表1),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
4、投标有效期
4.1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
4.2在上款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如果投标人同意延长要求,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顺延至新的投标有效期终止。
5、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5.1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时,所有的表格、承诺及签署的文件均需一份正本,3份副本(投标人中标时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额外的投标文件)及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用U盘或光盘作为存储载体,确保数据读出,避免空白盘和病毒。
其中:
文字以Word格式提供;投标设备报价表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制,其中数字禁止采用链接)及唱标用单独密封件。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电子版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5.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正本需逐页小签),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5.3投标文件应印制成册,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不得以活页及类似方式装订。
5.4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
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四、递标
1、投标文件的密封
1.1密封件之一:
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副本”字样)装在包装袋内,密封完好。
1.2密封件之二: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附录1)多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公章)正本(附录2)单独密封,标明“投标函供开标唱标之用”字样。
1.3密封件之三:
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字样。
1.4上述三个密封件的外层均应注明: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2012年3月6日上午9∶30时(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1.5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对错放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递标的时限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
2.2未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或密封不完好的,招标人拒绝接受。
2.3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不允许有报价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但须出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标通知书。
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
招标人不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
2.5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均不退回。
五、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招标人将于2012年3月6日上午9∶30在北京地铁6号线二期十四标项目部会议室开标。
在开标会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委托代理人出席时,应出具有效的授权书。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在招标人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
1.2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与提供的所有修改、撤标以及招标人将宣布的其它事项,将在开标会上宣读并记录。
1.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现场监督人员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人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
1.4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签字确认。
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力。
1.5唱标用的投标函未签字的或未盖章的将当场查验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报价一致时,唱标有效,否则,其投标文件废标。
2、评标
2.1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即评标小组通过投标报价、施工组织方案、设备性能参数、工期(进场、安拆)安排、安全及应急预案等方面综合评审,以确定中标候选人。
2.3评标程序:
本次评标按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报价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
具体评标标准与方法见评标办法。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书面澄清和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3.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要求。
4、废标处理的条件
4.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等行为;
4.2投标内容不全或未按招标要求编制;
4.3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投标;
4.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标书进行密封;
5、保密
5.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它情况。
5.2有关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投标人及其它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6、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定标
1招标人对评标、定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2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作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规定的时间内,将本次招标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报建设单位核准。
4若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5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作废标处理任何投标,以及宣布作废标处理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七、合同签订
1、中标通知书
1.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1.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3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正式合同签订前,它还将是约束招、投标人的法律文件。
2、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重新招标
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则重新招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
2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3中标人放弃中标,其后又无有效的中标候选人的;
4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其中标无效,其后又无有效的中标候选人的;
5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6招标人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7其它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
九、限制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今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任何中铁六局的招投标活动:
1在投标或执行合同过程中不遵守约定,给招标人的招标工作或工程施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投标人;
2提供虚假文件资料以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投标人;
3在本次招标中,发现并被认定有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投标人。
第二部分合同文件
塔吊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盾构分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因甲方承建北京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14标段土建工程,需向乙方租赁塔吊施工,为规范租赁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铁6号线二期工程十四标段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与滨河中路交界处(运河明珠家园对面)。
第二条:
报价情况
塔吊号
品牌
型号
制造厂家
塔臂长(m)
臂端吊重(t)
租赁时间
月租金(元)
1#塔吊
5个月
2#塔吊
5个月
1.本合同设备使用时间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2.报价包含:
塔吊设备本身的摊销费及折旧;塔吊进出场费;塔吊安装拆除费及安拆配合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租赁、垫路等所有搭拆须发生的费用);塔吊基础的埋入式支腿及加强节(埋入部分不得回收,裸露部分投标人应自行清除)及塔吊附着有关人工、材料、配件、机械费等与其有关的所有费用;塔吊为施工配备的相关配件(包括但不限于塔吊本身的钢丝绳、吊钩、吊钩下铁扁担);塔吊司机的工资、奖金和机械修理员的工资、奖金;塔吊的大小修理费;投标方的管理费、利润、税金、工人及机械设备的第三者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竣工清理。
3.除以上费用外,在保证塔吊满足甲方需要的情况下无任何费用。
4.此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
第三条设备要求:
设备性能良好,生产日期五年之内,保证本工程施工需要,必须使用一级资质的拆装队伍进行拆装作业。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1、租期暂定每台五个月,结算以实际租期为准(实际租赁时间不对租赁价格产生任何影响);
2、租期计算方法:
每台塔吊租期开始日期以塔吊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书面通知使用为准,每台塔吊租期结束日期以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塔吊租赁费按月计,但开工、竣工两月、春节以及政府重大会议活动报停期间按实际使用天数占每月天数百分比计算(每天租金为月租金的1/30),塔吊进场具体时间由甲方工程部门安排。
如因特殊原因停工、春节及以及政府重大会议活动,甲方可以报停,报停期间不计算租费。
3、采用月结方式,即每月20日乙方与甲方就当月施工情况对账,确定当月结算金额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全额正规租赁发票,甲方于下月20前为乙方结算。
第五条甲方权力及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所报方案进行审批,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唯此审批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2.甲方应做好安装的场地准备工作(如:
道路坚实通畅,照明齐全等)
3.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及时支付乙方租金。
4.甲方有权更换乙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塔吊司机及机械维修人员等,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于三日内做出响应,否则罚款500人次。
5.甲方提供电源至二级配电箱,出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接驳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级配电箱位置距塔吊小于30米。
6.甲方负责塔吊砼基础施工,乙方负责提供塔吊基础预埋件并预埋,甲方予以配合,预埋件找平工作由乙方负责。
7.提供基本资料,配合乙方在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塔吊安拆手续办理、塔吊验收等工作,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8.甲方有偿提供食宿条件,房间按600元/间·月收取,餐费按25元/人·天收取,夜宵按5元/人收取。
第六条乙方权力及义务
1.甲方通知乙方安装塔吊后3天内,保证每台塔吊安装完毕,各种资料齐全,各项检验及操作人员(有上岗证)到位,塔吊开始工作。
使用前应向甲方技术人员提供书面的有关塔吊的使用注意事项的说明、塔吊的性能、指标、技术资料、北京市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一套、劳动局年检手续,建委的使用备案手续。
2.甲方通知乙方拆塔时,乙方必须在五天内全部拆完,并退出施工现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3000元/台。
塔吊的立拆、垂直运输、人工配合、安全、指挥、运输、运输交通安全等均由乙方自己全权负责,无论发生什么问题与甲方无关。
3.塔吊的日常维修、保养、操作由乙方负责,费用在合同价中已包含,不再另外单独计取。
4.乙方负责提供塔吊附着预埋件、提供技术交底、预埋、对预埋位置负责。
5.乙方应对甲方负责施工的基础及现场地基承载力把关,如在施工中塔吊倾斜,需要的拉接、加固等与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负责70%。
6.各种工具、日常修理用的零配件、劳保用品、住宿(甲方仅提供住宿场所)、用餐、交通、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乙方自理。
7.乙方司机人员必须是具有北京市相关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证书(岗位证书)的专业人员,司机人数必须满足工程需要(每台不得少于3人),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做到随叫随到。
如果发生人为影响施工现象,处罚乙方2000元/次。
国家、当地政府法定的节假日,乙方可对人员作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的要求。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随时检验保养设备,保证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施工,利用施工的间歇时间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
乙方每月塔吊正常检修不超过二次(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每月正常检修时间累计不超过8小时,超出部分甲方将按每小时1000元从乙方当月结算总额中扣除。
9.乙方的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0.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出现问题由乙方自理。
不许乙方塔吊司机利用工作之便对施工队进行吃、拿、卡、要一经发现,甲方将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司机,罚款2000元/次。
11.乙方进场前应对现场及周围环境有充分了解,塔吊装、拆需要协调周围关系由乙方自行负责。
同时乙方不得对已完的临时设施进行拆除,如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2.群塔作业容易发生事故,乙方应自行编制并执行群塔方案,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13.由于塔吊故障出现修理,每次修理时间超过2小时、不超过4小时的,租赁费用按日租赁费用的1/2计取修理;时间超过4小时的,日租赁费用不计取;同时甲方可以采用其他的垂直运输方式以保证正常施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要遵守甲方的安全、质量、职业健康、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
15.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等有关条款,承担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