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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第一章编制依据及目的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重庆市永川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建委〔2016〕171号),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进一步强化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并做好建筑工地的职业病预防、控制、消除工作、切实维护建筑行业劳动者的健康。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二、编制依据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3、《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14、《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2009)

1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1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外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17、《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1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9、《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参建单位

工程名称:

融大·湖地新苑3号楼、12号楼。

建设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重庆融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

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

监理单位:

重庆铸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兴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工期:

施工绝对工期548日历天(18个月)。

二、工程概况

工程由重庆融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凤凰湖公园北侧,项目北侧为凤凰湖工业园,东侧兴龙大道,西临永津路。

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我司承建的融大·湖地新苑工程3#楼工程为高层住宅建筑,为27F/-1F,标准层高均为3.00m,建筑面积约17322.89m2。

12#楼为单层商业楼,建筑面积约727.27m2。

3#楼、12#楼基础为人工挖孔桩和独立柱基础。

主体结构3#楼为剪力墙结构,12#楼为框架结构,3#楼屋面为现浇钢筋砼坡屋面。

3#楼±0.000的绝对标高为316.60m,12#楼±0.000的绝对标高为311.00m。

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3#楼为高层住宅、剪力墙结构;12#楼为单层商业建筑、框架结构。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设防烈度为6度。

3#楼耐火等级为一级,12#楼耐火等级为二级。

3#楼抗震等级为三级,12#楼抗震等级为四级。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隐患排查领导组,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经理任组长,公司安全部(兼综合部部长)任副组长,组员有工程部、预算合约部、材料部、机电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项目部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组。

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有关部室人员。

 

组  长:

周小果(联系电话:

) 。

 

副组长:

詹启学(联系电话:

8888) 。

成  员:

胡嵘(联系电话:

)、李云兰(联系电话:

)、成魁斌(联系电话:

)、杜仕兰(联系电话:

)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部,联系电话: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的指挥工作。

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2、副组长职责 

负责现场指挥,参与隐患排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指挥落实。

3、成员职责 

参与隐患排查,作为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安全隐患被发现后,项目部应定人、定时、定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复查记录。

第四章隐患排查工作具体要求

一、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管理措施:

1、每周四由安全员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对施工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教肓及交底,再经过班组长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工作教育及底,项目部派人监督执行。

2、每周一下午项目部检查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检查内容及整改结果做详细记录存档。

3、每周安全工作检查完毕召开现场安全专项会议,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必须参加,公布检查结果及具体整改落实措施。

4、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总结、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及下月安全工作计划及要求。

5、加大项目部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安全教育会议、专项安全工作会议、宣传标语、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安全宣传,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目的、要求和容传达到施工现场每一位施工人员脑中。

二、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要求:

1、项目部制定专项排查方案及具体实施措施。

成立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项目部制定的各工种操作规程,分工种进行安全交底并发到班组。

3、确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到施工班组。

4、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有审核审批,对专项安全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

5、工序交接工种互换、分项工作进展等均有详细地的技术安全交底,做到有操作就有交底,形成书面性资料,各类交底不得流于形式,要具有可操作性、实效性、针对性。

6、严格履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检查组成员主要有:

周小果、詹启学、成魁斌、李云兰、胡嵘、杜仕兰,并对检查问题限期整改,采取措施,落实后履行签字手续。

7、加大安全工作宣传、以宣传栏、黑板报、现场悬挂安全标志等方式进行,从宏观上控制安全工作,为工人树立安全工作氛围,增强工人安全工作意识。

8、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章,在有安全问题的情况下作业。

9、对现场特殊工种人员无上岗证坚决不允许上岗操作,且上岗证过期的操作人员也不允许上岗。

10、坚持安全教育制度,作到班前交底;班中检查、监督;班后总结等安全措施。

11、加强现场车辆管理,进入施工现场行驶速度不得大于5km/h。

12、现场易燃易爆区域进行消防专项布置,合理可行,水源方便。

13、加大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做到人人学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安全、抓安全。

 

第五章对安全隐患存在的一般安全规定

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4、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6、不得攀登脚手架。

7、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8、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9、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10、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11、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作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2、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有意挪动。

第六章临边防护隐患排查方案

“四口五临边”防护要求根据施工要求和标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四口”防护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凡是楼梯洞口必须搭设保护棚,保护棚高度应不小于3M,长度不小于5M。

2、防护棚搭设应牢固。

棚顶应用脚手板双层搭设。

3、防护棚通道应设安全通道标识牌,通道路面应平整无障碍物,0.6M和1.2M高度的防护栏两道。

4、楼梯应设临时防护栏,每跑防护栏都要与上、下防护栏连接牢固,防护栏高度不小于1.2M。

5、阳台、临边防护应搭设牢固0.6M和1.2M处设两道栏杆,下部应设踢脚板,护栏内挂密目安全网。

6、预留洞口,应做好封堵的方法,凡是预留洞口一律按规定堵好,“四口”的防护要做好高低操作,完成后应由项目部有关人员按月检验并应有记录。

7、“四口”防护应设专人负责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8、“四口”的防护搭设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凡无验收的不得使用,验收后不得私自改动。

9、在施工中“四口”防护需要变动的应先通知工长和安全员,待同意批准后方可变动,并做好变更与验收记录。

二、安全要求:

1、搭设人员要认真熟知交底后方可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危险部位系好安全带。

4、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5、操作部位应有专人监护,防止操作中伤害他人。

6、操作者在操作中所用杆件,应搭设牢固、可靠。

7、作业中所有材料,不得乱堆乱放,用后应清理干净现场。

三、临边防护栏杆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无防护,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的均属临边作业。

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杆)的阳台、料台,未砌维护墙和无外脚手架的楼层周边,楼梯口和楼梯段边以及电梯、龙门架、脚手架通道的两侧边等均必须设防护栏杆。

2、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距地面1.2M,下杆距地面0.6M,横杆大于3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3、栏杆柱的固定以及与横杆的连接应牢靠,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下而上用立网封闭(为封闭严密,应加扫地杆)。

四、洞口作业防护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洞口防护属专项技术措施,搭设后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用料应规范,不允许临时找料随意防护。

1、较小洞口如管道井口、烟道、人孔等边长大于25CM小于50CM的洞口,应设计成固定盖板盖牢并有防止移动措施。

2、边长在50~100CM的洞口,应用扣件钢管搭成网格架,其上部铺设脚手板并固定严密。

3、边长在100CM以上的较大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封挂密目网,并于洞口处封挂双层网(平网及密目网)。

4、电梯井口除安装临时防护设施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层设置硬防护和挂一道平网。

5、在建工程出入口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顶部用厚木板双层搭设,棚宽度应大于洞口宽,长度不应小于坠落半径。

 

第七章高处坠落事故隐患排查方案

建筑行业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工作比较多,在四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

多年来,高坠伤亡事故占全部事故的比例较高,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要作为公司和项目部的头等大事来工作。

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

对职工及民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必须熟悉操作时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

同进,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发生坠落事故等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定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一、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要求:

1、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2、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3、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4、不得攀爬脚手架。

5、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6、作业层上部周边,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K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

7、边长大于250㎜的边长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面用木板作盖板加砂浆封固;边长大于1000㎜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8、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经理部和监理工程师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

9、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宽250--300㎜,与地面角度成5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绑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二、具体措施:

加强对各种临边防护检查,安全网、防护栏杆一定要安装到位,不留隐患死角,有松动、变形、损坏的予以及时更换。

高处作业中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工人加强对三宝用品的教育,进入现场必须要戴好安全帽,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要随时注意高处作业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班前、班中、班后教育。

第八章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的五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

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转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基本要求:

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3、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4、边长小于或等于250㎜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5、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堆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6、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7、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绑码,散料应用吊盆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8、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9、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第九章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触电事故与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

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乃至人体窒息(“假死”),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

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得极易发生的。

所以,施工中做好防护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一、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椐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1、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

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

2、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3、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4、根椐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6、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7、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壁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8、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9、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

注意事项有:

1)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2)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

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3)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4)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5)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

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6)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二、具体措施:

排查所有用电设备,切实做好施工用电防护,保护工人用电安全,加强工人防触电教育。

第一十章发生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在基础工程施工中,深坑作业的机会较多,如基槽基坑、人工挖孔桩、钢筋安装等、主体施工中脚手架、模板支撑架较易发生坍塌事故。

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工程基础是钻孔桩,人工挖孔桩、基槽基坑开挖,都要有基础专项施工方案。

2、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

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

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

在相应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

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后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4、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从上往下挖,严禁偷岩取土。

5、施工用的其他类型脚手架、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塔设。

6、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式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发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7、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8、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因作业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时必须取得项目总工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9、支顶架、脚手架、临时设施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验算,验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10、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设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操作前应检查基坑上和支撑是否牢固。

第一十一章火灾和爆炸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建筑施工需要一定数量的难燃板材,禁止使用可燃材料,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在施工阶段,也需要用大量的乙炔和氧气,对钢筋进行焊割,如盛装乙炔和氧气体的钢瓶储存方法不当,使用不规范,也容易发生因气体泄露而产生的气瓶爆炸事故。

因此,加强对可燃物的易燃物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有限措施。

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1、组织措施

1)要建立、健全消防机构。

公司、项目部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明确公司、项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公司、项目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工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3)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4)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2、管理措施

1)项目部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2)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3)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4)严禁对盛装过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割。

5)焊割(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6)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7)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8)储存丙类固体物品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高温照工具。

9)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一十二章施工升降机隐患排查方案

施工升降机存在施工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等问题。

要求施工升降机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转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高处坠落、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一、施工升降机操作的基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施工升降机运行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每天检查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锚与标准节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笼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笼提升至离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笼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信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7)在传动机械运转时是否有噪声以及有异常声响;

8)各楼层层门设置是否正确得当。

3、使用施工升降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物料在吊笼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笼。

当长料在吊笼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笼上下; 

3)升降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

4)层门应与吊笼电气或机械联锁,只有在吊笼底板离登机平台的垂直距离小于25厘米时,该平台的层门方可打开。

进入吊笼,装卸物料完成后,施工人员走出吊笼后,应及时关闭防护门,防护门锁好后,联系好施工升降机司机,方可启动。

层门不能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应保证关闭时人员不能进入,吊笼的净宽度与吊笼进出口宽度之差不得大于12厘米,开启后净高度不小于1.8米,正常工况下关闭的吊笼门与层门的水平距离不大于20厘米,在装卸物料时吊笼门框外缘与登机平台边缘水平距离不大于5厘米

5)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

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6)发现安全装置、通信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

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7)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

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8)作业后,将吊笼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头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二、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要求:

1、安全停靠装置。

吊笼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笼定位。

该装置应可靠的承担吊笼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和装卸时的工作荷载。

2、防坠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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