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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集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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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屋买卖合同集锦10篇

房屋买卖合同篇1

  卖方(甲方)身份证号:

  买房(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边界大队东边界屯,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土地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产权手续同时交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即人民币小写18000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

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

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第十条补充条款

  甲方(签印):

联系电话:

  乙方(签印):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房屋院落(包括:

正房间、厢房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

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

米、宽度为米,面积共平米。

  2、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3、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元。

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4、甲方应在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费、有线电视费等。

  5、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违约金。

  6、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7、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

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8、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月日

  村委会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圆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美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所购位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所购商业用房的基本情况

  该住房位于驻马店市小区名为

  所购房屋位于

  平方米,元/㎡,总房款计拾万千

  百拾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按房屋优惠价计,乙方应实付房款拾万千百拾元整(小写¥元)。

  2、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首付该住房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付房款元;年月日付房款元;余款竣工时付清元。

乙方如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应付款部分日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交付期限及责任

  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该房屋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

交房标准:

入户防盗门、全封闭塑钢阳台、窗户,全毛坯房,水电接通改造费、燃气开口费乙方自理。

  但如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知乙方的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按逾期交付房价总额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未出现时,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房屋总额10%的违约金。

  第五条交接

  该房屋由双方进行验收交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按房价总额的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保证房屋没有债权债务纠纷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交房前按该套房屋总销售额的2%征收维修基金,该维修基金由甲方统一代收。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540日内,甲方办理房产权大证,分户房屋所有权证乙方自己办理或甲方统一代理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面积确认以房产证为准,房款多退少补。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甲方同意乙方退房或按房价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受政策性或办证机构调整影响,办证日期可相应顺延。

  第八条保修责任

  以建设部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为准。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不得随意拆除房内设施、设备。

  2、乙方不得侵占房屋的毗连、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保证走廊、楼梯、楼道的畅通,对房屋的承重结构、上下水管线、供电、燃气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凡属乙方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由甲方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进行管理,甲方交房后乙方物业管理费按《物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各一份,物业存档一份。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上海市__小区幢室房屋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元。

  四、甲方保证拥有该房产完全、合法的产权,同时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从甲方名下直接办理房产证到乙方名下的手续所产生有关税费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应在国家限制的交易期结束后30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元。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保证该房产至甲、乙交易结束(产权过户)期间无任何担保、抵押、户口及房屋质量瑕疵,同时交付之前该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入费、有线电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在国家规定的交易限制期结束后30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视为违约。

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时房屋总价款的20%即元作为违约金。

  九、交付该房产时甲方应当将本房屋所属的维修基金等专属款项所有权一并转为乙方所有,同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十、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币元,已在合同签订时当场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则每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

  十一、甲、乙双方均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并承诺自愿遵守本合同。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待交易限制期结束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产权过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房屋买卖合同篇5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购买房屋一套,特委托乙方提供卖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卖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欲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坐落:

  区;建筑面积和格局:

  ;房屋用途:

  (住宅或公寓或商业用房等);房屋朝向:

  房屋建成年限:

  房屋总价款:

付款方式:

一次性或需银行贷款。

  房屋性质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或商品房,或者房屋性质不限。

  以上为基本意向,最终以甲方实际看中的房屋为准。

  第二条:

甲方委托事项1.乙方代为寻找卖房人;2.乙方带领其实际参观房屋;3.乙方代为审查卖房人基本情况等。

  第三条:

甲方义务甲方根据乙方通知参观房屋;甲方经乙方介绍认识卖房人,不得私下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支付居间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挑选合适的房屋。

  乙方通知甲方参观房屋,应当提前小时。

  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提供卖房人的信息;如甲方需银行提供贷款支付购房款,乙方指导甲方办理银行贷款。

向甲方提供合作的银行、银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以及银行认可的律师事务所等。

  第五条:

委托期限本合同委托期限为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卖方的,本合同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

乙方报酬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的居间服务报酬。

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篇6

  甲方:

_______

  乙方:

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

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以收据收条为准)

  3.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以收据收条为准)

  4.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5.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

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

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五条:

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甲方:

________

  乙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

  电话:

________

  电话:

________

  现住址:

________

  现住址:

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篇7

  近年,农村的房地产市场逐渐活跃,农民往往将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与他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探讨。

购买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来打工者,还有的则是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类似的房屋买卖中产生的纠纷也较多。

该类案件诉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问题即是:

合同是否有效。

一种意见认为,如果购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合同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认定合同有效。

另一种意见认为,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无处分的权利,而出售住房的行为,实际上已处分了宅基地使用权,故合同应认定无效。

  争议产生的原因在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法》)规定: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尽管该条是针对宅基地申请而规定的,但从该法及该条的规定来看,农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并未予禁止,也未对该出售行为设置任何限制。

但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集体组织的成员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而通过房屋的转让,也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扩大到非集体组织成员、甚至是城镇户口的居民。

同样,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房屋转让只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也有可能使购房者通过房屋的受让而使自己拥有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那么,农村的房屋到底能否转让,这类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就非常值得关注和思考。

  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持审慎的态度,缘于国家对农村土地的一贯政策规定。

《土地法》明确:

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法学论文《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探讨》。

从八十年代以来,国务院多次行文,强调对耕地的保护。

有关行政规章、文件对农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请也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

1993年11月1日实施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

农村村民建房的,应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再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也应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居民如需使用集体土地建房,还应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再按上述两种情况办理审批手续。

因此,有人认为,既然宅基地申请有严格的规定,村民转让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问题,应从严掌握。

只有在买受人按有关规定申请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后,才能认定购房合同有效。

如果这种观点成立,村民售房的.权利将无从行使。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

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

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

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是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

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

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

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如果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将更为严格。

如果将这些规定适用于售房行为,购房者的资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将难上加难。

  通过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对宅基地申请是严格控制的,而上述规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规定申请到宅基地并按审批手续建造房屋,但关系到在出售房屋问题上发生争议如何认定。

看待这一问题,究其实质是如何认定宅基地的权利。

房屋买卖合同篇8

  转让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

  出生: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职务:

______________

  国籍: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

  受让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

  出生:

______年___月___日

  职务:

______________

  国籍: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地段(地块编号:

______________)拥有房地产;名称:

______________数量:

______________,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

(1)出售

(2)交换(3)赠与(4)继承。

  第二条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基底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

  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

______________;

  物业部分为:

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元,单价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土地使用年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乙方从__________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1份。

  转让方:

____________(盖章)受让方:

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转让合同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同方式将其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合同。

  房地产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房地产的位置、面积及物业情况;转让费用;使用期限;变更产权的登记手续、附件、签约地点和签约时间等。

  特别提示:

  1.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的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3.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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