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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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docx

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

2011年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大中小企业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范围

按照“做大做强高新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思路,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食品医药、纺织服装、有色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技术改造;现代物流、仓储包装、工业设计、软件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技术改造。

二、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项目建设以自有资金为主的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企业2010年资产总额在4亿元人民币以下,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3亿元人民币之间,从业人数在50人—2000人之间;

(2)申报项目须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3)申报项目须在2012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

年的在建项目;

(4)申请贷款贴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4000万元;申请无偿资助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

四、申报资料

(1)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由申报软件生成);

(2)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县级两部门申请报告;

(4)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企业填写内容由申报软件生成,市级、省管(扩权)县两部门审核意见在申报软件生成的打印件上填写);

(5)企业基本情况表(由申报软件生成);

(6)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须由有资质单位编制,并提供编制单位资质复印件)

(8)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9)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复印件);

(10)申请无偿资助项目企业,提供已投入项目固定资产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及凭证复印件(包括:

项目新增设备购买发票、建筑工程合同及收据等)或专项审计报告;申请贷款贴息项目企业,提供已发生项目贷款“借款凭证”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及与金融机构签订的项目固定资产建设投资贷款合同、金融机构名称及文号、已发生贷款凭证、付息凭证(复印件)和银行贷款卡号及密码;

(11)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12)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和完税(免税)证明或税票(复印件)。

五、指标分配

西安市申报数量不超过10个,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等5市分别不超过8个,杨凌示范区不超过4个,其它市分别不超过6个,省管(扩权)县和省级部门分别不超过1个。

六、咨询联系

发展规划处史美杰电话:

87292814

附件2:

2011年中小企业配套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和专业化发展,提高中小企业协作配套能力和大企业省内配套率,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范围

围绕我省大型企业(集团)和主导产品,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配套能力强、产品特色明显的中小企业。

重点支持为航空航天、汽车、输配电、数控机床、煤炭石油冶金重型装备等装备制造行业大企业协作、实施配套产品专业化生产的中小企业为提升产能和协作配套能力而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

项目投资以自有资金为主的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同本通知“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条件;

(2)申报企业应具有为大企业提供协作配套的资质;

(3)申报企业与大企业签订配套产品购销合同或协议;

(4)申报企业2010年生产配套产品销售额应达1000万元以上,占全部销售收入50%以上。

四、申报资料

(1)同本通知“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资料及要求;

(2)由国家行业部门或大企业出具的供货合同方资质证明(复印件);

(3)为大企业提供协作配套的资质证明材料和与大企业签订配套产品购销合同或供货协议(复印件);

(4)2010年已生产、销售配套产品凭证汇总表及凭证(发票、银行单据等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五、指标分配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等6市分别不超过5个,杨凌示范区不超过2个,其它市分别不超过3个。

六、咨询联系

发展规划处王博电话:

87292814

 

附件3:

2011年小企业培育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为将规模以下小企业培育成为规模以上企业,提升我省中小企业整体规模,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范围

在全省规模以下中小企业中,支持培育一批市场前景较好,成长性、创新性较强的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年销售收入在1000-2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工业中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管理等方式成长壮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业务补助等方式。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2010年销售收入在1000-2000万元之间;

(2)须有固定及相应规模的生产经营场所;

(3)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生产经营效益,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25%,2011年底预期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

(4)申报技术改造项目须经核准或备案,生产手续齐全;申报提升管理项目须为中小企业在日常办公、财务、库存、生产过程控制、扩大销售等方面应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项目;

(5)申报项目须在2011年底前建成;

(6)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四、申报资料

(一)技术改造项目

(1)同本通知“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资料;

(2)小企业培育提升项目申请表(网上下载)。

(二)提升管理项目

(1)同本通知“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资料第1至6条;

(2)小企业培育提升项目申请表(网上下载);

(3)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

主营业务及产品、上年度经营状况(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总额、利润总额等)等,项目基本情况包括:

项目名称及承担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单位名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体系结构、功能模块)及实施计划和方案,投资规模及实施进度、预期经济效益及效果评价(存贷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利润率、销售增长率等指标)等;

(4)项目已投入的软、硬件投资凭证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及凭证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6)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和完税(免税)证明或税票(复印件)。

五、指标分配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等6市分别不超过5个,杨凌示范区不超过2个,其它市分别不超过3个。

六、咨询联系

发展规划处史美杰电话:

87292814

 

附件4:

2011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小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范围

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建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

重点支持创新研发中心为提高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改善研发场地环境和条件、增置研发装备和实验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建设项目;以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具有产业化基础的专利、商标、著作权获得相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三、申报条件

(1)企业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人才优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必备的技术研发场所、装备及试验条件,每年有适应发展的技术研发经费投入,有明确的产品研发目标和技术发展规划,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2)申报创新研发中心项目企业须为已经陕中企技发〔2009〕184号、〔2010〕178号文件认定的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建设单位;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企业须为按照陕银监发〔2010〕78号,已用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单位。

四、申报资料

(1)同本通知“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资料;

(2)属于医药农药、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讯等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3)与项目相关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如:

专利证书、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或2008年以来获得国家、省部科学技术奖证书;或2008年以来获得国家、省部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2008年以来获得国家、省部新产品证书和列入国家、省部新产品计划文件(复印件)。

五、指标分配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西安市申报数量不超过6个,其它市(区)分别不超过4个;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

各市(区)结合实际,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

 六、咨询联系

创业与技术创新处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黄克强87294993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张梅87294993

87292818

附件5:

2011年融资担保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再担保)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融资担保服务业务开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范围

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重点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2010年度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债务融资项目给予补助。

二、支持方式

采取业务补助方式。

一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年末平均担保额给予补助;二是对发行集合票据的企业所支付的审计、法律、评级等费用,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

三、申报条件

(一)信用担保(再担保)项目

(1)申报单位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经营担保业务1年以上(含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3)对单个企业提供担保责任金额不超过担保资金总额的15%;

(4)年累计担保额不低于担保资金总额的2倍;

  (5)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6)在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资金总额的10倍;  

(7)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准备金;

(8)在中小企业部门备案并接受管理,按时报送业务情况。

(二)债务融资项目

今年已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项目。

四、申报资料

(一)信用担保(再担保)项目

(1)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申请书(网上下载);

(2)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网上下载);

(3)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单位基本情况表(网上下载);

(4)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网上下载,须协作银行盖章);

(5)中小企业信担保机构年度工作报告;  

(6)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7)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担保业务明细和风险准备金提取等);

  (8)担保业务收费凭证复印件。

(二)债务融资项目

(1)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项目申请表(网上下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集合票据发行企业提供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复印件,对外公布的集合票据的发行公告和募集说明书;

(4)资金到位证明(银行凭证复印件);

(5)在发行集合票据过程中签订的相关法律、评级、审计、担保合同和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

(6)已上报国家待批的,由主承销商提供相关证明。

五、指标分配

各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和企业申报。

六、咨询联系

融资服务处刘洋黄欣电话:

87291404

附件6:

2011年人才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大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力度,提升中小企业人才队伍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2011年全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人才工作要点和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范围

支持列入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培训项目;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化培训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业务;为提升培训质量和能力而实施的培训教材编制、教学设施设备改善等软硬件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国家银河培训项目和针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的高端培训。

二、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业务补助方式。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制度,社会化培训机构同时还应具有开展为提供中小企业培训服务的资质、条件和经验;

(2)申报项目须列入2011年市(县)中小企业部门的培训计划。

四、申报资料

(1)同本通知“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资料第1至4条;

(2)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培训方案及经费预算等;

(4)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网上下载);

(5)承担任务的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机构资质审查表(网上下载);

(6)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师资情况表(网上下载);

(7)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培训计划及下达培训任务的文件或证明材料。

五、指标分配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等6市分别不超过6个,杨凌示范区不超过2个,其它市分别不超过4个。

其中各市(区)社会化培训机构申报项目分别不少于1个。

六、咨询联系

人事处沈树涛联系电话:

87291463

 

附件7:

2011年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范围

支持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建设项目,重点对示范平台在2010-2011年上半年期间为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而实施的软硬件设施设备改造(主要包括必要的服务仪器、设备购置,服务软件的购置或开发,服务场地及相关设施改造等)项目支出给予适当补助。

二、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工信部企业〔2011〕127号或陕中企规发〔2011〕60号文件公布确定的首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2008年1月1日前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从事相关服务业务的资质;

(3)具有从事中小企业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员,大专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

(4)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业务能力突出,服务业绩和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5)须有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应服务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

(6)具有完整的服务规程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申报资料

(1)同本通知“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资料第1至4条;

(5)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6)获得专业服务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7)项目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费用构成及其资金来源、建成效果等,购买服务设备、仪器、软件及服务场地改造支出清单(含设备、仪器、软件等名称、数量、价格);

(8)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网上下载);

(9)投入项目建设的软硬件投资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10)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认定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文件复印件。

五、指标分配

各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示范平台申报。

六、咨询联系

发展规划处张烜莹电话:

87292813

附件8:

2011年信息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预警监测和分网体系建设,培育信息化应用重点(示范)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预警监测和分网体系建设;通过政府购买信息服务的方式,对信息化应用重点(示范)企业的信息化应用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二、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市、县中小企业部门和信息化服务机构;

(2)申报单位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申报单位按照《关于建立中小企业预警监测机制的通知》(陕中企企发〔2009〕132号)要求,开展统计监测工作达到进度要求,县级单位今年以来每月在省中小企业局预警监测网上监测的企业数量达到50户以上;

(4)信息化服务机构与信息化应用重点(示范)企业(各市按照陕中企函〔2010〕68号文件推荐上报的企业)签订了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并开始项目实施。

四、申报资料

(1)同本通知“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资料中第1至4条;

(2)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小企业预警监测和分网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网上下载);

(4)统计信息直报点建设方案、网站建设方案;

(5)项目单位申请报告。

内容主要包括: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业务范围及财务状况、服务场所及人员构成、服务业绩或成功案例等)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及内容、资金来源及构成、实施方案等);

(6)信息化服务机构与信息化应用重点(示范)企业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产品购买合同,以及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内容、重点、实施效果等)。

五、指标分配

西安市申报数量不超过6个,宝鸡市不超过3个,铜川、杨凌2市区分别不超过1个,其它市分别不超过2个。

六、咨询联系

企业经济运行处张进联系电话:

87293387

附件9:

2011年维权投诉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陕发〔2007〕19号)“关于设立省、市、县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投诉中心”要求,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维权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业务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完善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维权投诉中心软硬件设施设备建设,以及投诉中心开展中小企业、非公企业维权投诉服务业务项目。

二、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和业务补助方式。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经政府文件批复的2010年底前成立的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投诉中心;

(2)具有规范的报批程序材料,开通并公布中小企业、非公企业维权投诉中心联络方式及投诉电话;

(3)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和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四、申报资料

(1)同本通知“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资料第1至4条;

(2)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提供相应业务服务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3)项目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维权投诉中心基本情况(业务范围、服务场所、人员构成、财务状况等)和项目基本情况(软硬件建设项目名称及内容、资金来源及构成、建设实施方案等;服务业务项目名称及内容、服务的场所及方式、为非公企业提供服务项目运行情况及人员结构等);

(4)中小企业维权投诉服务项目申请表(网上下载)。

五、指标分配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延安、榆林等9市分别不超过5个,铜川市不超过3个,杨凌示范区和省级部门分别不超过1个。

六、咨询联系

非公经济发展处郭杰87294992

王志毅87291637

附件10:

2010年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总结报告提纲

一、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一)2010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整体实施情况;

(二)2010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支持本地区全部项目(包括服务体系类项目)具体实施情况,须逐一说明,内容包括:

(1)专项资金项目及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2)专项资金拨付到位详细情况;

(3)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包括项目工程建设、设备仪器购置安装、已完成资金投入、项目竣工时间或预期等;

(4)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包括企业规模、产品销量、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就业人员增减情况等。

(三)2009-2010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及剩余资金拨付整体情况和每个项目竣工验收及剩余资金拨付具体情况。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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