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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C.1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估价表》是根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编制的,并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编制了《广西安装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试行)(以下统称为本估价表)。

本估价表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GYD-201-2000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GYD-202-2000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GYD-203-2000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GYD-204-2000

第五册静置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GYD-205-2000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GYD-206-2000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GYD-207-2000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GYD-208-2000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GYD-209-2000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GYD-210-2000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GYD-211-2000

第十二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GYD-212-2000(另行发布)

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另行发布)

第十四册广西安装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试行)

二、本估价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估价表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四、本估价表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彩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五、本估价表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环境。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本估价表的人工工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工资单价采用广西现行建筑安装人工单价,每工21.83元,包括基本工资和工资性津贴(含流动施工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估价表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

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本估价表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按"()"内所列的用量,按各地、市的材料市场预算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4.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材料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5.材料单价采用南宁市2000年材料预算价格。

6.主要材料损耗量见各册附录。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估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机械台班费价格,是按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广西价目表》计算的。

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估价表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及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未进入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

十、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

包括自建筑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建筑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关成品:

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建筑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

室内以建筑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建筑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炉内以炉底标高为基准面。

十一、本估价表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的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具体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办法。

十二、本估价表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册说明

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2.《金属切消机订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

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501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203-83。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83。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92。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83。

16.《机械新产品目录》(1996年)。

17.《全一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年)。

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程序:

篱笆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伯、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及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五、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控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脚手架搭拆(第四、五章除外)。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的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及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

1.超高费用:

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则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

2.安装及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3.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4.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00元计取。

安装标高超过正或负(10m)调整系数表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调整系数

151.25

201.35

251.45

301.55

401.70

超过401.90

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台式及仪表机床:

包括台式车床、台式刨床、台式铣床、台式磨床、台式砂轮机、台式

抛光机、

台式钻床、台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丝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台式

冲床、

台式压力机、台式剪切机、台式攻丝机、台式刻线机、仪表车床、精密盘类半自动车床、仪

表磨床、

仪表抛光机、硬质合金轮修磨床、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仪表齿轮加工机床、刨模

机、宝石

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磨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

2车床:

包括单轴自动车床、多轴自动和半自动车床、六角车床、曲轴及凸轮轴车床、落

地车床、

普通车床、精密普通机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

合车床、

无心粗车床、轮齿、轴齿、锭齿、辊齿及铲齿车床。

3立式车床:

包括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

4钻床:

包括深孔钻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中心孔钻床、钢轨及梢轮钻床、卧式钻床

5镗床:

包括深孔镗床、坐标镗床、立式及卧式镗床、金钢镗床、落地镗床、镗铣床、钻

镗床、镗缸机。

6磨床:

包括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砂轮机、珩磨机及研磨机、导轨磨床、2M系列磨床、

3M系列磨床、

专用磨床、抛光机、工具磨床、平面及端面磨床、刀具刃具磨床、曲轴、凸轮轴、花键轴、轧

辊及轴承磨床。

7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

包括单臂及单柱铣床、龙门及双柱铣床、平面及单面铣床

、仿型铣床、

立式及卧式铣床、工具铣床、其他铣床。

直(锥)齿轮加工机床、滚齿机、剃齿机、珩齿机

、插齿机、

单(双)轴花键轴铣床、齿轮磨齿机、齿轮倒角机、齿轮滚动检查机、套丝机、攻丝机、螺

纹铣床、

螺纹磨床、螺纹车床、丝杠加工机床。

8刨、插、拉床:

包括单臂刨、龙门刨、牛头刨、龙门铣刨床、插床、拉床、刨边机、刨

模机。

9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

包括电解加工机床、电火花加工机床、电脉冲加工机床、刻

线机、超声波电加工机床、阳极机械加工机床。

10其他机床:

包括车刀切断机、砂轮切断机、矫正切断机、带锯机、圆锯机、弓锯机、

气割机、管子加工机床、金属材料试验机械。

11木工机械:

包括木工圆锯机、截锯机、细木工带锯机、普通木工带锯机、卧式木工带

锯机、

排锯机、镂锯机、木工刨床、木工车床、木工铣床及开榫机、木工钻床及榫槽机、木工磨光

机、木工刃具修磨机。

12跑车木工带锯机。

13其他木工设备:

包括拨料器、踢木器、带锯防护罩。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机体安装:

底座、立柱、横梁等全套设备部件安装以及润滑装置及润滑管道安装。

2清洗组装时结合精度检查。

3跑车木工带锯机已包括跑车轨道安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润滑、液压系统的管道附件加工、煨弯和阀门研磨。

2润滑、液压的法兰及阀门连接所用的垫圈(包括紫铜垫)加工。

3跑车木结构、轨道枕木、木保护罩的加工制作。

四、本章内所列设备重量均为设备净重。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二、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定额项目。

三、带锯机保护罩制作及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规格分列定额项目。

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

1.机械压力机:

包括固定台压力机、可倾压力机、传动开式压力机、闭式单(双)点压力机、闭式

侧滑块压力机、单动(双动)机械压力机、切边压力机、切边机、拉伸压力机、摩擦压力机、精压机、

模锻曲轴压力机、热模锻压力机、金属挤压机、冷挤压机、冲模回转头压力机、数控冲模回转压力机。

2.液压机:

包括薄板液压机、万能液压机、上移式液压机、校正压装液压机、校直液压机、手动液压

机、粉末制品液压机、塑料制品液压机、金属打包液压机、粉末热压机、轮轴压装液压机、轮轴压装机、

单臂油压机、电缆包覆液压机、油压机、电极挤压机、油压装配机、热切边液压机、拉伸矫正机、冷

拔管机、金属挤压机。

3.自动锻压机及锻压操作机:

包括自动冷(热)镦机、自动切边机、自动搓丝机、滚丝机、滚圆机、

自动冷成型机、自动卷簧机、多功位自动压力机、自动制钉机、平锻机、辊锻机、锻管机、扩孔机、

锻轴机、镦轴机、镦机及镦机组、辊轧机、多工位自动锻造机、锻造操作机、无轨操作机。

4.空气锤。

5.模锻锤:

包括模锻锤,蒸汽、空气两用模锻锤,无砧模锻锤,液压模锻锤。

6.自由锻锤及蒸汽锤:

包括蒸汽空气两用自由锻锤、单臂自由锻锤、气动薄板落锤。

7.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

包括剪板机、剪切机、联合冲剪机、剪断机、切割机、拉剪机、热锯机、

热剪机、滚板机、弯板机、弯曲机、弯管机、校直机、校正机、校平机、校正弯曲压力机、切断机、

折边机、滚坡纹机、折弯压力机、扩口机、卷圆机、滚圆机、滚形机、

整形机、扭拧机、轮缘焊渣切割机。

8.水压机。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的拉紧螺栓及立柱热装。

2.液压机及水压机液压系统钢管的酸洗。

3.水压机本体安装:

包括底座、立柱、横梁等全部设备部件安装,润滑装置和润滑管道安装,缓冲器、

充液罐等附属设备安装,分配阀、充液阀、接力电机操纵台装置安装,梯子、栏杆、基础盖板安装,

立柱、横梁等主要部件安装前的精度预检,活动横梁导套的检查和刮研,分配器、充液阀、安全阀等

主要阀件的试压和研磨,机体补漆,操纵台、梯子、栏杆、盖板、支

撑梁、立式液罐和低压缓冲器表面刷漆。

4.水压机本体管道安装:

包括设备本体至第一个法兰以内的高低压水管、压缩空气管等本体管道

安装、试压、刷漆;高压阀门试压、高压管道焊口预热和应力消除;高低压管道的酸洗;公称直径

70mm以内的管道煨弯。

5.锻锤砧座周围敷设油毡、沥青、沙子等防腐层以及垫木排找正时表面精修。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拉紧大螺栓及立柱如需热装时所需的加热材料(如硅碳棒、

电阻丝、石棉布、石棉绳等)。

2.除水压机、液压机外,其他设备的管道酸洗。

3.锻锤试运转中,锤头和锤杆的加热以及试冲击所需的枕木。

4.水压机工作缸、高压阀等的垫料、填料。

5.设备所需灌注的冷却液、液压油、乳化液等。

6.蓄势站安装及水压机及蓄势站的联动试运转。

7.锻锤砧座垫木排的制作、防腐、干燥等。

8.设备润滑、液压和空气压缩管路系统的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加工、焊接、煨弯和阀门的研磨。

9.设备和管路的保温。

10.水压机管道安装中的支架、法兰、紫铜垫圈密封垫圈等管路附件的制作及管子和焊口的探伤、

透视和机械强度试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落锤重量(kg以内或t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二、锻造水压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水压机公称压力“t”分列定额项目。

第三章铸造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砂处理设备:

包括混砂机、碾砂机、松砂机、筛砂机等。

2造型及造芯设备:

包括震压式造型机、震实式造型机、震实式制芯机、吹芯机、射芯机

等。

3落砂及清理设备:

包括震动落砂机、型芯落砂机、圆型清理滚筒、喷砂机、喷丸器、喷

丸清理转台、抛丸机等。

4抛丸清理室:

包括室体组焊、电动台车及旋转台安装、抛丸喷丸器安装、铁丸分配、输

送及回收装置安装、悬挂链轨道及吊钩安装、除尘风管和铁丸输送管敷设、平台、梯子、栏杆等安

装、设备单机试运转。

5金属型铸造设备:

包括卧式冷室压铸机、立式冷室压铸机、卧式离心铸造机等。

6材料准备设备:

包括C246及C246A球磨机、碾沙机、蜡模成型机械、生铁裂断机、涂料搅拌

机等。

7铸铁平台。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地轨安装。

2抛丸清理室的除尘机及除尘器及风机间的风管安装。

三、抛丸清理室安装的定额单位为“每室”,是指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及电气箱、开关

、敷设电气管线等电气工程外,成套供应的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

动小车等设备以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安装。

设备重量是指

上述全套设备加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

四、垫木排仅包括安装,不包括制作、防腐等工作。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铸造设备中抛丸清理室的安装,以“室”为计量单位,以室所含

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

送机、电动小车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

二、铸铁平台安装以“t”为计量单位,按方型平台或铸梁式平台的

安装方式(安装在基础上或支架上)及安装时灌浆及不灌浆分列定额项目。

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2.起重量为0.5~400t。

3.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2.必需的端梁铆接。

3.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脚手架的搭拆工作。

使用本章定额时,每安装一台起重机,应按下表增加脚手架搭拆工料费用。

起重机脚手架搭拆工料消耗量表

项目[]单〓位[]

起重机主钩起重量(t)

5~30[]50~100[]150~400

人工[]综合工日[]工日[]6.91[]12.96[]16.59

材料[]

脚手架钢管[]kg[]16.64[]31.20[]51.84

脚手架直角扣件[]套[]1.96[]3.67[]6.48

脚手架对接扣件[]套[]0.41[]0.77[]1.61

脚手架回转扣件[]套[]0.22[]0.41[]0.55

竹脚手板[]m\+2[]0.30[]0.57[]0.81

镀锌铁丝8\+#[]kg[]4.33[]8.11[]7.60

C20钢筋混凝土块[]m\+3[]0.01[]0.02[]0.02

细砂[]m\+3[]0.01[]0.02[]0.02

机械[]载重汽车4t[]台班[]0.14[]0.26[]0.26

注:

双小车起重机按一个小车的起重量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定额项目。

二、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三、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钩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四、梁式起重机、壁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

“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的起重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定额项目。

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

2地轨安装。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测量、领料、下料、矫直、钻孔。

2车挡制作及安装的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

2“8”字形轨道加工制作。

3“8”字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梁等的制作及安装。

4脚手架的搭拆,使用按下表计算。

轨道安装脚手架搭拆消耗量表单位:

10m

项目[]材料名称[]单位[]轨道[]单轨工字钢

人工[]综合工日[]工日[]4.59[]2.30

材料[]

脚手架钢管[]kg[]11.05[]5.53

脚手架直角机件[]套[]1.30[]0.65

脚手架对接机件[]套[]0.27[]0.14

脚手架回转机件[]套[]0.14[]0.07

竹脚手板[]m\+2[]0.20[]0.10

镀锌铁丝8\+#[]kg[]2.87[]1.44

C20钢筋混凝土块[]m\+3[]0.007[]0.004

细砂[]m\+3[]0.007[]0.004

机械[]载重汽车4t[]台班[]0.09[]0.04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起重机轨道安装以单根轨道长度每“m”为计量单位,按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型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等来分列定额项目。

二、车挡制作按施工图示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

车挡安装以“每组4个”为计量单位,按每个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斗式提升机。

2刮板输送机。

3板式(裙式)输送机。

4螺旋输送机。

5悬挂输送机。

6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增加2m)。

7卸矿车及皮带称。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及皮带敷设。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2特殊试验。

四、刮板输送机定额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

如超过一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

装置组数

(即m/组数),以所得m/组数来选用相应的项目,再以组数乘以该项目的定额,即得其费

用。

例如:

某刮板输送机,宽为420mm,输送长度为250m,其中共有四组驱动装置,则其m/组数为2

50m除以4组

等于62.5m/组,应选用定额“420mm宽以内;80m/组以内”的项目,现该机有四组驱动

装置,因此将

该项目的定额乘以4,即得该台刮板输送机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提升机型号及提升高度分列定额项目。

二、刮板输送机以“组”为计量单位,按输送长度除以双驱动装置组

数及槽宽分列定额项目。

三、板式(裙式)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链轮中心距和链板宽度分列定额项目。

四、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公称直径和机身长度分列定额项目。

五、悬挂式输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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