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新42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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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新428

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应急管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健全体制、完善体制、夯实基础、主动预防、积极救援”的原则,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为有效实施应急救援,东庄煤业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

组长:

王海云

副组长:

范晋斌、徐向南、李有全、冯晋宏、王旭东、郁盛荣、李凤书。

成员:

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安全科、调度室、救护队、通风科、机电运输科、总工办、地测防治水科、探放水队、办公室、监控中心、供应科、保卫科、医务室、劳资科、财务科、后勤、工会和采、掘辅助单位主要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场所),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场所)设在调度室,调度室主任任应急办主任。

办公室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日常业务、组织协调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负责修订、编制矿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

(3)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演习。

(4)接受矿、政府的指令和调动,指挥、调度矿应急救援力量参加社会支援。

(5)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的通报。

二、应急指挥部

矿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总指挥:

王海云

副总指挥:

安全副矿长范晋斌(第一副总指挥,总指挥因故不能行使职责时,由第一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总工程师徐向南、生产副矿长李有全、机电副矿长冯晋宏、通风助理王旭东、后勤副矿长郁盛荣、工会主席李凤书。

事故现场副总指挥:

安全副矿长助理李天珍

指挥部职责:

(1)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2)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指挥人员、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

(3)指挥、调度应急队伍和资源配置,包括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保卫和救援物资、善后处理等。

指挥机构人员职责:

总指挥职责

(1)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

(2)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3)指挥、协调应急程序行动及对外信息发布。

(4)事故和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向公司、政府等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

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

(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

(3)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

成员单位职责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职责:

(1)安全科:

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总工办:

参与矿井顶板事故、辅助运输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通风科:

参与矿井“一通三防”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监视主要通风机的运行情况和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

(4)机电运输科:

参与停电、提升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地测防治水科:

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调度室:

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矿领导,根据领导指示上报公司、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下达各项救援命令,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7)办公室:

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发布救援信息;参与事故后勤保障和事故报告起草工作。

(8)劳资科:

参与赔偿、工伤保险等善后处理工作。

(9)工会:

参与事故调查和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协调做好职工稳定工作。

(10)财务科:

负责应急救援各项费用计划和及时拨付,确保救援资金及时到位。

(11)探放水队:

负责矿井水害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保卫科:

负责人员分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参与地面火灾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和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13)医务室:

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派遣医疗救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治,并做好药物及医疗器材储备。

(14)供应科:

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工作。

(15)监控中心:

负责保障应急过程的监控系统运转和应急广播。

(16)救护队:

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研究制定,根据事故应急救

方案,完成应急救援工作。

(17)后勤:

负责抢险人员的食宿及抢险救灾车辆调度、食宿接待等生活事宜。

(18)采、掘及辅助单位:

负责核实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人数,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安全撤离,并如实详细的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发生原因等),随时接受指挥部命令,完成有关抢险任务。

三、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救援小组。

(1)技术保障组

由总工程师任组长,分管副总和有关业务科室(安全科、调度室、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防治水办公室、监控中心)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职责:

及时对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围、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2)现场抢救组

由矿分管安全的副矿长任组长,事故单位、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

负责侦察、探明灾区情况,实施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3)医疗救护组

由矿分管医疗救护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医疗组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

负责人员疏散、戒严、救援队伍引导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必要时请指挥部批准,向矿保卫科或地方公安部门提出支援申请。

(5)物资供应组

由矿调度室主任任组长,供应科、办公室、财务科、机电科、后勤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

职责:

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环境监测、应急通讯保障、电力供应,各项抢险费用的计划和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6)事故调查组

由安全科长任组长,安全科、工会、劳动用工管理科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

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搜集原始资料,形成事故报告。

(7)善后处理组

由矿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会、劳动用工管理科、医务室等部门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

职责:

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伤保险、理财和生产恢复等善后工作。

(8)信息发布组

由矿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安全科、办公室等人员组成。

职责:

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调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发布救援信息;负责事故报告起草工作。

调度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在矿长及其他矿领导未到达之前,担负起事故的临时指挥工作。

2、掌握清楚事故动态,下达调度命令,指示现场跟班矿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

3、将事故详细情况汇报给矿应急指挥部领导,并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协助救援工作。

4、参加事故的处理分析。

值班调度员职责:

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矿值班领导,并根据事故性质、大小立即报告矿长、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涉及十项应急处置权的直接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在矿长和矿其他有关领导的领导下,及时下达作战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立即赶到调度室集合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

主要记录:

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及潜在危险等。

上级应急救援指挥(超出矿应急处置能力的事件)

较大以上事故或重大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置能力时,由指挥部向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在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成立、人员到位后,指挥部和下属各抢险救援小组按照“归口”原则,立即归属上级各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服从其调配。

 

第二部分应急管理制度

一、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生产安全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一、事故监测与预警机构

矿事故监测与预警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度室)负责。

二、事故监测与预警处置条件

可能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启动生产安全应急预警。

(一)一级预警内容:

(红色)

1.矿井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导致全矿停风30分钟以上;

2.矿井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全矿停电lO分钟以上;

3.周边小煤矿与矿井打透,造成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导致多人中毒窒息;

4.矿井煤层发生自燃;

5.发生六级以上地震时;

(二)二级预警内容:

(橙色)

1.矿井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导致全矿停风10分钟以上的;

2.矿井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全矿停电;

3.周边煤矿与矿井打透,导致有毒有害气体超限;

4.山洪暴发,洪水涌入矿井,可能导致矿井生产瘫痪的;

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6.发现山体滑坡迹象,有可能诱发大面积滑坡;

7.铁路专用线遭破坏、可能导致矿井运煤通道中断;

8.举行大型活动、集会,公共场所有可能导致火灾、拥挤踩踏、坍塌的;

9.职工、群众家属数人越级上访,非法进行大规模集会游行等发生冲击党政机关、严重扰乱办公秩序;

10.矿区发生流行性传染疾病疫情、水源污染、急性职业中毒;

11.矿井发现有煤层自燃发火预兆的;

(三)三级预警内容:

(黄色)

1.矿井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导致一个采区停风30分钟以上,造成瓦斯积聚;

2.矿井主要通风机一台发生故障,不能及时处理,导致单风机运行的;

3.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瓦斯超限的;

4.矿井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影响一个采区以上正常生产的;

5.排放瓦斯、开启采空区以及火区密闭或矿井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导致一个采区不能正常供风的;

6.周边小煤矿与矿井打透;

7.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一个采区停电;

8.矿供电系统一回路发生故障,导致单回路供电;

9.民爆物品流失;

10.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波及范围局限的;

11.职工、群众家属数人聚集公司上访,严重干扰办公秩序;

12.山体出现大面积滑坡预兆或地面出现塌陷,矿区森林火灾预警特防期;

13.矿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发生异常情况;

14.矿区通讯、信息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生产工业电视监视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导致系统瘫痪的。

(四)四级预警内容:

(蓝色)

1.矿井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导致一个采区停风10分钟以上,造成瓦斯积聚;

2.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经常处于临界状态;

3.矿井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影响一个工作面以上正常生产的;

4.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导致生产条件恶劣,严重影响安全生产;

5.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末期收尾,掘进工作面开口、贯通,多队组同一地交叉施工作业;

6.工作面发现透水预兆的;

7.周边小煤矿越层越界开采或开采可能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

8.主提升运输设备(强力皮带、提升绞车、罐笼)、大型机电设备、主排水、瓦斯抽放、瓦斯发电系统故障;

9.采区变电所发生故障,导致一个采区停电;

10.生产矿井发生主要煤仓堵塞;

11.地面作业场所、仓库、油库局部着火;

12.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lO人以下,波及范围局限的;

13.职工、群众家属数人聚众上访,干扰单位正常办公秩序;

14.发生暴雨导致矿区要害场所不能正常生产运行,居民住宅发生倒塌。

三、事故监测与预警程序

(一)事故监测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度室)在接收到上级险情通报或有关单位、科室的险情预报信息汇报的基础上,应加强分析,明确险情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趋势,确定预警信息发布时间。

(二)预警发布

经分析确定需要发布预警信息的,须向矿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并经批准后发布。

预警发布要明确险情性质、影响范围及影响作用时间,并根据新情况及时做好续报。

同时,要向基层单位、科室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处置小分队发出预警通知,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三)防范应对

基层单位、科室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处置小分队接到预警通知后,要按照职责范围,依照应急预案的程序要求,立即启动相应预案。

特别是要根据预警作用范围,做好井下作业人员的清点,掌握预警作用范围的人员分布及数量,超前安排应急避险撤人路线及相关注意事项。

同时,要做好抢险撤人的部署准备,认真抓好防范措施的落实,掌握应急防范工作的主动权。

一旦预警结果显现,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四)预警处理

发布预警信息后,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情况的记录备案工作,及时向矿长、总经理汇报,并根据汇报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五)预警解除

预警事态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经矿领导批准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度室)根据预警发布范围下达预警解除通知,并根据汇报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六)评估总结

预警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估预警期间相关工作情况,积累预警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改进预警工作机制。

四、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应急值守制度

煤矿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矿各部门要把应急值守备勤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一)应急值守工作原则:

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二)应急值守启动时期:

重要节假日期间、重要敏感时期、上级确定的重点防护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其他特殊时期。

(三)应急值守基本要求:

1.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保证值守期间都有领导坐守。

2.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

3.保持信息畅通,应急值守期间,带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四)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1.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2.贯彻落实矿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精神,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及时完整填写值班情况记录。

三、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

为加强安全信息管理,确保矿井安全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以便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正确进行安全决策,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科是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和报送的中心,是矿井信息管理部门和信息报送单位。

二、安全科科长负责矿井的安全信息工作,正队级以上人员、生产队组队干、技术员、班组长兼信息员。

三、健全安全信息反馈体系,拓宽安全信息反馈渠道和增加安全信息源,及时、准确地掌握生产一线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为安全工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建立安全信息的直通车,信息员及时向领导层反映对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迅速有效地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形成安全管理的互补、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

六、安全信息员的条件及范围

1.“安全第一”思想牢固,对煤矿安全生产有较高认识,能够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

2.具备一定的安全、技术业务素质,现场经验丰富,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生产一线员工。

3.以一定语言或书面表达能力,不怕得罪人,敢说真话不徇私情,不畏各种压力,勇于为生产工作奉献。

七、安全信息员的义务与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技术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活动,宣传上级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

3.收集和反映一线员工对安全管理的建议和要求。

4.对各自的工作岗位和涉及到的所有施工现场、各级干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施安全监督,随时向安全科、调度室汇报发现的情况。

5.及时发现和真实地放映生产作业现场安全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质量、管理问题和有一定价值的建议,随时发现随时反映。

八、安全信息员的权利

1.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2.对于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越级控告。

3.发现生产作业存在“三违”或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有权直接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安全科汇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兼职安全信息员在行使职权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干涉和阻止,更不允许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维护安全信息员的正当权益。

九、安全信息的传递

为保证安全信息及时快捷的传递,可用以下三种方传递信

息:

1.正常安全信息传递:

由安全信息员升井后填写《管理人员入井工作卡》,下午四点前由安全科收集汇总,安全科根据信息内容进行分类,下发至责任单位和人员。

2.加急安全信息传递:

由安全信息员填制《安全隐患排查表》,向安全科传输。

3.特急安全信息传递:

若井下现场发现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时由安全信息员在现场直接向安全科、调度室传递或由科队长及时通过矿用移动电话及时汇报隐患、事故发生的情况,以保证信息能够第一时间传达到调度室。

 

四、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一)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矿安全生产中潜在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二、应急管理原则

(一)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三)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四)科学实用;

(五)分级响应。

三.、应急管理机构领导机构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各分管副矿长

成员:

各专业副总、各科、队主要负责人。

四、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一)安全科、培训职防科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财务科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三)供应科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四)医疗卫生保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出动矿应急医疗组,同时立刻与签订应急救援预案的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五)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六)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二)培训教育

由培训职防科、安全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保持培训记录。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矿井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监处进行监督管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五、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员工健康与安全,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四、应急预案体系

(一)综合预案《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二)专项预案《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提升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主要通风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电网供电﹙或突发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爆破物品异常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突发洪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三)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五、应急预案的编制

(一)应急预案责任分工

1.综合预案由安全科会同相关单位、科室编制、修改、备案。

2.专项预案由各专业科室根据各自的分管职责编制、修改、备案。

3.现场处置方案由各业务科室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修改。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符合本矿、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4.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5.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矿、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6.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符合《导则》所规定的各项要素;

7.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8.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9.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10.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六、应急预案的评审

应急救援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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