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好小伙布朗》有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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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好小伙布朗》有感

读《好小伙布朗》有感

  读《好小伙布朗》有感

  作者:

王芷单位:

开发区党政办

  《好小伙布朗》的故事发生在新英格兰的塞勒姆村,主人公布朗是一位单纯善良的清教徒。

由于受到某种诱惑,青年布朗到魔鬼那里去赴约,但是当他走入黑暗的森林中,却发现许多他平时最敬仰的人——威严的总督、德高望重的牧师、虔诚的老妇、名门淑女,甚至自己的妻子费丝都一样与魔鬼有约。

这次非同寻常的经历在布朗心中唤起了人人都有隐秘之罪的意识!

此后,布朗感到极度的沮丧和痛苦,丧失了所有的信仰,与周围的人疏远开来,变得沉默少语,最终抑郁而死。

小说中作者运用有限全知叙事模式、象征、反讽等陌生化手法,展示了人性罪恶的普遍性,体现了清教主义关于罪恶无所不在、罪恶人人皆有的思想,整部作品给人阴暗、神秘的感觉。

  布朗丧失信仰的过程也是他逐步发现人性之罪恶的过程。

布朗开始就对这次林中之行犹豫不决,他认为自己的祖辈们未曾来森林与魔鬼践约,他不想背叛有着高尚信仰的清教徒家族,而成为布朗家族中第一个与魔鬼约会的人。

但他的同行者竭力劝说并告诉布朗,他帮助过祖父鞭打过教友派的女信徒,参加过发生在1692年的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塞勒姆驱巫案,放火烧过印第安人的村落,“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你爷爷和你父亲都是,我们曾多次快乐地走在这条道上并在午夜后幸福返回。

”听了同行者的坦白,布朗意识到原来自己非常敬重且引以为自豪的祖辈们也曾到野外森林魔鬼那里约会,他们也是有罪之人,这大大削弱了布朗的自信心。

接着布朗又看到他心目中虔诚的教徒——教过他基督教教义的古迪·克罗伊丝老师和教堂执事古金,他们居然都在赶往树林深处的邪恶聚会。

进而使布朗发现他的教义老师竟也是个巫师,她原来代表的是世界上美好的东西,此时她却前往参加魔鬼的聚会,无疑深化了人性本恶的主题。

布朗突然认识到人性的邪恶,对自己的清教信仰产生了动摇,于是离自己的信仰越来越远。

他仰望苍天,并怀疑是不是真有天堂,然而“天空蓝蓝,繁星闪烁。

”蓝蓝苍穹隐喻为天堂,妻子费丝是他最后的精神支柱,他开口大叫“上有天堂,下有费丝,我要对抗魔鬼,坚定不移。

”因为他原本认为只要心中有信仰,就可以“紧紧偎依在费丝的裙边不再离开,跟着她进入天国”。

当布朗看到一根粉红色的缎带从天空中飘落下来,他知道天真无邪的妻子也出现在魔鬼的聚会上。

布朗再次凝视太空,此时“虽未起风,却有一团乌云匆匆掠过头顶遮住了明亮的群星。

蓝天依旧,那块乌云飞快地飘向北方。

”这块乌云正是邪恶力量的象征,遮住了神圣的天堂。

布朗失望无比,喊道:

我的费丝走了!

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道德,罪恶只不过是一个字罢了。

来吧,魔鬼,世界本来就是你的。

”布朗奔向聚会的场地,发现那里“善贤竟然与邪恶同流合污,与这些庄重可敬、虔心向善的人混在一堆的却有许多自甘堕落的男人,声名狼藉的女人。

”总之,形形色色的人都来了,好人坏人在这里没有区分,彼此亲密无间,兴高采烈。

魔鬼在向信徒布道时公然声称,“……整个世界就是一个罪恶的泥潭,罪恶是人的天性,罪恶才是你们唯一的快乐……”在魔鬼给费丝施洗礼之际,布朗绝望地喊着,“抬头看着上帝,挡住魔鬼”,这是他无奈而痛苦的呐喊。

就在布朗说出那句话的瞬间,他发觉自己处身于孤独宁静的夜晚之中,原先熊熊燃烧的枯枝在他脸上洒下冰冷的露水,这露水应为布朗的眼泪,此刻他心灰意冷,不再相信这世界还有美好善良的事物,人性的堕落彻底击碎了他的天国之梦。

第二天早晨布朗回到了塞勒姆村,结束了这次痛苦的旅行。

通过布朗的森林之旅,霍桑暗示着“人性的罪恶”,即人的内在是堕落的,这正是清教主义所宣扬的人性本恶和原罪观点。

  布朗前往森林赴约的行为叙述着他由单纯走向识透人类内心邪恶的心路,也反映了布朗本人与善背道而驰而走向罪恶的历程。

《圣经》记载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偷吃智慧之树上的禁果,冒犯了上帝而遭到严厉的惩罚,从伊甸园被驱逐到人间。

人类因为祖先的堕落生而有罪,为了赎罪获得新生,必须默默地忍受各种苦难。

作为芸芸众生,在塞勒姆村人的潜意识中埋藏着各种各样的本能欲望,小伙子布朗同样有着许多欲望,尽管多数是和社会道德规范相抵触的。

由于对邪恶的本能欲望充满了好奇和向往,促使布朗禁不住魔鬼的诱惑,不顾妻子的劝阻,远离村庄迈向深林去参加异教仪式。

“亲爱的丈夫,今天这个夜晚求您无论如何留在家里和我在一起。

”面对妻子的挽留,他回答:

“今晚我必须离开你,我的这次出门就是你所说的旅行,必须从现在起到日出之前这段时内完成。

”布朗抛下新婚妻子赶赴魔鬼的聚会,在进入丛林之前有意放纵自己,是潜意识中“恶’的呈现。

之后,他又违反了清教教义,拒听圣歌,愤世嫉俗,犯下“不可饶恕之罪”,步步堕入“邪恶”,走向毁灭的深渊。

霍桑认为人受原罪的驱使,都有向恶之心,就像布朗执意要去参加那次神秘聚会一样,是内心“罪恶”的驱使。

小说中,霍桑借对布朗的心理描写表达了人的这种“向恶”的潜意识,“与这些人,他有一种可恨的同教情谊,而这种情谊来自他内心的全部恶念。

”主人公布朗灵魂深处“邪恶”的欲望和与魔鬼有约的行为是“罪恶与生俱来的”清教思想的集中体现,必然受到世俗道德的制约。

  原始森林是小说中的一个重要场景。

布朗在进入之后,发现森林成了邪恶的聚集地,各色有罪之人在此被揭发,当然在场的也有他死去的父亲、祖父等先辈。

树林里到处都是人群,同时发出恐怖的声音,树木也吱吱作响,野兽的吼叫和印第安人的喊声混在一起。

森林顷刻之间成了地狱,林中“有时风声萧萧,酷似远处教堂的钟声,在这位夜行者的左右大声吼叫,仿佛整个大自然都在蔑视他,嘲笑他。

”霍桑借用“阴暗”、“沉闷”、“怪谲”等字眼刻画出笼罩着夜晚森林的阴暗恐怖的氛围,在他笔下这片森林到处游荡着魔鬼的影子,是个神秘莫测的诡异世界。

在这里,森林代表的是黑暗邪恶,代表的是异教徒的势力范围。

茂密的树林在黑夜里显得危机四伏,似乎棵棵树儿后面都藏着“恶鬼似的印第安人”,充满了许多未知的因素,正如同人性中的恶一样潜伏起来,难以发现。

霍桑之所以选择黑夜森林作为魔鬼盛会的地点,不仅是为了渲染恐怖的气氛,也是为了说明人的本性有黑暗邪恶的一面。

  在林中小路上布朗碰到一位黑衣老者,他是魔鬼的化身,是布朗跨入森林这个充满罪恶的领地的引路人,他手持一条枫叶拐杖,“似黑蛇的手杖,精雕细刻,活脱一条扭来扭去的大蛇”。

在路遇古迪·克洛伊丝时,“老人伸出拐杖,用蛇尾似的一端碰碰老妇皱纹滚滚的脖颈”。

持蛇形拐杖的老者使人们联想到《圣经》中邪恶和堕落的撒旦,是他将布朗从想象中的美好天堂带入罪恶之地,从而使其完全堕落。

霍桑描述老者“穿着朴素大方的服装,似乎和布朗属于同一个阶层,和他长得很有几分相似,也许主要是在神情方面而不是在相貌方面……他们可以被看作父子俩”。

在克洛伊丝太太见到老者时说:

“啊,果真是老爷子您吗?

和我那个老朋友布朗先生活脱脱一个模样。

”在布朗决定不随老者前行时,他没有生拉硬拽,而是“镇定自若”地让布朗“坐在这儿,休息一会儿等你觉得乐意走的时候再走。

”霍桑时常将人们的心灵比做深渊或魔鬼的洞穴,然而这深渊或洞穴里却有可能隐藏着见不得人的罪恶。

对老者的这些描述似乎更能表现作者的意图:

所谓的“邪恶”其实存在于人的心灵里,他有着和人类相似的外貌,而且知道不需指引人类也有趋向“恶”的本能。

  《好小伙布朗》情节虽不复杂,但渗透出强烈的清教主义气息,反映了霍桑的创作倾向。

作者以清新的笔调,朴素的形象和令人难忘的环境来表述“罪恶乃人类之本性”的清教主题,将人性的阴暗面描写得淋漓尽致,这是霍桑对隐匿在人类心灵深处的“罪恶”的真诚探索,其实质是要揭露那个特定的时代背景下这种普遍的人性堕落和信仰的丧失。

  基督教文化尤其是清教文化是美国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霍桑的世界观深受清教徒意识的影响,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名法官之一,因此这篇故事的发生也是在塞勒姆村。

  《好小伙儿布朗》讲述了主人公布朗受魔鬼之邀的一次似梦非梦?

亦幻亦真的森林之旅,旅途过后,布朗彻底对生活绝望并在阴郁中结束了一生。

布朗的旅途是现实?

是梦幻?

任由读者猜想,也正体现了霍桑深受清教和超验主义影响的矛盾思想。

  霍桑是矛盾的,他的作品也充斥着矛盾。

而性本善恶的争论也延续了几千年。

本文意在揭示人性固有的虚伪和邪恶。

布朗是“好”小伙儿,但经过内心的忐忑与挣扎以及自我安慰来挣脱对妻子费丝的愧疚后,便在一开始就选择了抛弃新婚的费丝赶赴魔鬼的约会。

人性的恶念使他踏上了不归路。

妻子费丝(Faith)是布朗信仰的终结。

他坚信妻子的信仰,坚信妻子是可以上天堂的,以至最后当他在祭坛前看到费丝也在聚会中时彻底崩溃。

  布朗在森林中所见的村上所有社会名流,自己的教母以及教长牧师令他对上帝的信仰产生了怀疑。

中途他几次在矛盾中挣扎,但心中的恶压倒了善,最终抓起了魔鬼赠与的蛇杖冲向邪恶的深渊。

这都是性本恶在作祟,也体现了帮教者对他歧路的指引,同时也表明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宗教和人们的伪善。

在当时多种思潮的影响下,霍桑也为布朗灵魂的矛盾找到了出口,便是顿悟了人性的恶以空洞的灵魂结束郁郁的一生。

  那么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布朗缺乏自我认知并对自身信仰是懵懂的,不懵懂就不会挣扎,也就不会因为妻子的赴会而痛失对上帝的信仰和怀疑上帝对人类的救赎。

所以社会也是矛盾的,社会需要能调和这种矛盾的人来促进发展。

亦或是说这种人是既可以赴上帝的约会,也可以赴魔鬼的约会。

我们都知道,在美国的选举制度中,如果不强调自己虔诚的基督信仰是很难服众和入选的。

但在马克·吐温的《竞选州长》中,信仰披着伪善的外衣,道德臣服于残酷激烈的政党地位的争夺,胜利的掌权人也许会做很多利于社会的善事,但这种对正派人的诽谤以及其它不为人知的种种恶事就同时发生在他们身上。

在需要披上良知的外衣或良心发现的时候他们是虔诚的教徒;当行恶为满足自己私欲的时候又在与魔鬼共舞。

我们可以理解为是性本恶的驱使,当他在某一方面有很大成就的时候,人们也会会心地说: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西方文化沿袭于《圣经》,主张“原罪”,在自身矛盾的抉择中,通过上帝的指引和救赎,我们可以变好。

  放置于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必然是有前进又有波折的曲折盘旋上升的过程。

在改革开放的洪流中,人们对于共产主义的信仰也可能会经历动摇和怀疑。

经济在发展,而很多的人信仰也发生了改变,于是才有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

有信仰,不放弃,更不自甘堕落,这是我读这本书给我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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