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十二五环保规划纲要013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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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十二五环保规划纲要0130

连江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连江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连江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评价

(一)“十一五”期间主要进展

“十一五”期间,连江县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市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和福州北翼发展大局,围绕“工业兴县、港口强县”的发展战略和建设海峡西岸新兴港口城市的总体目标,大力建设以电力、煤炭、石化为主的能源产业基地、临海工业基地和中国重要的水产品产业基地,成为海峡西岸新兴港口城市,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三次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工业、服务业比重逐步提升,全县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顺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全县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工业总产值实现了翻一番。

城乡建设取得突破,中心城区南扩东进步伐加快,“一江两岸”格局初具规模,人居环境得到优化。

政府为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人居体系、清洁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生态文明的文化体系”。

江南乡梅洋村荣获“国家级生态村”称号。

主要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严格落实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污染物减排“两项指标”,加强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编制《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年),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确保饮水安全。

产业布局日趋合理,重点行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续推进石板材加工、畜禽养殖、矿山开发等行业污染治理。

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健全,城区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以“中国连江”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12345”网上便民呼叫系统,建设网上审批、效能监察系统。

1、产业布局调整得到优化

“十一五”期间,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落实关停措施。

对违反环评和环保“三同时”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建设项目加大了督促检查和查处力度,促进落后产能的淘汰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2007年关闭了位于城区附近的重污染企业福州永昇化工有限公司,关闭了群众投诉强烈的江南纸板厂和东岱光发造纸厂,对未办理环评审批而投入生产的鑫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拉闸停电,实施关停;对改变生产工艺不按环评批复内容进行生产、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连港不锈钢制品公司和金星钢铁有限公司责令停产整改或关闭,目前这两家企业均已关闭,督促福州新捷阳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指导连江清禄鞋业有限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有效促进污染物总量减排。

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水产品加工项目尽量选址落户海峡西岸水产品加工基地,连江经济开发区按规划引进机械加工、服装鞋帽加工业、食品等轻污染项目,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拟发展石油、化工等临港重工业。

2、石板材、畜禽养殖业整治全面推进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建筑饰面石材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要求,修编了《连江县敖江流域石板材加工企业布局调整规划》,根据“有序聚集、总量控制”的原则,将原规划范围内的蓼沿乡杏林、溪西、兰水、蒲边、定田和丹阳镇松岭、丹阳、东山、东平等划定为禁止生产区,将蓼沿赤南岗、溪东和丹阳花园、坂顶四个集中连片的区域划定为石材集中加工园区。

为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0年内我县石材加工企业和机械数各削减50%的目标任务,我县制定出台了《石材加工企业关闭拆除方案》,分三阶段对不同类型的石材加工企业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的综合手段,运用依法关停和协议关闭并重的方式,稳妥有序地推进削减工作,全县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97家784台锯机,通过整治,关停企业54家,削减机台401台,削减率分别为55.7%和51.1%,全面完成了企业和机台数双减半任务。

为了解决石板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污染水质问题,蓼沿、丹阳两个重点乡镇分别组建了三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清渣公司(蓼沿两家,丹阳一家),清渣公司与石板材加工企业签订清渣合同,由清渣公司负责将产生的废渣清运到指定的堆渣场,做到废渣统一清运,定点堆放,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

同时,积极推进堆渣场的规范建设,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堆渣场、拦渣坝、排水渠建设,防止路面雨水流入和内部污水溢出,避免了二次污染。

积极促进福建世钻新型建材、永得利建材等企业利用石板材废渣制砖,经初步统计,每年消化我县石材加工业产生的废渣约6万立方米,实现了自然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集约发展和污染集中控制。

2009年我县出台了《全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划定禁养区,分期分阶段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搬迁、关闭、拆除、清理任务,并制定了《连江县敖江流域及饮用水源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对环境污染影响程度进行分类、分批整治。

全县禁养区内41家畜禽养殖场均已全部清理拆除,全县禁养区外的3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全面整治到位。

同时,大力引导养殖户走资源化、再利用、零排放的路子,发展沼气利用、粪便生产有机肥和生物发酵零排放等循环经济,推行生态立体种养或零排放养殖技术,促进养殖业加快升级,从根本上解决流域污染问题。

3、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开展

2006年以来,在市政污水处理方面先后完成了连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2万吨/日)、二期工程(规模2万吨/日)建设;连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管道也已按期完工,并接入县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在敖江流域一级水源保护区建成小沧乡利洋、东风、潘渡乡塘坂、里洋等6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了塘坂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使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活污水绝大部分得到治理;完成了小沧乡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改造和500米截污工程建设;修复完善了损坏的500米围墙和绿化隔离带;同时修复了水源保护隔离墙150米。

固体废物处理方面。

总投资1.3亿元,占地93亩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处理规模为160吨/日,采用焚烧处理工艺;二期总处理规模为320吨/日,采用焚烧发电上网处理工艺)已于2010年11月动工建设,垃圾处理场投运后将使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建成了小沧乡生活垃圾焚烧场、潘渡乡生活垃圾高温堆肥场等2座生活垃圾处理场。

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督促送往省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理处置。

严格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制度,防止随意排放工业危险废物。

督促8家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报批制度和五联单制度,全县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进一步提高县城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对全县28家医疗单位下达了《关于切实做好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理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医疗废物做到及时妥善处置,城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逐步规范乡(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琯头卫生院医疗废物从2009年9月份开始已按要求送往省固废处置中心处置,其他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按规范进行焚烧处理或集中消毒后填埋处理。

4、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几年,连江县通过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政策减排、责任减排等综合措施,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造纸、食品、化工等重点行业减排工程,着力推进污染减排各项任务落实。

COD减排方面,加大连江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大幅度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高生活污水中COD削减量。

连江污水处理厂总规模4万吨/日,一、二期工程先后分别于2008年3月和2010年7月投入调试,2010年污水处理厂日平均处理污水量为2.0万吨。

根据市环保局核定,2010年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量691万吨,COD减排量为434.5吨(已扣除富成味精厂去除量),扣除城镇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工业COD增量126.2吨,净减排量为308吨,比去年同期减排8.43%,完成了年度计划减排8.12%的任务。

2005-2010年COD共减排12.31%。

SO2减排方面,县政府于2007年关闭了福州永昇化工有限公司,削减SO2排放量533.5吨,同时加快福州富成味精厂锅炉烟气脱硫和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

该厂烟气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于2009年5月投入运转。

2005-2009年,SO2共削减19.44%,减排量为197.51吨。

2010年福州富成味精厂新增SO2减排量55吨,减排比率为5.4%,完成了年度计划减排0.6%的任务。

2005-2010年共减排23.84%。

综上所述“十一五”期间,共削减化学需氧量12.31%,减排量为449.60吨,削减二氧化硫23.84%,减排量为242.21吨,达到《连江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即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12%;二氧化硫排放减少20%。

5、农村生态保护进展顺利

我县把创建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列入敖江流域综合整治重要内容,鼓励促进水源保护区所在乡镇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开展创建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进一步巩固流域治理成果,促进流域社会和谐发展。

“十一五”期间,江南乡梅洋村通过国家级生态村验收,小沧和透堡、黄岐、长龙等4个乡镇分别通过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预验收,6个省级生态村通过预验收,12个市级生态村通过预验收。

还有一大批乡镇正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起到很好的典型示范作用。

我县高度重视城市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保护连江县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2009年,全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县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22.5平方米。

截止2009年,全县森林覆盖率56.1%,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13个,总面积97.8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覆盖率8.37%,资金投入约53万元。

全县空气质量优于国家Ⅱ类标准;城区环境噪声平均值55.9分贝;饮用水源达标率100%。

6、矿山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恢复

加强矿山监督管理。

为全面提高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水平,我县编制了《连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年-2015年),并认真执行《福建省生产小矿实行关闭、淘汰、联合改造实施意见》,关闭、淘汰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生产环境污染破坏严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40多家矿山;联合、改造开采规模小、生产技术落后的20多家矿山;使矿山“多、小、散、乱”的局面得到根本性的转变。

从2009年开始逐步对蓼沿兰水溪两侧一重山的15家矿山实施整治,对技术落后、利用率低的5家矿山进行关闭,对已到期的20家矿山实施拉闸断电,暂停开采。

我县已关闭了影响“二水源”的开采点,已停止审批敖江流域内新、扩建的石材开采项目。

全县建筑饰面石材矿山30家,2009年开采总量为16.1万m3,2010年底建筑饰面矿山采矿点只有6家,实际开采总量为9.13万m3,比2009年削减6.97万m3,削减比率为43.3%,超额完成了市下达削减10%的任务。

同时,根据《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试行)》的文件精神,从2007年开始征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全县已征收约896.301万元),做好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结合“青山挂白”治理活动,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保持水土、讲求实效”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方案,大力推进植被恢复工作。

投入35万元,对15个矿山采取了培土种草、播草籽等植被恢复措施;对影响“二水源”的蓼沿虎头山叶腊石矿山关闭后,由县林业部门制定绿化整治方案,投入资金进行治理,治理面积达116亩,已通过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对东湖镇湖坪矿山植被恢复治理投入经费420多万元,治理面积125亩,有效地恢复了生态环境。

7、环境监督监管水平有所提升

“十一五”期间,我县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对国控、省控、市控工业企业强化治理和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并实施在线监控,加强了重点企业废水、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

督促连江清禄鞋业有限公司、福州信福食品有限公司、福州龙福食品有限公司、福州富成食品有限公司等20多家污染企业配套建设或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福州富成味精食品有限公司安装了COD和SO2在线监控装置,并于市环保部门联网,实现了污染物排放的全面达标。

每年对列入环境统计的污染负荷占全县总量85%以上的27家重点污染企业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对富成味精公司在线监测仪器每季度开展一次比对监测,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对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或不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下达限期治理通知,敦促企业整治到位,实现达标排放。

2010年底我县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和废气排放达标率分别为97%和100%。

同时,按照省市环境部门的要求,开展造纸、纺织印染、制革、化工、食品、电镀和制药等排放废水的重点工业污染行业调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7个行业和重金属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生产废水违法行为,坚决整治违法排污现象,对福州晶茂精细化工、富成味精、富山造纸厂等超标排放废水、废气的企业进行从重处罚,并限期整改。

针对环保验收执行率偏低问题,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四个现场督查组,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查处一批长期以试生产为名不进行验收或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建设项目,提高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率。

重点对石油、化工、冶炼、钢铁、电镀、印染、造纸、焦化、矿山开采等重污染行业、石板材加工企业、以及处于饮用水源周边等敏感区域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同时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加强环保验收管理。

2009年以来对239个项目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申请验收的22家企业,下达了停止生产决定,并处以罚款。

“十一五”期间,我县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731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基本达到100%,共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303个。

8、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圆满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高质量地完成全县373家工业源、299家生活源、1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工作。

全面掌握了我县的污染物排放现状,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污染监管及环境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二是环境监测水平不断提高。

加大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投入,加强人员培训,拓展监测三苯有机废气及重金属的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了环境监测面。

截至目前,县环境监测站具备了水、气、声共86项的监测能力。

全面完成国家、省、市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的监督性监测,对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环境及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开展定期监测,及时提供环境监测数据,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

三是环境监察队伍得到加强。

为达到新形势对环保队伍的要求,2008年对县排污收费监理所及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进行整合,组建了县环境监察大队。

2009年6月份,成立了连江县敖江水源监察大队,核定事业编制6名,人员已全部配置到位,敖江流域(连江段)水环境监督管理和水源监察工作得到加强。

四是开展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组织力量开展了监测站、监察大队省级达标建设验收迎检工作,根据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应考核验收计分标准,逐一对照检查。

一方面加强自身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的培训,提高执法监察、环境监测能力;另一方面提请县政府解决了监测站和监察大队达标建设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短缺问题。

通过努力,2010年环境监测站、监察大队通过了省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五是环境宣教工作不断深入。

围绕全县环保中心工作,利用“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县人大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连江)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持续推进“创绿”工作,至2010年全县共创建市级“绿色学校”9所,占我县63所学校的14.3%,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88%以上,绿色学校教育普及率达100%;共创建12个县级“绿色小区”,占全县30个小区的40%,完成了市下达的创建任务。

(二)“十一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1、污染减排后劲明显不足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部分区域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影响了减排的全面推进。

“十一五”未能全面发挥“结构减排”的作用,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明显转变,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淘汰落后产能总体进展缓慢,工业污染物减排后劲不足,减排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减排工作仅局限在生活源和工业源。

减排投入不足问题仍然突出,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抑制高耗能高排放的政策措施还不完善。

2、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污染仍然突出

工业污染与生活污染并存,点源与面源污染交叉,特别是农村面源污染控制问题,敖江流域的石板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未得到有效治理。

连江县城区人口密度过大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区域噪声、交通噪声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呈上升趋势。

环境基础设施相对滞后。

农村环境状况与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指标要求差距较大。

县城区噪声油烟污染仍很突出。

3、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相对缓慢

截至2010年,连江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小沧乡、潘渡乡通过省级环境优美乡镇验收,江南乡梅洋村通过国家级生态村验收,另外还有潘渡乡塘坂村、高岳村通过省级生态村验收。

但由于资金缺乏,省级以上生态村、生态乡镇的创建均要求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而2010年中央及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只投放在小沧、潘渡的二水源保护区。

同时由于乡镇及行政村自身缺乏建设资金,全部依赖上级补助资金,造成工作进展缓慢,缺乏积极性。

4、饮用水源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敖江流域山仔水库、塘坂水库饮用水源地是福州市及连江县的重要水源保护区。

敖江流域受农村乡镇生活污染源、禽畜养殖污染源、农田种植污染源、林业种植面源、石板材加工污染源等污染严重。

近年来,经综合整治,流域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但是,水源地山仔水库、塘坂水库水体富营养化趋势未得到全面控制。

5、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相对滞后

伴随着海峡经济区建设,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需求的日益提升;特别是由于我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长期滞后、欠债较多,与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求差距仍然较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滞后的总体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特别是环境监管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硬件配置、经费保障等亟待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综合协调能力亟待加强。

环保队伍人员不足、装备落后和繁重的任务要求存在明显差距,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传教育等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环境科技支撑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连江县融入“海西”建设大局,进一步对接福州市北翼发展布局,打造宜居城市,继续深入实施“工业兴县、港口强县”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今后五年是推动连江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

为连江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侨台优势、生态优势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同时也对连江县新时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出高标准要求,为环保事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预计到“十二五”期间我县综合经济实力持续跃升,为加大环保投入力度、解决环境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和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为解决环境问题带来了更强的发展动力和良好条件。

公众环境健康要求和环境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社会各界逐步形成了参与环境综合决策的政治和社会需求,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在看到发展机遇的同时,更要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的快速发展将带来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处于多种环境问题并存的环境转型期,生态系统、人体健康、经济发展、环境安全的影响和风险都在明显加大,呈现出以下特征:

1、从点源控制向面源与点源复合型控制模式转变

随着点源污染得到一定控制,面源污染逐渐上升为新问题。

由于过量和不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迅速发展的畜禽养殖业、石板材加工业带来的农村面源污染;城乡生活污水排放的增加,城区初期雨水、垃圾带来的面源污染升级等向点源复合型控制模式转变。

2、传统污染控制模式向新型综合控制模式转变

随着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传统的污染控制方式应当及时向新型综合控制模式转变。

注重污染控制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城市污染控制与农村生态建设并重。

注重环境与健康风险、灰霾天气、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污染、危险废物、废旧电子电器、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向新型综合控制模式转变。

3、“北翼”产业发展对海湾生态形成巨大的环境压力

北翼水资源匮乏区域,属于半封闭型海湾,环境承载力较差,海域生态系统脆弱。

而福州市重化产业已逐步向“北翼”转移和集聚,以冶金、石化、医药、火电、修造船、港口储运等产业发展导致海域入海排污量剧增,大面积填海降低海湾水动力,产业发展与渔业养殖资源保护矛盾加剧,将成为“十二五”期间连江县面临的严峻环境问题。

4、减排空间有限,与罗源湾南岸临港重化产业发展矛盾突出

“十二五”产业结构重型化的趋势明显,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

连江县工业基础薄弱,减排基数较小,与“十二五”期间临港重化工业发展相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求缺口较大,矛盾突出。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树立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污染物减排、总量控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以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建设、环保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促进海西省会中心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为目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大力发展以低碳为特征的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加强污染治理、监测和监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

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妥善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兼顾,同步改善。

统筹城乡环境问题的差异性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步性,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实现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注重区域环境和污染特征的差异性,强化环境保护措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的相衔接,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分区控制。

防治结合,重在预防。

提高环保准入门槛,通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三同时”等措施,确保不欠新帐;通过加大污染整治、生态恢复力度,努力还清旧帐。

创新机制,强化监管。

落实省、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规定,创新环保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环保监管的责任主体、监管原则和责任要求,联手推进环境保护,共同解决环境问题。

公众参与,集思广益。

规划编制采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发挥公众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初步成效,建成产业布局合理、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的工业园区;农村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环境安全得到保障;注重以人为本、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连江县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人居体系,清洁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生态文明的文化体系。

(四)规划指标

——环境质量指标

(1)连江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

(2)敖江流域连江境内省控、市控监测断面及交界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95%,敖江交界断面水质浊度≤60度的比例达85%以上,支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含浊度)。

(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95%。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5)全县环境陆地γ辐射水平没有明显升高。

环境电磁辐射符合国家标准。

——污染防治指标

(6)按期完成福州市下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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