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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管理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二、工程概况

金水湾花园工程1~10、15~19#楼位于天津市宝坻区东北部,宝坻区霍各庄镇津围公路北侧,本工程1~5、10号楼层数为17层,8、9号楼为地下一层、地上17层,6、7、15、19号楼为11层,16~18号楼为6层,层高2.8、2.9m,本工程结构类型均为短肢剪力墙结构。

三、编制目的及控制目标

1.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减少和杜绝施工中的不安全的因素,达到预定的安全目的,给工人创造一个安全的操作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2.控制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轻伤事故控制在2‰;(3)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与火灾事故;(4)安全管理达到天津文明工地标准。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本工程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在项目经理、主抓安全的生产经理的领导下开始日常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严禁无证上岗。

1.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1.2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1.3负责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负责体系。

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1.4组织对项目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

1.5对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上贯彻落实,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同时纳入计划。

1.6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安全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2.项目生产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2.1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2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

2.3发生伤亡事故时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2.4认真落实安全生成的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2.5认真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设施验收工作。

2.6组织参与每天的现场安全巡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3.1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2参加安全检查工作。

3.3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3.4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订防范措施。

3.5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6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3.7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4.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4.2负责项目安全设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4.3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4.4负责或参与制定项目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4.5负责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

4.6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上报,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工程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5.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参与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5.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作好记录。

5.4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施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停止。

6.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2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备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6.3指导施工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对组安全员的素质。

6.4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6.5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技术知识教育。

6.6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6.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8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提高劳动保护。

6.9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10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况,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7.工长安全生产职责

7.1工长是安全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其负责工号的安全负全责。

7.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3认真学习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熟悉掌握安全技术要点及质量标准。

7.4负责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对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设施进行实施,随时检查安全防护和设施的完好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7.5对分管片区的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成本负直接责任。

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安全交底和施工中的安全监督,保证各项安全指标的完成。

7.6负责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的落实,对施工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事故隐患要及时纠正处理。

8.物资供应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8.1负责对购入的(包括租赁的)各类材料、机械设备和架设工具、配件等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8.2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

8.3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严格发放和使用制度。

8.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工程安全生产,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到人。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布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分段分部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项目经理部与施工工程处和业主拟制定分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目标和奖惩措施。

2.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每周由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监察部对现场安全作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未按操作规程施工,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处罚,整改后要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安全监察部各专业安监工程师需每日在工地巡回检查并有记录。

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每一成员均要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有关指示、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系统的学习,以便在管理中指导生产、施工。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工程处负责人、作业工长对工人进行岗位前教育,使工人了解本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阿布气压表操作要点。

5.安全措施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6.对特殊工种,如架子工、电焊工、电工等都需持证上岗,并定期培训面试。

定期对特殊工种人员作体格检查,符合要求方可上岗。

7.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在生产实践中切实做好“三基”、“三个时间”、“三件事”、“三个结合”、“六防止”的教育,各工程进场时,由项目经理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8.调节好作业时间,不打疲劳战,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滑防冻措施。

9.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识和标语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

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放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工地,经过允许的参观人员要佩戴安全帽并有专人引导

10.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六、检查评价

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经理部至少每周一次;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溯原因和责任。

项目经理部还要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

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全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单位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

七、奖惩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表彰或物质奖励。

2.对违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与处罚和处分,处罚和处分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有管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支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1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安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1.2先开挖后支护的沟槽、基坑,支护必须紧跟挖土工序,土壁裸露实践不宜超过4小时。

先支护后开挖的沟槽、基坑,必须根据施工设计要求,却顶开挖时间。

1.3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施工机具的作业要求。

1.4沟槽、基坑支护在施工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应熟悉支护结构施工设计图纸和地下管线等设施状况,掌握支护方法、设计要求和地下设施的位置、埋深等情况。

1.5上下沟槽、基坑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其间距不宜大于50M,严禁攀登支护结构。

1.6土壁深度超过6M,不宜使用悬臂桩支护。

1.7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地面荷载、施工设备和沟槽、基坑周边环境等状况,对专护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邻近建筑物和施工安全的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8施工过程中,严禁利用支护结构搭作业平台、挂装起重设施等。

1.9拆除支护结构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中应土方回填密切配合,并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

1.10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质量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入沟槽、基坑作业。

1.11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以上的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桩工、起重机械。

1.12施工过程中,对支护结构应进行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确认合格。

2.土方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2.1土方开挖前应制订边坡支护和土方开挖方案,以上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2.2土方开挖速度不能太快,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建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观测,并对所观测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2.3开挖过程中,现场应有人指挥,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2.4基坑的周围设防水围堰,并准备好水泵,预防下雨泡土基。

2.5距基坑边50㎝设防护栏杆,高1.2m,立杆间距1.8m,设置两道水平横杆;第一道距离地30㎝,第二道跑地1.0m高,栏杆必须搭设牢固,栏杆边不能集中堆放各种材料,更不能将防护栏杆改为支撑架体使用,栏杆应刷黄黑警戒色,挂“禁止翻越”的标志牌,基坑周围应有专职安全员巡视。

3砂浆及混凝土搅拌机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3.1搅拌的混凝土骨料应严格筛选,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以防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以免动力过载。

3.2在混凝土搅拌机使用中,切勿使沙石落入机器运转部分中去,以免使运转部件卡住损坏。

3.3搅拌叶片和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4作业中,如发现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发进行检修。

3.5混凝土搅拌机起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运转后进行上料,上料后要及时加水,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满荷载时起动搅拌机。

3.6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去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4.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安全措施

4.1插入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地应安全可靠,电动机接线或接地不良者严禁开机使用

4.2振捣器停止使用时,应立即关闭电动机;搬动振捣器时,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不得用软管和电缆拖拉、扯动电动机。

4.3振捣器作也时,必须由操作人员掌握,不得将启振的振捣棒安放在钢板或水泥板等坚硬物上,以免撞坏发生危险。

4.4操作人员应掌握一定安全用电知识。

操作振捣器时,应穿戴好胶鞋和绝缘橡皮手套。

4.5严禁用振捣棒撬拔钢筋和模板,或将振捣棒当作大锤使用。

4.6电缆线上不得有裸露之处,电缆线必须放置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在电缆线上堆放其它物品,也不允许车辆在其上面直接通过,更不允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

5.钢筋弯曲机安全措施

5.1使用前应该查看刀片安装是否正确。

5.2切短钢筋时,必须用钳子夹紧送料,铁屑、铁末等脏物不能用手抹除。

5.3断料时,必须将钢筋握紧。

5.4严紧切断规定范围外的钢材、烧红的钢筋以及超过硬度的材料。

6.钢筋绑扎施工安全措施

6.1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必须保留标牌,并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和污染。

6.2钢筋在级别、钢号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6.3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绑扎,并应按规定垫好保护层,展开盘圆钢筋时,两头要卡牢,以防回弹伤人。

6.4拉直钢筋时,地锚要牢固,卡头要卡紧,并在2m区域内严禁行人。

6.5人工断料时,工具必须牢固,并注意打锤区域内不得站人。

切断小于80㎜长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严禁用手扶。

6.6制作成型钢筋时,场地应平整,工作台要稳固。

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各机械设备的动力线应用钢管从地坪下引入,机壳应有保护零线。

6.7多人运送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在建筑物内的钢筋要分散堆放。

6.8绑扎挑檐、外墙、边角柱钢筋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6.9使用震动棒的作业人员,应穿胶鞋和戴绝缘手套。

振捣设备应设开关箱,并装有匹配的漏电保护器。

6.10浇筑雨篷、阳台等悬挑部位混凝土时应有防护措施。

7.模板安装安全措施

7.1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7.2结构施工时内脚手架采用满堂脚手架,脚手架的立杆间距必须符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的规定,施工过程中,模板上不得超量堆载。

7.3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板时,应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不准站在柱模板和梁模板上行走,更不允许在拉杆、支撑上攀登上下;模板的安装顺序应根据实际的支模方案确定。

7.4模板及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7.5支模应按方案组织施工,模板没有固定及检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7.6用钢管和扣件搭设双排立柱支撑梁模时,扣件应拧紧,且应抽查扣件螺栓的扭力矩是否符合规定,不够时,可放两个扣件与原扣件挨近。

横杆步距按设计规定严禁随意增大。

7.7五级以上大风,应停止模板吊运作业。

8.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8.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必须按施工方案和规范《施工现场临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

8.2现场电气设备必须在线路上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8.3室内配电线路应用绝缘导线,接户线在档柜内不得有接头,进线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8.4现场电气设备使用必须有合格证和经安全部门检查认可,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和要求接地。

其余事项见《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9.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9.1根据总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以便确保施工工地和一切临时设施的安全。

雨季应设专人负责,随时随地及时疏通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9.2怕雨、怕潮、怕裂、怕倒的原材料、构件和设备等,应放入室内,或设立坚实的基础堆放在较高处,或用蓬布封盖严密等措施,进行分别处理。

9.3临时道路起拱5%,两侧做宽300㎜,深200㎜的排水沟,以防陷车和翻车事故的发生。

10.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10.1脚手架和上人梯、斜道、浇筑混凝土的临时运输等应牢固平稳,大风雪后要认真清扫,并及时消除隐患。

10.2各种外露水管全部用保温材料保裹。

10.3冬期施工混凝土强度必须有技术人员批准,方可拆模,拆模过程中,如发现有冻害现象,应暂停,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拆除,对已拆除的模板应用保温材料对混凝土覆盖。

10.4冬季施工前应组织现场职工进行冬期安全和消防的宣传教育。

并建立安全生产、防滑、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等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

11.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1.1大雾及雨、雪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

雨、雪天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滑措施。

11.2搭设作业,应按以下要求做好自我保护和保护好作业现场人员的安全。

11.3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操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11.4安全注意事项:

(1)除搭设过程中必要的1~2架的上下外,作业人员不得攀爬脚手架上下;

(2)施工中运送物料应尽量避免或减少用人工层层传递;(3)作业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是;(4)在搭设脚手架时,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架设材料;(5)严禁在架面上打闹戏耍、退行和跨坐在外防护横杆上休息;(6)须在架面上作业时,应先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可靠,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应注意安全。

11.5在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成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的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个方向延伸搭设。

确保已搭设部分稳定。

门式脚手架以及其它纵向竖立面刚度较差的脚手架,在连墙点设置层宜加设纵向水平长横杆与连接件连接。

11.6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铺铁皮接着火星或移去易燃物,以防火星点着易燃物,并有防火措施。

一旦着火时,及时予以扑灭。

11.7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

11.8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没有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补设或改善后,才能上架作业。

因作业需要必须拆除某些设施时,必须取得施工主管单位和技术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1.9脚手架拆除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并对参加作业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统一指挥下,按照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拆除作业。

11.10脚手架立杆的基础应平整夯实,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

设于坑边或台上时,立杆距坑、台的上边缘不得小于1M,且边坡的坡度不得大于土的自然安息角,否则应作边坡的保护和加固处理。

脚手架立杆之下必须设置垫座和垫板。

11.11搭设和拆除作业中的安全防护:

(1)设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设施,严禁投掷;

(2)在无可靠的安全带扣挂物时,应拉设安全网;(3)对尚未形成或已失去稳定性的脚手架部位加设临时支撑或拉结;(4)作业现场应设安全围护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11.12作业面的安全防护:

(1)脚手架的作业面的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

脚手板与墙面的距离一般不大于20cm。

脚手板应与脚手架可靠栓接;

(2)作业面的外侧立面的防护设施视具体情况可采用以下措施:

a.其它可靠的围护办法b.两道防护栏杆绑挂高度不小于1M的竹笆c.挡脚板加两道防护栏杆d.两道防护横栏杆满挂安全立网。

11.13人行和运输通道的防护:

(1)上下脚手架有高度差的入口应设坡道或踏步,并设栏杆防护;

(2)贴近或穿过脚手架的人行和运输通道必须设置板篷。

11.14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人员必须由符合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并领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架子进行。

12.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2.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12.2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

12.3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严禁酒后作业。

12.4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

12.5安全网要求比重小、强度高、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较强。

12.6本工程主体结构施工采用悬挑脚手架的里侧应用立网封闭。

12.7建筑物的转角处,阳台口和平面形状突出的部位,应设置平网,安全网要整体连接,不得中断,也不允许出现任何漏洞。

12.8安全网的拆除应在施工全部完成,作业全部停止后,经项目主管安全的经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

12.9安全网应由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网体在入库及库存时,要查验网上在两个不同位置所附的法定永久性标牌。

12.10网内的坠落物经常清理,保持网体干净,还要避免大量焊渣和其他火星掉入网内。

12.11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固的挂钩设施。

12.1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13.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和立体交叉作业区的隔离

13.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处平面的洞口的边长大于25㎝,用坚实盖板加以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或移位。

13.2楼板面等边长25~50㎝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设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13.3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

13.4边长50~150㎝的洞口,盖以用钢筋制作的网格,然后在网格满铺竹笆或木板。

13.5边长在150㎝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方张挂安全平网。

13.6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

13.7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外侧落差大于2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

13.8进行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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