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气缓冲槽稀释槽技术要求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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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气缓冲槽稀释槽技术要求规范书

 

黄岛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2×660MW机组烟气脱硝总承包工程

 

氨气缓冲槽、稀释槽

技术规书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

2007年11月

 

批准:

日期:

审核:

日期:

校核:

日期:

编写:

日期:

附件1技术规

1.1总则

1.1.1本技术规适用于黄岛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X660MW机组烟气脱硝总承包工程氨气缓冲槽、稀释槽设备订货招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买方在本技术规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1.3卖方执行本技术规所列标准。

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4产品应在相应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1~2台运行并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

1.1.5若采用特殊先进设计制造技术时,应有相应的专题技术报告。

1.1.6保证值由投标方填写,并列清项目和围,若投标方不填写相应保证值,在评标过程中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1.1.7所选设备部套材质清单,并明确说明所执行的标准。

1.1.8采用特殊先进设计制造技术时,有相应的专题技术报告。

1.2工程概况

1.2.1厂址概述

黄岛电厂位于市黄岛区的中部东侧沿海区域,电厂东临胶州湾口,南及西南为前湾港码头,西北约4.7km为黄岛火车站。

1.2.2气象条件

根据水文气象勘测报告,各气象特征值如下:

根据水文气象勘测报告,各气象特征值如下:

多年平均气压1008.1hPa

多年平均气温12.2℃

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2℃

最热月(8月)平均气温25.1℃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5.4℃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15.5℃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2%

历年最小相对湿度5%

多年平均风速5.4m/s

极大风速44.2m/s

年平均降水量741.5mm

年最大降水量1253.4mm

年最小降水量308.3mm

历年最大一日降水量269.6mm

多年平均蒸发量1426.2mm

年最大蒸发量1563.7mm

年最小蒸发量1072.9mm

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512.9h

多年平均雷暴日数22.8d

年最多雷暴日数42d

多年年平均雾日数53.1d

多年年平均霜日数1.0d

年最多大风日数154d

年平均降水日数86.1d

平均结冰日数83.2d

最大冻土深度60cm

最大积雪深度27cm

全年主导风向为:

SSE

本厂址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75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反应谱特征周期,厂区为坚硬场地,反应谱特征周期取0.35,灰场为软弱场地,反应谱特征周期取0.9s。

1.2.4纯氨分析资料

液氨储罐储存的为纯氨,其品质符合国家标准GB536-88《液体无水氨》技术指标的要求,如下表:

液氨品质参数

指标名称

单位

合格品

备注

氨含量

%

99.6

残留物含量

%

0.4

重量法

水分

%

油含量

mg/kg

重量法

红外光谱法

铁含量

mg/kg

密度

kg/L

25℃时

沸点

标准大气压

1.3.设计和运行条件

1.3.1系统配置方案

本工程设3个氨气缓冲槽、1个稀释槽。

1.3.2设备运行方式、运行条件及参数

1.3.2.1氨气缓冲槽

序号

项目

单位

技术参数

备注

1

氨气缓冲槽

型式:

圆筒立式

设备台数:

3

设备直径

mm

供方推荐

腐蚀余量

mm

不小于1.6mm,由设计供货商确定

封头壁厚

mm

设计压力

MPa

2.16

工作压力:

MPa(g)

0.1

设计温度

-15.5/150

工作温度

40

筒体高度

mm

供方推荐

储存介质

NH3气体

介质流量

Nm3/h

251.7

介质摩尔重量

17.03

介质密度

kg/m3

1.29

设计的容积

m3

2

单台设备

设备荷重

kg

总高度

mm

设备本体材质

16MnDRn

保温厚度

mm

2

氨气稀释槽

型式:

圆筒立式

设备台数:

1

设备直径

mm

厂家推荐

腐蚀余量

mm

供货商确认

封头壁厚

mm

设计压力

MPa

常压

工作压力:

MPa

常压

设计温度

环境温度

工作温度

常温

筒体高度

mm

厂家推荐

储存介质

10%氨水

介质流量

m3/h

30

介质摩尔重量

-

介质密度

Kg/m3

960

设计的容积

m3

7

单台设备

设备荷重

kg

总高度

mm

设备本体材质

Q235A

保温厚度

mm

100

蒸汽盘管加热至0℃以上

1.4基本技术要求

1.4.1氨气缓冲槽、稀释槽

1.4.1.1氨气缓冲槽、稀释槽为焊接碳钢结构的立式容器,设备的制作过程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1998的标准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和验收。

1.4.1.2氨气缓冲槽、稀释槽的焊接按照JB/T4709-92焊接规程的标准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和验收。

1.4.1.3设备本体上设人孔一个,上人孔处应有检修平台及直爬梯.

1.4.1.4设备本体接口及管系均为法兰连接,设备一次阀门由供方自行负责,具体管系的接口参见(接触氨的管路法兰公称压力2.5MPa,蒸汽管路法兰公称压力1.6MPa,其余法兰公称压力1.0MPa)氨气缓冲槽、稀释槽条件图(详细接口技术协议后配合提供),本次招标仅提供接口示意图,厂家必须按照示意图进行报价,并承诺在开孔数量变更在±5个围不影响报价变动。

1.4.2就地仪表设备

所有就地压力表、双金属温度计及磁翻板液位计的供货属于供方围。

供方应为所有就地压力表提供一次阀。

阀门材质应符合在安全运行条件下测量介质的要求,不得出现腐蚀或污染的现象。

仪表阀门选用不锈钢仪表阀,并确保不含造成氨腐蚀的阀门附件(例如铜材质的垫片等)。

所有就地仪表防护等级至少应为IP56。

1.4.2.1就地压力表

与氨介质接触的就地压力表应选用氨用压力表。

就地压力表应设置在容易观察的位置。

压力表应有防湿和防尘护罩。

·刻度盘直径为150毫米。

·接头为M20×1.5mm。

·要求就地压力表计的精度至少为全量程的±1.5%。

所有压力表的管接头应根据工艺介质条件选择法兰式或采用英制螺纹(1/2NPT或1/4NPT)转为公制螺纹(M20×1.5),以便于维护与检修。

1.4.2.2温度测量

热电阻由买方提供,供方应提供满足要求的接口,接口采用DN50法兰接口。

双金属温度计由供方提供,测温元件安装的插入深度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双金属温度计精度不低于±1.5%,表盘尺寸为Φ150,双金属温度计要求采用全不锈钢的万向抽芯式双金属温度计。

1.4.2.3液位测量

稀释槽就地液位测量采用磁翻板液位计。

磁翻板液位计装设用于远传的变送器(4~20mA),液位测量取样位置和测量装置的安装位置应具有代表性,满足运行监视和调节、保护的要求,并不受容器液体波动等的影响。

液位指示计的指示围为整个容器。

1.5.质量保证

1.5.1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应对本企业执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简要的介绍,对质量的保证措施进行必要的说明。

1.5.2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向买方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1.5.3任何管道及部件材料的检验、检查和试验均应符合国家标准所适用的要求。

1.5.4根据本规书文件,卖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

1.5.5卖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按规定完整、及时提交给买方;对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应邀请买方派代表参加。

1.5.6.地震标准

工业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设备能承受1.2.3中的所提供的地震数据。

1.5.7质保期

1.5.71上述标准和规定仅提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

如果卖方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卖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标书之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买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1.5.7.2从订货之日起至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如果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买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卖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1.5.8卖方应在开始投料制造之前,向买方提供一份执行GB/T19000或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书以及准备正式使用的有关规与标准的目录清单。

1.5.9卖方在产品安装调试期间,应派合格的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1.6.供货围

1.6.1氨气缓冲槽、稀释槽设备供货围应包括设备本体、本体外部管系、压力表、液位计、检修平台及直爬梯、支架和其它所有必要的附件。

1.6.2本体外部管系是指设备一次阀门前与本体相连的所有管道。

1.7.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1.7.1出厂之前,设备外进行清理。

设备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洁处理。

刷二道底漆、一层面漆,油漆颜色由买方确定。

1.7.2所有的杂物,如金属碎片或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他异物,都从各部件清除掉。

一切氧化皮、锈、油、粉笔或油漆标记及其他有害物质都从所有外表面除掉。

1.7.3不锈钢表面用不含卤化物的溶剂,并用砂布进行清洗。

用来清洗碳钢或铸铁的材料不用于清洗不锈钢表面。

1.7.4表面处理和涂层

1.7.5投标人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时不被腐蚀。

设备至少涂一层无机锌底漆,其干燥膜厚度为76~127μm。

1.7.6设备油漆、包装和运输必须符合JB2536《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最新版本中的规定、要求。

电气、控制及电解槽的油漆、包装和运输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1.7.7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

1.7.8卖方应随投标文件提供设备包装示意图。

1.7.9标人提供防腐保护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附件2供货围

2.1一般要求

2.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2.1.2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规书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2.1.3提供五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的具体清单供买方参考

2.1.4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2.1.5.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1.6所有外购件厂家,均需得到买方确认。

2.1.7卖方所供设备是完整的,安装以后应无需增加任何设备均能独立发挥作用。

2.1.8明确供货主要包括部套名称,设备供货技术条件要求(是国产还是进口,配套设备选配厂家)。

2.2供货围

2.2.1设备围

氨气缓冲槽、稀释槽设备供货围应包括设备本体、本体外部管系、压力表、液位计、检修平台及直爬梯、支架和其它所有必要的附件。

所供仪表设备必须在清单中提供详细的数量、规格和厂家。

本体外部管系是指设备一次阀门前与本体相连的所有管道。

2.2.2主要供货设备清单(不限于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备注

1

氨气缓冲槽

序号

名称

规格

备注

1

氨气稀释槽

 

2.2.3进口(设备部套)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2.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随机携带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列表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单价

备注

2.2.5推荐采购的其它备品备件清单,列表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单价

备注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3.1一般要求

3.1.1卖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其中提供给大唐环境科技工程的图纸须同时提供AUTOCADR电子文本。

3.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3.1.3预中标厂家在接到预中标通知7天,按照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的要求,提供给我方用于技术配合的电子版图纸和资料.若提供的图纸和资料经我方审查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则在再次接到通知后的3天重新提供,若重新提供的图纸和资料仍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或不按时提供,则被视为放弃预中标资格。

技术配合结束(解决不了的问题除外)并签署技术协议后,与买方签署商务合同.

3.1.4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3.1.5供方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下列资料

3.1.5.1设备制造总图及本体图。

标明所有管的标高、管径及连接尺寸,设备部结构、规表、部防腐形式及荷重。

3.1.5.2使用说明书。

3.1.5.3供货清单,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3.1.6供方在合同签订后7天提供下列图纸资料:

3.1.6.1设备制造总图及本体图。

标明所有管的标高、管径及连接尺寸,设备部结构、规表、部防腐形式及荷重。

3.1.6.2使用说明书。

3.1.6.3供货清单,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3.1.6.4提供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细图纸和技术文件。

3.1.7供方应在开始制造之日以前,向需方提供一份准备正式使用的规程、规和标准的目录清单。

3.1.8供方于设备出厂前提供给需方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不能取代设备发运前装箱时应同时装入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装箱资料,一式10套),还应包括1.6条所列的最终图纸资料。

装箱资料的容,应满足设备在现场的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的需要。

3.1.9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及时免费提供。

3.2技术文件和图纸

卖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参数、图纸和资料〔卖方在技术协议签定后10日应及时提供正式图纸〔包括电子版〕资料给大唐环境科技工程。

3.2.1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3.2.2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买方提供具体资料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款:

3.2.2.1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3.2.2.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3.2.2.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3.2.2.4卖方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3.2.3卖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买方提供具体资料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3.2.3.1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3.2.3.2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标准和规定清单。

3.2.3.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附件4进度

4.1总则

供方应按照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所有设备,在投标书中提出设计、制造、交货时间进度表、以及建议的安装和调试总的时间进度表。

4.2设计进度表

供方自定格式。

4.3制造进度表

供方自定格式。

4.4交货

交货地点:

合同设备(含合同材料)的交货地点为黄岛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X660MW机组烟气脱硝总承包项目现场。

交货时间:

见商务合同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到达现场时间

备注

供方应详细填写交货批次和时间表,格式如下:

设备交货批次和时间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交货时间

备注

4.5安装进度表(建议)

供方自定格式。

4.6调试进度表(建议)

供方自定格式。

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5.1概述

5.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5.1.2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向买方提供与本规书中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5.2工厂检验

5.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5.2.2检验的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5.2.3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其处理方案需经买方确认后实施。

5.3设备监造

5.3.1买方对卖方设备的监造

5.3.1.1买方将自行或委托有经验的监造单位对卖方生产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

监造工作包括在卖方制造厂进行的复查、抽检、试验及金属、焊接的无损探伤等。

5.3.1.2卖方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一周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表或买方监造部门。

5.3.1.3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卖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协助配合买方监造代表在制造厂进行检测、复查、抽检、无损探伤等工作,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5.3.1.4买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

5.3.1.5卖方应对原材料进行复检,由买方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加工。

5.3.1.6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买方允许,卖方不得擅自调换。

5.3.1.7卖方应给买方监造代表在厂提供专用监造办公室,并协助安装线〔同时可打外线〕1部,并提供相应的办公桌椅、文件柜供买方监造人员使用,监造工作结束后归还卖方。

卖方应指定一至二名负责与买方监造进行工作联系的人员。

5.3.1.8卖方应给买方代表提供工作、生活、通讯、交通等方便。

5.3.1.9卖方应在文件见证〔R点〕、现场测试〔I点〕前7天,现场见证〔W点〕前10天,停工待检〔H点〕见证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监造部门或监造代表。

5.3.1.10每次监造容完成后,卖方和买方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卖方复印3份,交买方监造代表1份。

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签证资料需在见证后10天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5.3.1.11监造依据

根据本规书和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和国电电源[2002]267号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5.3.1.12监造方式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R点〕、现场见证〔W点〕、停工待检〔H点〕、现场测试〔I点〕

R点:

卖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由买方监造代表审查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

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工厂检验或试验的项目,检验或试验后卖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即现场见证。

H点:

卖方在进行至该项目检验或试验时必须有买方监造代表参加,并经买方监造代表签字确认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的项目,检验或试验后卖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即停工待检。

I点:

买方监造代表在卖方制造厂进行的复查、抽检、试验及金属、焊接的无损探伤等。

上述工作均应在卖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即现场测试。

买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卖方实施监造工作。

如果买方代表不能按期参加,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W点自动转为R点,但H点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卖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买方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买方仍未按时到达,则H点自动转为R点。

H点卖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买方,W点卖方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买方,R点、I点卖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买方。

5.3.2监造项目容及方式

5.3.2.1监造项目容由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对于不列监造项目容或不完全列出者,在评标过程中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5.3.2.2买方在实施监造时有可能对监造项目容及方式提出更改,卖方应予以确认。

5.3.3监造容(具体容由供方提出建议,需方确定)

序号

零部件及工序名称

监造容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

现场见证

停工待检

5.4性能验收试验

5.4.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5.4.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买方现场。

5.4.2.1现场试验:

证实设备材料、系统工艺、性能、出力、水质等技术指标能否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及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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