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企业设立程序.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876600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X 页数:45 大小:36.3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74 企业设立程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74 企业设立程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74 企业设立程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74 企业设立程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74 企业设立程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74 企业设立程序.docx

《74 企业设立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74 企业设立程序.docx(4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74 企业设立程序.docx

74企业设立程序

第一篇创业程序篇

二、企业设立程序

名称预先核准

申报程序

 

提交申报名称预先核准资料

资料

 

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审查不过关

5个工作日完成

不受理

受理

申报资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5.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证件。

  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并按规定提交原件核对)。

 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申报程序

 

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审查不过关

 

不受理

受理

申报资格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报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申报程序

 

提交申报有限责任公司资料

 

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审查不过关

5个工作日完成

不受理

受理

申报资格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住所;

5.公司的名称及股东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及载明的股东一致,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申报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申报程序

 

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审查不过关

 

不受理

受理

申报资格

1.股东是一个自然人(未曾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或者一个法人(非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3.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住所;

5.公司的名称及股东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及载明的股东完全相同,建立符合一人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申报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申报程序

 

提交申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资料

 

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审查不过关

5个工作日完成

不受理

受理

申报资格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即应有五个以上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少于五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公司注册资本应达到最低限额,即应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申报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全体董事签字);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由发起人加盖公章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发起人加盖公章。

 

企业年检

申报资格

1.年检对象

凡于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含三十一日)在武汉市各级工商登记机关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均接受年检。

2.年检时间与方式

企业年度检验时间统一为每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集中进行。

有正当理由的企业可以在六月三十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三十日。

申报资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2005年度提交正、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公司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10.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对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企业的处罚

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接受年度检验。

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以下的罚款。

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年检费用

每户企业年检费为50元。

 

网上年检

网上年检流程示意图

受表彰情况申报表

 

提交年检资料

填写相关年检资料

企业登录

年检网站

确认身份

获取年检登录密码

工商审核

并反馈审核意见

 

审核未通过

企业登录,

查看年检审核意见

审核通过

准备年检材料,

打印年检报告书

签字盖章

到登记机关

年检复核并缴费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

企业进入武汉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网址:

http:

//www.whhd),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后,再点击网上年检,注册、登录后进入网上年检系统。

第二步:

企业在红盾信息网站在线填写年检报告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许可证表、人员情况表等信息后,网上提交年检资料。

第三步:

工商审核人员对企业提交的年检资料进行审查,并反馈初审意见。

第四步:

企业在五个工作日内再次进入红盾信息网网上年检系统,查看年检初审意见。

如初审通过,按《受理通知书》准备好年检材料,打印《年检报告书》,并按规定签字盖章;如初审未通过,按反馈信息修改材料或到指定登记机关接受处理。

第五步:

企业根据《受理通知书》要求,带相关年检资料,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登记机关进行年检复核并缴费,工商复核人员盖章。

 

武汉市创新人才开发资金申报指南

申报程序(详见武汉人事人才网)

由个人或者团队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所在单位初审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将相关材料及书面报告一并报市人事局

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

并提出初步资助意见

领导审定后下文予以资助

申报资格

创新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在我市高新技术领域及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持续创新能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1、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在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产业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特殊(专项)津贴的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高层次人才工程”、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特聘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汉工作、创业或从国外带项目为我市服务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其他高层次人才中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2、创新团队可以是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也可以是技术研发中心、重大项目组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业基地)等相对独立的技术创新团队。

申报资料

1、《武汉市创新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表》;

2、个人专业工作简历或者技术创新团队情况简介;

3、本人身份证或者护照、毕业证书、留学人员证明、博士后进站证明、近期两寸彩色登记照和在工作时的照片;

4、技术创新团队成立的批件;

5、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到的各种成果奖项复印件。

以上表格、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海外学人创业投资资金申请指南

申报程序(详见武汉人事人才网)

下载填写项目申请书

 

经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市人事局

 

委托中介评估机构进行项目评估并提出初步资助意见

 

经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资金使用计划

 

办理抵押贷款或投资入股手续

 

申请资格

1.对象:

投资资金支持对象为留学人员来汉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

留学人员,是指依照国家规定公派、自费出国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包括在国外工作并已入外国国籍或者已获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及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或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在某个领域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

2.申请投资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独立创办和领办的企业;

(2)企业依法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4)申请投资资金借款的项目,其自筹资金最低不得少于项目总投资的40%;以投资资金投资入股企业的,投资资金投入的金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5%或该项目投资的50%。

申报资料

1.武汉海外学人创业投资资金项目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贷款证(复印件);

3.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以及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复印件)。

开业不足1年的新办企业须报送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和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博士研究生资助经费申请指南

申报程序(详情登录武汉人事人才网)

博士生填写资助申请表,并提交上述详细证明材料

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市毕办

当年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经市毕办调查、审核,研究确定资助对象和标准

博士生与市毕办签订资助协议书并由市人事法规部门鉴证

 

市毕办下发资助文件并代政府给予资助

 

申报资格

(一)资助博士生范围是市属企、事业单位,主要有:

1.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属各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市直管的大型企业;2.非公有制单位是指在汉工商注册登记,在市纳税,其人事关系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含两个开发区)代理的,由市政府重点扶持的、从事高新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的单位;

3.经市编办发文成立的事业单位;

4.政府设立的重大工程项目和科研项目的其他机构。

(二)博士生资助对象是指以上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研、开发工作的博士生,以及在市属单位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包括市属企、事业单位已在岗的博士生和现在吸纳、引进和培养的博士生。

享受资助经费的博士生必须是取得国家认可的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

申报资料

1.博士生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博士生的科研、开发方向、使用资助经费的目标以及博士生的经济生活待遇,申请资助经费的标准;

2.填写《博士生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本人近期登记照片两张(表格见武汉人事人才网);

3.博士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博士生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博士生科研项目合同书;

7.博士生调令或报到证;

8.博士生与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为五年);

9.博士生所在单位性质及成立的批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指南

申报程序

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流程图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编制并印发项目指南

 

市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印发申请须知

 

企业网上注册(国家级、市级)

 

注册

编制申请资料

修改

补充

信息

资料

企业注册区科技主管部门遴选并推荐,编制项目活单送区财政局备案审查

 

市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汇总、初审

不符合条件

淘汰

 

征求市科技局相关处室意见后报局领导审核

未通过

淘汰

 

市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立项建议

未通过

淘汰

市创新基金管理部门与企业签订立项合同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会审立项,网上公示后下达立项文件

 

市财政拨付项目首批款

市科技局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

农业项目

国家不予立项

未通过

国家受理审查,组织专家评审

 

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市科技局与企业签订合同

科技部、财政部审批立项,并公告,下达文件

 

实施

不正常

协调、整顿

市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实施监理

财政部拨付项目首批款

问题未解决

问题解决

按有关规定处理

按规定拨付尾款

合格

市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向企业组织验收

 

申报资格

1.项目条件:

(1)符合项目指南要求,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

(3)申请贷款贴息项目:

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及产业化;银行已经有贷款或贷款意向的项目,贴息期限不超过执行期;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以内;企业资产总额和企业上年度销售额一般不超过5000万元。

(4)申请无偿资助项目:

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完成时实现合理的销售收入;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项目执行期为两年(生物、医药类的药品项目可以放宽至三年);企业资产总额和企业上年度销售额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

2.企业条件:

(1)已在武汉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成立时间不短于一年。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5)已经上市企业或外资占有股份不超过50%的企业。

申报资料

1.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6年度、2007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原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等)以及申报日上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

4.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分别由开户所在地银行信贷部门和贷款审批银行签署承贷意见。

已取得银行贷款的企业须提交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进帐单、利息通知书等附件复印件。

5.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技术报告、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明,用户使用报告等)。

6.高新技术企业需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7.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8.区财政予以资助的项目,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9.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

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

10.与项目有关的其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