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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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昆明理工大学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

为规范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四条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所有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按培养目标分为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科研经费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编制出我校年度分专业招生意向计划。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于每年月份确定并下达各专业正式招生计划数,各学院按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招生意向计划通过《招生专业目录》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正式招生计划通过招生计划公开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年全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约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

.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意向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材料。

各专业招生名额为学校预分配名额,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仅供考生参考,具体研究方向待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后再行确定。

.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的专业为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国家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专业请查看《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名录》。

.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各专业招生意向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研究生实行收费制。

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

学费标准为:

学术硕士:

元生·学年

专业硕士:

工程、工程管理为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工商管理、法律、翻译为元生·学年。

第十条 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个自然年度按照十个月逐月发放,每人每月发放元,每年月、月不发。

.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教[]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奖学政策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万名。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万元。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全省每年奖励名额为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名,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万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

奖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如下:

一等奖元年,覆盖面;二等奖元年,覆盖面;三等奖元年,覆盖面;优秀研究生干部元年,覆盖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阶段评审、发放。

第一阶段即新生学业奖学金于入学当年月份评审,发放半年额度;第二、三阶段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成果认定周期为上年度月日至评审年度月日,月份评审,发放全年额度;第四阶段学业奖学金于三年级的月份评审,发放半年额度。

.专项奖学金

昆明理工大学伍达观教育基金奖学金每年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为名,每名学生奖励元。

第六章报名

第十二条报名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月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月日,下同)或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和以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人员,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考试:

.符合条件

(一)中第各项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考试:

.符合条件

(一)中各项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考试:

.符合条件

(一)中各项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命题考试:

.符合条件

(一)中第各项要求。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报考专业主要面向工学、理学类学科专业,其它学科专业录取人数控制在总录取人数的以内。

翻译硕士、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不允许报考。

.单独命题考试招生人数全校为人。

二、报名日期、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月日至日,每天。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月日至月日,每天。

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推免生须在月日前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按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生拟录取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

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四)、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

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仔细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月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核发《准考证》。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准考证》由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考前天左右自行登录全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七章命题

第十三条命题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非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大纲由学校统一编制。

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各科目确定的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其目的主要是测验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章初试与评卷

第十四条初试考试

.考试时间:

年月日日(全国统一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分、分、分、分。

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分、分、分。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分、分。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小时(考试科目代码为“”字开头的作图、绘画类科目考试时间为小时),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单独命题考试的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考试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水平大体相当。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考试,但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

.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评卷

.统考试卷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评阅,其他业务课试卷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

.查阅试卷规定。

考生本人不准查阅试卷。

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和理由,研招办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经复查后确需要变更成绩的,须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入学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成绩公布时间预计在月中旬左右。

第九章推免生接受

第十六条推免生接受

.我校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绝大部分学科、专业均接受推免生,具体学科、专业和招生人数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推免生接受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进行。

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月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复试通知。

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推免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章调剂

第十七条调剂方式

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申请调剂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或联考;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调剂应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间进行,统考考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

()调入专业如有数学考试科目的必须要求其原报考专业有数学考试科目,且原则上要求数学考试科目类别与调入专业数学考试科目类别一致。

()调入学术型学位相关专业必须要求其原报考专业为学术型学位专业。

()管理类联考只允许在管理类联考专业间调剂,不允许调入其它类别专业。

调入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只能从管理类联考考生中调剂。

()报考照顾专业的只允许在照顾专业间调剂,不允许调入非照顾专业。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其它调剂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为准。

调剂必须符合以上规定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十九条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一般在月中旬左右开始,调剂的具体要求到时在学校网站招生网页上再行公布。

调剂考生需登陆《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

对申请调剂的考生,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由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毕业院校和专业、报考院校和专业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调剂考生人选。

.对被选中的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回复后的考生请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赴校参加复试。

.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一章复试和录取

第二十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划定的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生源较多的专业及其它特殊情况,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和考生考试情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并在网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

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到其它医院体检无效。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复试时由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时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交验本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在录取当年月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相关证明,入学报到时再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毕业证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籍需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或认证。

第二十三条复试一般安排在月底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复试实施方案通知时间为准。

复试考试内容包括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阅读和翻译)、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和以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人员,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第二十四条录取按照专业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初试总分满分为分的除)。

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及格的合格考生,以专业为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第一志愿报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两种类型分列排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

如部分专业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五条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和《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六条录取名单需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

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需调取人事档案材料到学校。

第二十七条录取通知书一般在月中旬左右寄发。

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并按规定与学校签定有关培养协议,缴纳学费。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

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月日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至年,再入学学习。

第十二章其它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

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

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学校纪委:

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

()研究生院党委:

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邮政编码: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号,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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