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资料广州鹏万金沙洲项目一期标段一总承包工程施工补充合同条件62页精品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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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万金沙洲项目
一期(标段一)总承包工程施工
补充合同条件
工程地点:
金沙洲路城西花园侧
建设单位:
广州市鹏万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07年5月25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广州市鹏万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洲项目一期(标段一)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由甲方投资开发建设,经过招投标,现确定由乙方承建。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原签订的金沙洲项目一期(标段一)工程总承包合同(备案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州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本补充合同)。
如本补充合同与金沙洲项目一期(标段一)工程总承包合同(备案合同)有不相符合的地方,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金沙洲项目一期(标段一)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
金沙洲路城西花园侧
1.3.建筑面积:
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其中标段一约7栋18层小高层,局部1~2层商业,地上建筑面积约6.72万m2,地下建筑面积约1.29万m2。
1.4.其他:
无
2.承包范围
2.1.乙方负责对广州鹏万金沙洲项目一期(标段一)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招标图纸、施工管理及技术要求(合同附件)中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2.2.包括为完成工程,甲方要求的所有工程措施、其它措施、安全措施及文明措施项目。
2.3.不包括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甲方分包工程,具体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书第8点,但包括分包工程的预埋(留)和穿通铁丝、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和总包管理配合。
2.4.不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场外运输,但包括所有材料卸车及场内运输。
2.5.因为室外私家花园、泳池结构、各专业设备房、化粪池等暂无图纸,此部分包含在承包范围内,但总价中未包括。
2.6.包括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但合同总价中未包括。
2.7.包含所有分包单位的施工水电的供应和管理。
(户内标准装修单位除外)
3.承包方式
乙方按招标资料及上述承包范围包人工、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施工全部风险,工程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4.合同工期
4.1.开工日期:
2007年5月1日
4.2.竣工日期:
2008年7月30日
4.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0天。
项次
南地块(标段1)
商业示范区(板房公园TH样板房)
商业示范区(商业广场老房子基础)
商业示范区(板房公园90-70样板房)
高层(A1-A3栋)
高层(A4-A6栋)
开工时间(基础开工/总包配合桩基及前期土石方等施工)
2007-5-29
2007-6-25
2007-5-1
2007-6-30
2007-6-15
+-0.00完成时间
2007-6-2
2007-7-15
2007-5-8
2007-8-20
2007-7-30
地下室顶板(开放区)移交园建
---
---
---
2007-9-10
---
主体结构达到预售条件完成时间
---
---
---
2007-10-15
2007-9-25
主体结构封顶完成时间
2007-6-15
---
2007-5-18
2007-11-15
2007-10-25
供制作样板房的毛坯房移交完成时间
---
---
---
2007-9-20
---
脚手架拆除完成时间
2007-6-18
---
2007-5-20
2008-4-20
2008-3-30
移交户内精装修完成时间
2007-6-20
---
2007-5-25
2008-5-10
2008-4-20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时间
2007-6-25
---
2007-6-5
2008-6-30
2008-6-30
工程移交甲方完成时间
2007-6-25
2007-7-20
2007-6-5
2008-7-30
2008-7-30
4.4.施工形象进度控制节点要求:
5.质量标准
5.1.工程质量标准为:
达到国家规范及相关政府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关质量要求,政府各专业监管部门一次验收合格。
5.2.为鼓励乙方实施创优工程,甲方特设立如下奖金及处罚:
A、获市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5万元奖金;获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15万元奖金;各奖项奖金不累计发放,以所获奖项级别高者为准。
B、获市级优良样板工程,15万元奖金;获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35万元奖金;各奖项奖金不累计发放,以所获奖项级别高者为准。
C、未获市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5万;未获市级优良样板工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5万。
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非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获上述奖项的,可取消对乙方的处罚。
6.合同价款
6.1.本合同总价为:
¥96681452.00,大写人民币
元整。
6.2.其中属于乙方承包范围以内的造价为:
¥93,857,741.00,大写人民币
元整,详见清单。
该总价包括278万元质量及工期奖金,按附件双方约定的质量及工期节点奖金表执行。
6.3.其中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价格为:
¥2,823,711.00,大写人民币
元整,详见清单。
7.工程款支付
7.1.本合同无预付款。
7.2.本合同按月进度支付进度款,乙方应在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报表,监理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定并在最近的一个集中付款日支付。
工程款每月支八留二,即每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法为:
至22日为止完成的当月合同工程量(含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各种奖罚的调整)的80%为应支付进度款。
7.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
7.4.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办理完毕后最近一个集中付款日,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5%(扣除相应款项),留5%余款作为保修金。
8.总包工程范围、甲方分包工程、甲供材料设备、甲限乙供材料范围详见下表:
总包范围、甲方分包工程、甲供材料、甲限乙供材料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一、总包工程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工程)
1
土建工程、粗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含独立生活水泵房设备采购安装)、防水工程、烟道采购安装
2
多层公共部分、高层楼梯间部分简单装修、阳露台贴砖、外墙砖铺贴及勾缝
3
防火门采购安装
4
基坑土方开挖、回填、平整
5
毛坯交付的单元按毛坯交楼标准施工:
例如天花墙面腻子、地面找平等。
二、甲方分包工程(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工程)
1
桩基础工程
2
变配电及高低压接驳、发电机及其降噪工程、燃气工程
3
电视安装工程、电话、宽频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
4
园林景观、泳池设备及安装、室外管线及道路、污水处理
5
消防、通风空调
6
人防设备安装工程
7
电梯供货及安装
8
铝合金门窗、空调百叶
9
阳台栏杆、楼梯栏杆扶手工程
10
入户门及安装
11
外墙涂料施工(含外墙腻子)
12
屋面瓦工程
13
二次户内精装修、大堂、电梯厅装修(清单中注明的除外)
三、甲供材料设备(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材料设备)
1
内墙涂料
2
外墙面砖、楼梯地砖、楼地面砖
3
楼梯间灯具、PVC电线管及配件、UPVC排水管及配件、开关插座、PP-R给水管、发电机组
4
户内配电箱及三箱
5
聚苯乙烯保温板
6
树脂井盖及井座
四、甲限定乙供材料
1
成品烟道(限品牌“金蝶”)
2
外墙门窗上成品塑料滴水槽、外墙分割缝专用塑料条(限价)
3
⏹电线电缆(限品牌“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威讯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番禺电缆厂有限公司”产品之一);
⏹桥架和线槽(限品牌“广州市宇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中兴五金线槽桥架厂”,“广州市永昌隆电工器材有限公司”产品之一);
⏹阀门(限品牌“天津市塘沽阀门厂”、“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南海市九江永兴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产品之一);
⏹钢塑管(限品牌“广州祥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深圳浩日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钢管厂有限公司”产品之一);
⏹PE双壁波纹管(限品牌“成都川路塑胶集团”、“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顾地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之一)
4
潜水泵(限品牌“广州第一水泵厂”、“山东双轮”、“上海东风”)
5
防水材料(限品牌,详见清单)
6
钢筋(限广钢、韶钢、鞍钢、唐钢、马钢、首钢、宝钢),
7
防火门(限品牌“佛山市桂安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风安防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华棱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之一)
9.双方约定之其它事项
9.1.人员、材料设备
甲方驻现场代表:
邓若宇先生
乙方项目经理为:
余学军先生
监理公司: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代表:
李忠良先生
9.2.上述乙方项目经理正式任用前必须通过甲方面试,面试通过后方能上任,乙方更换项目经理必须经甲方面试同意,且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
9.3.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价款。
9.5.本工程要求所有的排栅均搭设悬挑外脚手架,二层需要搭设挑架(5米宽)。
9.6.甲方不提供场内工人宿舍,由乙方自行在场外解决或自行考虑。
9.7.所有甲供材料由甲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甲供料发票由材料供应商交给乙方,发票抬头为乙方名称,甲方不再收取供货单位材料发票。
9.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合同签署
10.1.本合同订立时间:
2007年5月25日。
10.2.订立地点:
广州市
11.附件
附件一《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的约定》
附件二《廉洁合作协议书》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附件四《技术标书》
附件五《签约清单》
附件六《招标文件及答疑》
附件七招标图纸(含总平面图)
附件八质量与工期奖金节点表
甲方(公章):
广州市鹏万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定义
1.1.工程:
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1.2.甲方:
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甲方总代表:
指甲方委任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在协议书中约定。
1.4.乙方: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从事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乙方项目经理:
指乙方指定的负责供货及施工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在协议书中约定。
1.6.监理单位:
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总监:
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其具体身份在协议书中约定。
1.8.图纸:
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过甲方批准、满足乙方完成施工任务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9.样板:
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过甲方确认、满足乙方完成供货施工任务及甲方收货验收所需要的实物样板(包括外观、尺寸、颜色、重量等)。
1.10.书面形式:
指协议书、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1.12.索赔: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3.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
除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给与另一方发出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及其它法律文书均应以书面形式体现。
1.14.工期:
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按各节点工期计算的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该承包天数包括乙方组织进场、施工准备、备料、现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所需时间在内。
本合同所指工期(天)均指日历天
1.15.开工日期:
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开始施工绝对或相对日期。
1.16.竣工日期:
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并通过验收合格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标准和规范
2.1.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2.1.1.本补充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1.2.本补充合同协议书;
2.1.3.合同图纸、签约清单;
2.1.4.本补充合同专用条款;
2.1.5.本补充合同通用条款;
2.1.6.中标通知书;
2.1.7.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
2.1.8.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1.9.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
2.1.10.政府备案合同。
2.2.适用标准、规范
2.2.1.本工程施工及验收依据以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特殊标准依据附件4-8中的约定。
2.2.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以甲方要求为准,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
甲方要求适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2.2.3.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图纸和样板
2.3.1.甲方对本工程所有图纸均要求保密,乙方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除乙方存档使用外,其余图纸应在竣工结算完毕后退还,双方同意保密措施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2.3.2.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8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3套),乙方须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
2.3.3.如为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7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提示。
2.3.4.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3.5.乙方负责深化设计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应向向甲方提供三套图纸,乙方对设计负责,经甲方确认后生效,但并不免除乙方的设计责任。
3.甲乙双方人员设备
3.1.甲方人员设备
3.1.1.甲方总代表姓名、职务在协议书内约定,其权限为:
代表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权利和义务,签署甲方指令。
如需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增加项目、修改参数、货款的支付、预结算审定等,以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为准。
3.1.2.若甲方工地总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1.3.甲方派驻工地的其他工作人员按本补充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进度、质量等进行管理。
甲方总代表可授权其他人员代表自己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更改或撤回。
甲方总代表授权人,在甲方总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乙方签发的函件,与甲方总代表签发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此有疑问时,可以函件提交甲方总代表进行确认。
3.1.4.除甲方总代表和及其授权代表外,甲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
3.1.5.甲方的书面指令、通知盖章后生效,经监理发给乙方资料员;确有必要时,甲方总代表或授权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3天内补发书面文件。
乙方对书面、口头指令应予以立即执行。
如甲方总代表或授权代表未及时提供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否则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3.1.6.乙方认为甲方总代表或授权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监理、甲方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
紧急情况下,甲方总代表或授权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执行。
3.2.乙方人员设备
3.2.1.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在协议书内约定,其他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投标文件执行。
乙方项目经理即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公章后递交监理,但其中如对本补充合同的任何修订、价款的调整等,需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2.2.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不得兼职,不得变更。
否则属于严重违约。
3.2.3.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设备应按乙方的投标文件配置。
乙方本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乙方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3.2.4.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3.2.5.以下经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应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3.2.5.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3.2.5.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3.2.5.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3.2.5.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3.2.5.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3.2.5.6.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且没经甲方同意者;
3.2.5.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2.6.乙方必须保证按照投标书中承诺的数量及计划投入机械、劳动力。
4.甲方权利义务
4.1.1.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4.1.2.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招标约定的地点(详见总平面图)。
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移交后由乙方负责维护。
4.1.3.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一套。
4.1.4.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移交乙方,移交后由乙方应负责保护。
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1.5.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督促监理作好会议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4.1.6.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月报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组织各阶段的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竣工结算等。
但并不免除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5.乙方权利义务
5.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5.2.乙方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污染、噪音、卫生等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
5.3.乙方必须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有关权利和义务,严格按本补充合同文件要求及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内容及要求施工及配合。
如乙方未能完成或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4.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设计院、监理确认后使用。
但并不免除乙方的设计责任。
5.5.乙方应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
5.6.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内容,为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对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进行施工总协调,参加甲方分包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
5.7.乙方负责未正式移交甲方的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移交给甲方之前如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包括甲方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保卫。
5.8.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及室外环境的施工。
为了维护工程项目的形象,工程项目外围建筑物的安全网应采用新安全网,钢管必须经过除锈刷油漆;若有需要,建筑外脚手架应适应配合铝合金及幕墙工程的施工。
5.9.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合法发票、提交合格的资料、交还占用的场地。
否则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5.10.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10天内完成拆除临建、清理现场。
5.11.为保证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与统一性,乙方负责收集、审核、汇总、整理本工程的所有甲方分包及甲供材料的竣工资料,并负责办理本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的一切手续。
5.12.乙方必须无条件确保民工工资得到及时发放,并采取甲方认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无劳资纠纷事件发生。
5.13.乙方负责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工作,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负责解决与周边社区、居民、建筑物等所产生的投诉、纠纷等关系。
5.14.按本补充合同附件《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的约定》的规定,履行相关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5.15.按本补充合同附件《廉洁合作协议书》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5.16.按本补充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本工程的保修责任。
6.工程监理
6.1.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及其驻工地总代表由协议书中约定,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度、现场协调配合进行全面管理及工程量、进度款的初审工作。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外,总监无权免除本补充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6.2.监理公司及其监理人员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乙方应全面配合监理工作。
6.3.若监理公司派驻的总监易人,甲方将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4.甲乙双方的文件通过监理公司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