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规划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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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规划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益阳市规划局2017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益阳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按照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8〕76号)的部署,认真组织进行了2017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分95分。

现将本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益阳市规划局属行政单位,机关内设10个科室,5个下设机构(益阳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益阳市规划局资阳分局、益阳市规划局赫山分局、益阳市规划咨询信息中心、益阳市规划设计院),其中益阳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益阳市规划局资阳分局、益阳市规划局赫山分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益阳市规划咨询信息中心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益阳市规划设计院为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除益阳市规划设计院外其余4个下设机构与规划局机关均为财政预算单位。

局系统编制人数73人,实有人数134人,其中在职人数101人,退休人数33人。

(一)整体收支完成情况(含除益阳市规划设计院外4个下设机构)。

2017年收入合计:

2435.62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1830.68万元,事业收入318.81万元,其他收入286.13万元。

支出合计:

3156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1934.64万元,项目支出1221.36万元。

结余:

年初结转结余1408.3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87.98万元,详情如下:

项目

局机关

高新分局

资阳分局

赫山分局

信息中心

合计

年初结余

1119.50

261.99

10.7

1.82

14.35

1408.36

财政拨款收入

1463.42

173.09

92.96

100.09

1.12

1830.68

事业收入

0

318.81

318.81

其他收入

200.70

50

12

22

1.43

286.13

小计

1664.12

223.09

104.96

122.09

321.36

2435.62

基本支出

1092.97

266.39

115.66

123.91

335.71

1934.64

项目支出

1221.36

1221.36

支出合计

2314.33

266.39

115.66

123.91

335.71

3156.00

累计结余

469.29

218.69

0

0

0

687.98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整体绩效目标:

认真落实上级和局党组决策部署,及时完成领导批示、批办事项及各项交办事项。

文件、材料等起草、呈报送及时准确,上传下达到位,无欺上瞒下现象。

规范整理各类档案,按时移交,根据要求向信息中心提供规划编制、审批成果,科室二级单位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新闻信息一条以上。

及时处置群众信访事项,合理答复市长热线、舆情在线、部门信箱的群众投诉。

按时参加各类学习、教育、会议。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完成《交办件》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决算公开:

2017年,按照上级的要求,市规划局系统在益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资产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规划局制定了《益阳市规划局办公用品采购、配备、领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对资产采购、登记、领用、核销等手续做了相关规定。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划局制定了《益阳市规划局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内控手册》《益阳市规划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2017年度“三公经费”共支出19.27万元,比2016年34.48万元减少15.21万元,同比下降44%。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规划局相继出台了《培训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制度的通知》《会议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控手册》《益阳市规划局领导成员守则》《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例会审查规则》《分局(科室)例会审查规则》《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管理规定》《益阳市中心城区规划信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整体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大益阳城市圈”“东接东进”两大战略,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推进规划编制、审查和管理工作,规划编制成果丰硕,规划审查成效明显,规划管理卓有成效,大力开展山体水体保护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重点工作已顺利完成。

(三)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1、2017年度部门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1)基本支出本年预算指标可用情况(单位:

万元)

项目

局机关

高新分局

资阳分局

赫山分局

信息中心

合计

本年预算

2724.95

294.87

82.84

90.26

409.67

3602.59

工资福利支出

280.47

112.47

58.99

65.23

121.8

638.96

商品和服务支出

2393.25

161.09

12.55

12.78

261.42

2841.09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51.23

21.31

11.3

12.25

26.45

122.54

本年追加

-1060.82

-71.78

22.12

31.83

-88.31

-1166.96

工资福利支出

75.09

18.12

10.94

11.49

-8.01

107.63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29.33

-82.52

14.66

25.2

-60.3

-1232.29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6.58

-7.38

-3.48

-4.86

-20

-42.3

本年可用当年预算指标

1664.13

223.09

104.96

122.09

321.36

2435.63

工资福利支出

355.56

130.59

69.93

76.72

113.79

746.59

商品和服务支出

1263.92

78.57

27.21

37.98

201.12

1608.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44.65

13.93

7.82

7.39

6.45

80.24

年初结余

1119.5

261.99

10.7

1.82

14.35

1408.36

工资福利支出

135.77

34.02

10.7

180.49

商品和服务支出

950.55

223.56

0

1.82

14.35

1190.2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33.18

4.41

37.59

本年可用指标

2783.63

485.08

115.66

123.91

335.71

3843.99

工资福利支出

491.33

164.61

80.63

76.72

113.79

927.08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14.47

302.13

27.21

39.8

215.47

2799.0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77.83

18.34

7.82

7.39

6.45

117.83

上表数据显示局机关、高新分局、资阳分局、赫山分局工资福利支出追加指标共计115.64万元,原因为2017年度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局机关与高新分局商品服务支出本年可用指标比预算数少1211.85万元,原因为部分项目支出尚未执行;局机关、高新分局、资阳分局、赫山分局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本年可用指标比预算数少22.3万元,原因为财政下达指标时将部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指标下达至工资福利支出指标中;信息中心本年可用指标比预算数少88.31万元,原因为信息中心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由于市场宏观调控,导致收入减少。

(2)本年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单位:

万元)

项目

局机关

高新分局

资阳分局

赫山分局

信息中心

合计

本年可用指标

2783.63

485.08

115.66

123.91

335.71

3843.99

工资福利支出

491.33

164.61

80.63

76.72

113.79

927.08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14.47

302.13

27.21

39.8

215.47

2799.0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77.83

18.34

7.82

7.39

6.45

117.83

本年决算金额

2314.34

266.39

115.66

123.91

335.71

3156.01

工资福利支出

491.33

164.61

84.26

95.71

142.48

978.39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45.18

83.44

21.2

16.73

177.51

2044.06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77.83

18.34

10.2

11.47

15.72

133.56

差额

469.29

218.69

0

0

0

687.98

工资福利支出

0

0

-3.63

-18.99

-28.69

-51.31

商品和服务支出

469.29

218.69

6.01

23.07

37.96

755.0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0

0

-2.38

-4.08

-9.27

-15.73

上表数据显示,局机关、高新分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金额与预算可用金额有差额,是由于部分资金在财政关账之前到位,只能转到2018年使用。

资阳分局、赫山分局、信息中心人员支出决算金额比预算可用金额大,原因为部分人员经费指标下达时转为商品服务支出指标。

各项付款审批、支付手续完善,支出使用管理较好。

2、2017年度部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1)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单位:

万元)

项目

局机关

高新分局

资阳分局

赫山分局

信息中心

合计

公务接待费

6

2.4

1.38

1

10.78

公车运行维护费

14

0

0

0

0

14

因公出国费用

0

0

0

0

0

0

公务车购置费

0

0

0

0

0

0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比较情况(单位:

万元)

项目

局机关

高新分局

资阳分局

赫山分局

信息中心

合计

预算数

20

2.4

1.38

1

0

24.78

公务接待费

6

2.4

1.38

1

10.78

公车运行维护费

14

0

0

0

0

14

决算数

19.08

0

0

0

0.19

19.27

公务接待费

5.11

0

0

0

0.19

5.3

公车运行维护费

13.97

13.97

差额

0.92

2.4

1.38

1

-0.19

5.51

公务接待费

0.89

2.4

1.38

1

-0.19

5.48

公车运行维护费

0.03

0

0

0

0

0.03

三公经费控制较好,整体未超预算。

(3)“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单位:

万元)

项目

局机关

高新分局

资阳分局

赫山分局

信息中心

合计

2016年发生数

23.11

5.33

2.38

2.86

0.8

34.48

公务接待费

5.13

0.39

5.52

公车运行维护费

17.98

4.94

2.38

2.86

0.8

28.96

2017年发生数

19.08

0

0

0

0.19

19.27

公务接待费

5.11

0

0

0

0.19

5.3

公车运行维护费

13.97

13.97

差额

4.03

5.33

2.38

2.86

0.61

15.21

公务接待费

0.02

0.39

0

0

-0.19

0.22

公车运行维护费

4.01

4.94

2.38

2.86

0.8

14.99

单位采取会审联签和总额控制的办法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确保了“三公”经费“三个不超过”,且比2016年度有所减少,同比减少44%。

3、2017年度部门专项和项目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预算项目

可用

指标

实际

使用

差额

(可用-实际)

使用比例

(实际/预算)%

地下管线专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

5.50

5.50

100

东部新区总规修编

7.90

7.90

100

规划档案信息化及展示管理经费

2.00

2.00

100

规划技术人员考察培训费

52.21

52.21

100

规划专家咨询费

28.10

28.10

100

美丽乡村和城市设计导则

73.50

73.50

100

小城镇专项工作经费

40.00

40.00

100

益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修订

7.59

7.59

100

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至2020修改

21.36

21.36

100

益阳市城乡规划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357.96

357.96

100

益阳市城乡规划信息平台数据库建设项目

91.42

91.42

100

益阳市防水排涝设施普查

9.80

9.80

100

益阳市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15.78

15.78

100

益阳市银城大道修建性详细规划

48.00

48.00

100

益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复核定线编制项目

26.26

26.26

100

益阳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12.68

12.68

100

益阳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27.92

27.92

100

益沅桃城市综合体交通体系专项规划编制

49.50

49.50

100

总规修编等10个共189.77万元

55.00

55.00

100

合计

1221.36

1221.36

100

单位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管理,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均遵循了相关制度规定,资金管理规范。

对于专项资金中涉及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事项,均已按照该相关规定实行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本年项目无结余。

从整体情况来看,规划局基本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

在支出过程中,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有所下降。

大部分项目都制定了方案,基本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达到了节约、高效的支出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规划局领导及相关部门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

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主要绩效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规划审查水平有所提升。

一是运用《益阳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导则》,对城市风貌进行全面管控,所有建筑在审查时要求按照“新益阳风”风格进行规划设计;二是修订《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城市不同地类地块容积率、小区停车位配比等重要技术要素和指标,根据城市“两中心”(长株潭城市群副中心、洞庭湖南部中心)、“两城市”(新型工业城市、宜居宜业山水旅游城市)的发展定位和时代发展的要求,重新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提高了规划管控标准。

三是完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例会审查规则》,制定《分局(科室)例会审查规则》,构建了层次分明、权责明确的三级规划审查制度,打造规划“一站式审批平台”,规范和精简了项目审批流程;四是出台了《对区县(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例会制度的指导性意见》,为区县(市)规划项目审查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全面规范了乡镇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查机制。

2、健全了相关规划编制体系。

启动了本版《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完成了《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专项规划》等系列规划编制工作。

3、优化规划管理服务质量。

成立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出台《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管理规定》《益阳市中心城区规划信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规划管理有章可依。

定期召开批后管理调度会和点评会,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跟踪管理和服务,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学性时效性。

继续推进《局务会每月学法制度》《益阳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益阳市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等制度落实,有效提高了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4、抓规划信息化建设有所进步。

建设了包含大益阳城市圈各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的基础地理信息库以及总体规划、控规、专项规划等各层级规划编制数据库和规划审批数据库,完善数据标准及更新、共享机制,逐步实现地上地下规划管理一体化和全面化,启动了无纸化会议系统、电子报批系统的建设。

成立了规划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开发并启动了办公自动化及规划审批一站式平台,所有公文均已上网流转,基本实现了规划行政管理信息化、智能化。

5、较好的完成山体水体的保护工作。

根据《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成立了益阳市山体水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制定出台了《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管理办法》《2017-2018年度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工作考核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配套方案,修改完善了《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专项规划及分图图则》,我市山体水体保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6、狠抓规划队伍自身建设。

制定了《益阳市规划局领导成员守则》,提出了党组班子建设“11条理念”,明确了“全面构建开放民主规范高效的机关。

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探索建立了市规划局“212”工作落实机制,坚持每月2次以上作风纪律督查,定期发布督查通报12期,局系统作风纪律明显好转。

强化规划人才队伍学习教育和管理,全年分17批次安排干职工63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有效地拓展了规划干部的视野,提升了规划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规划研究的深度还有待加强。

二是市政工程规划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三是规划编制成果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四是规划信息化建设水平与长沙、郴州等先进市州比较还有一定差距。

五、有关建议

加强全省规划统筹,加强规划研究培训学习,加强市政规划管理,引进规划技术人才,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附件:

2017年规划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益阳市规划局

2018年4月25日

 

附件

2017年规划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

在职人员数:

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

“三公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

重点项目支出:

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

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程(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3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

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

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

预算调整数:

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2分)

1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

实际支付进度:

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既定支付进度:

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

低于15%的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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