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华区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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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华区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石家庄市新华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石家庄市新华区区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新华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区情况,制定离退休干部有关的政策和实施办法。
(二)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报告会、通报会、参观经济建设等政治活动,协助组织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的党支部建设,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
(三)负责离退休医疗保健、生活福利、健康疗养、检查指导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的管理使用,督促检查老干部的“两费”落实情况,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护理费的审批和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四)组织离退休干部继续在政治、经济领域发挥作用。
(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六)承办区委和其它部门交办的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新华区委老干部局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8年预算收入209.13万,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209.1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88.1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61.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6.88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包括春节、中秋、重阳节慰问15万,组织老干部参观疗养3万元,关心下一代工作1万元,老年教育工作1万元,活动室维修维护1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209.13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2.2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减少13.04万元,主要为离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5万元,主要为老干部参观学习经费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6.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干部经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安排,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维费6万元),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按照老干部局工作总体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紧抓住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这两条主线,从政治上尊重老干部,思想上关心老干部,生活上照顾老干部,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与时俱进的精神面貌,开创老干部工作新局面。
1、让每位老干部感受到政治上的关心、生活上的爱护;2、老干部日常生活、活动丰富充实;3、充分发挥老干部传帮带作用,传承优良作风,让下一代健康成长;4、完善老年活动阵地建设体系;5、管理服务设施维修改造、后勤保障。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221新华区委老干部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离退休干部政策及服务
21.00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保障离退休干部各项政策的落实
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15.00
全面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让每位老干部感受到政治上的关心、生活上的爱护。
老干部生活待遇保障率
100%
≥90%
≥80%
<80%
老干部活动、组织建设
3.00
组织老干部参加社会、文体等各项活动
老干部日常生活活动丰富充实。
举办活动次数
≥3
3
2
<2
老年活动阵地建设
1.00
建设、管理、使用好老年活动阵地,并指导全县阵地建设。
完善老年阵地建设体系
老年教育及关心下一代
1.00
贯彻执行老年教育和老干部工作方针,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开展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老同志参加青少年教育工作。
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年教育体系,充分发挥老干部传帮带作用,传承优良作风,让下一代健康成长。
老年教育普及率
≥90%
≥80%
≥70%
<60%
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次数。
≥3
3
2
<2
老干部管理服务设施维修改造、后勤保障、日常运转。
确保各项活动、工作正常运行。
综合事务管理
1.00
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机构设施维修改造、后勤保障、日常运转。
为老干部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好保障工作。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90%
≥80%
≥70%
<6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空表列示。
221新华区委老干部局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七、国有资产信息
新华区委老干部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1.71万元(详见下表),本年无购置固定资产安排。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221新华区委老干部局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41.71
一、房屋(平方米)
100平方米
5.5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二、汽车(台、辆)
2
29.98
三、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四、其他固定资产
6.23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
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说明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说明事项。